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静芳 孙凯
在白海泉经手办理的近10宗、总面积105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中,几乎均是协议转让,很少走地价评估和“招拍挂”程序。在其中一宗总面积230多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中,白海泉确定的转让价格仅为每亩10万元,远远低于国家的最低标准
受贿200多次,行贿人多到受贿人自己压根就记不住这些人的名字;个人非法收入逾1.7亿元,这个数目甚至超过了很多地方一年的公共预算收入,另外他的受贿名目里还有各品牌的轿车、金银首饰、奇石字画等,其种类数量之多,令人咋舌。这就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海泉的受贿状况。
白海泉任职金川工业园区领导岗位10年,犯下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数量之大、种类之丰富,令人目瞪口呆。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1992年,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是其下属的两个工业园区之一。经过多年发展,该开发区成为呼和浩特市的重要经济增长极、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对外开放的窗口。而金川工业园区位于呼和浩特市西郊,地处自治区资源腹地,地理位置非常优越,交通十分便捷,发展前景非常好,商业价值稳步提升。
2004年至2014年,白海泉一直在金川开发区任主要领导职务。在这期间,在良好的经济发展政策和经济大环境的带动下,很多处于城市边缘的开发区土地已经由最初价格低廉的砾石荒滩,变成深受开发商看重的用地,土地的商业价值倍增。金川开发区自然也是如此。
据金川工业园区多名干部介绍,该园区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经济职能是发展工业项目,出让土地必须采用“招拍挂”(招标、拍卖或挂牌)的形式,国家相关文件当时也规定了国有土地出让价格最低标准是不能低于每亩19.2万元,不能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然而,在白海泉经手办理的近10宗、总面积105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项中,几乎均是协议转让,很少走地价评估和“招拍挂”程序。在其中一宗总面积230多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事项中,白海泉确定的转让价格仅为每畝10万元,远远低于国家相关规定给出的最低标准。
郭志文、王小争就是白海泉这种操作的受益者。2010年6月,呼和浩特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郭志文在白海泉的帮助下,未经地价评估、未履行“招拍挂”程序,从金川工业园区购买了401.99亩工业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另一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王小争同样也请托了白海泉,也得到了他的“帮助”。
那几年,由于该园区相关监管工作有缺失,“一言堂”在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在白海泉接受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请托办事的过程中,时任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的赵大岗发现,该宗土地的转让并没有经过集体研究,且有关合同内容还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非法转让的行为。然而,当赵大岗得知这些项目是经过白海泉的同意后达成的信息后,就听之任之,还很快就为该公司出具了办理土地、规划手续的函件。
很多不法商人正是看准了白海泉唯利是图的面目,多次通过他从金川工业园区低价购买国有土地,然后高价倒手转让牟取利益,使得国家利益遭受了很大的损失。上文提到的郭志文就是经人引荐与白海泉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的。在白海泉的一再帮助下,郭志文顺利地拿到了土地,也拿到了白海泉让金川工业园区城建局出具的土地变更函,将本不能变更的土地,变更为商住用地,用于开发建设了房地产项目。为此,白海泉自然也获得了很大的“回报”,他累计收受郭志文2900万元现金,及一辆奥迪小轿车。
当贪婪之手伸出时,欲望就像无底的沟壑无法填满。白海泉不断在更多领域探寻着“发财”之道。
2005年至2014年,白海泉接受内蒙古某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张建玉的请托,为其在金川工业园区承揽市政工程提供帮助。在白海泉帮助下,张建玉的公司以串通投标等方式,在金川工业园区承揽了纬六路修建项目等49项市政工程,工程总造价2亿余元。为感谢白海泉的帮助,张建玉先后向白海泉行贿1200多万元。
张建玉说,在金川工业园区承包不需要招投标的垫资施工工程都是白海泉说了算,他想给谁做就给谁做。而且有了白海泉的帮助,这些工程的工程款都能够及时结算。即便是需要招投标的工程,只要提前找到白海泉进行“通融”,也都能够顺利中标。
白海泉在接受调查时说,当时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有新工程需要招投标时,尽量优先安排施工时间较长且尚未被付清工程款的公司中标,所以在招投标之前,他和时任工地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赵大岗打过招呼,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照顾张建玉的公司。这样在招投标过程中,如何选择投标公司就有了倾向性,最终目的其实是让张建玉的公司中标。
办案检察官梳理案情发现,每当金川工业园区有张建玉感兴趣的工程招投标时,张建玉就告诉白海泉自己想做这个工程,白海泉就在竞标前安排其报名参加竞标。当发现只有张建玉的公司在竞标时,白海泉就会让张建玉找几家公司过去陪标。无论哪种方式,在白海泉的操作下,最终都能让张建玉的公司中标。
时任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赵大岗案发后也说,白海泉时常给他指定让具体某个施工单位中标,他再把这个意思转达给招投标公司,张建玉的公司每次中标,几乎都是如此运作。
为了培养与白海泉之间的“感情”,方便自己今后请托其帮助承揽更多的工程,张建玉在10年间,向白海泉行贿共60余次。白海泉每次收到他送来的现金后,一般先是将钱存放在家中,等过了一段时间,再把钱交给其弟白海洋保管存放。据了解,白海洋曾是呼和浩特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发后,张建玉说,那些年,工程承揽商们在金川工业园区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都必须经过白海泉同意,自己不停地给白海泉送钱,当然就是为了与白海泉处好关系,以便在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时得到关照。
张建玉等工程商不断地给自己送钱就是为了“拉关系”“揽工程”,白海泉对此自然是心知肚明。张建玉等商人找白海泉办事之前,也都会承诺“必有重谢”,白海泉则通过为张建玉等6名商人的公司承揽市政工程“大开绿灯”而大肆受贿,累计受贿金额逾2000万元。
办案检察官梳理白海泉的供述及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其他部门负责人的证言发现,作为管委会主要领导,白海泉通过打招呼、插手招投标等方式,能够主宰某项市政工程的承揽方,而管委会其他部门负责人对此从未提出過任何反对或异议,导致白海泉在受贿的犯罪道路上愈发肆无忌惮,越滑越远。
有媒体曾报道,白海泉还曾从金川工业园区路灯安装、挖沟槽、装修等各种工程上收受贿赂,仅收受的车辆就有奥迪、宝马、路虎等多个品牌的多辆豪车。
白海泉案在一审过程中,曾有媒体披露,白海泉酷爱收藏奇石和字画,曾收受某公司赠送的价值44.6万元的奇石7块,另外还先后4次接受该公司为其女儿交纳的研究生学费,共计41.9万元。
案发后,司法机关扣押了白海泉现金1.5亿元,扣押车辆、金银首饰、奇石字画等,价值1222万元,查封房产共14套,价值4772万元。
白海泉落马后,曾写下了一份忏悔书。忏悔书中说:“我父母从小对我们教育很严,要求我们培养独立的生活能力,18岁后都要独立地去走自己的路,为国家做贡献。”
白海泉还写道,自己是在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下成长起来的。“我现在犯罪,是由于自己到开发区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学习少了,忙于事务性工作,每天都和一些老板们打交道,在抓发展的过程中,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私欲膨胀。”
白海泉的履历不可谓不丰富。他曾在建筑工程公司工作,也曾在农牧水利局、粮食局外办驻广东办事处工作,还曾在呼和浩特市劳动就业局工作,其间还曾筹建开源房地产公司并担任其经理。这些工作为其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也为其走上领导岗位打下基础。
1997年5月,白海泉走上领导岗位,在呼和浩特市劳动局任纪检书记、党组成员,并于1998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先后任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
在办案中,检察人员发现,正是到开发区工作后,白海泉才开始走上歧路。
白海泉在忏悔书中说:“自己错误地认为,地区经过自己和同志们的勤奋努力发展起来了,(自己)产生了收别人送的钱也是应该的犯罪心理,看着其他的同志和朋友家里都过上了非常好的生活,眼热,总想着他们的能力有的跟自己差很多,为什么都过得那么好?忘记了自己入党时的宣誓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对于自己的行为,白海泉非常悔恨,他说:“开发区是一个地区的经济试验田,国家给予的支持和特殊政策比较宽,我又是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干就是10年,是企业家们必争的对象,他们需要我的支持。我的工作也需要企业家们投资的拉动。但最主要的还是我自己的私欲和腐败观念害了自己,也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2015年11月23日,该案由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0年1月14日,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认定,被告人白海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5亿余元;他违反国家土地最低出让金标准获取土地,侵吞国家财产265万余元;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另有4888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法院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白海泉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白海泉提起上诉,今年6月23日,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而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建设环保局原局长的赵大岗已经被另案处理,于2015年7月8日被临河区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文中涉案人员除被告人白海泉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