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
卡佛的小说算是在中国出齐了,这个作家一生贫困,酗酒,写的也是底层人民的生活。美国作家中还有一个叫契佛的,写的是中产阶级的生活,但他喝起酒来不比卡佛少。他在波士顿住过两年,那地方阴沉沉的,契佛得了忧郁症,喝到入住“戒酒中心”。这两个人的酒量谁更大?反正契佛最后是肾出了毛病,基本上属于喝死了。卡佛成功戒酒了。
有一个统计,说美国7个男性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之中,有5个是酒鬼。为什么作家都要喝两口呢?有一本专著叫《酒精和作家》,道理说来简单——写作要不断地做白日梦,酒精能帮助你做白日梦;写作要求自信,喝酒能让你自信;写作是一件特别孤独的工作,喝酒可以缓解孤独感;写作要求紧张和专注,喝酒能让你放松。
海明威的《流动的圣节》,他说,在酒馆里,要上一升葡萄酒,一边喝一边写,一上午就喝完。他完全是把葡萄酒当啤酒喝。我当时的酒量就是一升啤酒而已。海明威年轻的时候,曾经创下一个纪录,一天内写了三个短篇小说,早上起床之后写了《杀人者》,午餐之后上床暖和暖和又写了《今天是星期五》。他底气充沛,到一间老斗牛士咖啡馆去喝咖啡,然后回来又写《十个印第安人》,喝了点白兰地酒上床睡觉。结果旅馆的服务员给他送上来一瓶红酒,他喝完了之后就想睡,服务员说,我再给您送一瓶酒上来,您再写两个,写个通宵吧。这个服务员深刻理解作家的动力——只要给他们酒喝,他们就能不停地写下去。
福克纳和菲茨杰拉德也比较喜欢喝酒,据说,海明威能通过他们的作品看出来他们最近喝多少酒。中国作家中,古龙作品时刻都散发着酒味。
有关海明威的八卦是,他的肝从腹部突出来,像一个水蛭。能把自己的肝儿喝到这个程度,吓人。要我说,海明威、卡佛、契佛这三个,还是海明威酒量最大。中国古话说海量海量,就是海明威那个量。卡佛喝酒,写出来的人都悲惨,《我打电话的地方》,就是写两个酒徒,喝酒完全是让自己麻木。契佛把美国生活写得和地狱似的,也是惨兮兮的。只有老海,身上自有一股豪情在,如果有機会跨越时空,我肯定愿意和海爷爷一起喝。他说了,这世界如此美好,值得你去奋斗。跟他喝一顿,会相信这世界还真是美好。你要是不幸和卡佛喝上一顿,保不齐你第二天就悲观厌世但愿长醉不复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