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法与自由

2020-10-14 23:13陆伟腾
视界观·下半月 2020年6期

陆伟腾

摘 要: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形势严峻,面对这一突发事件,中国政府坚持依法治国,采取了封城等措施来控制人口的流动,以此限制病毒的扩散与传播。然而,这些措施在西方社会引发异议,他们认为这种行为限制了公民的自由、损害了公民的人权。本文将通过列举中西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不同行为来探讨其在抗击突發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中所追求的法与自由。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依法治理;法与自由

一、法律与自由的关系

1.自由的含义

在汉语中,自由指自己能决定做某事。在西方,自由首先是指从某种约束中解放出来,或者说是一种不受约束的状态。法律上的自由是指人在国家权力所许可的限度内活动而不受干预的能力。

2.法与自由的关系

自由是人类的天性,追求自由和获得自由是人们永恒不变的追求,而自由的争取与获得,又必须在社会规则的框架内进行,这些规则包括道德、宗教、法律等,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自由的确认和保障。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不应该被看做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 [M].吴寿彭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5:276.]由此可见,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法律救济为自由提供了最后一道屏障,当一个人的自由受到侵犯时,国家承担救济义务,矫正被侵犯的自由,追究侵犯他人自由的人的责任。[沈宗灵 .法理学 [M].第四版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48.]

二、中西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法与自由

法就像是一张网,罩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上,一个个网孔,即各个人的行为范围,每个人的行为,在那些范围以内是自由的,若跨出网,便不是自由。[ 李达 .法理学大纲[M].北京 :法律出版社,1983:100.]所以法律替一切人划定了自由与不自由的界限,个人自由只能是法定范围以内的自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出现,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生产等秩序,给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秩序带来巨大的冲击。面对突发事件,中国及世界各地纷纷采取非常措施,下面将对比中西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行为探讨其中的法与自由。

1.法是对自由的限制

自由并不是不受约束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法对自由的限制主要包括禁止利用自由自我伤害、禁止行使自由侵害他人权益,自由的行使必须体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统一。

面对来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使国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中国综合个人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国家利益实施了很多非常措施,比如封城禁止外出、公民必须佩戴口罩、严禁人口聚集等,这些措施限制了人民的自由,给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针对不遵从规定的人民,比如不佩戴口罩、不配合量体温等行为,相关部门依据法律对其行为进行惩罚。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由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保障人民的生命以及健康,防止人民受到伤害;同时也防止感染者自由行动,侵犯他人的生命以及健康。与此同时,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过程中,中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治理理念,将国民的健康放在首位,为抗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暂时忽略经济的发展,通过举国上下的艰苦奋斗使国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况得到有效的控制。历经两个月的抗疫,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得以好转,我国取得阶段性的胜利。反观西方有些国家,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鼓吹人权自由,强调自由至上,极力关心个人利益。人民不佩戴口罩、不居家隔离,使病毒进一步传播,让更多人的生命遭受威胁。政府为了经济的正常运转,也没有采取对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有利的措施,有些甚至采取集体免疫的方法,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越来越严重,给国民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由此观之,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法对自由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有时可以保护更大的社会价值,而一味的追求绝对的自由,有时可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但是,在这种非常时期,对于自由的限制也需适度,不能用法律的强权去过度的损害人民的自由,使人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法律对自由的确定和保障

法律的使命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的自由,自由必将是受法律的限制的自由,法律是以自由为前提和目的,通过法律才能实现自由。事实上,法律保障自由的方式主要包括权利和义务、自由与责任和法律救济。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想保障人民的自由,必须依靠法律。第一,自由需要法律排除人们之间的相互伤害和主体自身对自由的滥用。为了避免病毒传播,排除因传染而对他人的健康权造成侵害,中国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文件,通过封锁城市、社区等措施限制人口流动,来保障人们的自由。在此期间,每个公民都享有相应的权利,也必须配合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才能有效的保障自由。反观西方,未积极采取措施来保障他们口中所谓的“自由”;第二,为了保障自由,我国涌现出了一批批逆行者,抗击一线救死扶伤的医生、参加医院建设的工人们等,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责任,在国家最需要的时候主动请缨前往一线。大量逆行者的加入,为城市重启增加了力量,也创造了一个个中国奇迹,他们默默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相比目前的西方,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加速恶化,导致医院床位紧缺,出现了劝养老院老人放弃治疗等现象,其社会各方面的应对能力不足,在逐渐损害人民的切身利益;第三,“无救济则无权利”。为了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相关意见及时回应了抗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失职渎职等老百姓关切的问题,统一了法律尺度,为下一步科学依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奠定法律基础。

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依然至关重要,坚持法与自由的统一更有助于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既要利用法律对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来保障大多数人的自由,也应坚持适度原则,防止权力的滥用。这不但有利于确保国家、社会和个人都能够顺利转入平常时期,而且对于世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