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巧明
(阳光学院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福建福州350015)
物质主义价值观是个体追求物质财富的个人主义价值观[1],作为工业革命的产物在其早期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进步性。然而,拥有物质是否就拥有幸福?就中国而言,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2.71万亿元,在世界前12大经济体中排名第2[2]。但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的平均国民幸福感并没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增强,而是呈现相对停滞的状态[3]。那么,有何因素在其中起作用?实际上,人是社会性动物,对事物的定义建立在关系的基础上,富裕的含义需与他人进行比较才能确定,而不是求温饱即可。同时,物质的拥有和享受者也是资源的占有和使用者,因此就有了地位这个标签属性,个体拥有的物质资源不同,对应的社会地位和匹配的社会阶层也就不同,附着在个体身上的社会地位系统通过比较给予了各自物质拥有和享用的意义。也就是说,具有价值导向的物质主义所指向的物质幸福存续关系在社会背景下,需要通过比较来获得幸福的定义和标尺,因此有必要在物质主义价值观与幸福感之间引入社会比较这一变量进行关系考察。
社会比较的定义来源于社会比较理论,强调每个人都有评价自身意义和能力的动机,并把与自己相似的人作为比较的对象[4]。但对于重视精神自省的中国人而言,比较不仅是与他人关系的体现,也是与自我关系的互动,因此中国人的比较参照系不仅有他人,也有与自我的过去及未来的比较,这种倾向使得国人在表达情感和幸福时习惯把自己放在时间的序列中进行考量,以此获得当下自我省察的结果和对未来预期的判断。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尝试从物质主义价值观入手,选取处于社会身份转变时期的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探讨社会比较在物质主义价值观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明确影响幸福感的关联渠道,澄清社会比较这一变量在其中的效应。
笔者以东部沿海某省会城市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抽取该城市4所高等院校心理学专业三、四年级本科生进行调查,并依据专业学生比例分配样本量,将抽样框中的所有班级和人员进行编号,按照随机序列依次抽取各班级的学生,直到达到样本量为止。问卷发放450份,回收405份,剔除无效问卷后,得到有效问卷405份。调查对象平均年龄22周岁,数据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1.物质主义价值观量表。Richins等编制的物质价值观量表(Material Values Scale,MVS)共计18个项目,包含获取中心、获取快乐和财物成功3个维度,采用5级评分制,得分越高说明物质主义价值观倾向越明显[1]。总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5,3个分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73,0.75,0.77。李静等进行了中文版修订,修订后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792,重测信度为0.830,达到了心理测量学的要求[5]。
2.社会比较倾向量表。社会比较倾向量表(the Social Comparison Orientation Scale)由Gibbon编制[6], 笔者在原量表的维度基础上增加时脉比较倾向的分量表,修订后的中文版量表由6个维度组成,即能力比较、观念比较、向上比较、向下比较、过去比较和未来比较,共计35个项目,得分越高说明社会比较倾向越明显。总量表的Cronbach’s α信度在0.80以上,3个分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都在0.70以上,验证性因素分析的各项拟合指标均满足要求[7]。
3.幸福感量表。Diener等编制的总体幸福感量表(the Satisfaction With Life Scale)仅有一个维度[8],即幸福感。采用5级计分,得分越高表明幸福感水平越高。修订后的中文量表Cronbach’s α系数为0.808,验证性因素分析显示GFI在0.9以上,RMSEA小于0.05,x2/df比值小于5,信度和效度达到心理测量学的要求[9]。
考察物质主义价值观的整体情况,发现被试存在较高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倾向,整体平均得分为2.71。财物成功维度的得分最高(M=2.81,SD=0.46);其次是获取快乐维度(M=2.72,SD=0.57);最后是获取中心维度(M=2.61,SD=0.57)。
调查显示,不同月收入者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差异明显,中低收入者的物质主义平均分最低(M=2.72,SD=0.33),中高收入者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得分最高(M=2.78,SD=0.30)。而不同月收入者的幸福感存在明显差异,收入在4 001~6 000元的个人幸福感最高(M=2.50,SD=0.55),其次是收入>6 000元的个人(M=2.42,SD=0.46),再次是月收入在2 001~4 000元的个人(M=2.31,SD=0.49),最后是月收入≤2 000元的个人(M=2.15,SD=0.50)。月收入在4 001~6 000元是主观幸福感的转折区间,大于转折区间个人的主观幸福感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小于转折区间则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调查显示,物质主义价值观与幸福感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r=-0.13,P<0.01)。也就是说,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得分越高,幸福感的得分就越低。物质主义价值观和社会比较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r=0.23,P<0.01),其中财物成功和获取中心这两个物质主义价值观的维度与社会比较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r=0.15,P<0.01;r=0.21,P<0.01),而物质主义价值观与社会比较中的能力比较、向上比较、向下比较这3个维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r=0.35,P<0.01;r=0.20,P<0.01;r=0.24,P<0.01)。此外,社会比较倾向和幸福感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r=0.14,P<0.01)。具体来看,观念比较倾向、向下比较倾向、未来比较倾向和过去比较倾向4个维度和幸福感存在正相关关系(r=0.15,P<0.01;r=0.12,P<0.05;r=0.15,P<0.01;r=0.10,P<0.05);但能力比较和向上比较这2个社会比较维度与幸福感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r=-0.11,P<0.05;r=-0.14,P<0.01)。
依次进行幸福感对物质主义价值观、社会比较对物质主义价值观、幸福感对社会比较和物质主义价值观的线性回归分析,由此建立3个对应的标准回归方程[10]。根据线性回归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中介效应检验结果。中介效应检验的前3个t值都是显著的,说明社会比较的中介效应明显,并且第4个t值也存在显著,说明社会比较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在引入社会比较这一变量后,幸福感对物质主义价值观的标准回归系数由0.20下降到0.12(表1-4)。物质主义价值观影响幸福感存在两条显著路径:一是物质主义价值观直接影响幸福感;二是物质主义价值观通过社会比较间接地影响幸福感(图1)。
表1 幸福感(Y)对物质主义价值观(X)的线性回归分析
表2 社会比较(M)对物质主义价值观(X)的线性回归分析
表3 幸福感(Y)对社会比较(M)和物质主义价值观(X)的线性回归分析
表4 社会比较的中介效应依次检验
1.“财富意味着成功”是当下物质主义最明显的特征。物质主义价值观的总体得分超过均值,显示存在高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倾向,其中财物成功的得分最高,说明人们认为财富是成功的标志。应该说,当代社会在创造一个物欲发达模式的同时,也缔造出了与这种模式相对应的“物化评价”文化体系,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高物质主义价值观的扩张以及自我价值的物质意识评判。在这种观念的作用下,享乐型的消费盛行、个人主义观念下的符号型消费凸显以及异化消费观念下的理性失衡等现象不断出现。这本质上是价值理性的缺失,致使所有的消费都是建立在工具理性和私人欲望的满足之上,缺少精神层面的追求和引导。理性失衡和异化消费只能使个体成为迷恋物质第一性而缺少高品质精神追求的“不完整的人”和“单向度的人”[11]。
2.富裕的家庭更重视物质财富,但不一定更幸福。分析发现,不同家庭月收入者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存在中等差异,高收入者物质主义价值观高于低收入者。实际上,高收入意味着高社会阶层,一个家庭经济水平的提高与这个阶层家庭成员对物质财富的重视是分不开的。同时,对不同家庭人均月收入水平的幸福感进行差异比较得出,月收入在中上水平的个人幸福感最高,之后幸福感的曲线开始下降,这说明收入越高,人们并不一定越幸福。本研究也显示,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同向递增关系存在一个转折点,过了这个点,富裕与幸福之间就不是高相关关系。有学者解释,财富能够对幸福感产生影响,主要原因是它提供了满足人们基本生理需求的一种手段,但却无法供给生长需求[12-13],例如社交需求、自我成就感,这些需求的满足就与物质财富的关系不密切了。因此,物质财富是对人类低层次需求的满足,对人类更高层次的需求无法直接触及,而对于已享受到物质财富利益的高收入者无法止步于低层次的需求,在低层次需求满足后,发展高层次的需求以满足社会性和独特性的生长需要就成为拥有物质财富的高收入者无法直接获取的目标。
研究发现,物质主义价值观能够直接影响幸福感,主要基于高物质主义价值观者自身的特点,他们对财富和地位有很高的期许,容易造成理想与现实的持续性差距,致使在评价自我生活质量时有许多的不满意[14]。自我决定动机理论指出,人类的目标可以分为内部目标和外部目标。内部目标重视个体的自我成长和实现,例如乐群亲和、热心公益、身体健康等。外部目标强调获取社会赞许或外部奖赏,如物质财富、社会权力、身份地位等。可以看出,高物质主义者追求的是对外部目标的获取。当个人过度在意财富、身份、地位等外部目标时,他们“与家人、朋友保持高水平的关系”“通过活动与创造来改进世界”等内在价值观就会大大降低[15-16]。因为忽略了对人际关系、公共利益等内在目标的满足与重视,这就导致内心对幸福和快乐的追求渐行渐远。因此,他们经常陷入不断地进行比较和重设目标的循环圈中,而当面对新目标与现实之间的落差时,高物质主义者又陷入紧张和焦虑当中难以自拔[17-18]。
研究发现,物质主义价值观可以通过社会比较来影响幸福感,表现在社会比较的类型、方向和时脉三个维度。
1.在比较的类型上,观念比较与幸福感存在正相关关系,能力比较与幸福感存在负相关关系。社会比较理论认为,人在对自己的能力和观念进行评价时,由于缺乏非社会性的物理标准,因此要通过将自己与他人进行比较来界定自己的能力和观念[19]。一般来说,人们更容易考虑和接纳同一阶层内群体成员的观点,并调整对未来的期望和决策。但在社会格局发生重大调整的时期,依托社会资源的社会阶层也开始重新组织和调整,个体进行社会比较的参照系由社区、单位等群内共同体变成更加广泛和抽象的群外社会[20]。这种宽泛、普遍的参照系使得能力比较变相折射出人们所占有的资源多少,区分个体处于什么样的阶层,使成员的生存状态具有了情境依赖性,导致人们可能降低自己的主观社会阶层,这种社会阶层认同下降更容易与失落、不满、自我价值缺失联系在一起。
2.在比较的方向上,向下比较和幸福感呈现正相关关系,向上比较和幸福感有负相关关系。当前中国社会处于原有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时期,整个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迁,社会阶层出现分化,不同阶层之间的层距开始拉大,阶层内部形成了一个整体的层级感。但现阶段人们存在一种弥散性焦虑的社会情绪,社会客观阶层结构的相对固化和主观阶层意识的碎片化甚至瓦解[21],使得社会阶层流动变得困难,当人们将自己的生存处境与某种参照系进行比较发现自己处于劣势时,这种比上不足的横向差距容易产生一种被剥夺感,造成阶层认同落差,让人们倾向于低估其社会经济地位,阶层认同发生下移,直接影响着个人对社会整体公平性的解读和生活满意水平。
3.在比较的时脉维度上,过去比较与未来比较和幸福感都存在正相关关系。时间比较理论认为,当客观外在证据不能提供和维持持久的自我认同感时,个体将会进行内在的、历史的时间比较过程[22]。当下人们的生活水平相较于过去有了巨大的变化和提高,个体能够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进步性,这是基于对自身投入与产出比值的主观评定[23],最终决定了人们生活满意水平。而当与未来进行比较时,个体对过去生活的看法和对未来走势的预判却产生了同化效应,即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自我总是处于不断向上的方向[24]。虽然客观指标衡量的社会阶层呈现向上发展的态势,但这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表现在社会成员主观阶层认同历时性的向下偏移和不稳定上扬的背景下[25],却折射出阶层认同落差下的底层认同强化的无奈,这种与客观社会结构分层和经济社会地位脱钩的位置感知和认知错层,影响着人们的社会态度和社会行动的选择,导致大量社会成员集中在主观社会阶层的底部,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和社会不公平感,引发对社会其他阶层群体的敌意和冲突。
在一个异质性极大的社会,物质财富的多寡已经不是评价幸福与否的直接指标,在不断追求物质数量的驱动下,再多现实的财富也满足不了心中对物质非理性的偏执,更何谈与之相关的物质幸福。也就是说,财富数量的增加只是提升人们幸福感的次要因素,而经济之外的社会因素和精神因素对于提升个体的幸福感将会起主导性作用[26]。
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物质积累之于人的意义不该简单地定位于数字的高低,更需要在物质体量的基础上构建属于不同区块链的“物质质量”及物质评价体系,这种去中心化的重构才是人类追求幸福道路上更多物质积累的需求所在。有鉴于此,一方面,要重新对“幸福”进行赋意,建立更多非物质性或超越物质性的幸福意义体系,如创新型幸福、奋斗型幸福,以积极、崇高的理想信念引导人们的价值选择行为,建构合理、健康的需求,从而把物质发展纳入实现人自身发展的幸福轨道,从而提升人们的幸福品质和幸福效益。另一方面,幸福是一种学习而来的结果,不仅需要现实世界提供的客观物质条件,也需要个体在创造和奋斗的过程中有意识地从自己的生活中提炼幸福、升华幸福,让普通的生活也充满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收入相应提高,但当自己的收入低于阶层内的其他群体或共识水平时,便会产生“相对剥夺感”,由此陷入“幸福悖论”[27]。如果社会环境未能提供平衡阶层内利益落差的公平土壤,就会导致阶层成员宁愿牺牲绝对利益去追求相对优势,主观降低社会阶层的位置,形成对社会中低阶层的认同和归属,由此得出的逻辑和幸福就使得社会结构的流动方向由向上流动变成了向下流失,潜藏着阶层认同低和阶层文化断层的隐忧。因此,一方面要弱化地方对GDP的片面追求,改变单一指标的考核功能和调控功能,将GDP指标从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调整为预测目标,保留其对预期的引导和其他工作的指导参考作用,同时加大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托底工作的扶持力度[28]。另一方面,根据不同阶层情况,结合不同的幸福需求,建立健全社会分配体系,实现对高、中、低阶层的精准供给,把社会的发展与个人的需求结合在一起,增强社会公平感,进而从整体上提升人们的幸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