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经济学内涵及其分类的刍议

2020-09-24 08:59◎陈
文化产业 2020年21期
关键词:经济学研究文化

◎陈 晔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上海 200433;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上海 201306)

2009年9月,国务院颁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产业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2010年2月,商务部、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人民银行等十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12月文化部颁布《文化部关于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总体规划》。在一系列政策扶持下,我国文化产业取得长足发展。2010年我国成为世界最大文化产品出口国,2013年我国向全球出口文化产品达到600多亿美元,比排在第二位美国高出一倍多(见图1)。

与此同时,我国文化经济学相关研究得到快速发展,文化经济学研究已成为一门显学。2006年前后,国内学术刊物发表的关于文化经济学文献数量如雨后春笋,出现井喷式增长。以“文化经济学”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中,检索相关文献数量呈现逐年增加态势。

虽然学术界对文化经济学的关注与日俱增,但是对其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尚未达成共识。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对文化经济学内涵及分类进行探讨,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

一、关于文化经济学的两种观点

根据中国知网数据,在我国学术期刊中,李兆雄摘译的《文化领域经济学的现实问题》是最早对文化经济学进行介绍,原文发表在东德《经济科学》(1982年第8期),由东德学者马廷(H.Martin)和瓦尔特(R.Walter)撰写。该文发表后,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并未引起国内学者对文化经济学的关注。直到2008年前后,我国文化经济学研究才出现井喷式发展(见图2),不少著名学术刊物如《学术月刊》《经济学动态》等,甚至发表关于文化经济学的文献综述,足见该时期学者们对文化经济学研究关注热度之高。

图1 2004年至2013年全球10大文化产品出口国 (单位:10亿美元)

虽然当前关于文化经济学的研究甚多,但对于文化经济学的认识尚存较大争议,还未达成共识,不少学术论文都冠以“文化经济学”,但是阅读后发现,他们讨论的问题可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领域。总体而言,文化经济学研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用经济学方法和理论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李兆雄摘译的《文化领域经济学的现实问题》(1983年)中指出,文化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是在非生产领域,是在国民经济文化部门。文化经济学探讨的是经济规律在国民经济文化领域中的内容、作用及其作用的条件。沈全芳、范汉熙的《文化经济学研究新进展》(2010年),也是将文化经济学定义为对文化产业的研究,他们认为1966出版由Baumol & Bowen 所著的《文艺表演:其经济困局》(Performing of the Creative Art:the Economic Dilemma)是文化经济学诞生的标志,在以后30多年里,文化经济学基本停留在对视觉与文字表现艺术的经济问题研究之中,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研究范围逐渐扩大至电影、音乐、出版等文化产业以及博物馆、图书馆、历史建筑等文化机构[1]。胡惠林在其教材《文化经济学》(2014年)中指出,文化经济是指以交易的方式和方法进行文化生产,促进文化消费,增加文化流通,改变社会财富形成来源和结构,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和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和文明行为系统[2]。

《辞海》对文化经济学的定义:文化经济学研究文化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各领域的运行,文化机制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20世纪70年代末,苏联和一些东欧国家开始注重对文化经济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由此产生文化经济学。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文化商品、文化资源和文化产业、文化生产和劳动报酬、文化需求和供给、文化市场、文化商品价格、文化经济效益与经济核算、文化消费、文化投资、文化经济政策、文化经济管理体制等[3]。国际上最著名的文化经济学学术组织——国际文化经济学会(The Association for Cultural Economics International)将文化经济学定义为,将经济学分析方法在公共或者私人的创意和表演艺术、文化遗产以及文化产业中的应用。文化经济学关注文化领域的经济组织,以及该领域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的行为。研究方法包括主流经济学、激进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及制度经济学,尤其强调跨学科研究[4]。由此可见,《辞海》和国际文化经济学会对于文化经济学的定义也属于该类。

与此同时,关于文化经济学还存在另外一种认识。他们将文化因素纳入经济学研究中,将文化视为一种会影响经济的变量进行研究。李永刚在《文化经济学的分析方法》(2013年)中,将文化定义为是一种影响经济行为人的行为选择,进而影响国家和区域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的主观精神变量[5]。张川川、李涛在《文化经济学研究的国际动态》(2015年)指出,长期以来传统经济学研究忽略文化因素,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分析方法,特别是实证分析方法进步与数据可得性改善,越来越多的经济学研究开始关注文化对经济的影响,文化因素引入经济学分析后,产生许多新的看法,启发人们对经济学思想进行新思考,相关经济学研究范畴得到拓展,以研究文化对经济影响为主内容的文化经济学,已成为经济学领域中一个新兴的重要分支[6]。

图2 中国知网中以“文化经济学”为主题词检索的文献数量

通过比较可知,关于文化经济学的两类研究存在较明显差异,但是现有文化经济学文献中,并未将其区分开来。对文化经济学的内涵及其外延进行研究,十分必要。

二、文化及其分类

对于文化经济学认识的差异,主要源于对文化认识的差别。要对文化经济学进行“正名”,首先需要对文化进行“正名”。根据《辞海》的定义,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态: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艺术形态。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设施与知识。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文化的发展有历史的继承性;在阶级社会中,又具有阶级性,同时也具有民族性、地域性。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又形成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时又给予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以巨大的影响[7]。

伯明翰学派的开山鼻祖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强调“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任何一个头脑中,文化即日常生活”(Culture is ordinary,in every society and in every mind.)[8]。他将文化分成相对独立的三层含义,即艺术和艺术活动(The arts and artistic activity),学习而来的某一种生活方式的初级符号特征(The learned, primarily features of a particular way of life)和一种演进过程(A process of development)。在人们的日常会话中,文化更多地是指第一层含义,即艺术和艺术活动。在文化的第二层含义中,认为人类通过创造和使用符号,进而创造和传播文化。文化(Culture)这词最早出现在中世纪晚期,源自“Cultivation”,是指耕种农作物和饲养动物,于是文化的第三层含义是指人类文明的培育。文化的三层含义相互联系,比如莎士比亚的戏剧,是一种戏剧作品,属于第一层含义,同时是一种特殊(英国)生活方式的产物,属于文化的第二层含义,它还代表着思想的发展,属于文化的第三层含义[9]。文化的第一层含义强调是一种艺术,而文化的第二、第三层含义则强调文化是一种规范。威廉斯指出:文化是整个生活,而艺术是当经济发生变化后,影响最明显最剧烈的社会组织(A culture is a whole way of life,and the arts are part of a social organization which economic change clearly radically affects)[10]。

结合《辞海》对文化广义和狭义的区分,以及威廉斯关于文化的三层含义。从感知角度,可以将文化分成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显性文化是指那些可以被人们直接观察到的文化现象,文化的创造者或者传播者,在创造或者传播时,意识到自己是在从事文化的创造或者传播,显性文化包括艺术、教育、体育等。隐性文化是指那些不能被人们直接观察到,只有通过长期接触才能慢慢感悟到的文化现象,文化的创造者或者传播者,在创造或者传播时,并不意识到自己是在从事文化的创造或者传播,隐性文化包括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等。显性文化是文化的第一层次,“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人的行为,每时每刻都受到文化的规范,隐性文化则是文化的第二和第三层次。

三、文化经济学及其分类

在一定程度上,学科分类反映人类对社会现象的认识程度,学科分类越细致,说明人类对其认识越深入。伴随社会经济发展,经济学理论自然而然不断细化。郑贵斌(1991年)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经济已经发展成一个门类繁多、层次分明、结构复杂的知识系统。在该知识系统里,门类之间、知识单元之间、方法之间都呈现出一种结构关系,形成不同层次的结构系统,具有不同的功能[11]。樊纲(2001年)指出,一方面,经济学理论越来越复杂,我们不得不对其不断细化分支,另一方面也可以越来越清楚地知道“假定其他不变”这一通常用语意味着什么,越来越广泛地“援引”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来说明本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12]。

由文化的分类,自然会联想到文化经济学的分类。正如前文所论述,文化可以分成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与之相对应的文化经济学,则可以分成显性文化经济学和隐性文化经济学。所谓显性文化经济学,就是对显性文化进行研究,即对以电影、电视业、图书出版等为代表的文化产业进行研究,也称为文化产业经济学。类似地,对隐性文化进行研究的经济学被称之为隐性文化经济学,主要对文化习俗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又可称为文化习俗经济学。根据唯物辩证法,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同时上层建筑的文化又反作用于经济。因此,文化习俗经济学又可以分成文化演化经济学和文化因素经济学(见图3)。文化演化经济学主要是从经济角度对文化产生、变化以及背后的经济原因进行研究,往往需要借助演化经济学的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如陈晔(2010年)借用博弈论的方法对诚信社会产生的原因进行研究。文化因素经济学则是研究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反作用,该类研究往往借助制度经济学方法,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从儒家文化视角对战后东亚经济高速发展原因的研究[13]。

图3 文化经济学的分类

四、关于文化经济学发展的建议

自20世纪60年代文化经济学产生以来,国内外关于文化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文化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不断泛化,研究方法越来越成熟。总体而言,国外研究深入细致,偏重实证分析,往往利用计量经济分析方法、博弈论分析方法对微观层面的文化市场、文化商品、文化政策等进行研究。国内文化经济学研究尚处于起步与探索阶段,相关研究并不系统,偏向于宏观层面研究,研究范畴也相对广泛,如文化遗产经济学、国际文化经济学,国内文化经济学研究水平与国外相比差距仍然较大[14]。在对文化经济学的内涵与外延有较清晰认识后,关于文化经济学发展有以下几点 建议:

(一)认清文化经济学的归属问题

从文化经济学的名称可知,文化经济学应该是经济学的二级学科,经济学理论是文化经济学发展的基础。文化产业经济学强调用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而文化习俗经济学则是关注文化与经济互动关系的研究。

(二)加强文化学与经济学的结合

文化经济学虽属于经济学,但是又有别于其他经济学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文化经济学研究必须结合文化学和经济学。目前,国内文化经济学研究者主要有两大群体,一些为文艺学或者思政领域的学者,另一些为接受经济学训练的学者。由于学科背景差异,各自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成果往往存在显著差异。只知道文化学理论而不熟悉经济学知识,那么写出来的文章往往偏重口号性、天马行空,缺少可操作性;仅有经济学知识而不懂文化学理论,就会把原来生动活泼的文化现象变得冷冰冰,将原先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变成简单脱离现实的数学模型。我国文化经济学要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文化学和经济学的共同努力,两者缺一不可。

(三)注重中国国情研究

作为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文化经济学既有其普适性,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2005年10月20日第3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就强调: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特性;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对其加以珍爱和维护。我国学者在进行文化经济学研究时,不能照搬西方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应该尊重中国历史和具体国情,要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通过研究,总结出中国的成功经验,向世界各国分享。

(四)发展文化演化经济学研究

目前,文化经济学内部,文化产业经济学研究较多,文化习俗经济学研究较少;文化习俗经济学内部,文化因素经济学的研究较多,文化演化经济学的研究较少。文化演化经济学研究主要借助演化经济学的方法,属于纯理论经济学的范畴,造成文化演化经济学研究较少与我国现行学科分类以及学校行政体制的划分有一定关系。按照我国现行教育和科研体制,文化演化经济学的对象属于哲学或者文学领域,经济学研究者较少涉及。现实社会错综复杂,学科交叉是现代社会科学发展的趋势,建议构建跨学科平台,为该领域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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