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如歌

2020-09-12 14:04荆歌
清明 2020年5期
关键词:小妹吉他学校

荆歌

年轻的时候,我在蚕镇中学当教师。所教主课是语文,副课是音乐和美术。

我教音乐和美术,其实是不合格的。两样我都没正经学过,我只是从小就喜欢画画而已。小学时,我画得最多的是连环画,照着小人书临摹,一画就是半天。当“作品”有了相当的量之后,我就在屋子里拉一根铁丝,铁丝上穿很多的木夹子,然后把自己的画一张张夹上去。我的“画展”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有很多同学来参观,大部分都表示钦佩。只有一个姓唐的同学,怀疑我是不是用较薄的白纸覆在连环画上描摹的。我取下一幅,将它和连环画原作合在一起,但是两者根本无法重合,这才打消了唐同学的疑问。他之所以会有疑问,我想完全是出于妒忌。因为,他也有此爱好,但他显然没我画得好。我的画,还得到了一个女同学的青睐。她羞答答地提出,能不能送她一幅。我一阵激动,豪迈地说:“你随便挑一张吧!”话一出口,我立刻后悔。于是趁她还没有最后选中,我取下一张,递给她说:“你拿这张吧!这张好!”其实,这张并不是最好的。它简单。孤零零的山岗上,孤零零地立着一棵消息树。我当时的想法是,这张画送掉之后,我可以很轻松地再复制一幅。

而我的父亲,则认为我这样做实在是很荒唐。他觉得在屋子里挂了这么多画,不仅有碍观瞻,而且妨碍了走路。“收起来!”他说得很急促。给我的感觉是,要是我行动稍微迟缓一点的话,就会被他全部扯掉。

相比美术,我在乡村中学顺带兼代几节音乐课,还不能算太过误人子弟。我喜欢音乐,也感谢音乐,它给我的青年时代带来了莫大的快乐和安慰。1980年2月,我被分配到蚕镇中学任教,当上了一名正式的人民教师。虽然光荣,但是寂寞。蚕镇是一个十分偏僻的地方,它与浙江省的南浔小镇交界。在20世纪80年代初,它的冷清是今天很多人都难以想象的。中学的前身,是一所庵堂,名为“石坊庵”。这所小小的乡村初中,大部分都是民办教师。一到放学,老师和学生全都回家了。这时候的校园,空荡荡的,甚至比往日的庵堂还要冷清,死寂死寂的。当它作为庵堂的时候,毕竟还会有一些尼姑,在青灯之下打坐诵经。但是现在呢?有时候,整个学校只有我一个人。我躺在一张竹床上,一翻身,就能听到响亮的叽嘎声。那些年,我尝够了寂寞的滋味。当然,我也读书,四本一套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就是在那时读的。“江声浩荡”,我到今天还记得书中的第一句话,也是第一个自然段。那是傅雷的译本。但是,人在极度的寂寞中,常常是连书也很难读进去的。寂寞不仅把环境中的一切抽空了,也把大脑和心灵里的一切抽空。它驱赶了一切,只剩下一种东西,那就是寂寞。寂寞在身体里软绵绵地膨胀,填满了每一个角落。同时,它也在身体之外水一样涨起来,直到把整个世界都淹没。

音乐就成了救命稻草。我的一只小收音机,时刻伴随着我。那时候,电台播放的音乐并不多,类型单一。但是,它们是好音乐。每天固定的时点,有外国音乐,有莫扎特、贝多芬和舒伯特。也有保尔·莫里哀乐队的轻音乐。国产的歌曲,至今印象犹深的是李谷一的《乡恋》《妹妹找哥泪花流》,还有《洁白的羽毛寄深情》《泉水叮咚》《祝酒歌》等等。每天晚上我都是枕着歌声入睡的。我把收音机放在耳畔,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半夜醒来,耳朵里是沙沙的电波的声音。那时候的电台,和上班的人们一样,晚上是要休息的。至于是十点半还是十一点结束,我已经记不得了。

除此之外,我还吹口琴。这支口琴,是我从家里偷出来的。为什么是偷呢?因为我拿走它,并没有征得父亲的同意。我知道,一旦我提出要这支口琴,父亲是一定不会同意的。从小,我就有学乐器的愿望。家里现成的乐器有两件,一就是这支敦煌牌口琴,二是一把京胡。但父亲坚决不允许我学这两件乐器。他倒是买来了两支竹笛,让我和哥哥学吹笛子。我至今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把笛子交给我们,说:“好了,去吹吧!早上早点起来,到外面蔷薇篱笆那边吹!”我至今依然认为,笛子是世界上最不好玩的乐器,也是最难学的乐器。今天,许多乐器到了我手上,我都能摆弄几下子。比如键盘类的钢琴、手风琴,和弦乐类的二胡、小提琴,还有弹拨乐器吉他。能吹的,则是口琴。但是,我不会吹笛子。我甚至都不能将它吹响。年少时那么多的努力,果真都付诸了东流。我和哥哥每天一有空就拿了笛子到蔷薇篱笆那边去吹。半小时吹下来,我头晕得差点儿栽倒。因此许多时候,我并不将嘴对准笛孔。我只是吹吹口哨,或者嘘几下,发出哄小孩子撒尿的声音。更多的时候,我是用奇怪的声音干扰哥哥,让他无心练习,以报复他对我经常性的数落和攻击。终于在三个星期后,笛子被父亲塞进煤炉烧掉了。当然在烧掉之前,它很响地抽打在我的屁股上,并且因为剧烈的撞击而破裂。

我把家里的口琴悄悄带到学校,其实母亲是知道的。我说:“我想把它带到学校去吹。”母亲说:“你就拿走吧,但是别让你爸知道!”

口琴上相当大的面积,露出了铜的黄色。它是一支老口琴。我把它肉骨头一样叼在嘴里,越吹越好了。不光能把旋律连贯地吹奏出来,而且还学会了用舌头打拍子、配和声。后来,我又学会了手震音和小提琴奏法。一个人,在荒郊野外的古老庵堂里,常常停电,有时候连煤油灯也懒得点,就那么在浓重的黑暗里吹口琴,那是很有乐趣的。我什么都看不见,也看不见自己。只看到好听的旋律在空中丝绸一样飘动,其柔软和优美,只有女性才能与之媲美。

因为经常吹口琴,我的两边嘴角黑乎乎的,似乎被锯破了,很疼。但是这种疼痛,可以和音乐相缠绕,给心灵带来更多的安慰。

后來,我又拥有了一把吉他。这是我当时的女友买给我的。她是我的大学同学。在校的时候,我们并没有任何特别的关系。甚至许多时候,我是有点讨厌她的。但是,毕业之后,我们却开始了通信。我想,也许是因为我待在蚕镇中学实在是太寂寞了。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个被无边寂寞吞噬的人,与死相仿。我这样说,对她来说也许有失公道。但是,我当时的感情似乎就是这样的。我和她通起信来,从偶然的一封,到每周一封,再到几乎天天都要写。如果书信在邮路上的往来能够被肉眼看见,那么,就是这样的景象:我们的信,就像鸟儿一样,一只接一只飞起来,向对方飞去。鸟儿在空中画出优美的弧线,但它们从来不会碰撞在一起。它们只是飞过去,越飞越远;或者飞过来,越飞越近。与此同时,对对方的思念也开始折磨我们。那时候的通信和交通还十分落后,想要见到对方,必须坐一天的汽车,要倒好几次车。并且,经济也是一个因素。只有三十多元月工资,不可能随便地把钱扔在路上。就是想听一听对方的声音,也并不容易。只有写信。前前后后,一共写了多少信,实在难有一个估计。

还是回来说乐器吧。那是一个星期天,我们相聚在苏州大光明电影院,看完一部电影之后,去了玄妙观。在玄妙观的一个卖品部里,我们购买了这把吉他。

虽然它外形非常漂亮,但它是几把吉他中最便宜的。尽管如此,我记得它还是要三十几元钱,这在当时是我一个月的工资。我的女友抢着把钱付了,这让我非常感动。我有点百感交集。一方面,我觉得她买下这样一件算得上昂贵的,并且是我梦寐以求的东西送给我,无法不令我欣喜。另一方面,我又感到羞愧。让女友在自己身上花钱,我是不是有点那个?我想到了“吃软饭”三个字,觉得很不舒服。于是抱着吉他离开玄妙观之后,我一直在安慰自己:两个人在一起,已经不分彼此,她买一把吉他送给你,不会有损你的自尊。这么想,我确实感到有点坦然了。但是,一种奇怪的不舒服的感觉,还是会时时冒出来,让我感到沮丧和茫然。因此有好几次,她都问我:“你怎么啦,不舒服吗?”

有了这把吉他,我很少吹口琴了。放学之后,除了备课和批改作业,其余时间,我都是抱着它。我越弹越好,虽然是野路子,不走正规的弹奏法,但是熟能生巧,慢慢地会弹很多曲子,而且弹得也非常好听了。我买了三大本《外国歌曲选》,里面好聽一点的歌,都在目录上打了钩,自弹自唱。抱着吉他,唱着忧伤的歌,被寂寞和黑暗所包围,爱情是在心里呢,还是在远方?

认识简谱和五线谱,会乐器,会唱歌,像我这样的人,兼任几节音乐课,也算是学校领导慧眼识才吧。在我来到这所学校之前,全校干脆没有音乐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好像已经提倡“德智体美”教育了。美就是美育,具体而言就是音乐和美术。但是因为没有这方面的人才,所以学校不设音乐课。校长姓梁,他在我的宿舍里看到了吉他,把它认作是“琵琶”。他说:“你会弹琵琶?”我说:“这是吉他。”他说:“你会不会弹?”我说:“会一点。”就这样,他决定让我兼任音乐课老师。

之前,学校的美术课是由教体育的洪老师兼任的。洪老师并不会画画儿,他什么都不会画。为什么派他去上美术课呢?理由有二:一是他不如别的老师课多;二呢,是因为他管得住学生。一般来说,每所学校,都有那么几位严师,特别让学生敬畏。有些老师的课,学生会交头接耳,会做小动作,甚至会故意捣乱。而某些老师,他不用骂人,不用训斥,只要一脸严肃地在学生面前出现,就能令现场鸦雀无声。洪老师当然并不是这样的人,他不是深沉型的。他并不严肃,反而有点孩子气,经常是嬉皮笑脸的。按理说,这样的老师,学生是不怕的。但是,他管得住学生。他的秘诀是体罚。他会突然出脚踢中调皮学生的小腿,或者将手中的篮球无情地向不认真上课的学生头上砸去。我从教八年,见过许多勇于反抗老师的学生,但还从未见到过有一个学生敢和体育老师对着干的。体育老师孔武有力,他们是力量的化身,他们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将那些崇拜武力的孩子征服。

关于体罚学生,其实学校一直都是严格禁止的。在我印象中,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员工会议,每次都会提到这个问题。但是,洪老师还是经常踢学生,用球砸他们的脑袋。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我知道自己这样不对,但是,忍不住!”好在,绝大多数学生都并不因此对洪老师有意见。恰恰相反,学生好像还都挺喜欢洪老师的。有什么课,因为临时调动,或者任课老师因故不来了,宣布改为体育课,教室里总会一阵欢呼。农村的学生家长,也基本都是一些文化不高,但是十分善良的人。他们但凡见到老师,都脸上堆笑,颇有几分谄媚之色。他们总是对老师说:“我这个孩子,调皮得很!要辛苦老师好好管教。要是不乖,老师只管打!”我注意到,有人对洪老师这样说的时候,他的表情有点尴尬。要是其他老师,就会这么说:“不能打,要耐心教育。”而有的家长竟然说:“老师你真的要打,打死了我们都不怪你的!”

洪老师上美术课,方法很简单:走进教室,班长喊起立,老师说:“同学们好!”同学们齐声说:“老师好!”老师说:“坐下!”接着,就让学生取出美术课本,翻到第几页,照着上面的东西画。或苹果,或茶杯,或者就是一个石膏几何体。有人问:“洪老师,怎么画?”洪老师说:“上面怎么画,你就怎么画。”又有同学说:“洪老师,我不会画。”洪老师正色道:“其他同学会画,你为什么不会画?”

我的美术才能被发现,是在一次教师会议上。我因为觉得校长的发言十分无聊,就取过一张纸来偷偷地画画儿。我画了一幅漫画,画的是英语老师李小妹。由于我频频打量李小妹,她自然发现了我在看她。我与她目光相交的时候,她笑了。但是,很快她就发现我是在画她。她于是冲过来,要夺我手上的画。画没有被她抢走,而是传到了洪老师的手上。她又冲向洪老师。但她始终没抢到画。画在教师们中间传递,最后到了校长手上。校长看了画,十分高调地表扬了我,称赞我画得好。“很像!”他说。但是校长话音刚落,画就被李小妹抢过去了。她把画儿撕得粉碎,并且哭了起来。

李小妹是我们学校唯一的未婚女教师。她也是民办教师。当时在农村,女人到了二十岁,如果还没有对象的话,所有的人都会着急。但是李小妹二十七了,她还没有对象。当然她长得不太好是一个原因。她的个子较高,有一米七。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审美标准。在今天,一米七的女孩,会令多少人羡慕啊!但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在偏僻的乡下,女孩个子长得这么高,基本是被视作怪物了。而且,李小妹的体格看上去也特别健壮。她还有点鹰钩鼻,这种类型的鼻子也是与那时候的乡村审美相悖的。但是,话说回来,她还远不是丑八怪。虽然她高大健壮,但是态度温和,举手投足还蛮有女人味儿的。她不是嫁不出去,二十七岁还没有对象,原因在于她是个民办教师。能够配得上一位民办教师的男人,全乡又有几个呢?

像我这种身份,应该是配得上她的。我是公办教师,国家工作人员,从正规师范大学毕业的。只是,年龄不般配。我刚到蚕镇中学任教时,虚岁才二十一。在她眼里,我根本就是个小弟弟。因此我们之间,经常都是比较随便,经常开开玩笑。举例说吧,有一次,我的钥匙不见了,问了半天也没人看见。我怀疑是她藏起来的,她矢口否认,但是脸上却是坏坏的笑。于是我提出来要搜身。她一点都不见外,说:“来呀,你来搜呀!”她愿意让我搜身,条件是,万一搜不到,我就是小狗。我的手伸进她的裤兜里,不小心碰到了她饱满的大腿。她赶紧把我推开,骂了一句:“神经病!”

我们关系很好,很纯洁,是那种姐弟式的同事关系。我去过她家多次。每次去,都得到了较好的招待。她母亲总是做好多菜,而且都做得很好吃。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自制的咸鱼,又香又鲜,但不坚硬,是我此生吃到的最好的咸鱼。她家离学校较远,骑自行车要半个小时。我总是坐在后座上,她带着我,沿着一条干得发白的泥路抵达她家。路极窄,又不平,像蛇一样在桑园里蜿蜒。让一个女人带我,我起初感到很不习惯。我提出让我来骑,由我带她。但是她不同意,说她太重了。“你有我重吗?”我问她。她不回答。我知道,人高马大,令她无比自卑。她宁愿自己辛苦,也不愿让我感觉到她的不能承受之重。

我不知道李小妹心目中的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她喜欢我吗?我不止一次想过这样的问题。当我在最深的夜,一个人躺在孤独的被窝里,可怜而可耻地自慰的时候,我经常会想到她。我很少想到我的女朋友,我想到李小妹的次数要多得多。她健壮的身影总是在我脑海里浮现。她娇羞地笑着,把我抱起来。有时候,居然还将我抛向空中。是啊,她在我心目中,力气实在是太大了。她一定是喜欢我的!我这么想。但是,她毕竟比我大这么多。虽然我是公办教师,地位比她高,但年龄大这么多,她难免会有居高临下之感吧。

他们都知道我有一个远方的女朋友。有一次校长很认真地对我说:“总要想办法把她调过来呀!”

我突然觉得脸红。只是女朋友呀,又没结婚,说什么调不调呀!我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调动的事。也许我内心压根儿就不想与她同结连理吧。记得我当时是这样对校长说的:“我们这个地方鸟不拉屎,她不会过来的!”

我这么说,严重伤害了校长的感情。他脸色立刻不好看了,再也没说什么。我当时虽然有点怪自己说错了话,但是,居然还自作多情地想,校长要把我女朋友调过来,一定是生怕我有朝一日会调走。像我这样的人才,调离了这所中学,那可是本校的重大损失。

李小妹当然也知道我有女朋友。有次她还拿了一封我女朋友寄来的信,对我说:“哟,情书又来了!”我伸手去拿信,她却不给我,还扬言要拆开信封。我突然来了气,说:“你敢拆吗?你拆呀!你不知道私拆别人信件是犯法的吗?”

她一点也不怕,竟然真的把信拆开了。她取出信纸,居然还想展开来看。这下我真的愤怒了,冲上去把信抢过来。当然,信被扯破了。看到信扯破了,她才松手。这才表现出愧疚,涨红了脸,向我认错,说她只是开玩笑,并不当真要偷看别人的信,请我原谅。我一点都不原谅她,我狠狠地推了她一把。这一把,推在她的胸前。天哪,她的胸部是多么柔软而充满弹性!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因此而想入非非。

我一直被蒙在鼓里。洪老师在追求李小妹,我竟然一直都没有看出来。在一次全校教职员工的聚餐上,洪老师喝醉了酒。他大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唱歌。他力气大,大家都劝不住他。他跑到李小妹面前一下子跪倒在地,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抱住了李小妹的腿。这个场面真是骇人听闻。在那个年代,在一个偏僻的农村学校,谁见过这个呀?电影里出现这样的镜头,都有可能算是“精神污染”呢!李小妹好不容易拔腿逃走,洪老师就更加放肆地号啕大哭起来。

后来听说,洪老师追求不到李小妹,心里非常迁怒于我。他甚至还扬言,总有一天要除掉我。这让我非常愤怒,也非常害怕。论打架,我当然不是他的对手。在这个地方,他是土生土长的地头蛇,我一个外来青年,怎么也斗不过他的。我所能够做的,就是躲开李小妹,千万不要再跟她有任何亲昵的举动。只有这样,才能让洪老师不再记恨我。我要让他清楚地知道,他追不追得到李小妹,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但是李小妹对我很有意见。她直接当面质问我:“我是老虎啊?会吃了你啊?”

放学之后,她经常最后一个离开学校。她拉住我,让我帮她批作业。我说:“我英语不行的,我读书的时候最怕英语了。我怎么帮你批作业呢?”她说:“我给你一本做得全对的,你对着上面批。和上面一样,就打钩,否则打叉。”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答应帮她批作业。学校多安排我一点课,我都非常不愿意的。唯一的解释是,在这所学校里当老师,放学以后的时光实在是太可怕了,寂寞得可怕!所以有的日子,放学了,李小妹和其他老师一起下班了,喧嚣的校园一下子安静下来,我会觉得特别的难过。蜻蜓在空中飞过,翅膀振动的声音我都能清晰地听到。

李小妹批改作业真是认真啊!我每次抬眼,都看到她全神贯注在作业上。但是,为什么在我埋头批改作业的时候,会感觉她不时地瞟我呢?是我的幻觉吗?每当我感觉到她在瞟我,我就一抬眼,闪电一样快。但是,我所看到的她,还是专注于作业本。

有时候,她会摸出一颗糖来递给我。糖果是从她的裤袋里掏出来的,热乎乎的。那是她的体温啊!这又让我想起她健美的腿来。剥去糖纸,把糖果放进嘴里,舌头上也能感觉到热度。

批改完作业,有一次,她提出来说:“你弹吉他给我听吧!”

我说:“好啊,我去宿舍拿。”

“那我跟你到宿舍去好了!”她说。

我迟疑了一下,她就跟着我一起到了我的宿舍。

“这些,都是你女朋友写给你的信啊?”她发现了我墙上挂着的信袋,仿佛要从中抽出一封来。

“别动!”我急了。

“给我看看你女朋友的照片!”她说。“不会没有吧?”

我调试了一下琴弦,开始弹起来。我弹的是外国民歌《友谊地久天长》。

她大概是知道这首曲子的,听得很专注。只不过,她坐在我的竹床上,不停地动,搞得竹床嘎嘎地响。

说实话,我弹着吉他,却有点心不在焉。我有点疑神疑鬼,担心突然有人一脚踹开宿舍的门,冲进来。这个人我不说你也猜得出来是誰。

“你床上怎么会有长头发?”她突然问我。

“哪有啊?怎么可能?”话虽这么说,我的心却怦怦猛跳,似乎真的有过长发女子来我的床上睡过。当然,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宿舍是我的宿舍,床是我的床,从来没有长发女人来过我宿舍。任何女人都没有来过。那我为什么还要紧张呢?

“原来是我的呀!”她呵呵笑起来。

她把掉在床上的头发拿起来,给我看。这根头发真长!是她的吗?她的头发真有这么长吗?她把这根头发放到自己头上,说:“现在你相信了吧?”

“送你做个纪念吧!”她把头发递给我。

“我不要!”我说,“我要它做什么!”

“那我们换一根好了!”她说。

“不要!”我很坚决地说。

她却走过来要拔我的头发。

我惊得从椅子上站起来。我这一站,听到嘎吧一声响。原来,我的头顶撞到了她的下巴。

她嘴里流出了鲜红的血。

我这一撞,让她咬破了自己的舌头。她皱着眉头,捂住自己的嘴。很快,我看到血从她的手指缝里流出来。

我害怕了,不知所措。

她向地上吐了几口,每一口都是血。

“快点去卫生院吧!”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有点抖。

她始终不说话,过一会儿,就向地上吐一口血。

我欣喜地发现,血色越来越淡了。到后来,她吐出来的,基本已经是白色了。

然后,她哀怨地瞟了我一眼,走掉了。

我看着她吐在地上的血沫,呆呆地看了半夜。直到后半夜,我才用扫帚把它扫掉。

第二天我发现,她说话严重口齿不清,看来咬得不轻。会不会舌头都咬掉了一截?不会那么严重吧?如果真咬掉了一截,哪怕只是舌尖尖,血也不会自动止住吧?如果舌头真是咬断了,那肯定要到卫生院去缝上的,我想。

其他人也发现了,问她:“李老师你嘴巴怎么啦?”

她的脸腾地红了,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嘴,然后手又放开了。长了一个东西,她说。

他们就问她是不是舌头上溃疡了,要她多喝水,多吃清凉的食物。还有人说舌头上长疮是因为她嘴巴毒,说了不该说的话啊!

“说你妈!”李小妹虽然口齿不清,但这句话大家都听明白了。

有一个学期,由于我父亲患病住院,我便向学校请了假,在医院服侍了半个月。这半个月中,我竟然无比想念我的学校,那所每当放学便被寂寞完全吞噬的前庵堂。我思念它如同思念一位热恋中的爱人。医院是个令人讨厌的地方,到处都洋溢着怪诞的气息,那是一种生命受到威胁和扭曲的气息。我在医院的这段日子,完全是靠对学校的思念度过的。我沉浸在深深的思念中,各种的细节,所有的细小的回忆,都显得那么的鲜活生动,花朵一样美好。回忆它们,就像阅读一本诗集。略带忧伤的美好感觉,令我得以忽略那医疗的气息,忘记自己身在何处。

其中,当然不免想到李小妹。我必须强调,我真的一点都不爱她。连喜欢也说不上。只是因为她是同事,是我学校里朝夕相见的一个人。我回忆学校的一切,自然无法不想到她。至于女朋友,这半个月,她一定写过好几封信到学校。但是因为我不在校,所以也无法收到她的来信。这期间,我也以忙于照顾病人为由,没有给她写过一封信。我几乎在她的生活中失踪了。为此我没有感到丝毫的不安,反而有些窃喜。

我不止一次地想,李小妹的舌头上,会不会因此留下一道疤?她会不会从此讲话都变得口齿不清了?我希望她伸出舌头来,让我看一看,上面是不是留下了她自己的牙齿磕碰下的疤痕。

事实上,在此之前,我提出过这样的要求。但是,她坚决不肯把舌头伸出来。她甚至连嘴都不肯张开,把嘴唇抿得紧紧的。

半个月不见,我发现李小妹比以前胖了一点。“你瘦了。”她对我说。我感觉到,她的舌头已经没有问题了,咬字重新又变得很清楚了。我感到一阵轻松。不,简直是欣喜。我看着李小妹,又一次请求她把舌头伸出来,让我看一看。她骂了我一句“神经病”。

从我们学校到邻省的南浔小镇,自行车大概需要骑不到一个小时。我坐在李小妹后面,感觉她始终骑得很快。“你累吗?”我问她。她说:“你要是怕我累,那就你来骑!”

我带着她骑,只一小会儿,就觉得腿没劲,骑不动了。尤其是上桥的时候,打S形也骑不上去。“还是我来吧!”即使是看到对面有汽车开过来,她也不减速。我倒是有点紧张。每当大卡车呼啸着从我们身边开过去,我就会伸出手来,揽住她的腰。等汽车一过去,我就松开。对于我这个动作,她并没有反应。我伸手揽住她的腰,她还是那样一脚脚有力地蹬。我手松开,她也是这样。她什么话都不讲。

直到到了南浔,在一座古老的石桥边停下来,她才故意喘了两口粗气,表示有点辛苦。

她突然对我说,一个钟头骑下来,腿变粗了。“不相信的话你摸一下!”

出发前我没有摸,现在摸有什么意义呢?

我只是在她的大腿上面隨便摸了一下,觉得很结实。

我们是去南浔看马的。据说,小莲庄公园弄来了两匹马。马对我们来说,绝对是稀罕物,只在画上和电影里看见过。真正见到马,我还是觉得,它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一些。两匹马一黑一褐,高大而威武。我会拉小提琴,所以对长发般垂着的马尾比较感兴趣。小提琴的拉弓,就是用马尾做的。马尾在马屁股上不时地甩动,不知是驱赶苍蝇还是向人示威。马的眼睛非常和善,不像是随时要抬起蹄子踹人。虽然我的感觉是这样的,但李小妹显然很害怕。她被马儿出乎意料的高大身躯震撼到了。虽然她自己也算得上高大。但女人的高大和马儿的高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虽然她对马儿也非常好奇,和我一样,始终以热情的目光打量着它们。同时也时时表现出要去与之亲近的愿望。但是,她始终没有跨出坚定的一步。所以当马的主人建议我们骑上马儿拍张照片时,李小妹的心理十分矛盾。

这时候黑马打了一个响鼻。李小妹被吓到了,整个人如雷击般震颤了一下,弹到了我的身上,险些将我撞倒。

马主人说,黑马是一匹母马,已经有孕在身,不久便要产崽。所以,他建议我们上马拍照,不要错过机会。“下次你们来,只有一匹马了!”他说。

“不会是三匹马吗?”李小妹说。

马主人笑了起来,说:“那要看你们什么时候再来。”

他又说:“操他娘的,黑马怀的是白马的崽子!”

这我就听不懂了。“这匹褐色的,是公马吗?”我问。

“是的呀!”马主人看上去很愤怒地说,“可是它怀了白马的崽子!”

他说完,不怀好意地瞟了李小妹一眼。

李小妹显然也有点听糊涂了。她说:“白马?”

马主人讥诮地说:“它被白马操了!”

“那它生下来的,会不会是一匹斑马?”她傻傻地问。

对于这些无稽之谈,我真的是没有兴趣。但李小妹似乎还想知道这匹黑马究竟会不会产下一匹斑马。

最后,她靠近黑马,弯下腰去,想研究一下它的肚子。似乎她能够穿透它的肚皮,看到里面是不是盘踞着一匹小斑马。

母马张开嘴来,一口咬住了李小妹的胳膊。她大叫起来。我想,一定是惊吓所致。马是草食动物,咬人应该不疼吧?那要是一头老虎,或者狮子,这一口下去,她的胳膊一定是没了。

谁知道,这一口咬得非常厉害。把衬衣的袖口撸起来,可以看到李小妹的手臂又红又肿。“马怎么会突然咬人啊?”我大声问马主人,似乎这一口是他咬的。

马主人再三辩解,说他的马从来没咬过人。他活这么大,也从未听说过马会咬人。最后,他从李小妹的衬衣颜色找到了答案。他说:“它以为你的绿褂子是草呢!”

原来黑马以为李小妹的身子是一堆草,才咬了她。它饿了。

我骑在褐色马的身上,拍了一张照。马主人其实是一个拍照的。他弄来两匹马,只是把它们当道具。他的真正意图,并不是给大家看马,而是用马来吸引顾客,给他们拍照。

如果不是被马咬了一口,李小妹会坐到黑马身上,和我一起合影嗎?

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在那个年代,一男一女合影,意味着什么呢?

我披上了一件黑披风,戴上了一顶礼帽。这些都是马主人提供的。照片洗出来之后,我果然像一个土匪。李小妹说得没错。我威风凛凛地骑在褐色马上,拉着马缰绳。黑马站在一旁,若有所思的样子。它还在想着青草吧?

回家的时候,李小妹的手臂已经肿得不能再骑自行车了。她只能坐在后座上,由我来骑。

起初还行,但渐渐地,我真的骑不动了。如果李小妹现在还自嘲自己笨重得像一头大象,我是肯定同意的。下坡的时候是最快乐的。我只要抓紧龙头,坐直身子,自行车就成了真正的自行,飞一样向前。如果能够永远这样,不用脚踩,它就会往前飞行,那该多好啊!在这短暂的轻松飞行中,我想,如果骑一辆自行车从西藏出发,一路向东,会不会始终不用劳动自己的双脚呢?地理书上不是说,祖国的地形是西高东低吗?珠穆朗玛峰不是高八千八百多米吗?从八千米的地方开始向下滑行,一直滑到我们这里,海拔只有一米的地方,一路上多爽快呀!

从大桥的桥面上冲下来的时候,车速确实很快,但我的车技好,不用担心什么。我想,要是后面不坐着人,这时候我完全可以松开双手,让自行车自己向前飞行。自行车的方向,这时候完全由我的双腿和屁股控制。屁股夹紧坐垫,这跟骑马倒是相像。刚才骑马照相的时候,马主人就不止一次地说:“别怕,别怕,夹紧它的肚子就行!”

李小妹感到害怕了吗?她搂紧了我的腰。其实坐在后座上,只要你放松,是不可能掉下来的。

她的手臂很痛吗?怎么搂得那么紧,很有力的样子呀!

责任编辑  许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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