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礼超
【摘要】目的 探讨利伐沙班用于非瓣膜性心房颤动 患者抗凝治疗的疗效及安全性。方法 选择2018年1月~2019年12月在本院治疗的100例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当做研究对象,依据治疗方法不同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对照组采用华法林治疗,观察组采用利伐沙班治疗,对两组疗效、出血事件发生率以及栓塞事件发生率进行对比。结果 观察组的总体有效率、出血事件发生率、栓塞事件发生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在进行抗凝治疗的过程中,采用利伐沙班治疗能够有效提升疗效,并可降低出血及栓塞事件的发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值得推广。
【关键词】利伐沙班;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抗凝治疗;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R541.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20.22..01
非瓣膜性房顫在房颤中比较常见,是导致缺血性脑卒中的重要发病因素,临床主要表现为胸痛、心悸、呼吸不畅、眩晕等症状,使患者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目前,此病抗凝治疗所使用的主要治疗药物仍为华法林,当有研究证实[1],此药物使用时应定期监测INR,且药物及食物对其会产生较大影响,存在高出血风险,因此,临床中迫切需要一种既能够保证疗效,又具备较高安全性的药物对此病进行治疗。利伐沙班是一种新型抗凝药物,能够选择性的对凝血酶还原性进行抑制,从而有效防治血栓发生。此次研究选择2018年1月~2019年12月在本院治疗的100例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当做研究对象进行研究,现做如下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8年1月~2019年12月在本院治疗的100例非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当做研究对象,依据治疗方法不同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其中,对照组男女比例为27:23;年龄54~78岁,平均年龄(65.94±6.51)岁。观察组男女比例为28:22;年龄:56~79岁,平均年龄(66.07±6.56)岁。此次研究已告知患者,且患者已完成知情同意书的签署,此次研究已通过院内伦理委员会同意。经对比两组的一般资料,差异不明显,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可比。
1.2 方法
对照组给予华法林钠片(国药准字H31022123,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生产)口服治疗,使用剂量为1 mg/次,2次/d。观察组采用利伐沙班片(批准文号H20181081,Bayer Pharma AG)口服治疗,使用剂量为10 mg/次,1次/d。所有患者均持续治疗4周。
1.3 观察指标
此次研究主要以总体有效率[2]、出血事件发生率以及栓塞事件发生率作为观察指标。
1.4 统计学方法
以SPSS 20.0完成统计学分析,将(x±s)代表计量资料,经t检验,将%代表计数资料,经x2检验,差异明显时,有统计学意义,P<0.05。
2 结 果
2.1 两组临床治疗效果对比
如表1所示,观察组的总体有效率与对照组对比更高,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充两组出血及栓塞事件发生情况对比
观察组的出血事件发生率以及栓塞事件发生率于对照组相比更低,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 论
非瓣膜性房颤属于一种持续性心律失常,容易增加患者发生系统栓塞以及脑卒中的风险,并且在发病阶段容易造成患者血管内皮功能出现障碍以及血流瘀滞,故容易导致出血及栓塞等并发症发生,使患者的身体健康及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故应针对此症做好抗凝治疗,临床用药过程中,通常采用华法林对患者施治,此药物属于双香豆素类抗凝剂,可于患者机体之中与维生素K产生对抗,从而可对凝血因子羟基化形成阻断,从而发挥抗凝作用,当此药物在使用过程中,患者出现出血及栓塞的情况仍比较多,因此,此药物在安全性方面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而利伐沙班则属于新型抗凝药物,其能够对游离与结合Xa因子进行抑制,使新生血栓的产生得到抑制,并能够对凝血酶产生的级联放大反应进行阻断,从而可实现良好的抗凝效果。
本次研究中,观察组的总体有效率、出血及栓塞事件发生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明显,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利伐沙班的疗效及安全性表现的更为突出。
参考文献
[1] 赵 乾.利伐沙班对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的效果及安全性[J].中国老年保健医学,2016,14(5):55-56.
[2] 邢 宇,栗印军.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和华法林用于高龄非瓣膜性房颤病人抗凝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对比研究[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19,17(03):9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