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针对当前铁塔塔类产品配套类型定性差错多且涉及租费金额较大的情况,本文从塔类产品配套要求及差别入手,并对几种常见误区逐一剖析,厘清铁塔塔类产品配套甄别要点,为铁塔塔类产品配套定性提供有力的理据支持。
关键词 塔类产品配套要求;配套差别误区剖析;甄别成果
前言
近年中国电信利润率持续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基础业务增量不增收,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是防范企业潜在风险,提升企业价值的现实需要。
铁塔租费是中国电信网络运营成本增长迅速的主要拉动,而铁塔塔类产品配套概念模糊,较易混淆、定性差错多且涉及金额庞大,如何甄别铁塔铁塔塔类产品配套类型,正确定性,对因定性偏差而多支或错付的铁塔租费进行纠偏追收是目前最为迫切的任务。
1铁塔塔类产品配套类型
(1)塔类产品配套类型及配套要求:配套类型有三种:机房(自有或租赁)、一体化机柜及RRU拉远。①机房(自有或租赁)配套包含交流配电箱、开关电源、整流模块、监控模块、蓄电池(3小时后备)、动环监控系统、空调、消防器材、设备架等;②一体化柜配套包含室外一体化机柜(两柜)、嵌入式开关电源、整流模块、监控模块、蓄电池(3小时后备)、动环监控系统等;③ RRU拉远配套包含室外一体化机柜(一柜)、嵌入式开关电源、整流模块、监控模块、蓄电池(3小时后备)、动环监控系统等。
(2)机房配套类型差别及建造级差成本
从上表可知,各种铁塔产品机房配套建造级差成本介于1.41至3.85万元之间,其中较易混淆的一体化机柜与RRU拉远配套级差成本在1.41或2.17万元。塔类产品配套类型定性有误,级差成本偏差很大[1]。
2不同塔类产品配套类型甄别要点
①机房(自有或租赁)配套类型甄别。机房(自有或租赁)配套类型甄别关键点:必须首先是“机房”。非具备“机房”定义、缺少或不符合机房配套类型定义要素的产品配套、达不到机房环境要求的场地或场所均不能定义为机房配套。如仅有嵌入式开关电源的配套类型,不能定义为机房配套;没有空调等温控设备的场地,即不能满足设备运行环境要求的场地,亦不能定义为机房配套。根据通信行业标准YD/T 1712-2007 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要求规定了中小型电信机房的温湿度、气压、洁净度、机械和电磁环境要求。空气调节房间的室内计算温度应为18~28℃,相对湿度应为30%~75%。影响机房环境因素包括温度、湿度及洁净度。当机房环境温度高于35摄氏度时,视为不可用环境,湿度大于95%或小于15%视为不可用环境,洁净度超出YD/T1821-2008规定时视为不可用环境。按综合服务协议:不符合机房环境要求的场地,不能作“机房”出租。同时,按双方的服务质量考核细则,机房标准按中国电信通信机房管理要求执行。开放或封闭的场地空间内无空调配套或配套不全、不符的一个一体化机柜等非标准配置,不能作为机房配套类型,只能参照作为RRU拉远配套或无机房无配套。②一体化柜配套与RRU拉远配套甄别:两者甄别关键点:是否是一体化机柜且有两个功能齐全的一体化机柜。室外一体化机柜是指直接处于自然气候影响下,由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成的,不允许无权限操作者进入操作的柜体。一体化机柜由蓄电池柜、电源柜、设备柜组成,把电源线与预留好端子对接,电源,热交换器,空调等设备就可以使用,无须现场安装布线的柜体。将产品配套中一个一体化柜,或一个一体化柜加上一个非一体化柜的非标机房配套类型作为“一体化机柜”配套,而不按协议 “一体化柜配套包含室外一体化机柜(两柜)” 的标准核定所属产品配套类型。只有包含两个室外一体化机柜的产品配套才能定义为“一体化柜配套”。铁塔产品配套中有室外一体化机柜且功能齐全的两个一体化机柜的,是一体化柜配套;室外一体化机柜是一个柜的或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柜但功能不齐全的,不能作为一体化柜配套。
3常见误区
①资产移交清单是按一体化机柜移交的要按一体化机柜机房配套收费。根据中国铁塔[2015]183号文《存量资产交接方案》通知:交接范围是存量铁塔资产及负债。按此通知,资产移交清单中交接的“一体化机柜”是实物,是资产,并非是双方综合服务协议所定义的塔类产品配套类型“一体化机柜”。铁塔公司不能以资产移交清单内移交的是“一体化机柜”资产为由,并以此作为塔类产品配套类型“一体化机柜”收费。将物理意义上的一个实体当作双方综合服务协议所定义的塔类产品配套类型。②主设备在机柜内的是一体化机柜机房配套。RRU拉远配套或一体化机柜配套仅仅是一种“铁塔产品配套”,是铁塔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的一种,是收费的,配套要求中不涉及设备或设备放置位置的约定。不管主设备是否放在机柜,只要铁塔提供符合双方协议内容相对应的产品配套服务,就应该按相对应产品配套类型收费。否则,铁塔提供了相对应的产品配套服务,仅仅因为运营商把主设备放置他处,而不能按协议收费?如果铁塔方认同“主设备放在机柜,按一体化机柜配套收费”的观点,那么,是否认同“主设备不放在机柜,不能按一体化机柜配套收费”的观点呢?这样的话,铁塔方亦不能接受吧。③单个柜定义为拉远配套,两个及以上的柜定义为一体化柜配套。这个观点比较普遍,亦比较容易混淆,大多数区域以此执行收费。按一体化机柜定义,其由蓄电池柜、电源柜、设备柜组成。机柜内可安装基站设备、电源设备、蓄电池、温控设备、传输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能为内部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可靠的机械和环境保护的机柜。按此定义,一个“不完全具备以上功能”的机柜不能被定义为“一体化柜”。所以,仅有单一功能单柜、功能不全的机房配套,或不符合“RRU拉远配套”的,不能叫作RRU拉远配套,因为RRU拉远配套必须是 以“一体化柜”为基础的,没有一体化柜,自然没有满足“RRU拉远配套”的基本条件。只有在“一体化柜”基础上加上相应配套的,才能叫作“RRU拉远配套”。单个机柜不能定义为RRU拉远配套。同理,两个或以上的单柜,就是“一体化机柜配套”的观点亦不符合协议要求。就好比一个电源柜叠加一个电源柜就能叫作一体化机柜?或一个电源柜叠加一个设备机柜就能变成一体化机柜?至少要功能齐全的柜体才能叫作一体化机柜,这是基本常识。单单仅有一个柜,一个功能不齐全的机柜,不能算作一个一体化柜,两个功能不齐全的机柜亦不能算作一个一体化柜。从最终效能上讲,一个基站,一个RRU拉远配套已经完全满足大多数运营商一个基站的运营配套要求,那么,将一个完整的基站功能配套拆分成几个功能模块,装入各自独立的柜子,或在一个拉远配套上加上一个小柜子,就变成一体化机柜配套,合理吗?至少效能上与RRU拉远配套功能一致才合理吧。假如两个功能不一不全的柜体就作为一体化柜,那么铁塔以后再加上一个设备/电源/监控柜或什么柜,RRU拉远配套就能变成一体化配套? Why? 两个柜!两个柜的配套就是一体化机柜配套,这是个荒谬的结论!
两个或更多的柜体不等于一体化柜是关键问题。只有两个功能齐全的一体化机柜才能定义为双方综合服务协议定义的“一体化机柜”配套,這是不容置疑的。
4实施效果
廉江电信铁塔塔类产品基本服务费,根据上述甄别要点,塔类产品配套仅仅修正“一体化柜”改为“RRU拉远”(不含争议)一项,就追回2015年11月-2019年6月多收费用34万人民币,并且每年少支出铁塔租费约9万元,成效显著。
5结束语
在当前中国电信降本增效创效益的大背景下,加大铁塔塔类产品配套类型的甄别力度,加强铁塔租费基础管理,准确高效定性铁塔租费项目,强化对铁塔租费的管控,深入分析查找铁塔租费压降空间,稳步推进铁塔租费效能提升,有其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要求:YD/T 1712-2007[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
何汉锋(1972-),男,广东湛江人;学历:本科,现就职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研究方向:移动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