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炳华
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金融围绕总体要求,明确支持功能和定位,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金融资源倾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持,成为其重要责任。本文基于对山西省山阴县的实地调查研究,探讨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欠发达地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践;问题研究
一、山阴县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践与成效
(一)有的放矢,全面对接乡村振兴金融规划
人民银行山阴县支行全力引导乡村振兴战略与金融服务对接。结合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引导相关金融机构采取措施服务乡村振兴规划,同时结合山阴本地产业推进山、水、林、生态游金融服务。同时,将再贷款政策落到实处,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近年来以基准利率累放支农支小再贷款3.6亿元,形成有力政策导向,有效提高了县域金融流动性,助推乡村振兴。2019年末,民营小微企业贷加权平均利率5.53%,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
(二)长远布局,全力夯实农村金融服务基础
金融机构通过构建农村服务网络,最大限度地打通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2019年末全县银、证、保、小贷、担保等金融机构门类齐全,全县银行网点26个,设助农取款点122个,保险公司6家,证券机构设点2家,小贷、担保、典当公司9家。针对农村老年客户群,利用小额便民点功能在各乡村提供线上、线下服务(转账、存取款、缴费、金融信息及电商服务等),农村金融服务便民高效。
(三)突出重点,全新尝试助农村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积极满足优势龙头企业融资需求。山阴县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山西古城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省规模最大的集奶牛饲养示范、乳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企业,农业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加大对古城乳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截至2019年末,累计发放信贷资金8.5亿元,有力支撑了古城乳业的产业化、规模化。
(四)精准施策,全方位推动金融普惠、金融精准扶贫
通过“龙头企业+贫困户+担保基金+信贷”模式,依托古城乳业集团,以贫困户自愿的形式,由扶贫基金担保,向银行申请5万元/户扶贫贴息贷,归集用于养殖产业项目,贫困户从项目获取固定收入。此类贷累放865笔,共4300万元,助865个贫困户增收脱贫。2019年累放105户特色种养贷2100万元。建立起“贫困村项目+贫困户+信贷”模式,通过小额贷入股设施农业、光伏发电、农村小水电等项目,整合中央扶贫、小额信贷、部门帮扶等资金,建设2座村级和3座乡级光伏发电站,总装机3100KW,在进行资产折股量化后,27个贫困村、1773户贫困户从中获益。
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受产业发展限制
缺乏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农产品优质化品牌化不足,现代农业体系不完善。缺乏强有力的龙头企业,农业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人才储备少、科技含量低等问题,“四类”新型经营主体发育不足。产业链不明显,农村产业融合度不高,离形成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还有很大的距离。如在农产品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大都以初级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无法有效地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链金融受产业发展限制。金融机构出于对逐利和避险的考虑,選择性地支持优质农村客户尤其是农村企业,信贷资源配置不均衡,涉农贷款增长较慢。
(二)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不健全
当前,农村金融相关的产品及服务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产品与市场的契合度不足,虽然金融机构推出了较多的、涉及各个承贷主体的金融产品,但受自身权限、管理能力、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信贷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仍存在较大的冲突。如现代农业厂房、设备等生产资料的投入产出周期较长,而银行机构的金融服务均以1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中长期资金需求。信贷品种不够丰富,涉农金融机构线上线下信贷产品较为单一、创新较缓慢,存在同质化现象,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多样性金融服务需求。
(三)金融支持保障机制不完善
在企业增信方面,融资性担保公司缺失。银行提供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农村客户的信贷产品主要是抵质押产品,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缺乏抵押资产。同时,受融资担保公司运行不畅的影响,农村企业担保融资受阻。在保险增信方面,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保险公司制定的农业保险费率和免赔率普遍较高,加上宣传力度不够等原因,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1]。金融法律政策不健全,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当下农村金融发展中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和相应的惩戒机制,金融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社会征信体系还相应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金融生态环境的协调运行受到影响。“两权”抵押贷款探索进程缓慢,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配套。
三、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策略建议
(一)制定相关法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系统要求和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金融支持重点、信贷增速等相关指标,大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实体经济发展,强化支持保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搭建银政企协作平台,深化“三农”金融服务,推动支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地,助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二)加大信贷投放,全面支持乡村振兴
大力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产业链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为突破口,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调研、行业研究,加大对特色产业链上从事生产、流通、加工与销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宜居乡村建设,加大对高标准农田、重大水利项目、电信建设、垃圾清运、厕所改造、基础医疗及文体设施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不断改善乡村生活和人居环境。大力支持乡村脱贫攻坚,进一步利用好金融与财政扶贫政策,精准发力信贷投放,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满足率不断提高。深入探索金融扶贫有效模式,充分发挥产业带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巩固、扩大金融扶贫成效。
(三)完善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强化金融支持功能
鼓励支持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下沉重心,增设农村服务网点,提高农村金融覆盖度,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2]。延伸金融服务,推动营业网点智能化升级,着力打造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新型服务功能,重点拓展网上银行、在线融资等服务渠道。优化金融服务机制,丰富金融产品,积极构建并创新推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整合发展农村产权等产品体系,并在额度、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与农村客户的生产或消费周期相适应。
(四)强化金融支持保障,全方位助力涉农信贷投放
加强在金融管理层面的支持、鼓励与引导,增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广度与深度。基层人民银行要通过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MPA)进一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在“三农”、小微、普惠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信贷政策工具优势,发挥再贷款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深化银担合作机制,提高业务运作可靠性与透明度,建立合理有效的资本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建设三农征信数据系统,整合征信信息,从而实现征信信息全覆盖、全联网,改善信用环境。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
参考文献
[1] 张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比较与思考[J].河北金融,2019(12):59-61+71.
[2] 李建忠,李爽,袁绍彪.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难点[J].中国金融,2019(2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