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镝 乔国立
芦苇湿地是以芦苇为主要植被的介于陆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类型。白城市芦苇湿地面积251.48万亩,面积居全国第二位,是白城市湿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有效控制洪水滞留沉积物、有效降解环境的污染,减少温室效应等作用,同时也为野生尤其是昆虫及雀鸟类提供栖息场所,对白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持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芦苇湿地具有的生态功能
1、芦苇可以净化水源
①排出水中富营养物质
芦苇湿地对水中的富营养物质的排除作用通过两个方面实现:一方面由芦苇等植物对氮、磷、钾等有机物的吸收,另一方面是土壤对氮、磷、钾等有机质的过滤作用。纵横交织的芦苇地下茎和根以淀粉的形态像肥料库一样存贮在土壤中,又把含高矿化物质的水通过沉淀和脱氧将其从水中排除,减少了对地下水的污染。
②降解有机质
芦苇对污染物抗性强,并具有一定的分解净化能力,芦苇湿地对工业和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有较强的吸收和吸附能力。芦苇湿地为有机质污染物的降解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长期积水的厌氧环境又为某些有机物的降解提供了可能。污水经过含芦苇根孔的土层处理一定时间以后会得到净化。如:芦苇湿地用石灰法和亚胺法造纸的污水灌溉,23天后排出的水质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水平。
③吸附、过滤作用
芦苇湿地具有较强的离子交换能力和吸附作用。测试证明:污灌的芦苇湿地吸收有毒物质的芦苇,在其组织中富集的重金属浓度比周围水体浓度高达10万倍以上。
2、芦苇可以调节气候
芦苇素有“第二森林”之美称,芦苇湿地对区域小气候具有明显的调节功能。经测试,芦苇地面风速0.11m/s, 而光板地2.97m/s, 降低了96%。芦苇湿地的这一降风特点,也正是众多留鸟和候鸟选择其为繁衍栖息地的主要原因之一。
芦苇根系从土壤吸收大量水分后,大部分通过茎叶的气孔以水汽的形态逸入大气中。这一水分生物调节作用,能有效地净化空气,润泽一方水土。芦苇湿地不但能够湿润空气,而且能够通过光合作用吸收空气中大量的二氧化碳,缓解了湿地排放温室气体对环境的破坏。
3、芦苇可以调节旱涝、改良土壤
芦苇湿地在防御洪水、降低干旱和风沙扬尘等陆地气象灾害上发挥着重要的缓解作用。芦苇湿地的蓄水能力强,可以防止、缓解洪水的发生和降低灾害的程度。秋季,大量的苇叶落入湿地后,芦苇地下茎和须根在地下100cm以内的土层中盘根交错,地表以上也形成了10~30cm的根毯层,从而增加了土壤有机质。
4、芦苇可以促淤防蚀、 防洪固堤
芦苇具有发达的地下茎和迅速扩张的能力,由于芦苇适应性强,种群优势大,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发展成为优势群落。据研究,在白城市正常苇田0~100cm土层中,地下茎总长度达385. 7m/m3,全根量达1827g/m3。其地下茎穿插于土壤之中,使得长满芦苇的江河堤坝能够长期在水中浸泡而不至于被波浪侵蚀和冲垮,为江河沿岸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很多地方都用芦苇来做生态护坡,既起到了湖泊作用,也绿化美化了环境。
另外,芦苇在湿地水质澄清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改变水体与底泥之间的物质交换平衡,促使悬浮物向底泥转移,澄清水质。
5、芦苇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
芦苇湿地形成了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等生物因子及其紧密相关的太阳辐射、气候、水分、土壤等环境因子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构成了独特的生态系统。
芦苇湿地形成的生物链包括野生植物、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昆虫及草食、肉食陆生野生动物和两栖、爬行动物等构成特殊结构,丰富了动植物资源的多样性。经测定,芦苇郁闭度达到80%以上时的昆虫数量要比光板地高出1200倍,这些昆虫正是芦苇湿地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良好的湿地环境为鸟类栖息、觅食、繁殖和迁徙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白城市芦苇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对策
白城市的芦苇产业是苇区农民的主要收入之一,全市年产芦苇大约5万吨,每吨芦苇的收割、捆包、运输等可创造近200元的收益,有效增加了苇区农民的收入。近几年来,吉林省用于白城市芦苇湿地的生态草建设投资达2000 万元,建设了一批重要的湿地工程和设施,使白城市芦苇湿地得到迅速恢复。随着对芦苇湿地研究的日益深入,芦苇已不能单单看作一种经济植物,从生态角度来看,其生态功能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没有芦苇湿地就没有吉林省湿地的完整性,没有芦苇面积的扩大,就没有湿地的规模,也就缺少了湿地的可持續性发展。
湿地是重要的环境资本,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由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海洋局共同编制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4年—2030年)得到了国务院批准,并于2006年正式启动;吉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法律保证;白城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了湿地的管理及科学研究机构,设立了白城市湿地管理局,白城市林业科学研究院设有芦苇研究所和湿地研究中心,使芦苇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走上了法治轨道。
(作者单位:137000吉林省白城市林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