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鑫
[摘 要] 本文通过对2005年和2015年辽宁省清原县森林资源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清原县林业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苗圃地和无林地面积不断增加,活力木总蓄积和林分蓄积呈现增长趋势,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该研究可为掌握森林资源消长情况、调整龄组结构以及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 森林资源;变化;评价;清原县
[中图分类号] S75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20-36-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发展以乔木林为主体的森林生态系统是林业工作者开展森林经营工作的面临的重要任务。对森林资源消长情况做出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可为科学制定森林经营规划,调整有关规定、政策提供依据。本文对辽宁省清原县10年间森林资源变化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和评价,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1 清原县基本情况
清原县隶属于辽宁省抚顺市,地处辽宁省东部,东与吉林省接壤,北与铁岭市西丰县毗邻,南与新宾县相望,西与抚顺县相连,地理位置为东经124°20′06″~125°28′58″、北纬41°47′52″~42°28′25″。清原县地处中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地势高峻,东北部为龙岗山脉;南部为长白山脉余脉,海拔800 m左右,地貌类型属于构造侵蚀的中低山地;中部为浑河谷地,平均海拔200~400 m。
2 清原县森林资源现状
清原县下辖14个乡镇、188个行政村,有10个国有林场,森林以人工落叶松林和天然阔叶林为主体,主要有落叶松、红松、油松、赤松、云杉、冷杉、胡桃楸、柞树、水曲柳、花曲柳和黄菠萝等乔木,连翘、红瑞木、暴马丁香、金银忍冬等灌木,草本植物以禾本科、菊科、莎草科为主,森林资源非常丰富。清原县有林地面积250 935.4 hm2,森林蓄积量25 948 368 m3,森林覆盖率70.62%,是辽宁省重点商品林基地和水源涵养林基地,也是辽宁省“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重点县。
3 清原县森林资源变化分析
3.1 地类面积
3.1.1 林业用地。2015年,清原县林业用地面积282 478.0 hm2,比2005年278 097.2 hm2增加了4 380.8 hm2,增长率1.58%,年增长率为0.16%(见表1)。
3.1.2 有林地。2015年,清原县有林地面积251 725.7 hm2,比2005年250 935.4 hm2增加了790.3 hm2,增长率0.31%,年增长率0.03%(见表1)。
3.1.3 疏林地。2015年,清原县疏林地面积206.6 hm2,比2005年277.8 hm2减少了71.2 hm2,增长率-25.63%,年增长率-2.56%(见表1)。
3.1.4 灌木林。2015年,清原县灌木林地面积5 308.2 hm2,比2005年9 410.1 hm2减少了4 101.9 hm2,增长率-43.59%,年增长率-4.36%(见表1)。
3.1.5 未成林。2015年,清原县未成林地面积3 952.8 hm2,比2005年7 879.1 hm2减少了-3 926.3 hm2,增长率-49.83%,年增长率-3.17%(见表1)。
3.1.6 无林地。2015年,清原县无林地面积15 432.6 hm2,比2005年2 758.7 hm2增加了12 673.9 hm2,增长率459.42%,年增长率45.94%(见表1)。
3.1.7 宜林地。2015年,清原县宜林地面积5416.7 hm2,比2005年6 169.6 hm2减少了752.9 hm2,增长率-12.20%,年增长率-1.22%(见表1)。
3.1.8 辅助生产用地。2015年,清原县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385.6 hm2,比2005年624.8 hm2减少了239.2 hm2,增长率-38.28%,年增长率-3.83%(见表1)。
3.2 总蓄积量
2015年,清原县活立木蓄积量25 974 862 m3,比2005年20 875 356 m3增长了5 099 506 m3,增长率24.43%,年增长率2.44%。2015年,林分总蓄积量25 948 368 m3,比2005年20 810 983 m3增长了5 137 385 m3,增长率24.69%,年增长率2.47%。
3.3 森林覆盖率
2015年,清原县森林覆盖率70.62%,比2005年64.00%增长了6.62%,增长率10.34%,年增长率1.03%(见表2)。
3.4 天然林面积、蓄积
2015年,清原县天然林面积134 095.8 hm2,比2005年133 611.9 hm2增加了483.9 hm2,增长率0.36%,年增长率0.04%,天然林所占全林分面积比例为54.28%(见表3)。
2015年,清原县天然林蓄积12 339 405 m3,比2005年10 435 718 m3增长了1 903 687 m3,增长率18.24%,年增长率1.82%,天然林所占林分蓄積量比例为47.55%(见表3)。
3.5 人工林面积、蓄积
2015年,清原县人工林面积112 940.3 hm2,比2005年111 552.6 hm2增加了1 387.7 hm2,增长率1.24%,年增长率0.12%,人工林面积所占林分比例为45.71%(见表3)。
2015年,清原县人工林蓄积量13 608 963m3,比2005年10 375 265 m3增长了3 233 698 m3,增长率31.17%,年增长率3.11%,人工林蓄积量所占林分比例为52.45%(见表3)。
3.6 林分质量
2015年,清原县森林单位蓄积量为105.01 m3/hm2,比2005年84.94 m3/hm2增长了20.07 m3/hm2,增长率为23.63%,年增长率为2.36%。
4 总体评价
4.1 森林资源数量
林业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苗圃地面积和无林地面积呈增长趋势,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呈减少趋势。总体来看,虽森林资源数量提升,但未成林地面积和幼龄林面积下降,无林地面积增加,因此需要加强造林。
4.2 森林资源质量
活力木总蓄积和林分蓄积均呈增长趋势,林分单位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大幅度提升。人工林蓄积量增长相对较快,天然林蓄积量增长相对较慢。
4.3 森林资源结构
天然林、人工林的面积和蓄积所占全林分面积、蓄积的比重较为接近。森林龄组结构比例趋向合理,但仍需要在未来的森林经营活动中逐步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