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杰 李冰
摘要:顺应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诞生了集体企业产权制度。其改革的重点在于盘活农村资源,激发农村经济活力。目前制度改革的方向为实现股份化,但受到原有的农村集体制度的影响,改革面临组织机构不完善、成员资格定位不明确等问题的限制。本篇文章基于制度化改革,阐述了农业价值链融资的特点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改革制度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和说明。以下观点仅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价值链融资;改革
农村集体所有制影响下,农村的经济管理一直处于“政经合一”的状态。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观念的提出和践行,农村集体企业实现产业制度改革成为农村发展的重点。实现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能够盘活农村资源,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法律、出台政策等方面的印象,农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行缓慢,存在关键性问题急需解决。
一、农业价值链融资的特点
近几年,众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处理和解决农户金融排斥的问题,运行了全麻覆盖农村金融的方式,也就是农村价值链融资。从概念上分析,农村价值链融资是基于农业生产链存在主体之间的不同形式的行业关系,多个金融机构据此提供服务。农村价值链融资的优点在于将提供不同服务的主体联系在一起,比如提供金融服务和提供经营服务的主体。随着国家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这样融资方式也在不断创新优化,在原有融资模式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方式,包括“银行+公司+客户”“银行+合作组织+农户”等,提供了更加优质有效的服务。农业价值链是基于一定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存在的,其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优点。第一,农业信贷风险逐渐降低。农业价值链整合了企业与农户,改变了两者的关系,并形成了科学规范化的生产方式。在此基础上企业和农户围绕同一系列的农产品展开生产工作,有效控制产品周期和建设规模,因此提升了预测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准确度,避免了金融信贷风险。第二,农业信贷成本大幅度降低。原有模式下农户分散,农村价值链融资方式的出现集中了这部分农户,联合上下游企业,扩大贷款的资金规模。这是为了降低搜查农村信息信贷和契约执行成本。第三,实现了农业和金融资本的长期融合。通过农村价值链融资的方式,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和回收积累的过程中,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在评定系统和制约农户信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加深了企业之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交流合作。第四,为农业信用担保创造了良好条件。当前农村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独资的农业企业和农户得不到大多数金融机构的支持。而价值链融资的方式扩大了抵押品的范围,为独资企业和部分农户解决了融资问题。
二、农业价值链融资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金融机构融资风险上升
农业价值链形成的差异化特征明显,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协调不同参与主体的资金、物流、信息等工作,才能保证价值链融资的多元化服务。这要求机构的业务操作能力高,且符合规范性、合法性要求。农业价值链在农业不断变化发展的背景下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信息传递错误的情况。此外,如果存在金融信贷前中后期的制度设计不合理、管理流程不规范以及风险监测不到位等问题,会影响价值链融资的资金配置,造成无法精准有效管理资金,影响金融机构整体的债权实现。
(二)农业价值链融资结构不足
从农户的角度来说,农业价值链的核心企业处于融资的优势地位。如果能促成部分核心企业与农业达成良性合作,就可以提升農户的边际信用,与核心企业保持统一水平。核心企业如果出现了道德风险,为了实现短期利益最大化,会通过价格、交易等方式侵占农户的利益。受到这种情况的影响,核心企业利用价值链资金紧张的形势,引导农户融资,最终的结果就是农户需要承担高额债务。大多数农民不懂议价,在债务超出自身承受范围后,可能会出现违约的情况。
(三)缺乏完善有效的农业价值链融资制度
随着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产业化进程加快。农业价值链融资是在上述基础情况下产生的,但目前运行的法律制度没有规范土地流转的方式,缺乏科学合理的土地评估制度等,很难确定土地的抵押价值[1]。
三、产权制度改革对价值链融资发展的推动作用
(一)解决价值链融资制度建设问题
继“三权分置”制度创新后,出台了新的改革意见。改革的重点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农村集体中涉及的各类资产清算处理。为了避免出现资产流失的现象,要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实施统筹管理。清算集体资产的基础上,要量化集体资产要每一个农户,在此基础上推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这样做的目的是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计算农村集体资产的抵押价值,能有效解决农村价值链融资制度的建设问题。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后,农村集体资产才能发挥价值,促进农业生产的进步和发展,形成规范的农村价值链。
(二)促进农业价值链融资方式的长久发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使用集体资产的权利。为此,要在农村中成立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抵押、担保等形式的改革试点,通过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登记股份。农村农户中,核心企业以股东身份出现,有利于两者达成合作。这一项改革对核心企业的壮大和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村集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形成一个小型的核心企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进步和发展[2]。
(三)盘活农业资源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通过资产清算构建了台账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的农村资源实现了量化整合。正是因为这一项前提条件,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时可以参考评估结果,降低了机构提供金融支持的风险,对于双方来说是十分合理的。不仅如此,同一地区的差异化特征在这样的形式下被弱化,方便协调处理农业价值链上的不同主题的资金、物流、信息等内容。为此,农村经济合作社才能根据农业状况制定与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的产业链融资服务,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盘活,从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结束语
由上文可知,在中央、地方政府的引领下,制度化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的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集体经济发展也展现出活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改革增强了农民和集体的向心力。但是纵观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历程,农村农业部还存在一些形式上的问题,运行制度也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做到集体产权制度中的任务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让农民从中受益。
参考文献:
[1]许经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向探析[J].学习论坛,2018(6):63-66.
[2]三权分置”: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探析[J]. 经济学家,2018,11(11):83-89.
[3]新华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12
作者简介:
高玉杰,山东烟台龙口市徐福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李冰,山东潍坊昌邑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单位:1山东烟台龙口市徐福街道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2山东潍坊昌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