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那么,遇到调动工作、停薪留职等情况时,预备党员如何转正?本期微话题栏目为您解读。
情况一预备期间调动工作
1.预备期已满的,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若因某些情况不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向预备党员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尽快办理转正手续。
2.预备期未满的,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其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并办理手续。调入单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转来的有关材料和情况介绍,要认真对待。不能放松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或拖延讨论转正时间。如果缺少有关材料,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主动与调出单位党组织联系。
情况二预备党员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应由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办理。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及时向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外出工作的,预备期满时,本人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的,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事先与其约定时间,让其回来参加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特殊情况下,可待本人外出工作、学习结束后,再讨论其转正问题。召开支部大会之前,党组织应通过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的记载或预备党员外出单位党组织的鉴定以及其他途径,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进行严格考察,然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情况三
预备期间发现新的问题,
预备期满又尚未查清
党组织应积极进行调查,待问题全部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结合本人的具体表现办理转正手续。结论没有问题,一贯表现良好的,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问题轻微或仍然存在一些缺点错误的,应延长预备期。如问题比较严重,本人表现不好,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情况四预备期间直系亲属犯了罪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当直系亲属犯了罪,应该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特别是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表明自己的态度,积极支持和协助司法部门按法律办事。同时,教育和督促亲属彻底交代问题,认罪服刑。如果预备党员能够这样做,组织上查实预备党员本人同直系亲属的罪行没有任何牵连,又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应批准其按期转正。如果发现预备党员与其直系亲属的罪行有牵连,应根据他的问题及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经过讨论后作出相应决议。
情况五
预备期间受到行政
纪律处分
党组织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讨论其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長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于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
情况六
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
党员未能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期转正的,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党支部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上级党组织应责成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2.党支部已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上级党委超过审批时限未审批的,上级党委应请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进行复议后,再办理审批手续。
3.对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