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养殖污染现状及综合治理对策研究

2020-09-15 06:27谈毅奇李向前殷文洁张良
当代水产 2020年8期
关键词:岳阳县尾水洞庭湖

■谈毅奇 李向前 殷文洁 张良

(1 岳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湖南岳阳,414000;2 岳阳市农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湖南岳阳,414000;3 岳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岳阳,414000;4 岳阳市康源邦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岳阳,414000)

洞庭湖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在维系长江江湖水系和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近年来,洞庭湖区加大了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十大工程,实施五大专项行动,湖区环境有所改善,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逐步减少,年均浓度不断降低。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大幅超过水环境容量,洞庭湖总体水质为Ⅳ类,营养状态指数为48.2,属于中营养状态。洞庭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总氮排放量分别为110.8万t/年、14.24万t/年、5.87万t/年和73.15万t/年,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洞庭湖流域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1]。为持续推进洞庭湖综合治理,守护好一湖清水,2019年10月,湖南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把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列为洞庭湖水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之一。

岳阳县位于洞庭湖东北部,在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有近3万亩鱼池,以传统养殖方式为主,养殖尾水未经处理对外排放,最终流入洞庭湖。为掌握保护区实验区内水产养殖污染情况,笔者开展了养殖情况调查,对养殖水质进行了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实验区内水产养殖方式、基础设施条件等情况,提出了该区域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对策,供当地政府部门实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参考。

1 实验区水产养殖概况

1.1 养殖面积分布及饲养方式。

岳阳县东洞庭湖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共有精养池塘26,477.2 亩,分属荣家湾镇、黄沙街镇、中洲乡、麻塘办事处,其中:实施种养结合和已转产种植水生经济植物的面积共2,777.16 亩;以投饵养殖草鱼、鲫鱼为主混养其它家鱼的面积有21,673 亩;以投喂冰鲜为主养殖乌鳢、甲鱼、黄颡鱼、鳡鱼等的面积有2,027 亩。全区域精养鱼池没有投肥养殖。具体情况见表1.

1.2 养殖设施条件。

大部分池塘深1.5~2.5m,面积5~100亩不等,以10~20亩为主;大多进水排水沟渠没有严格分开;精养鱼池基本配备了增氧机。

1.3 养殖水平。

池塘单产500~1,000kg/亩,属中等水平。

1.4 进排水情况。

由于池塘单位产量不高,平时载鱼量不大,加上配备了增氧机,养殖期以补水为主,换水和排水较少。

表1 岳阳县东洞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精养渔池分布及养殖方式统计表

2.水产养殖污染现状分析

2.1 水质评价标准

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东洞庭湖湖体北、西、南1000米水域(岳阳县、岳阳市、华容县)执行地表水Ⅲ类标准。《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752~2020)规定,排入地表Ⅲ类功能水域(重点保护水域)的养殖尾水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表2)中的一级标准,岳阳县东洞庭湖保护区实验区水产养殖池塘位于岳阳县境内东洞庭湖湖体东北1,000m水域范围,养殖尾水排放应执行表2中的一级标准。

2.2 水质评价方法

采用超标率和单项污染指数对水质监测项目进行评价。超标率的计算公式见式(1)。

式(1):水质污染样本超标率= 超标样本数/监测样本数 ×100%。

水质单项污染指数计算公式见式(2)。

式(2):单项污染指数=水质污染实测值/污染物质量标准。

当单项污染指数<1时,单项污染指数=计算值;当单项污染指数>1时,单项污染指数按下式予以修正 :单项污染指数=1.0+5×1g(计算值)。水质单项污染指数>1时,指标超标,判定为不合格;单项污染指数≤1时,水质指标合格。

2.3 水质现状分析

对2019年7月、8月该养殖区域内有代表性的16采样点(池塘)排水口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4个污染因子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列于表3,并据此计算出单项因子超标率和单项污染指数(表4)。

统计结果表明,16监测点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均出现超标情况,样本超标率从大至小顺序序为:总氮37.5%>悬浮物18.75%=高锰酸盐指数18.75%>总磷6.25%,总氮的超标率最高。

从单项污染指数看,总氮污染指数>1,而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单项污染指数均<1,说明虽然养殖区域内有些点(鱼池)污染因子超标,但从整个养殖区域来看,总氮超标,但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符合排放标准。

3 综合治理对策

基于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以及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岳阳县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池塘养殖基本情况和水质污染程度,笔者提出以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对策建议。

3.1 优化结构布局

进一步调整养殖布局,优化养殖结构,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确保养殖总量与环境承受能力相协调,努力实现减量提质和减排增绿。引进优势明显的“中科5号”鲫鱼等新品种,试养和推广“澳洲淡水龙虾”、“优鲈3号”等效益好、污染少的优良品种;压减高密度、高产量、高污染品种养殖;严禁新增乌鳢养殖面积,推进乌鳢养殖减量提质转型;继续推进浅水池塘转产种植水生经济作物或实行种养轮作。

3.2 推广生态健康养殖

大力推广多品种混养、鱼菜共生、渔农复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应用微生态制剂水质调控、高效增氧等节水减排环境友好型技术,提升池塘水质原位修复能力。引进池塘内循环养殖(“跑道”养鱼)、“零排放”圈养和“”集装箱+生态池塘”等工程化养殖技术。加强投入品监管,禁止投喂冰鲜鱼、动物源性饵料,规范安全用药,促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域环境改善。

3.3 推进池塘升级改造

对鱼池及进排水沟渠开展清淤疏浚,利用清出到塘埂的淤泥种植鱼草或其它作物;建立完善的进排水分离排灌系统,建设生态沟渠,净化鱼塘进水、排水及地表径流;实施水电路配套改造升级。

3.4 实施尾水综合治理

对部分规模场、集中连片精养池塘养殖尾水实施生态综合治理,落实相应的尾水处理面积,因地制宜,建立生态沟渠、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态处理池等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应用物理和生物净化处理等异位修复技术,实现循环水再利用或达标排放。

表2 湖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岳阳县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精养渔池水质监测结果统计(单位:mg/L)

表4 主要污染因子评价结果统计

3.5 加强水环境污染监测和监管

加强养殖水质监测与管理,依法依规清理整顿不达标排放或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所,督促养殖经营主体采取措施,确保养殖尾水达到受纳水体功能区排放标准。(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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