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名詞典常见的编校问题有政治性错误,民族性、宗教性错误,知识性错误,逻辑性错误,标点符号错误。对书稿中的这些错误,编校人员在编校的过程中应提高警惕,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错误。
关键词:地名词典;编校问题;防范策略
中图分类号:G2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0)16-0183-03
地名词典作为专业辞书,内容要求无错误。然而,笔者在编校各地撰写的地名词典文稿时,却发现了不少错误。这些错误具有普遍性,本文梳理汇总这些错误,并提出相应的防范策略,供各地编辑借鉴、参考。
一、政治性错误
地名是领土主权的重要标志。各国为了维护各自主权和领土的完整,都把命名边界地理实体作为拥有主权的有力证据。地名的特殊性决定了地名词典书稿编校的首要任务,就是消灭政治性错误。从笔者接触到的书稿来看,地名政治性错误可按程度的不同,分为严重和一般两种。
严重政治性错误指书稿中出现有损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与国家港澳台政策相违背的错误。笔者曾编辑过的书稿中有“同越南、马来西亚、泰国、香港、台湾等国家的2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这样一句话。它的错误在于,误将香港、台湾当成“国家”。这种表述直接损害了我国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必须予以纠正。国家规定“香港和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在任何文字、地图、图表中都要避免让人产生误会,在与其他国家名称连用时,应注意以‘国家和地区’来限定。”这个规范不仅适用于香港、澳门,同样也适用于台湾,因为台湾也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出现破坏国家领土完整的表述。
除了香港、澳门、台湾这几个地名须特别注意外,福建的金门、马祖也是要特别注意的地名。虽然现在的金门、马祖实际由台湾管理,但“金门、马祖行政区划隶属福建省,因此不得称台湾金门县、台湾连江县(马祖地区),可直接称金门、马祖。从地理上讲,金门、马祖属于福建离岛,不得称为‘台湾离岛’,可使用‘外岛’的说法。”因此,编辑在编校有关福建省地名的稿子时,一定要注意这两个地名的表述。
另一个较容易出现政治性错误的是地名词典中插配的地图,如国界线的画法,香港、澳门、南海诸岛等地名的标注。笔者在编辑一书稿时,曾遇到插配的地图用省界图例标注国界线的情况。这类政治性错误,编辑一经发现,应立即把文稿退回给作者更正。因为书稿中若出现严重的政治性错误,不仅书稿不能出版,而且相关人员还会被追责。
一般的政治性错误指书稿中涉及政治性内容的个别错误,包括表述问题、人物的评价问题。表述问题多为使用国家禁用的政治性词汇。人物评价问题,包括把历史上的反面人物写入词典,或对党和国家曾任领导人的称呼不当。如果上述问题出现在正式出版的地名词典中,尽管它造成的后果没有严重的政治性错误那么严重,但也会影响图书的发行、销售。由此可见,“在一部书稿中,政治性问题是第一位的,成书质量再好,政治上有偏差就会前功尽弃”[1]。因此,编校人员在编校地名词典时,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牢记国家相关规定和政策,在编校加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与国家规定、政策不一致的内容,应立即改正。
二、民族性、宗教性错误
民族性错误指书稿中出现伤害民族情感、触犯民族禁忌、影响民族团结的语词和表述。笔者在编校地名词典书稿时,发现有以下几类情况。第一,使用带有侮辱性的称呼。如称苗族同胞为“苗子”,称壮族同胞为“壮古佬”。第二,随意简称民族名称。如将“蒙古族”简称为“蒙族”。第三,古代民族名称与现代民族名称不正确。如仡佬族古称“俫人”,将其误称为“徕人”;将毛南族误称为“毛难族”;将壮族误称为“状族”。第四,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名称出错。如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写为“云南省文山壮族瑶族自治州”,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写为“广西省”,将“汪甸瑶族乡” 写为“汪旬瑶族乡”。第五,表述有争议。如写某瑶族自治县“有‘世界瑶都’之称”,这种表述可能会引起其他瑶族地区的看法,故不宜出现在词典中。因此,编校人员在编校书稿时若遇到上述问题,要适当处理措辞和提法。对于不确定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名称,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或查询民政部官网行政区划信息。
宗教性错误指书稿中涉及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以及少数民族特有的原始宗教等相关内容存在的错误。
三、知识性错误
知识性错误在地名词典书稿中占很大比例。常见的有常识性错误,年份、单位错误,史实错误,逻辑错误等。
(一)常识性错误
常识性错误常见的有三类。一是地名类别排序混乱。如政区类地名未按照行政区划代码排列。政区地名是地名管理的基础,国家对政区地名的管理有一套规范而严谨的标准,即政区地名排序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 T10114-2003)这两项国家标准的要求。换而言之,政区地名应按照行政区划代码排序,代码小的排在前面,代码大的排在后面。因此不论词目编排还是词条释文,只要涉及政区地名先后次序,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中的要求排列。二是地名含义解释错误。如将二塘镇、三塘镇、四塘镇、七塘镇的地名含义解释为“因当地有N个水塘得名”,这不免让人生疑。首先,一个地方有两个水塘都很罕见,更何况有七个水塘;其次,这些地名很有规律;最后,这些名字中带“塘”字的地方基本分布在城市周边。笔者查阅相关材料,才知道“塘”是明清时驻军警备的一种关卡。清代一般十华里设一塘汛,其往往与邮传铺合二为一。后来“塘”成了路程计量单位,所谓的“二塘、三塘、四塘、七塘”都是指距中心城区的距离,跟水塘没有关系。对于此类错误,编辑可查阅《地名词典》《文化词典》以及百度百科等进行纠正。三是地理实体特征描述不准确。如城市主干道长70千米,这里的数据明显有误。城市主干道一般在城市建成区内,即便是北京城最长的主干道长安街也不过三四十千米。长70千米的不是城市主干道,而是公路。
(二)年份、單位错误
年份错误指年号写错或年号纪年、民国纪年与公元纪年换算出现错误。如“明嘉靖”错写为“明嘉庆”,“清光绪二年(1876)”错写为“清光绪二年(1875)”,“民国二十二年(1933)”错写为“民国二十一年(1933)”。关于皇帝纪年与公元纪年的对应关系,编校人员可查阅《中国历史年表》或《中国历代纪元表》,民国纪年与公元纪年的换算可用公式“民国纪年=公元纪年-11”“公元纪年=民国纪年+11”进行换算。单位错误指单位使用错误、不统一或换算错误。如书稿中耕地面积出现“公顷”和“亩”两种表述。又如某村委会耕地面积有2000多公顷,换算成平方千米后为20平方千米,这远远大于它的管辖面积“18平方千米”,究其原因,才发现是写错了单位,应是“2000亩”。单位错误可利用百度、搜狗等各种搜索引擎中的单位换算器进行验证。
(三)用字错误
用字错误指该用A字却误用了B字。错误的类型有三种。一是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如将“隋朝”错写为“随朝”、将“度假区”错写为“渡假区”、将“坐落”错写为“座落”、将“民族”错写为“名族”。二是误用同音字和形近字。如将“羁縻州”错写为“羁糜洲”、将“皇祐年间”错写为“皇佑年间”、将“砂岩”错写为“沙岩”。又如某书稿中写“方言 ‘发头’指‘脑子转得快’”。如果从“脑子转得快”的含义来看,这里的“发头”应是“滑头”。出现此类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在当地方言里,两者的发音相同。三是误用形近字。如将“元末”错写为“元未”、将“海拔”错写为“海拨”、将“板栗”错写为“板粟”。要避免书稿中出现用字错误,编校人员应加强语言文字的训练,勤查权威的汉语《词典》《字典》。除此之外,还应联系字义、字音辨别字形,掌握文字出错的规律。
(四)专业术语不统一或错误
专业术语指某一学科对特定事物的统一称谓,这些称谓是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具有普及性、规范性。地名词典在叙述地名现状特点时,涉及不少学科的专业术语,如地质、经济、交通等。笔者在编辑西南某市一本书时,发现书里写岩溶地貌时有三种不同的说法。有若干个县用“岩溶”一词,有两三个县用“喀斯特”一词,还有一个县用“石山”一词,实际这是一事三说。“喀斯特”(Karst)原是南斯拉夫西北部伊斯特拉半岛上的一个地名,因那里有石沟、石、洼地等地貌,南斯拉夫学者司威治便用当地的地名指代这种地貌,现已成为国际上对岩溶地貌的通用代称。喀斯特地貌广泛分布在我国西南部,其构成的主体是石灰岩山。由于作者不知其在地理学上的规范表述,所以自创了一个“石山地貌”称呼当地的岩溶地貌。词典应统一规范说法,称“喀斯特”或“岩溶”都可。但相较而言,笔者认为“岩溶”更贴切,原因有三。第一,喀斯特是汉语对国外地名的记音,无实义,不方便理解,可能让读者不知所云。岩溶是汉语对峰丛、峰林、洼地等地貌的命名,这个名称不仅有实义,指岩石溶解,还形象地揭示了岩溶地貌形成的原因,易被读者接受。第二,词典有规范的作用,应以规范的现代汉语语词为主。既然汉语有对应的规范语词“岩溶”,那么词典应优先采用这一说法。第三,我国官方的一些机构或行业书籍、杂志多用“岩溶”。如我国研究喀斯特地貌的唯一的专业机构叫“岩溶地质研究所”,专业刊物称“中国岩溶”,其他的书籍还有《岩溶学词典》《广西通志·岩溶志》。除此之外,易错的地质术语还有“砂岩”,它常常被错写为“沙质岩”,而“粘土岩”也常被错写为“泥质岩”,“地质构造”常被错写为“地质结构”等。对于专业术语不统一或错误的情况,编校人员应注意积累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对自己不熟悉或不清楚的知识点,要大胆质疑,并查阅专业词典、专业书籍或百科全书核实,保证内容的准确无误。
(五)专有名词错误或不统一
专有名词包括人名、地名、动物名、植物名、物产名以及源自各部委的名称等。常见的人名错误有将“蔡廷锴”错写为“蔡廷楷”,将“岑瑛”错写为“岑英”,将“苻坚”错写为“符坚”等。常见的地名错误有:将“牂牁”错写为“牂柯”,将“亳州”错写为“毫州”,将“菏泽”错写为“荷泽”等。可见人名、地名的错误多为误用形近字、误用同音字[2]。常见的动物名错误有将“猄子”错写为“麖子”,将“朱鹮”错写为“朱狟”。另外,还有植物名、物产名表述不统一的情况。如一本书稿中,同一种植物出现了“马蹄”“荸荠”两种说法,同一种物产出现了“慈姑”“茨菇”“茨菰”三种不同的表述。源自各部委的名称错误有: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错写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将“首都文明社区”错写为“北京市文明社区”,将“中国传统村落”错写为“国家传统村落”,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错写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专有名词的错误,编校人员要勤翻人名、地名词典,核实更正;而对于行业或部门的专业术语,编校人员应查阅政府相关文件或上官网查询。
(六)史实不对应或错误
史实不对应常表现为与史实有关的A、B地名,B地名写“某某年从A地名中分出”,但A地名完全不涉及这段历史。抑或是同一段史实在A、B地名中发生的时间不一致。史实出错多是因为没有留意行政区划地名、通名的变化。如笔者曾编辑的一部书稿中将“靖西市”与“靖西县”、将“东陵乡”与“东陵镇”混用。这类史实错误较为明显,编校人员稍微留意便可发现。但有的史实错误隐藏较深,不易被发现,需要仔细揣摩才能发现。如笔者曾编辑的一书稿,提到某市沿革时写“秦属郁林郡”,提到某民族乡沿革时写“民国二十三年(1934)为某某瑶族乡”,提到某社区沿革时写“1954年成立社区”。这三处乍看,似乎没有什么错误,但深究才发现,郁林郡汉朝才置,因此“秦属郁林郡”的说法是错误的。民族乡在民国时并不存在,我国最早设置民族乡的时间是1953年,因此民国时为某某民族乡系表述错误。社区也是近二三十年发展起来的,因此1954年成立社区也是与史实不符。要避免上述错误,编校人员可利用《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行政区划简册》《行政区划大事记》《地名集》等地名图书及《县志》《年鉴》《镇志》等相关志书进行查证。此外,编校人员还可以借助互联网进行查询。
四、逻辑错误
逻辑错误指书稿中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不符合人们推理与判断的情况。常见的逻辑错误有两种,一种是数理上的错误,另一种是内容上的矛盾。数理上的错误有各镇面积的分计数大于整个县的面积、镇人民政府驻地条的人口大于整个镇的人口、始建时间晚于建成时间、最大长度乘最大宽度大于地理实体总面积、占地面积乘以主体层数小于建筑面积、长度小于宽度、最大跨度大于长度等。内容上矛盾的情况有同一个地名在不同的地方表述不一,尤其是涉及行政區划调整的地名。同一个市的地名词典,这个镇在这个县写“某某镇”,但在另一个县写“某某乡”。出现这种情况多是因为行政区划调整信息未及时更新。我国乡镇区划调整的最新信息可在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及各地民政厅网站上查看。还有地名范围的表述矛盾,写A地与B地相接,但未写B地与A地相接。上述的逻辑错误,在日常校稿过程中可根据逻辑推理和判断进行分辨。
五、标点符号错误
标点符号的使用应以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及2016年由人民日报公布的《2016年全新标点符号使用大全》为准。但在实际运用中,有的标点符号并没有按规范使用,下面将地名词典书稿中常见的标点符号错误梳理汇总如下。
(一)顿号误用
一是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用顿号,如“‘中华绣女’、‘绣球之乡’”。按照规范“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故应为“‘中华绣女’‘绣球之乡’”。二是相邻或相近的数字连用表示概数时,中间用顿号隔开,如“七、八米”。按照规范“相邻或相近的数字连用表示概数时,中间通常不用顿号”,故应为“七八米”。三是集合词语中间加顿号,如“中、晚清”“明末、清初”,集合词语中间不应加顿号,顿号宜删除。
(二)冒号误用
一是冒号与比号混用。如“三次产业比例:15:55:30”,比例须用比号,不用冒号。二是在没有停顿的地方误用冒号,如“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玉米、甘蔗等”,“有”字后面不应有停顿,冒号应删去。
(三)引号误用
一是地名含义取两地名各一字得名时,地名用引号。地名作为专有名词,无需用引号,因此引号应删除。二是文物古迹名用引号。文物古迹名作为专有名词或特定称谓,不属于引文也不属于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因此引号也应删除。
六、结语
地名词典书稿中常见的编校错误较多,有的错误甚至是致命性的。因此,编校人员在编校的过程中,应掌握辞书编纂体例,熟记国家出版规范,了解地名、地理、历史等学科知识,尤其是与地名文化、行政区划管理相关的内容,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查证史实,核对引文,最大限度地减少书稿中的错误。
参考文献:
[1] 高振兴.校对工作中如何避免政治性差错[J].出版参考,2016(3):56-57.
[2] 龚阔英.地名校对常见错误类型举隅[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04):117-120.
作者简介:陈日芳(1986—),女,广西博白人,研究生,硕士,馆员,研究方向:地名理论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