关于做好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的思考

2020-10-20 17:42汤国华
写真地理 2020年16期
关键词:林权林地措施

汤国华

摘要: 林地林权为森林资源、林地林木资源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总和,通过强化林地林权管理,不仅可以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同时也能够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力度,实现对各方利益的有效保护。文中分析了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对做好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的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关键词: 林地;林权;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6.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733(2020)16-0026-01

林地林权作为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总称,其主要是针对森林、林木、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基于所有制角度进行分析,森林资源所有权还可以进一步将其划分为国家和集体的森林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强化林地林权管理,以此来明确森林资源所有权,实现对各方利益的有效保护。

1林地林权管理中的不足

1.1林权变更登记工作滞后。

目前林地资源无论是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且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林地资源被侵占的情况十分常见。这种情况下,林权人则需要通过市场化方式来对林业资源进行盘活,而且在林权流转后,林权变更登记难度也会随之增加。

1.2无法保证农村集体林地所有权利益。

目前林地所有权管理工作中,虚拟和悬置的现象十分常见,部分村民在造价后,在有償转移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原有协定内容按比例分配收益,这必然会导致村民出现不满情绪。

1.3集体林权流转无序。

在当前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一些林权流转价格较低,甚至部分村干部将集体林权低价进行转让,导致集体森林资源流失,侵害了村民的利益。还存在部分村干部租山经营的情况,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易引发以权谋私的问题。另外,林权流转欠缺规范,部分已流转的林地,则没有严格按照法规法律要求征得村民的同意,这也导致各类纠纷发生的机率增加。

1.4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一些责任山或是自留山存在采用灭荒造林的方式被纳入到集体统一经营中,这对农民利益造成较大的侵占。而且一些地区为了招商引资也存在对农民林业资源经营权造成损害的情况,并导致农民出现失地问题。

2做好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的措施

2.1加强产权制度的优化改革。

产权作为产权制度优化改革的核心,这就需要针对产权主体及产权的界定标准进行明确。林农作为产权主体,在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中,通过将林农作为产权主体,以此来调动起林农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森林资源不断丰富,并实现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林农在整个过程中可以获得相应的份额,有利于提高整体经济效益。在具体制定产权界定标准时,需要明确权利人已拥有的权属,并与林业具有较长生产周期的特性相结合,明确使用权主体及所有权主体,从而保证权属的长期性和有效性。一些集体山林的所有权通常归组、村、乡共同所有,这点在法律上则需要进行明确,同时还要明确划分各级之间的权益分配,进一步确保使用者和所有者不会受到损害。另外,集体山林使用者和所有者的经济利益也需要进行明确划分,但很多情况下所有才和经营者并不是同一个人或是同一个集体组织,因此各地需要与自身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针对集体林采取适当的管理模式,以此来保证林业的经济效益,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2落实好林权登记发展工作。

林权登记发证作为林权重审工作中较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其对林权管理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强化对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视,并重视法律法规对其的约束作用,使林权登记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在具体登记发证工作中,对于林木、林地以及森林的权属问题十分清楚的情况,并且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主体也已经明确时,在权利人正式提出申请时则要做好登记落实工作。如果林地的使用权已经被登记,并且林权证的发放工作已经完成,但是林地所有权的登记工作还没有落实的时候,应该尽快通知林地的权利人尽快提出申请进行登记。如果权属已经在合理地情况下完成转让,并且接受转让的一方也已经提出登记申请,相关部门应该及时受理,对转让合同进行仔细的审查,审查之后如果没有任何问题,应该及时的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如果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不符合合同标准,内容还不完善,且接受转让的一方已经投入了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林木的生长情况也非常好的时候,可以利用调整转让期限等方式,待双方将合同完善并规范之后,再办理林权登记手续。

2.3划清产权。

在林权的界定过程中,应该注意对于个人拥有的林业资源,不仅需要确定林业权属,同时还应该综合考虑林业自身特征,保证林业权属稳定性,完善林业所有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对于集体所有林地资源,应该严格落实乡、村、组三级所有权管理制度,根据法律规范对三者的收益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保障林地所有者的基本权益。需要注意,在权属明确过程中,产权主体不需要均直接参与至分块经营过程中,林地所有者以及经营者可以相互转换,确保满足集体林地经营管理要求。

2.4强化政府职能减少林权纠纷。

近年来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林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林权纠纷发生频率不断提升,林权纠纷中以农村林权纠纷为主,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农村权利人的法律意识单薄,农村的林权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再加之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因此要做好乡镇林区建设,减少林权争议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更好地解决林权争议,考虑争议地块的共性。应该由当地政府牵头成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林权争议调处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对争议地块进行调处工作,最后出具政府的林权争议调处结果意见书。

3结束语

森林资源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其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较多问题,这对森林资源使用率带来较大的影响,同时还会侵害农户自身的利益。因此需要针对森林资源加大法律保护力度,强化林权登记和管理,积极构建完善的林地林权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的水平,为林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曾艳芝.林地林权管理不足点及解决策略[J].农家科技,2018(10).

[2]陈酉艳.林权证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途径[J].中国林业产业,2016(5).

[3]王国平,杨丽莎,李木介.林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绿色科技,2017(21).

猜你喜欢
林权林地措施
放养鸡疾病防治八措施
高中数学解题中构造法的应用措施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减少猪相互打斗的措施
丹东市林地分类研究
夏季猪热应激及其防治措施
浅谈林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林权供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