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万军
摘要:当前针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等提出一定的要求,需要落实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安全检查,提高污水排放的质量。本文结合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检查的策略,最终提高污水排放的质量。
关键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质量;安全检查
0 引言
船舶运输业的成本优势比较突出,因此船舶运输业在国家商贸当中占据较大比例。船舶运输业不断高速发展,也会影响到水体生态发展,可能会污染近海水域,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当前人们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安全检工作也被提上日程。
1 概述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安全检查内容
1.1 检查证书文书
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要需要具备各类资格证书,针对船舶配备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需要检查装置的型号和额定处理量,需要和船舶生活污水排证书信息保持一致性,检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额定处理人事和证书标注人数,确定二者是否一致,确定是否存在船旗国,检查组织批准的速率表,结合该表格,计算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率。
1.2 检查管路系统
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设备外观要保持清洁性,确定操作步骤说明,同时需要设置必要注意的告示牌,明确标识管理和阀门的标示,结合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管理图布置处理设备,检查集污舱容量目视装置的清晰度,在港期间内,检查通海阀是否关闭并且上锁,同时需要检查标准排放接头,接头需要满足规定要求的内容。
1.3 检查设备工作情况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要处于自动运转状态当中,检查系统回流管路,要保证可以清晰的看到其中液体回路。如果长时间未用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需要将集污舱顶部投药孔直接打开,也可以打开曝气室顶部进行观察。如果内部出现堵塞或者干燥的问题,可以确定该处理装置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使用。可以结合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保养记录,也可以结合定期投放的含氯药片的投放记录等检查相关设备。
1.4 检查设备操作
在检查过程中,可以询问船员对于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处理的了解情况,船员通过操作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由此确定船员实际操作的熟练性,是否根据厂家说明操作。如果这些检查都合格,那么可以确定当前正在正常使用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否则需要进一步检查该船舶是否存在偷排污水的情况。
1.5 取样检测
检测人员可以对于船舶生活污水实施取样,由专业机构检测样品,确定悬浮物和耐热大肠杆菌数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在海事水上防污染执法过程中可以参考上述检测结果,促使船方落实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规程,并且记录装置使用过程,定期维护保养处理装置,保障船舶生活污水符合排放标准。
2 新国标实施下船舶生活污水排安全检查的策略
2.1 完善法律法规
有效落实我国海事防污染执法标准的各种要求,结合船检技术的规范,落实规范性的文件要求,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一切要以法律标准为基础进行整改。我国需要加快修订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规范,船舶要具备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且具有收集和储存污水的能力。此外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排放的要求,指定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生活污水储存柜,针对这类船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为改造之后的船舶给予政策补贴,保障船舶改造效果。
2.2 完善程序
完善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方法和程序,提高污水取样检测的程序化,保障检测结果的威信度。如果当前船舶取样存在问题,相关检测机构需要结合检验要求,检验污水接受设施的管理和接头等配件,保障污水符合要求之后分发证书。实施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检测部门和执行部门需要建立配合关系,提高取样工作的规范性,降低检测耗时。
2.3 落实船舶自查自纠
船运企业需要全面自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检查维护管理的具体情况,根据规定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装置,可以利用内采样检测工作,保障设备运行的效果。如果船舶设备不满足相关标准,需要铅封船舶生活污水排放阀门,收集储存船舶的生活污水,并且送岸处理,记录好接受的内容和数据,保存好接收的凭证。如果船舶内部缺乏集污柜,需要立即改造船舶,设置临时应急接收柜,明确标注在相关证书上。如果船舶因为具体情况不适用相关法律内容,可以利用临时措施,在船舶上收集储存生活污水,送岸之后接收处理,如果船舶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那么需要结合规定给予处罚,严禁出现这种情况。
2.4 加强建设港口接收设施
各个船舶生活污水排放的接收能力不够完善,因此主管部门需要完善船舶生活污水防治技术,根据海事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统筹规划船舶污水的接受设施,港口码头需要结合运营规模等方面,配置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設施,保障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如果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不符合作业品种和吞吐量,这类船舶需要立即整改,并且向政府部门通报,完善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建设,适应港口配备接收能力和运营规模。
2.5 加强监督管理海事
海事部门需要灵活应对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严格监督船舶是否具备相关证书,有效维护相关处理设施,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结合国家排放标准排放船舶生活污水,如果发现船舶符合相关规定,海事部门可以加强教育,落实船舶整改措施,如果船舶不接受整改,可以结合法律法规处理该船舶企业。
3 结束语
实施新国标之后,我国越来越重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工作,并且提出严格的排放要求,需要加大力度落实船舶生活污水排放安全检察工作,根据要求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维护海域水质,促进水域生态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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