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虹 王春晖 季晓昕 林君
[摘 要]高校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高校企业的发展, 不仅明确了投资主体和产权之间关系,实现了经营权和所有权的相互独立,大大减少了高校企业经营的法律与经济风险,也做到了国有经营资产的有效保值与增值。建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是规范高校科技产业的必要路径,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提升高校治理水平、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重要举措。资产经营公司的建立,对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基于该背景下,文章对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建立及其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校办企业;资产经营公司;高校科技产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20.24.019
当前国内经济快速发展,高校校办企业的发展却较滞后,高校企业的发展急需探索一个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新模式,这既是高校所关注的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高校应该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对高校所属校办企业进行统一的管理经营, 调结构、促发展、以本为本,让高校集中力量办学。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对于高校来说,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资产安全,使其责任降到最低,避免承担更大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推动高校的产业持续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高校的综合实力。在重视并大力发展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当下,如何规范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模式,科学管理高校的各个企业,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行的重要问题。
1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及其建立的必要性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就性质来看是十分特殊的,不同于一般的公司,它负责管理高校经营性资产,介于高校和高校投资或控股的校办企业两者之间。从公司建立视角看,资产经营公司“阻隔”了高校和其控股或投资的校办企业, 防止高校由于发展产业而遇到的各种风险从而需要承担的相关连带责任。 纵观其发展历史,高校的校办企业几乎都由学校创办与经营,而且高校承担着“无尽”的连带责任。 基于这一体制下,很容易发生校办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债务纠纷、校名被“霸占”等诸多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对高校教学与科研的正常秩序造成影响。 要想真正实现高校和企业风险相分离,我国教育部应要求高校建立自己的资产经营公司并对运营机制严格规范。對于资产经营公司而言,如何充分发挥“防火墙”的隔离作用,必须明确和学校在管理与资产等方面的界限, 将人、财、物相分离,机构与业务之间保持独立,校企之间不能相互担保与拆借资金。[1]除此之外,对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也是为了满足校办企业快速适应现代化产权制度建立的现实需要。 关于市场经济,其最重要的主体就是企业,而且企业应面向市场并接受市场机制与不以主观意识而转移的规律限制, 因此高校的校办企业也需严格遵守。 怎样建立和市场经济相协调的运营体制,是现阶段高校企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科学建立完善的将产权清晰作为突出特征的产权制度, 是高校企业融汇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点。
在高校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衍变而来的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促进了高校企业管理体制的不断革新。建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能够带来目前高校企业的管理局面的转变,充分融合校企资源,促进高校与企业逐步壮大。 在实现校企分离的同时,处理了高校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遗留的国有资产不到位的问题, 也能将投资权和产权之间关系明确,削弱行政干预程度进而将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规避企业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让高校通过市场经济来发展产业。由此可见,建立资产经营公司,是高校改革发展必经的战略性环节。
2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目前显露的问题
(1)没有完善的考核和监督制度。虽然针对资产经营公司,高校已经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可是其中的管理人员却不是具备专业能力的企业管理人员,由于繁忙的科研与行政事务使其忽略了在资产经营工作所涉及的相关事务,不能与真正企业一样就有关问题召开会议,也没有参与到决策环节,一些高校在管理资产经营公司过程中只是做一做表面工作,相应的监督与考核制度几乎等同于没有,在财务管理、监督管理、制度等方面也有所缺失。
(2)没有专业的高质量管理人才。在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中大部分管理人员主要来自事业单位,以前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不仅没有扎实的管理知识,而且缺少相应的管理经验,对于市场状况并没有充分了解,虽然部分人员从前接触过学校中的财务管理,可是对企业中的财务工作及其制度全然不知,因此难以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于企业,要是将企业管理交于一个“陌生”的人,那么在经济效益与管理上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因此,正是由于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缺少相关的专业性财务管理人员,才会对其有效管理带来影响。
(3)没有清晰的区域划分。在管理高校上,高校企业资产公司经常搞不懂自己所发挥的作用,换言之就是不清楚管理高校和管理企业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在“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中就已经清楚表明了公司职能,在高校中经营的是其“经济”,不仅仅是指为高校带来经济方面的效益,更应该把其经济所处的教育板块发展好。[2]要是没有厘清金钱与教育这两者的问题,那么这一问题就是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瓶颈。
(4)没有明确的定位。在建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过程中,还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没有明确的体系结构,或者是后勤部和资产企业一同存在,如果一个企业不知道自己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难以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的。以往的观念是高校资产经营公司从属于高校的校办企业,可是实际情况却是和后勤部“等同”,如果不能明确划分定位的话很容易在资产经营公司的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由此为企业所造成的危害也是难以估计的。
3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所具备的重要功能分析
(1)对校内外可用资源加以整合“孵化”现代高新科技企业。[3]拥有大量无形资产是高校最突出的优势,因此,高校可以借此发挥资产经营公司的职能优势,充分整合与管理校内外可用的优势资源,在此基础上孵化以科技成果为主导的高校科技园, 使得高校周围能够聚集并逐渐形成高新企业群落。 而且高校应积极鼓励职工实现教研岗位和产业岗位之间的互动,依据现实需要可以为科技企业专门派遣技术人员与核心管理人员, 同样科技企业也可在学校中聘用企业发展需要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部分人员都需坚持有助于企业的管理,有助于学校发展、实现产业化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学校签署协议。 在对他们进行职务评聘等方面也应和学校中的其他人员一视同仁,但也要将其在企业中的工作性质考虑其中。
(2)保障实现高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高校组建资产经营公司的重要目的,就是保障高校的经营性资产完整,实现保值与增值。 通过建立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对学校经营性资产进行严格高效的监督与管理,从而形成产业全新的管理体制。
(3)增强校办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就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来讲,一方面要建立管理规范的高校企业运行机制与管理体系,另一方面还应该整合与开发相关的资源,如土地、科技、教育等并充分挖掘和发展社会服务潜能。除此之外,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还应该对高校企业的优势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通过市场提供服务,吸引更多的银行资本与社会资源更好地服务高校。依据国家教育部提出的要求,以资产经营公司为主导,对高校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投资性股权进行科学管理, 并用清产核资的方式认真核实各类资产,对产权进行清晰划分,从而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将相关机制厘清,尽可能提高政府、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并实现校办企业用人机制的革新。 提高校办企业对自主创新的重视,在和区域经济发展高度联系的基础上推动高新技术成果的进一步转化,进而孵化出大批的科技企业。[4]
(4)实现高校科技研发成果产业化。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是高校管理的主要校办产业,因此不能推脱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的重要责任且应主动拓宽这条渠道,让经营公司加速研发成果的转化,成为学校成果转化的重要纽带。 在此基础上应对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进行搭建,争取形成高校产业管理的良性机制。
4 建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运行机制的路径
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对高校产业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不断扩大的校办产业内涵、不断进步的经营与管理方法和学校资源有效融合的高校控股,以及提供服务等诸多方式渐渐使用在管理与经营校办产业中。部分高校持有企业股权以及其中的经营性资产被转移至资产经营公司,高校只负责对资产经营公司投资, 资产经营公司唯一的股东就是学校,其依法具备股东应具有的各种权利。但是在建立运行机制的过程中需要高度关注以下三点。
(1)对资产经营监督管理运行体系加以完善。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视角观察,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由董事会委托经理层来经营管理,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保值增值。 要想确保公司能够在市场机制下有效运行,就需要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现阶段,行政过度干预是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所面临的严重问题,在一些情况下监督管理只是体现在年度财务报表上, 难以实现真正的干预,而要想除去政企“粘连”而引发的主要弊端应做到以下两点: 首先,行政监管逐渐过渡为依法监管。 应该积极转变以往的监管理念与方法,将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为基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监管,确保高校资产能够保值与增值。 需要注意的是在过渡过程中应采取全过程监督、内部审计等相关方式,进而达到资产经营有效管理的重要目标; 其次,进一步健全信托责任制。高校在某些程度上也会干预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在选拔经理人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机会主义问题,既无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资产使用效率也很难提高。 对此可以通过HR或是人才市场聘用优质人才,保证信托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为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保障。
(2)董事会经营策略应与时俱进地革新。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董事会是其核心构成,同样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能否具有有效的运行机制也是由董事会的层次与水平而决定。 所以公司董事会需要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与较高的综合能力,这样才能承担好自身的重要职责。 对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首先,将董事会结构进一步优化。董事会主要由董事、副董事、董事会成员构成,公司的董事是由高校党委指派产生, 而副董事产生于董事成员,而且在董事中需要具有一定的学校职工代表,在董事会选派与选举时应严格遵守“三公”原则, 董事会成员应具有极强的商业判断力、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财务知识、迅捷的危机处理能力以及高业绩的资历等;[5] 其次,将利益关系进一步明确。 不仅要正确认识董事会所具有的地位与作用,而且也需要对几方的权责与利益之间关系进行明确。 ①明确学校与董事会的定位。 因公司经营的资产是属于学校的,所以无论是经营计划还是决策等,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学校下达的行政命令, 对此高校领导应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赋予董事会能够独立行使自身职权能力,可以在市场经济调控的前提下行使相应职权;②厘清公司经理层和董事会两者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会所制订的计划与决策等均是依托经理层而完成的,这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代理与被代理关系,也就是说董事会赋予经理层在一定范围上的职权且支持经理执行的权利; 至于经理需要在规定的职权范围行使自己的权力,将董事会所交代的任务完成并将工作完成进度进行汇报, 董事会需要协调各个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并为经理层负责提供支撑使其更好地行使执行权;③厘清监事会与董事会两者间关系。公司的董事会必须受监事会监管,监事会除了负责监督董事会所行使的职权是否在《公司法》等规定范围内,还应负责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等。
(3)健全公司治理相关机制。 通常情况下股东会职能由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去行使,设置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等行使股东会的相关权利。但是资产经营公司不论是在其合并分立,还是在发行债券等方面均需要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且由高校党委做出决定,资产管理委员也是在高校授权下行使权利。董事会的董事长职务由高校派遣、副董事可依据需求设置,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所指派。 董事应对国有资产与公司负责,对公司计划及投资方案进行拟定,定期召开董事会议并向高校汇报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亏损弥补以及利润分配的执行方案。 可是因为董事自身和高校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高校也可能选择资产经营公司之外的人员作为董事。 针对公司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首先,应建立科學权与制衡机制。 避免董事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应将“一人多职”的现象加以约束;其次,为提高董事会工作的效率应组建相关委员会,如成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而且需要监督其向董事会所提出的相关建议。[6]
5 结论
总的来讲,建立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并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其运行机制是尤为必要的。资产经营公司代表高校来进行控制原校办企业的股权,在制定企业未来发展规划、整合各类优势资源、提高校办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与影响力、促进研发成果转化等诸多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的产生建立,必然充分应用现代化企业制度,在此基础上开拓创新资产经营体制及运行机制,让资产经营能和市场发展客观规律深度融合, 使高校与企业发展获得更大的综合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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