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关系是个体从出生到死亡一直持续的人际关系之一,它是一种被赋予的、个人无法自主选择的人际关系。积极的同胞关系不仅可以促进孩子的个体发展,如提高其自尊水平、自我概念和自我调节能力,还会对孩子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更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更高的情绪调控能力,更多的亲社会行为等。
消极的同胞关系为了“争夺”父母之爱会出现较强烈的敌意、竞争、嫉妒或攻击行为。这几年我们经常听到“同胞竞争障碍”一词。在国际疾病分类中,它被列入特发的儿童情绪障碍项中,通常指随着弟弟妹妹的出生,儿童出现某种程度的情绪紊乱,表现为嫉妒婴儿、模仿婴儿的举动等社会性退缩行为,增加与父母的对立冲突、产生焦虑痛苦的情绪等。
比如5岁的大孩以前自己能好好吃饭,现在偏要妈妈喂,本来已经会自己大小便了现在却有时还要妈妈帮助;9岁的大孩已经和父母分房睡两年多了,现在“突然”吵着闹着要和爸爸妈妈一起睡,有时还会打、咬二孩。10岁的大孩以前自己能独立做作业,现在偏要妈妈陪;以前在学校里守纪律,现在常和同学打架,破坏公物等。12岁的大孩注意力越来越不集中,经常发脾气,顶撞老师和家长,睡眠质量变差,成绩下滑,提出不要再去上学了等,还有的孩子更严重,并伴随有一些精神症状。
探究其中的原因可能是,随着二孩的出生,父母会把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转移到二孩身上。在大孩看来,二孩成了家庭中一个更重要的焦点,自己的存在感越来越弱。他(她)很害怕自己不再被父母疼爱,因此会用一些“奇怪”的方式,吸引父母的注意力,争取获得父母更多关注。
对此,父母先不要急于批评责怪大孩不懂事,要看到大孩行为背后的需求。可能有些父母认为大孩已经长大了,能够照顾好自己了,可以不需要父母的指引就能很好成长。爱是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需要的,不管是大孩还是二孩都需要得到父母的关爱,只有在充满爱的环境中,孩子才能更健康地成长。
在儿童青少年时期,同胞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最主要的还是取决于父母如何引导,如何平衡好对孩子们的爱。
首先,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是前提
无论在独生子女家庭,还是二孩家庭,都要盡量避免“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教养模式。在家庭中夫妻关系是第一位,孩子是夫妻感情的结晶,恩爱和谐的夫妻关系是孩子茁壮成长的土壤。想要让孩子学会彼此关爱,父母首先要好好地去爱对方,同心同德,积极理性地处理好家庭中的各类问题。
其次,父母不要忽略大孩的感受
在大孩还处在儿童期时,父母更要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了解孩子的需求,多在细节上关心孩子。比如,有的父母会在二孩降生后,送给大孩一份礼物,一些亲朋好友在看望二孩时也不忘送大孩一份礼物,这会使大孩感觉到即使家里出生了一个弟弟,家人对自己的爱并没有减少。
父母要多看到大孩好的行为,大孩今天吃饭的速度快了,能帮妈妈拿纸尿裤,会逗弟弟或妹妹开心等等。多夸夸大孩,让大孩有被尊重感与成就感。父母还要给大孩一个固定的陪伴时光,每天晚饭后的一小时,和大孩独处,专心陪大孩做他(她)想做的事情,禁止其他人打扰。
再次,给予每个孩子以公平的爱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家庭也不会有一样的孩子。每个孩子都有独特的个性和气质,父母要充分了解每个孩子,满足每个孩子在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需要。
父母千万不要拿两个孩子作比较,要善于发现每个孩子的优势,引导他们发展优势,要让每个孩子都感觉到自己在父母心里是“被爱的”、是“最棒的”!
最后,鼓励孩子们自己解决矛盾
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是常有的事儿。除非必要,父母要尽量克制住自己,让孩子们自己解决问题,逐步学会如何沟通、如何换位思考和如何处理矛盾。
如果实在需要父母出面调停,父母要耐心引导孩子,不要一味地要求大孩让着二孩,更不要当着一个孩子的面批评另一个孩子,这只会加剧他们之间的怨恨。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