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兴帅
摘 要:马克思市民社会研究是建立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反思批判基础上的。着眼于市民社会中的现实利益矛盾,马克思从政治哲学到政治经济学,再到社会历史观领域,层层深入地对市民社会理论展开反思批判,从而科学地把握到市民社会的本质,为克服市民社会矛盾,超越市民社会,实现人的解放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对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资本批判仍然有效,并且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关键词: 马克思;市民社会;资本批判;人的解放
中图分类号:B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02(2018)04-0061-06
马克思市民社会研究是在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反思批判过程中创立起来的,它在马克思的早期思想乃至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走向唯物主义的起点。在这一理论批判和创新的过程中,马克思从一个青年黑格尔主义者,经过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政治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历史观批判,逐步确立起其唯物主义的新市民社会理论。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新市民社会理论科学把握了市民社会的本质,进而为超越市民社会,指向人的终极解放奠定了理论基础。本文在反思批判基础上,把握马克思市民社会研究视阈的转换及其理论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从博士论文时期到《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是黑格尔的信徒,他对市民社会的理论思考深受黑格爾市民社会理论的影响。早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通过探讨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用原子的偏斜运动来说明社会政治生活,用人的主观意志自由来克服因果决定论。但是马克思看到了原子偏斜体现的仅仅是一种消极回避式的自由,他不满足于此,而是指向了现实的自由,即将个别自由上升为普遍自由,建立体现普遍自由观念的现实政治制度。这时的马克思作为一名民主主义者,还受到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的影响。《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则在用理性国家观面对现实问题时遇到了“物质利益难题”,国家理性和私人利益之间存在的逻辑断裂使马克思看到,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在现实问题面前无能为力。因为黑格尔所说的政治国家实际上是一个虚假共同体,并不能代表社会各等级的具体现实的特殊利益。马克思由此退回书房,转向对黑格尔法哲学(市民社会和国家理论)的批判。
二、政治哲学批判视阈下的市民社会理论
马克思首先把黑格尔错误理解的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颠倒过来,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思想。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从伦理精神出发不同,马克思从市民社会现实本身出发来解释人类社会历史。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将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称之为“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是理念与现实的头足倒置。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作为市民的现实的个人才是政治国家的自然基础,市民社会成员的物质生产活动才是政治国家的全部活动和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他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它们才是原动力。可是在黑格尔看来却刚好相反,它们是由现实的理念产生的……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1]251-252这一时期,马克思眼中的市民社会是特殊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政治国家是维护私人利益的工具。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是他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唯物主义把握,成为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出发点。
在唯物辩证地把握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后,马克思进一步解决了黑格尔提出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对立问题。黑格尔看到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为克服这一分离,将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统一起来,黑格尔从王权、立法权和行政权等方面进行调和,将同业公会、等级要素等作为连接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中介。马克思指出,这种做法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的,这些中介机构的存在不仅不能弥合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断裂,反而使这一断裂进一步固定下来。从同业公会、等级要素到政治国家都具有虚幻的普遍性,是特殊等级的普遍性。马克思由此提出立法权高于行政权,通过建立普选制这种真正的民主制度来克服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对立。
为了进一步解决市民社会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普遍利益的关系问题,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提出区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扬弃资产阶级政治解放,实现人的解放。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批判了布鲁诺·鲍威尔混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的观点。受黑格尔思想的影响,鲍威尔把国家当作决定性的力量,将国家从宗教中的解放看作是人的解放。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的意义在于消除了国家的宗教性质,消除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废除了私人利益方面的等级特权,使市民社会成为与国家分离的领域。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分虽然消除了等级身份对人的影响,使人成为非政治的自然人,但同样造就了追求自己特殊利益的利己主义的人,即政治解放造成了人的二重化:作为“市民”的人是现实却孤立的利己主义者;作为“公民”的人是虚幻的但相互联系的社会人。正是由于“市民”是相互疏离的、孤立的利己主义者,利己主义成为整个市民社会的原则,为摆脱市民社会的利益冲突,才需要国家这一中介来体现“普遍利益”,由此可见,政治解放虽然实现了由基督教国家到世俗国家的转变,但带来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分,造成了人的二重化。政治国家取代宗教成为连接人与人利益关系的中介,这种“异己的他者”仍然阻碍着人的解放的实现。马克思指出,真正的自由是人同自己的他者而非同异己的他者相联系的人。为此,他主张根本变革市民社会,消除利己主义的原则,取消虚假共同体,建立人与人直接联系的共同体,克服个人和类之间的矛盾,实现人的解放。
马克思说:“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转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转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转变成对政治的批判。”[2]4
通过对英法政治解放的局限性的分析,马克思指出,政治革命即部分的纯政治革命“就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就是一定的阶级从自己特殊地位出发,从事社会的普遍解放”[2]14,而大多数人仍然被奴役。因此,政治革命是“毫不触犯大厦支柱的革命”。为此,马克思说:“普遍解放是任何部分解放的必要条件。”[1]16在德国,只有实行全面的社会革命,消除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废除私有财产制度,才能使每个人既有财富又有文化,才能实现普遍人的解放。而具有否定私有财产制度强烈意愿,并使之推广到一切人身上的无疑是革命的思想前提。德国无产阶级是市民社会中丧失了一切财产而遭受普遍苦难的阶级,由于与资本主义制度全面对立,这个阶级的解放就是普遍解放,从而这个阶级是使市民社会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是市民社会否定性的因素。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德国的解放作为普遍人的解放,既需要哲学作为思想武器,又需要无产阶级作为物质武器,它们是“头脑”和“心脏”的关系,只有二者结合才能实现人的解放。
这一时期,马克思从政治哲学领域,通过批判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把握了市民社会对国家在逻辑和现实上的基础地位。他理解的资本主义市民社会是以利己主义为原则的“名利场”,是充满矛盾的利益的体系。市民社会中的人成为利己主义的人、脱离类存在的人、异化的人。“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财产和利己主义个人的保护。”[3]184-185可见,马克思从私有财产,从人的私利性角度批判了当时的市民社会,逐步看清了正是私有制的發展造成了人的本质的金钱异化。与此同时,他也肯定了政治解放的积极意义,认为政治解放是通向人的解放的必经之路。马克思指出:“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3]186政治解放仅仅是人的解放的一个过渡阶段,人的解放是人向自己本质的复归,“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3]综上所述,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扬弃了政治解放的局限,发展了自己的市民社会理论,开始将其理论视野转向人的解放。
三、政治经济学批判视阈下的市民社会理论
在对黑格尔法哲学作出批判后,马克思看到了市民社会诸多矛盾,尤其发现了市民社会中人的异化现象。因此,要实现人的解放,就必须克服人的异化,这就必须深入到市民社会内部,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解析市民社会的本质要素:私有财产。这样,马克思转向研究政治经济学,对市民社会进行剖析。
马克思早期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学分析集中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在这个文本里,马克思用费尔巴哈的人的类本质理论批判了市民社会的异化现象。他以劳动、资本和地产三者的分离为起点,阐述了劳动和资本的对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指明了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历史的而非永恒的。“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马克思指出,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的根本的实践活动,是人的社会本质的规定,也是人类社会和历史过程的基础。但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表现为奴役劳动者的异化劳动。马克思区分了劳动的对象化和异化。劳动对象化是人为了获取生活资料而进行的改造自然的活动,劳动产品归劳动者所有,这是人与对象的直接关系,是一切历史阶段劳动都具有的特点。劳动异化则是特定历史阶段的劳动作为异己的力量同劳动者相对立,而“人成为自己对象的奴隶”。异化的市民社会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的历史性决定了它本身的暂时性。因而马克思指出,全面异化的市民社会应当是被否定的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否定,从根本上就是对作为市民社会的现实基础的私有财产的否定。马克思具体分析了异化劳动的四种表现: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工人同劳动活动本身相异化;工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同人相异化。马克思揭示了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关系,揭示了市民社会的异化本质,指出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结果,并使异化劳动得以维持和加剧。经济领域的异化造成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全面对立。可见,这一阶段马克思理解的市民社会就不单是私人利益的“战场”,而且更是一种包含阶级矛盾和对抗的社会形式,是一个全面异化的世界。因此,通过分析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马克思就深入到了市民社会的内部结构,把握了其实质因素。
马克思用历史的观点理解私有财产,认为私有财产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和过渡性。“一方面人的生命为了本身的实现曾经需要私有财产;另一方面人的生命现在需要消灭私有财产。”[3]357-358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的历史形式,它将私有财产所包含的积极成果作为自身发展的基础。这种扬弃不只是人们对物的共同占有,而是人的自我异化的克服,是人性的全面复归。由于劳动产品凝结着人的本质力量,因此,私有财产的扬弃就使劳动者能够将自己的劳动产品收归自己所有,在产品中确证和欣赏自己的本质力量。所以,马克思说:这种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297。在共产主义对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中,人的解放得以实现。
四、历史观批判视阈下的市民社会理论
如果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异化劳动的批判还带有费尔巴哈抽象的类本质思想影响的缺陷,那么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基本成熟,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也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评了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缺陷。费尔巴哈看不到作为感性的从事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现实个人的能动性,费尔巴哈理解的人是一个个孤立的“类”之个体,这种撇开人与人之间现实劳动的分工和私有制关系,抽象把握的人的方式是无法真正认清人的异化的本质的。因此,马克思指出:“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达到对单个人和市民社会的直观。”[4]56-57这里的市民社会主要还是指资本主义社会。这与《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马克思将国民经济学的实际出发点定为“市民社会”的论述异曲同工。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4]57这里的新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集中阐释,在那里,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建立在了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马克思从现实的人的劳动过程出发,集中阐释了分工在异化的市民社会中的作用,使市民社会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入手说明一定的社会存在及其历史展开。他指出,我们所要考察的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确保人类必须能够生活,即必须生产物质生活资料,这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是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但人类不是直接面对自然,生产是以个人间交往为前提的,这体现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进行生产物质生活的同时,人类也生产自身——人口的繁殖。人口的增长促进了需要的满足和不断扩大,同时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关系的扩大。社会关系就是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而生产方式就是人们共同活动的方式,其基础就是“生产力”。
马克思从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矛盾中把握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
人类劳动一开始就是直接社会性合作的活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构成了生产力与交往关系的中介。社会分工使人们的活动独立化、专门化,生产活动在各领域内独立进行,这有益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必然造成劳动产品归私人所有的结果。与此同时,社会分工带来的劳动条件的不合理分配,造成了人们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关系。那些在分工中占据优势地位,拥有优越生产条件的人,利用自己的特权将积累起来的剩余产品据为己有,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马克思指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4]84私有制的出现加剧了劳动异化,使劳动成为受他人剥削、奴役的异己活动。马克思指出:“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4]82这造成了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个人来分担的事实。这样,由于分工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使得个人间的合作关系变为对立的阶级关系,带来了个人特殊利益与共同体利益的矛盾。以往真正的社会共同体被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虚假共同体”取代。
分工的不同阶段就是所有制的不同形式,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发展的顶峰,资本主义国家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虚假共同体”。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异化劳动也将达到顶峰,这就为扬弃异化准备了条件。私有制作为积累起来的劳动是由分工引起,分工又由生产力的发展引起。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的状况。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促使分工和私有制归于消亡,实现个人在现代生产力和世界交往基础上的联合,即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4]122共产主义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是社会和人的根本解放。这样,马克思就将其市民社会理论指向了人的解放,标志着其社会理论的成熟。
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阐明了什么社会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马克思指出:“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明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他们产生的过程。”[4]92可见,市民社会构成了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他明确指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是“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4]87-88,“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包括该阶段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遥相呼应。此外,马克思还论述道:“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着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礎。”[4]250-251可见,这又进一步将市民社会理解为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理解为与上层建筑相联系的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基础,并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是市民社会的典型形态。
由上述可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表达了“市民社会”两重含义。从广义来说,市民社会是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是社会发展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基础,即决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生产关系总和。从狭义而言,仅指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关系,即现存的以雇佣劳动和资本为主导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市民社会的两层含义在本质上都是以经济交往活动为基本内容的私人生活的领域。当然,后来,通过《哲学的贫困》,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的过程中,进一步将市民社会的本质理解为生产关系,完整地阐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规律。
总之,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是从关怀现实问题出发,沿着政治哲学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历史观批判的路径,实现了其理论的超越,最终落脚到现实的人的解放问题。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理解相应地表现为沿着“私人利益的体系”—全面异化的私有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交往关系”“交往形式”“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路径来展开。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形成过程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过程,马克思将变革市民社会作为实现人的解放的根本途径,彰显了马克思思想理论对人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终极关怀。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资本扩张已经渗透到世界经济的血液中。可以说,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就是资本全球化,就是资源在逐利的资本的配置下扩展到世界市场的过程。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即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通过雇佣劳动,资本对劳动的统治。资本本质上是一种以物为媒介的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即资本家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关系。资本的逐利性和增殖天性使得劳动异化,使得商品、货币、资本成为拜物教,促使资本家和工人的贫富分化,造成了人的片面、畸形发展。这是马克思极力否定和批判的。反观当代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和发展为我国的市民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但需要指出的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为了发展生产力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要发挥资本的价值增殖目的,但总的来说,我们发展生产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因此,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对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终极关怀与我们党和国家牢固树立的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观点一脉相承。这是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传承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