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创广西森林城市建设新格局

2020-09-16 03:01
国土绿化 2020年8期
关键词:设区称号自治区

玉林市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

森林城市建设是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载体,也是综合体现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与和谐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多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及广西森林城市、森林县城等系列称号的创建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全区城乡绿化水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

广西实现设区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全覆盖

2004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国家森林城市”评定工作,并制定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通过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授予一批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在当年举办的第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只有贵州省贵阳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后逐年增加。截至2019年,全国有387个城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有194个城市(含县级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有19个省份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有11个省份开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设,形成了跨区域、覆盖城乡的建设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森林城市建设之路。我国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设区市有170个,占全国407个设区市的41.8%。广西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设区市有10个,占广西设区市的71.4%,比全国占比高29.6个百分点。这表明广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处于全国先进行列。

2009年,全国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区)仅有22个,而广西无一城市位列其中,这与广西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丰富的森林资源很不相称。对此,当时自治区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自治区绿化委员会、自治区林业厅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自治区林业厅召开办公会议,明确由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加快推进广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步伐。

河池市民族公园

防城港市港口区绿化

广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大体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2009—2014年为加快发展阶段,2015年以来为规范发展阶段。

2009年至2010年初,广西先后发动梧州、玉林、贺州、南宁、柳州5个城市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并获批准立项,开启了广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这5个城市的创建积极性都很高,但各自的基础条件和绿化状况不尽相同。南宁市早在2005年就提出争取5年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2006年组织编制了《南宁市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当时的申报办法规定,省会城市还须承办一届城市森林论坛。柳州市是著名的工业城市,也曾经是有名的“酸雨之都”,新世纪以来走上了治理酸雨、重建生态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为森林城市建设打下了较好基础。梧州、贺州两市森林覆盖率水平较高,山上和乡村绿化较好,但主城区绿化指标还有一定差距。玉林市创建力度大、速度快,在城区及周边建设了一批森林公园。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并在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经费中给予适当支持。2011年6月18日,在大连第八届中国森林城市论坛上,梧州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实现了广西“国家森林城市”称号零的突破。同年10月21日,在中国—东盟城市森林论坛上,南宁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12年至2013年,柳州市、玉林市和贺州市也先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实现了广西“创森”工作第一阶段目标。

在“创森”过程中,各地高度重视,把森林城市建设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融入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标准编制总体规划,高位推动国土绿化,跑出加速度。2013年至2019年,来宾、崇左、百色、贵港和防城港5个城市也先后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目前,广西已有10个设区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近年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抓好河池市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同时,积极发动桂林市、钦州市和北海市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其中,桂林、钦州两市已于2019年底获批复同意创建,最近北海市也获批复同意创建。至此,广西实现了设区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全覆盖。

上思县九龙松古树——广西十大最美古树之一

努力开创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县城等系列创建新局面

为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向纵深发展,2010年,根据自治区主要领导的要求,广西组织开展了“森林城市、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通道、森林单位园区、森林街道和森林校园”等系列称号的创建评选活动,简称“森林八创”,并制定了《广西森林城市等系列称号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16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创建对象和范围调整为“森林城市、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和森林单位园区”,简称“森林五创”,并把创建评选活动规范为创建活动。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经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17年3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目前,广西共开展了5次考核,有771个单位被授予广西森林城市等系列称号,其中森林城市6个、森林县城24个、森林乡镇46个、森林村庄528个、森林单位园区87个、森林通道9条、森林街道16条、森林校园55个,实现了广西森林城市、森林县城等系列称号和各市参与创建工作的全覆盖。

在森林城市建设的基础上,2018年2月,广西决定启动北部湾森林城市群建设,涉及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和崇左6个城市,并组织编制了《广西北部湾森林城市群建设总体规划》,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积极投身城市森林建设,逐步形成区域联动发展的新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宁市南湖绿化一角 覃日政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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