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的话】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创设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这是“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对于地方机构改革后统筹基层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形成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是根本,落实是关键。激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我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打好“选育用管”组合拳,通过选优配強用好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这支新队伍,不断提高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