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全金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笔者通读民法典,有几点深刻认识:
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
民法典体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精神,生动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理念,对每个人来说,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民生方方面面几乎都被民法典所涵盖,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草案编纂前后通过信息发布、征求意见、专家听证等多种方式,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其过程是一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二、彰显制度优势
民法典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构建系列规范、准则并约束个体行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鲜明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三、坚持实践导向
民法典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大量优秀民法研究成果,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保持了民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与时俱进地考虑了信息化时代民事关系的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全面推动民法典的实施提供了根本遵循,对学好用好民法典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國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进要充分发挥在教育、文化、出版等领域的界别优势,发扬立会为公优良传统,把学懂弄通民法典作为履行参政党职责的必备条件、做好中国共产党“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责任担当,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作为参政党地方组织负责同志,笔者将从以下几点作出努力:
一、带头学好民法典
作为福建省政协民进界别委员召集人,有责任有义务在认真学法、模范守法、依法履职上当好表率,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更加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民法典立法精神、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身体力行做民法典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真正让民法典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福建民进微信公众号、福建民进网增设民法典知识专栏,组织民法典学习竞赛等活动,在福建民进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将学习民法典纳入福建民进各级组织主委会、常委会、机关学习例会主题内容,纳入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帮助会员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建设法制福建凝聚民进合力。
二、带头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也同样是衡量参政党成员履行参政为民宗旨的重要尺度。要引导民进会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依照民法典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时时以民法典规范自己,事事以民法典约束自己。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与依法履职紧密结合、与本职岗位工作紧密结合、与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强化民法典在维护党派机关干部职工、民进会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激发民进会员及所联系人民群众新时代干事创业的动力。深入研究探讨民事领域的焦点难点和前瞻问题,积极关注民法典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短板漏洞以及遇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助推民法典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完善和发展。
三、带头讲好民法典
将宣讲解读民法典活动作为福建省政协民进界别委员主题教育活动联系点规定动作。组织民进法律界会员,深入民进基层组织,深入社区、学校、乡村,开展民法典条款、案例以及专业术语宣讲解读,让民法典直达民进基层组织、走进民进会员心里、走进群众身边,提高民进会员及其所联系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普及率。协助各级中共党委政府做好解疑释惑、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心协力营造尊法、守法、用法良好局面,集智聚力助推这部新时代人民法典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者系福建省政协副秘书长、民进福建省委会专职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