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 颖,贾士彬
(河北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由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的利润诉求和城乡经济二元发展情形,其经营模式对于农村金融发展而言是一种“逆流”模式,并不能真正扎根农村,很难推动和实现农村金融的普惠性,普惠金融发展对于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实现脱贫和抑制返贫具有重要意义。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其“亲民”特性,可以提升金融的可获得性,从而提高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程度。因此,本文将关注点放在了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方面,以2006年底中国启动的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为分水岭,将其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为代表的传统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另一类是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截至2019 年末,全国共组建6 95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较2018年末增加31.91%,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并成功引入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等各类资本参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与此同时,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处于平稳发展期,全国共组建76 256家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较2018年末增加1.14%①根据Wind数据库整理。。
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稳步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三农”问题,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道路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政府扶持不到位、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农民金融知识匮乏等原因,各地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效率普遍较低,资金外流现象严重,支农力度不够,始终未能实现质与量的同步发展。传统小型农村金融机构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上述相似问题的同时,由于其组织结构和发展背景不同,各自又表现出了一些特殊问题,这也是造成二者效率水平差异的重要原因。那么,现阶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否使得整体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得到改进?两类农村金融机构哪种社会效率更高? 各自将如何改进社会效率? 正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金融的普惠性和金融机构的社会效率备受关注。
普惠金融发展对于消除贫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1-2]。普惠金融对于农村贫困减缓具有门槛效应和显著的空间溢出效用[3],康书生等[4]提出应将金融资源延伸到每个家庭和每个个体,打通金融服务农村扶贫的“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对于重点连片特困区,需要将金融引入扶贫工作,推动精准扶贫工作[5]。目前,金融供给不足依然是制约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突出问题[6],尤其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较为有限,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张可以显著提高普惠金融水平[7]。另外,农村金融环境改善、金融市场效率提升能有效支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8],农村金融机构效率评价问题成为重点研究领域,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维度。
第一,效率判断标准方面。效率评价基本以DEA 方法为主[9-10],而效率判断的标准取决于产出指标的选择:一是衡量金融机构自身的效率,产出指标大多选择利润、贷款额、利息、非利息收入等[11];二是衡量金融机构对于“三农”支持的社会效率评价,产出指标大多选择涉农贷款、农业产值、农民收入等[12-13]。
第二,效率评价主体方面。研究大致分为两类:一是集中于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的效率,石连忠[14]认为,农商行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高于农村信用合作机构;蓝虹等研究表明,农村信用社的总体绩效、商业绩效和涉农服务绩效均总体呈现改善态势,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绩效总体高于农村信用社。二是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评价,王克强等[15]对比分析了上市农商行和新三板挂牌村镇银行的效率;王佳楣等[16]通过对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实地调查,运用层次分析法,得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综合绩效整体处于中等偏上水平的结论,且村镇银行最优,小额贷款公司次之,资金互助社最差;洪正[17]基于监督效率视角,指出资金互助社较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更具发展优势;李淑峰等[18]进一步证实,村镇银行的设立在改善区域金融体系资源配置效率方面效果并不明显。
第三,在效率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面板tobit[15]、空间计量[19]等多种模型对于影响效率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部分学者指出中国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整体效率较低,究其原因有两个因素:一是内部因素,如制度不健全或产权结构不明晰[20]、大量金融机构设立的无效性[21]、金融技术的落后[22]等;二是外部因素,温红梅等[23]采用四阶段DEA 证实农村金融效率受外部环境影响较为显著。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普惠性的增强依赖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和效率提升,特别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研究大多从不同类型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出发,主要以农村信用社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单一类型机构效率的研究为主,鲜有涉及不同类型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效率对比的研究,社会效率的比较更是缺失,这正为本文提供了研究空间。
1978年,Charnes、Cooper和Rhodes三位学者最早提出了DEA 非参数分析方法,避免了对生产函数与误差的假设限定,并且能够提供效率改进的具体方向。在此基础上,Fried等人又进一步完善,发现了更好评估决策单元效率的方法,即四阶段DEA 分析法,其可以同时调整外部环境与随机误差等因素对效率的影响,有效剔除各种环境变量对效率的影响,大大提升了效率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第一阶段:不考虑环境因素的影响,运用DEAP2.1效率分析软件,采用初始DEA 模型,计算效率值θk和投入变量冗余值Sik。由于早期的CCR 模型只能得到总体效率值,即不变规模报酬(CRS)下的效率值,无法对效率值进行细化。因此,本文借鉴1984年Charnes和Cooper提出的BCC 模型,同时可以得到不变规模报酬(CRS)下的总体效率值、可变规模报酬(VRS)下的纯效率值和规模效率值。另外,考虑到本文研究的是投入效率问题,最终采用的是基于投入角度的DEA 效率评估方法,以寻求既定产出水平下投入要素的最优状态。
第二阶段:Tobit模型回归分析。将第一阶段DEA 分析得到的各项投入冗余变量值Sik分别作为被解释变量,外部环境变量值Zik作为解释变量,进行Tobit回归分析(因为投入冗余变量值Sik≥0,为受限因变量,为保证估计结果的无偏性和一致性,采用Tobit模型更为合适)。回归模型可表述为:Sik=αi+βiZik+Ui,其中i=1,2,…,j;k=1,2,…,N。Sik为初始DEA 分析中第i个投入冗余值,Zik为外部环境变量值,αi为常数项,βi为待估系数,Ui为误差项。
第三阶段:根据投入冗余拟合值S'ik=αi+βiZik,对初始投入变量进行调整,公式为:X'ik=Xik+{max[S'ik]-S'ik},其中Xik为初始投入变量,X'ik为调整后新的投入变量。
第四阶段:由第三阶段调整后的各投入变量值代替原始投入变量值,再次运用第一阶段的DEA 模型,得到新的效率值,即为剔除了环境和随机误差因素影响后的效率,第四阶段效率值更能准确地反映各决策单元的实际效率水平。
准确评价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选择合理的投入、产出指标是关键。本文在指标选取上借鉴其他学者的做法,并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得性,最终选择3项投入指标和2项产出指标。
1.投入指标的选择。主要选取各地区反映传统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投入情况的3项指标,包括营业网点机构个数(个)、从业人数(人)、资产总额(亿元)。
2.产出指标的选择。主要选取反映各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2项指标,包括农林牧副渔业增加值(亿元)、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元)。
3.外部环境指标的选择。传统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评价受到外部环境的诸多影响,因此必须在剔除农村金融外部环境下进行研究才更准确。鉴于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参考以往研究的指标选择,本文选取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农作物播种面积(千公顷)、粮食产量(万吨)、乡村人口(万人)、林业投资(万元)、乡村就业人员(万人)、农业机械动力(万千瓦)、地区生产总值(亿元)8项指标作为外部环境指标。
本文选取了2016年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数据进行四阶段DEA 相对效率的分析,并且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在样本中剔除了河南省和西藏自治区。按照模型设定的前提条件,样本容量大于投入、产出指标的总个数,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可以进行模型的设计。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Wind数据库、《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和国家统计局网站。
1.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整体社会效率分析。分别将各地区小型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个数、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作为投入指标,农林牧副渔业增加值、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作为产出指标,共计58个目标单元纳入同一DEA 模型,最终得到效率值(TE)为0.277。可见,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水平较低,只有5个地区效率值为1,占全部样本的8.62%。其中,规模效率(SE)较高,为0.823;纯技术效率(PTE)较低,为0.343①TE(technical efficiency)指技术效率,即CRS下的综合技术效率;PTE(pure technical efficiency)指纯技术效率,即VRS下的技术效率;SE(scale efficiency)指规模效率。其中,TE=PTE×SE。。造成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整体社会效率水平低下的原因主要在于纯技术效率的低下:首先,各类金融机构功能重叠现象严重,但同时又存在大量的业务“真空地带”;其次,金融机构“三农”贷款风险较大,贷款评估不到位,呆账坏账问题严重,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且监管效率低下,尤其是现场监管效率低下;再次,“支农支小”草根理念有偏差,资金未能真正服务于“三农”,资金外流现象较为突出;最后,金融服务创新不足,针对性服务欠缺。
从投入冗余来看,资产总额冗余比率最高,为2.341%;营业网点个数冗余比率为1.687%;营业网点从业人数冗余比率最低,为0.195%②资产总额冗余比率、营业网点个数冗余比率、营业网点从业人数冗余比率指各项冗余分别占各项投入的比率,用以说明冗余程度。。可见,各项投入均存在资源浪费问题。
2.传统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比较分析。比较传统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可以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值0.513,要远高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值0.041,对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改进起到了实质性作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其基本延续了发起行成熟的经营理念、管理技术等,取得了一定的支农成效,且其规模效率值为0.829,略高于纯技术效率值0.634,比较均衡。相较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效率并不低,为0.818,但纯技术效率却仅为0.053。可见,提高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关键在于纯技术效率的提升,尤其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农村信用社,由于其遗留的不良贷款较多,历史包袱沉重,再加上产权结构不明晰、组织构架松散,尾大难掉。
从投入冗余来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冗余比率最高,高达10.332%,其次是资产总额冗余比率2.362%,最后是营业网点个数冗余比率1.39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却不同,营业网点个数冗余比率最高,为6.144%,其次是从业人数冗余比率5.327%,最后是资产冗余比率1.879%。从规模报酬变化来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报酬递增、不变、递减的省份依次为11个、6个、12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报酬递增、不变、递减的省份依次为6个、5个、18个。可见,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多数是规模报酬递减的,当投入量超过某阈值时,投入反而阻碍了效率值的进一步提升。
3.各地区传统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比较分析。从地区分布来看,各地区传统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水平都较为均衡。对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效率,东部地区略高些,为0.051,之后依次为西部地区(0.041)、中部地区(0.030)、东北地区(0.030)。而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效率,也是东部地区最高,为0.575,之后依次为东北地区(0.545)、西部地区(0.480)、中部地区(0.444)。从各省(市、自治区)两类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排序来看,2016年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没有处于效率前沿面的省份,并以山西(0.012)、广东(0.019)、浙江(0.021)、四川(0.022)、甘肃(0.024)效率值最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8个省(市、自治区)处于效率前沿面,依次为北京、上海、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陕西和新疆,而吉林(0.101)、广西(0.157)、山西(0.18)、浙江(0.215)、内蒙古(0.218)效率值最低。
分别将各地区小型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个数冗余、从业人数冗余、资产总额冗余作为因变量,各个环境变量作为自变量,得到Tobit回归结果(表1)。
表1 外部环境对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投入冗余的影响
模型1—3均是经过多次回归分析,逐一剔除不显著性自变量后的最终结果。可以发现,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投入冗余与粮食产量、乡村人口、农业机械动力3个环境变量具有显著相关性,而与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额、农作物播种面积、林业投资、乡村就业人员、地区生产总值5个环境变量的相关性并不显著。
通过3个模型的对比分析可以得出,粮食产量与网点个数冗余、资产总额冗余2项因变量呈负相关关系,说明粮食产量的增加有利于这2项投入冗余的缩减,对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的提升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随着粮食产量的增加,农户会有更多的收入,对金融机构的依赖性增强,激励了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的提升。乡村人口与网点个数冗余、从业人数冗余、资产总额冗余3项因变量均呈正相关关系,说明随着乡村人口的增加,盲目的扩充机构网点个数、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均是不可取的,这会使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大大降低。农业机械动力也与网点个数冗余、从业人数冗余、资产总额冗余3项因变量均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但不同的是,其与网点个数冗余、资产总额冗余正相关,而与从业人数冗余负相关,说明农业机械动力对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投入冗余的影响具有双向性,因此最终对社会效率水平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整体效率分析。通过投入变量调整,得到剔除环境和随机误差因素影响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新的效率值为0.441,虽然综合效率水平依然偏低,但较之以前已经有了较大提高,说明外部环境的影响确实低估了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整体的社会效率水平。调整后,已有8个地区效率值处于前沿面,占全部样本的13.79%。规模效率依然较高,为0.844,略有增加;纯技术效率虽仍然偏低,为0.494,但增幅相对较大。可见,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整体社会效率水平被低估的原因主要在于纯技术效率被低估。从四阶段投入冗余来看,营业网点从业人数冗余改善最明显,由10.332%下降到0%,实现了最优配置。资产总额冗余比率、营业网点个数冗余比率下降也较为明显,分别由2.362%下降到0.060%、由1.391%下降到0.038%。
2.传统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比较分析。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值为0.132,依然远低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值0.750。并且通过二阶段与四阶段传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比较可以发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水平提升更为明显,TE、PTE、SE分别提升0.237、0.179、0.086,而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受环境因素影响相对较弱,其中TE、PTE 分别提升0.091、0.122,SE 则下降0.046,说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较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自身优势更为显著,尤其具有内生性特点的资金互助社,通过引入大量民间资本,将会使农村金融更为活跃。从投入冗余来看,两类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均不存在冗余,在数量上实现了最优投入,但从质的角度来看,各地区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依然不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个数冗余比率减少为1.259%,资产总额冗余比率减少为1.294%;而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则不同,虽然营业网点个数冗余比率有所下降,为0.31%,但资产总额冗余比率却大幅上升,达到6.308%。可见,四阶段DEA 的运用,从总体上优化了投入冗余,可以避免二阶段DEA 对投入冗余的过度缩减。从规模报酬变化来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报酬递增、不变、递减的省份依次为22个、2个、5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模报酬递增、不变、递减的省份依次为15个、9个、5个,说明大部分省份对于这两类金融机构投入均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不仅在于投入规模的扩大,更在于投入结构的优化。
3.传统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地区社会效率比较分析。从地区分布来看,四阶段DEA 效率结果显示(表2),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仍以东部地区最高(0.192),之后为西部地区(0.115),东北地区(0.087)与中部地区(0.079)效率值较为接近。而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效率值也是东部地区最高(0.869),之后依次为中部地区(0.739)、西部地区(0.692)、东北地区(0.633)。可见,四阶段DEA 的采用,虽然使各地区社会效率水平排序变化较大,但各地区社会效率水平差别依然不大。
表2 二阶段与四阶段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对比
从各省(市、自治区)两类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分别排序来看,四阶段DEA 中,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依然没有处于效率前沿面的省份,山西(0.05)、四川(0.052)、广东(0.055)、河北(0.063)、山东(0.069)效率值最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处于效率前沿面的省份有所变化,既包括二阶段DEA 中处于前沿面的上海、海南、湖南和新疆,又包括山西、内蒙古、云南和江苏新增省份,共8 个省份,吉林效率值依然最低,为0.228。经过四阶段DEA 分析后发现,各省(市、自治区)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差距表现出相同趋势,但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差距更明显①以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均值为分界点,用均值以下省份与均值以上省份之比作为衡量标准:对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该比值由10∶19扩大到22∶7;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该比值由11∶18扩大到15∶14。。
1.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整体社会效率来看,效率值偏低,虽然剔除环境及误差因素后有所改善,但效率水平仍未达到0.5,尤其以纯技术效率低下为主,说明其自身发展仍存在很多问题。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冗余情况来看,采用四阶段DEA 分析方法后,所有地区营业网点从业人数冗余已不存在,但大部分地区资产总额投入、营业网点个数投入仍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浪费问题,最终导致产出不足。从规模报酬变化来看,63.8%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呈现出规模报酬递增规律,说明其扩大整体投入规模更有利于整体效率水平的提升。
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整体小型农村金融主体社会效率具有明显的改进功效,且剔除环境及误差因素后该现象依然存在。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较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受环境因素影响相对较弱。通过Tobit模型回归分析,可以得出,粮食产量与网点个数冗余、资产总额冗余负相关;乡村人口与网点个数冗余、从业人数冗余、资产总额冗余正相关;值得注意的是,农业机械动力对投入冗余的影响具有双向性:与网点个数冗余、资产总额冗余正相关,与从业人数冗余负相关。且四阶段DEA 效率分析结果显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较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更高。
3.从东、中、西、东北四个地区分布差距来看,通过四阶段DEA 效率分析,虽然各地区效率水平排序有所变化,但各地区效率水平依然较为均衡。从各省(市、自治区)社会效率差距来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差距较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差距更大些。
1.不断改进纯技术效率是提升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的关键。提升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纯技术效率水平,一方面可以借鉴大型商业银行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加大APP、自助设备等的利用率,简化业务流程,优化审批制度,并结合农村自身发展需求,提高业务研发和创新能力,重点发展其核心业务,将一些低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业务外包出去。另一方面,不同类型小型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应打造错位竞争模式,互补共荣和谐发展。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实力相差悬殊,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尽量避免与传统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展规模竞争和客户争夺,而应充分利用其熟悉农村金融市场的优势,规避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树立草根金融服务理念,将业务深入至村、镇基层,尤其是贫困农户和小微企业,可将贷款服务细分,根据农民对资金的需求设立脱贫贷款、致富贷款、生产性贷款等。
2.继续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的同时,弥补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短板。在农村特有的外部环境影响下,提升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应分别从两类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入手:第一,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较之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更高,应继续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加强民间资本的引入,鼓励民营企业、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保险类机构,甚至是当地整个社会网络资本的参与,弥补其后续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另外,政府可进一步针对性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对涉农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新型金融机构给予营业税、所得税减免,并允许其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债券,同时鼓励保险公司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作,承保农户履约保证保险。第二,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比较低下,应不断弥补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短板,以提升对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整体社会效率的贡献度。首先,甩掉历史包袱,合理处理呆账坏账,开展关系型借贷,例如农户联保、龙头企业担保等,优化贷款结构;其次,明晰产权关系,科学设置股权,科学界定集体股和员工股,平衡所有者与经营者权利与责任;最后,提高政府参与的有效性,合理运用财政杠杆,加大支农力度,使农民摆脱贷款“财政兜底”的固有观念,可以借鉴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产生新的利润增长点。
3.不同省份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发展路径。第一,对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较低的省份,多表现出了资产总额与营业网点个数的冗余,存在资源的浪费,适当减少资产投入、压缩营业网点个数有利于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社会效率的提升。除此之外,还应不断完善退出机制,允许破产,减少政府的过度干预,消除政府的隐性担保问题,使其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机构。第二,对于社会效率较高的省份,多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因此有必要继续加大整体投入规模,但应强调的是资产总额、营业网点个数、营业网点从业人数之间应具有合理的投入配置关系。除此之外,还应不断完善准入机制,一方面鼓励不同类型资本的引入,另一方面要防止投机性资本流入农村金融市场,要严格按照各类机构的设立条件审批,筛选出真正定位于“三农”的金融机构。第三,转换同城与异地的概念,各类监管机构之间应协调合作,加快信息网络、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以确保信息获取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努力做好风险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