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成因及主要特征

2020-10-12 14:40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7期
关键词:犯罪分子犯罪金融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成因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社会原因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市场活力大,相应的市场上对资金需求量大;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金融行业已经培育了较大数量的客户,拥有大量专业从业人员,国际化网络化趋势明显,互联网为传统金融提供了一个又一个重要平台,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另一方面,我国各类经济组织对资金需求量大,互联网普及程度较高使用便利,因此互联网金融容易受到市场接受。在互联网金融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之下势必会引来犯罪分子的青睐,使互联网金融犯罪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

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内控制度松懈。一些金融机构的计算机技术相对薄弱,操作人员严重缺乏,造成人员缺岗、分工不明。如操作人员不按规程加设口令、密码或口令、密码不注意保密,主机控制台密钥不按规定保管,计算机打印出来的各种原始表证不注意妥善保管,损坏、报废凭证账表不按规定销毁,随意丢弃。这种不按操作规程,忽视安全防范工作,警惕性不高的直接后果,就是留下了犯罪隐患。

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为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手段。新的网络技术的出现促进了信息网络应用与发展,但也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成为犯罪工具。近年来,以窃取银行账号、密码和个人信息,获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木马和间谍软件工具迅速增加,而且简单易用,成为实施入侵攻击的主要工具。

犯罪成本低,实施容易。相对于传统的金融犯罪,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风险低等优势,犯罪分子只需支付较少的上网费、租赁或制作网页费用,软件工具购买费和租赁服务器的费用就可以实施犯罪,并且活力数额巨大,犯罪手段隐蔽,不容易被发现,因而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一种作案方式。

监管滞后,是导致互联网金融犯罪的一个重要隐患。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相对短暂,互联网金融产品从创新到犯罪风险暴露需要一定的时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时间滞后情况,监管机构从无序管理到逐步摸索出一套适合实际情况的制度体系,也需要时间保障。

社会防范意识薄弱是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频发的一个社会因素。公民的防范意识明显跟不上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发展速度。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普通群众一般不会具备这样的知识储备,对于互联网金融犯罪危险时防范不够。还有不少客户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成为黑客或病毒攻击对象,不会采用主动措施来减少自己可能面对的危险,甚至再自己的系统被侵害之后也不能及时发觉,从而蒙受巨大的损失。其次,网络的匿名性也加剧了危险,因为不能面对面接触,所以人们在互联网面前更容易放下戒备,哪怕是面对和现实同样的手段,人们也更容易被蒙蔽;从互联网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人们更容易陷入犯罪分子潜心构建的精妙骗局。

互联网金融犯罪发生的经济原因

互联网金融市场信誉风险留下了犯罪的重要隐患。互联网金融尚处在发展的初級阶段,市场尚不成熟,相关操作规范、行业准则等不完整,这就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业务管理有待完善。互联网金融是新兴的金融市场业务,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行业中各个企业管理也处在摸索之中,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对管理中会涉及的经营管理,风险披露、财务制度、技术平台和运用中资质评估、担保审查等方面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尚不成熟,在实际运行中存在漏洞。

行业制度水平不高。互联网金融犯罪需要一定的金融知识和互联网技术知识,从业人员具备相关便利条件,现实中就有不少犯罪行为是由行业内人员实施。互联网金融市场刚刚兴起。尚未形成具有广泛适用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业准则和行业规范,不少从业企业和人员在经济利益诱惑下,利用便利条件侵犯客户利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互联网金融犯罪的主要特征

涉案人数多 地域覆盖面积广

鉴于互联网金融的极大便携性以及准入门槛比较低,使得其犯罪参与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犯罪范围突破了地域的局限,不仅仅局限于国内,有些甚至发展到了境外。如近两年发生的多起投资理财产品类的互联网金融诈骗犯罪案件,其涉及的投资者遍布全国,涉案金额巨大。

犯罪手段多样化

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金融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较常见的通过入侵网络系统获取信息进行诈骗外,在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条件下,犯罪分子还创造出了各种别出心裁的手段。

犯罪手段隐蔽性强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比较广且准入门槛比较低,为了掩盖犯罪目的与犯罪事实,犯罪人员和单位基本上都取得了合法的形式要件,凭借合法企业的名义、打着“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旗号,实施相应隐蔽的犯罪行为。在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犯罪行为人大多会聘请具有网络、金融、证券、法律等方面专业知识和熟悉互联网金融各种交易运作模式的人员参与,并且还拥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数据管理维护,定期销毁、清除企业交易记录、人员结构、信息通讯等关键信息,增加了侦查机关打击犯罪网络的难度。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各项操作,资金的交易往来都是以数字形式呈现出来,业务合作也大多是通过电子合同达成,金融机构计算机后台存储着大量的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此外,犯罪行为人之间多用QQ、微信等移动端软件来联系,电子交流记录也是重要的犯罪证据。

犯罪成本低 作案工具简单

相对于传统的金融犯罪,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风险低等优势,犯罪分子只需支付较少的上网费用、租赁或制作网页的费用、软件工具购买和租赁服务器的费用就可以实施犯罪,并且可以获取巨额的利益。

所针对的犯罪对象不特定且多为高素质高收入人群

因为互联网金融所依赖的技术性很高,利益分配方式也很复杂,所以与传统金融犯罪的侵害方式和受害群体均有不同,侵害方式和受害群体都更加多元化,在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中更多表现为“一对多”的侵害方式且受害群体中存在大部分受过高等文化教育和了解基本投资理财知识的高智商、高收入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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