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生全
刘邦一生只写了一首诗,而且这首诗只有三句。但就是这样一首只有三句的诗,可以说千古扬名,妇孺皆知。那么问题来了:刘邦这首诗真的很好吗?为什么其知名度会这么高?
其实,要说刘邦这首诗真的有多好,其实不见得。为什么这么说呢?
实际上,刘邦的这首诗,就是当时很一般的楚歌。楚歌在刘邦那个时代,是比较有名的,很多人都会唱。而刘邦的这首楚歌,其艺术手法也并没有什么高明之处。开篇一句“大风起兮云飞扬”,也就是环境描写。这在那个时代的所有诗歌中是很普遍的。《诗经》最基础的艺术手法是“赋比兴”,《大风歌》开头的这句诗,就是用的“兴”的表现手法。后面的两句诗,“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是讲事情,也就是讲述刘邦自己衣锦还乡的事情,翻译成当下的白话文,就相当于“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是刘邦心里所想。翻译成当下的白话文,就是“你们只看得见我吃香的喝辣的,哪里看得见我肚子疼”。而且这后面两句,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几乎没有什么艺术手法可言,完全是大白话。整首诗,有那么一点艺术手法,也就是我们刚刚说到的,第一句用了一点“兴”而已。
既然《大风歌》是一首很普通的诗,为什么这首诗却又这么出名呢?我想,“好诗”和“名詩”并不能完全划等号。刘邦这首诗,之所以这么出名,有以下一些原因。
其一,这是一首文盲写的诗。当然了,也不能完全说刘邦就是文盲,刘邦可能也认得几个字。不过在那个年代,书籍非常稀少,能够读到书的人,应该也是很少的。从刘邦的家庭背景来看,他可能读到什么书?因此,说刘邦是文盲,也并没有什么错。
刘邦本身没什么文化,却还能写出一首诗,这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更不容易的是,刘邦还能写出一首表达真情实感的诗,而且还用了“兴”的艺术手法。所以,后世觉得刘邦特别了不起,因此就特别重视。
其二,这是一首表示嘚瑟的诗。嘚瑟几乎是人的本性。一个人要是成功了,不向别人嘚瑟一下,心里是很难受的。尤其是在故乡人面前嘚瑟,更是每个人极力追求的。项羽就曾一针见血地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而我们对名人嘚瑟一事也特别关注。刘邦写了一首嘚瑟的诗,后世自然记忆深刻了。
其三,这是一首自曝家丑的诗。上面我们说到了嘚瑟。与之相对的,是一些人的“酸葡萄效应”。那些没有取得成功的人,在看到别人嘚瑟的时候,常常会酸溜溜地说些风凉话。刘邦的这场嘚瑟,就曾遭到元朝人睢景臣的讽刺。(见元曲《哨遍·高祖还乡》)
如果这只是刘邦在嘚瑟的时候,写的一首志得意满的诗,那么,别人可能还不会记得。但刘邦在这首诗里,除了“威加海内”这样的嘚瑟以外,还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这样的自曝家丑。
为什么说这是自曝家丑呢?因为没有猛士为刘邦守四方,匈奴在边境上虎视眈眈,根本就没人帮他去打仗。所以,刘邦虽然得了江山,但是他并不快乐。
本来刘邦是想嘚瑟,本来看客们心里应该有“酸葡萄效应”,结果变成了大家看刘邦的笑话。这样的一首诗,后人怎么会不“使劲”帮他记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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