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的意见》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和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9月17日上午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的意见》。这份加强新时代本市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都有哪些亮点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全面学习领会,切实将这一重要思想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紧密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民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领会“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的深刻内涵。各级人大要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全过程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和路径,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
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宪法法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将法律法规实施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各级党委要重视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对涉及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主动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同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发挥法治对城市治理的引领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坚持立法先行,以良法保障善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强化人大代表作用。牢固树立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意识,更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有序推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人大代表设立代表工作小组;优化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代表履职经费保障,规范代表履职经费使用;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健全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
提高立法质量水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立改废释并举,拓展地方立法空间,提高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健全立法规划计划和立法工作中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立法全过程管理,提高立法各环节质量。完善法规草案起草由人大和政府领导共同担任起草组组长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起草法规草案责任制。合理安排审议程序,进一步提高法规草案审议质量。坚持开门立法,扩大社会各方面有序参与立法的范围和途径。进一步加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促进立法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用好法定监督方式,注重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必要时可以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问题解决。探索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监督权的新形式新途径,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
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人民、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健全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制度,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和委员会会议、参加人大立法和监督等工作制度,提高联系的实效。完善代表联系社区工作,探索建立代表反映社情民意和代表意见建议归集分析机制,建立四级人大代表联系机制,推进“家、站、点”等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平台赋能增效。深化代表参与人大信访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
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机制。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协调沟通,推进办理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相结合;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健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人大各委员会分工督办和“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牵头办理、承办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公开,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估机制。
推进决定重大事项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意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列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质量。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聚焦本市改革发展重大战略、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抓好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和协同立法。重点围绕推进实施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强化“四大功能”、建设“五个中心”和优化营商环境、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超大城市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事项,结合上海实际,加强创制性立法,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引领和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对改革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期盼、条件基本具备的立法项目,加快立法步伐,推动相关法规及时出台。支持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围绕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依法调整、暂停、创设相关制度规定。
加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推进和人民群众关心的“老、小、旧、远”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实时、在线监督。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专项工作的监督。
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人大机关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人大干部专业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充实优化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立法队伍。建立健全各级人大之间以及人大与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等的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发挥人大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基地作用。
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等。
加强人大工作联动。健全市、区人大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加强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形成各级人大联通的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信息平台。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力量整合,推进媒体融合和全媒体传播。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支持区、乡镇人大工作探索创新。加强长三角地区人大工作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