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教育与健康福祉

2020-09-24 03:14孙久富
养生大世界 2020年9期
关键词:福祉儿童教育

孙久富

法律法规与贯彻落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儿童健康与儿童保障及儿童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据笔者调查,目前大部分儿童感到学习负担过重、心理压力大,而许多家长则对应试教育所带来的儿童身心健康问题感到担忧。因此,如何改革教育体制,克服应试教育的不利之处,探讨新的教育模式,是当前整个教育界乃至于整个社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及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对法律法规的认真贯彻与落实。

我国于2013年开始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在总则第五条里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2.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3.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在第三章第十七条里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尽管法律条文的规定十分明确,但在社会现实中是否得到了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值得检验与反思。

探明问题与总结经验

如何看待我国所实施的应试教育模式,长期以来,众说纷纭,褒贬不一。赞成者认为:提高了学生的应试能力与学习实力,尤其是在教学内容与难度上超过了部分西方国家。持否定意见者认为:应试教育属于填鸭式教学,死记硬背,造成学生缺乏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对于应试教育的批评大致可归结为:一是有碍于儿童与青少年的个性发展,缺乏独自思考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二是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各层次上的业绩竞争,以及微信平台上公布分数成绩、排列名次等做法,既侵犯了儿童的人权,又扼杀了儿童的天性,给儿童与青少年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三是因竞争升学率而产生了大量的课外作业,学生常完成于深夜,因睡眠不足而影响健康;四是片面追求分数成绩,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品格涵养与思想道德教育,造成道德水准的下滑,有碍于学生的精神成长。

正如有人撰文所言:“应试教育让学生把全部精力倾注于升学考试,把取得高学历视为教育的最高目标,把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优劣、教师优劣、学校优劣的第一标准,这种应试教育,误导了中国家长的教子观念,误导了广大学生的成才观念。应试教育绑架了学生,挟持了老师,误导了家长。学校、家庭和社会,层层加压,学生、家长、教师三位一体,齐心协力为考分拼命[1]。”据相关信息披露:全国中、小学生精神障碍患病率为2.6-32.0%。[2]由于不堪心理重负,近年来我国儿童自杀率高居全球第一位[3]。

鉴于上述问题,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应试教育模式进行适当调整,这不仅是教育部门的工作,亦是构建儿童福祉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在教育名著《爱弥儿》中主张:对儿童要实行适应自然发展过程的“自然教育”,教育要遵循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的自由发展,其手段就是生活和实践,让孩子从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验中,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他所需要的知识。法国心理学家H·瓦龙也曾指出:“过去的教育主要立足于启发儿童的智慧、传授知识,这种做法是把智力的发展孤立起来看待了。现在应当强调儿童的智力发展与整个人格或个性发展以及儿童的社会性的密切关系。”同时他还认为“学校应当是一个良好的环境,学校的生活制度、课程设置、教材选择和教学方法等,都必须适应并促进儿童心理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儿童在各个方面都能顺利发展[4]。”卢梭与H·瓦龙的观点,至今仍值得我們参考。教育与人才培养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需要花费时间,对年幼学子须精心呵护,循循善诱,不能急于求成,更不应急功近利,以超负荷填鸭式教育或片面地追求分数而扼杀儿童的天性,摧残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关于应试教育的利弊,许多教育工作者撰文分析,网上媒体亦多有针砭。若从儿童福祉的角度来看,应试教育的最大问题在于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给家庭成员造成心理重负。

除了应试教育需要改革之外,在学校设施与学习环境方面亦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普及并实行义务教育,可是由于地区差别、经济条件差别,儿童所享有的学校设施与学习环境相差悬殊。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深的学校设施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而贫困落后地区的学校设施则甚为简陋。虽然同属于义务教育,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教育上的等级之差。而以盈利为目的所创办的高收费的私营学校,更加剧并扩大了这种等级之分。这一现象已蔓延到了学龄前教育所设立的托儿所、幼儿园。在许多城市里,高端幼儿园的收费每月高达1~3万元,私立国际小学、中学的学费每年高达10~20余万元,被当地居民戏称为“土豪幼儿园”“贵族学校”。在这种土豪幼儿园与贵族学校之下,按收费又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高端者设施富丽堂皇,低档者甚至是织楚成门。这种将儿童自幼便分为贵贱的教育,既违背社会福祉的公平、平等之基本原则,亦给儿童造成心理上的负面影响。而这种趋势不但未遭到地方政府的遏制与调整,反倒越演越烈。将教育分为等级的做法,使儿童自幼因经济条件而造成分化,严格地说有悖于人人皆享受平等教育之宗旨,从社会福祉的角度而言,它违背了社会福祉的基本原则。

《儿童权利宣言》明确指出:“一切儿童概无例外,均得享有这些权利,不因其本人的或家族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见或其它意见、国籍或社会成分、财产、出身或其它身份而受到差别对待或歧视。”“儿童应受到特别保护,并应通过法律和其它方法而获得各种机会与便利,使其能在健康而正常的状态和自由与尊严的条件下,得到身体、心智、道德、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儿童有受教育之权利,其所受之教育至少在初级阶段应当是免费的、并且是义务性的。给予儿童的教育,应能提高其一般教养,遵循机会均等的原则,使其能力、判断力与道德及社会责任感得到发展,使其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负有儿童教育及指导责任者,应以谋取儿童之最大利益为其指导原则。……儿童应有权获得游戏及休闲娱乐活动的充分机会,其游戏及休闲娱乐活动必须与教育目标相向而行。社会与政府机构应努力促进儿童享有此项权利。”[1]为了落实宣言条款,世界各国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已经开始调整并制定儿童福祉制度。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明确:所有儿童皆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政府应提供全社会儿童皆能享有的、公平、平等的义务教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里也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目前,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但是一些地区所出现的有悖于义务教育宗旨的现象,以及巧立校外补习班收取高额费用,教育的等级之差等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

实施改革与确立理念

儿童成长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哺乳期;2幼儿期;3儿童期;4青少年期。每个阶段的成长都具有不同的特征,而儿童福祉则须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不同特征,来提供社会保障与福祉服务。为了实现并达到儿童福祉所追求目标,首先要确立正确的儿童与家庭的福祉理念,其理念的核心就是要给予儿童“幸福感”,让儿童能够自立。所谓“幸福感”,就是要保障儿童的人权,保障儿童的权益,保障儿童能够实现自我价值,使儿童能在身体与精神上处于良好的状态;所谓“自立”,并不是指经济上的自立,而是为了儿童获得幸福感而设计的人性化的生活方式。儿童与家庭福祉的着眼点就是:通过教育与福祉保障来培养儿童的自立精神,使之获得社会与精神上的自立。鉴于我国儿童教育之现状,笔者认为,需要在儿童教育上做出调整,即:一是对应试教育进行改革,克服片面追求分数的教学方针与方法,为儿童与父母减压;二是调整课程设置,切实增加校内的美育科目与课外的娱乐活动,使学生在得到全面发展,真正做到适合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素质教育;三是增加儿童教育投资,增建儿童馆、儿童俱乐部等儿童娱乐设施,为儿童提供免费课余娱乐活动场所。

另一方面,為了实现社会公平,使所有儿童与少年皆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以及在生活上能享有保障,除了实行义务教育之外,还需对收入低、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教育与生活上的补贴,缩小因家庭经济状况所造成等级差别。此外,落实鼓励生育第二胎政策的关键在于:要为生育二胎的家庭提供经济上的保障。因为生育子女就要造成家庭的经济负担,诸如哺乳费、入托费、食宿费、医疗费、补习费等,收入不高的普通年轻人家庭会因生儿育女而增加贫困风险。因此,对于抚育幼儿、儿童的家庭进行经济上的援助,这是实现福祉社会的重要环节。目前,福祉先进国家大都设有儿童补贴制度,以邻国日本为例,2000年政府将儿童补贴对象定为3岁至6岁;2004年延长至小学3年级;2006年延长至小学毕业。给付金额为:第一胎与第二胎每月5000日元,第三胎为1万日元;2008年为了重点补贴婴幼儿,将第一胎与第二胎皆调整为1万日元;自2010年起,作为儿童补贴,对于所有中学毕业前的儿童,一律支付13000日元。从儿童福祉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这种补贴的目的主要有两点:一是有助于儿童得到平等的健康抚育;二是减轻有子女家庭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生育子女而落入贫困阶层。同时,这种补贴还具有调节无子女家庭与有子女家庭的平均再分配的机能。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仅次于美国。虽然受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经济出现滑坡,但疫情过后,经过调整,我国经济仍将得到稳步发展。因此,着眼于未来,加大儿童教育投资,增进儿童与青少年的社会福祉,改革应试教育体制,营造适合于儿童与青少年学习与生活的良好环境,提高儿童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水平,使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均衡发展,是构建儿童健康福祉体系与实现福祉社会的必由之路。

[1] 汉·荀悦的《申鉴·政体》。[2] 清·陈宏谋《<养正遗规>序》。

[1] 参见河北新闻网 http://www.hebnews.cn 2011-09-30“石家庄学生呐喊引发社会反思教育弊端”。

[2] 来源于“北医儿童发展中心”。[3] 2019-09-09 14:20:1139健康网。[4] 参见百度文库“瓦龙的儿童心理学理论”2010-12-19。

[1] 参见联合国大会第1386(XIV)号文件《儿童权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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