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分析

2020-09-12 14:06刘青彦
农民致富之友 2020年25期
关键词:实施方案农村部猪瘟

刘青彦

在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业畜牧养殖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是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稳步发展的主要途径之一。对于畜牧养殖产业而言,养猪业是发展较早, 规模较大的一项。养猪业作为农业畜牧养殖领域中发展较为普遍的一个存在, 对保障国民的物质生活有积极的作用。在我国养猪业发展的过程中,非洲猪瘟是我国重点防范的一类动物疫情。为了保障我国养殖业的稳步发展,我国的农业部门组织制定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以此来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提供强大的助力。本文就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做了相关的阐述与分析。

一、非洲猪瘟概述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发的一种急性、出血性、烈性传染病,一旦防控不当,就会对养猪业的稳定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该疾病的发病过程相对较短,死亡率也很高。通过相关的调查数据表明,对于急性感染病例而言,死亡率高达百分之百。在2018年的8月3日,我国确诊了首例非洲猪瘟疫情。目前,非洲猪瘟是我国重点防范的一类动物疫情。对于感染了非洲猪瘟的病猪而言,其体温会逐步的升高,通常会达到四十二摄氏度左右,并会出现心跳加快,呼吸困难、皮肤发绀、咳嗽、胃肠粘膜出血以及淋巴结出血等不良症状。非洲猪瘟会借助于生物媒介与贸易活动进行传播,蚊虫与被污染的猪肉制品是传播非洲猪瘟的主要途径。另外,非洲猪瘟还能够在不同的野猪间进行接触传播。从临床诊断角度来讲,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与猪瘟的临床症状十分相似,因此,在对非洲猪瘟进行诊断的过程中,只能依靠实验室监测确诊。目前,在诊断非洲猪瘟的过程中,红细胞吸附试验、直接免疫荧光试验、动物接种试验、以及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是较为常见的实验室诊断技术。

二、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分析

根据我国农业部门颁布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中的相关规定,首先,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需要承担非洲猪瘟疫情的监督责任,一旦发现生猪或野猪出现异常死亡的情况,就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的动物疫病监管部门进行汇报,例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动物疫病监管部门接到报告之后,要立即开展诊断工作与检测工作。在此过程中,对于县级以上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而言,在接到报告之后,要严格的依据非洲猪瘟诊断规范对感染病例进行疫情筛查,将符合可疑病例标准的判定为可疑疫情,并进行疾病检测,将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判定为疑似疫情。对于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而言,在实验室检测为阳性的即可判定为确诊疫情。在疫情确诊后,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将疫情信息报告书呈交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病料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背景信息交予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进行备份。当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书之后,要及时的将相关的信息呈报给农业农村部。对于农业农村部而言,需要在第一之间对疫情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的对疫情信息进行公布。如果非洲猪瘟疫情出现在生猪运输的过程中,在运输方不能够提供合法检疫证明的情况下,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运输方能够提供合法检疫证明的情况下,疫情发生地与疫情输出地的所在地方可以按照规定为其承担相应的疫情处置费用与扑杀补助费用。其次,在非洲猪瘟疫情出现之后,各地的相关部门需要照属地管理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来制定应急响应方案。目前,《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对非洲猪瘟疫情响应分级标准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将非洲猪瘟疫情响应划分为了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以及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如果出现了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疫情,农业农村部要及时的向社会发布非洲猪瘟疫情预警。如果出现了一般(Ⅳ级)疫情,农业农村部可以授权相关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布疫情预警。如果出现了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疫情,农业农村部要及时的对生猪以及生猪产品的调运监管方案进行调整,积极的采用差异化管理措施,对高风险区域的调运活动进行严格的限制,严禁生猪以及生猪产品由高风险区域向低风险区域进行调运,对疫情严重区域的生猪交易场所进行关闭处理。最后,科学合理的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具体来讲,根据当地天然屏障、人工屏障、行政区划、饲养环境、野猪分布等情况与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风险分析结果来对疫点、疫区以及受威胁区进行划分;在出现了非洲猪瘟疫情之后,要对疫点内的所有生猪进行扑杀处理,并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和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消毒处理;外地的生猪禁止调入疫情发生区域,未经检验的生猪以及生猪产品一律不能够从疫区调出。另外,对于那些检测合格的出栏生猪而言,可以經指定路线就近屠宰。对于那些检测合格的存栏生猪而言,可以继续饲养;对于疫区内的生猪屠宰企业而言,需要立即停止生猪屠宰活动,并采集血液、组织和环境样品送检。在检测合格和风险评估通过的情况下,才可以恢复生产;在生猪屠宰场点是疫点的情况下,需要立即停止生猪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

(作者单位:462500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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