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我一川薄雾

2020-09-10 07:22林鹿诗
花火彩版A 2020年12期

林鹿诗

——唯有你的光辉,能像漫过山岭的薄雾。

五月,塔克拉玛干沙漠。

太阳明晃晃地挂在空中,黄沙一望无际,每一丝空气都灼热得烫人,拉力赛主办方插下的彩旗在远方飞扬,不时有摩托车急速驶过,腾起的沙尘久久不散。

五千公里的赛程并不急在一时,叶青棠停车,摘下坚固的头盔,露出一头黑色汗湿的短发,扭了扭僵硬的脖子。她拧开一瓶矿泉水灌了几口,然后摸索着从赛车服里掏出手机,打开一个视频软件。

信号不太好,时断时续,她低着头,一只手拢住屏幕挡光,耐心地等着画面加载完毕,手机里传出一阵悠扬的小提琴声。万里之遥的金色音乐厅里,侧头闭目的青年一只手按弦,一只手拉弓,将一首《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拉得荡气回肠。

叶青棠在音乐方面称得上一窍不通,仅有的小学音乐课上也只顾拿竖笛当剑和同桌打闹。十八岁之前,她甚至连小提琴有几根弦都不清楚。

乐曲持续播放着,她在一个近景处按下暂停,屏幕上是放大的脸——他没怎么变,眉目清冷似冰雪,长睫低垂,嘴唇习惯性地微微抿着,神魂全部附在琴的弓与弦上。

叶青棠全神贯注地看了很久,心里像生出柔软的羽毛,拂过这张熟悉的脸。她看着看着,便绽开一个不自觉的微笑。

视频还没放完,手机忽然被人从身后一把抢走,她笑意未来得及收敛,猛然转过头去。来人夸张地叫:“哇,叶青棠,你居然会有这種表情!”

叶青棠瞬间变脸,一脚踹向对方的膝盖。那是个瘦高的男生,他反应敏捷地躲开,举高了手机仰头端详,嘴里还不知死活地絮叨:“让我看看,哟呵,青年小提琴家庄斯允的演奏会——”

“宋桉,还我手机!”

“就不还,除非你告诉我这个庄斯允是谁。”

叶青棠又使一招“猛虎掏心”,咬牙道:“跟你有什么关系?”

宋桉厚着脸皮答:“我好奇,想接受高雅音乐的熏陶,不行吗?”

叶青棠冷笑:“我数三个数,拿不到手机,你的车胎就甭要了。一……”

话音未落,宋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单膝跪地,双手奉上,诚恳道:“别,我错了。”

叶青棠取回手机直接塞进内兜,一言不发地转身,踩着沙子走向自己的摩托车。她开的是一辆改装过的Enduro,红白相间的涂装,车身曲线流畅优美,像一头蛰伏的猎豹。

她扣上头盔,拍下护目镜,长腿一抬,跨上车座,拧动把手,发动机发出隆隆的声响。

飞扬的尾气里,宋桉垂着手,大声问:“你认识他,是不是?”

叶青棠充耳不闻,摩托车一个甩尾,轰鸣着冲了出去。

戈壁广阔无垠,雄壮奇丽,她朝着地平线的方向,将油门拧到底,猎猎的热风里,她在心里回答了宋桉的问题。

何止是认识?!

没有人知道,从十八岁到现在,漫长的时光里,她一直爱着庄斯允。

叶青棠生于北方的一座小城,很小的时候,母亲因病亡故,留下她跟经营修车店的父亲相依为命。

她是在汽油味里长大的,最喜欢的玩具是一套各种尺寸的扳手,表面锃亮的钢制扳手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分量十足。大约是她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样子,附近有许多成群结队的不良少年,却从来没人敢来找她的麻烦。

总结下来就是,相安无事,日子平静,几乎每一天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有一日三餐。庄斯允的出现,像一颗石子投进湖面,她只是被涟漪扫过,却如同落入旋涡。

那一天早上,叶青棠一边看电视,一边坐在小马扎上吃面条,就听隔壁包子铺传来一阵嘈杂,片刻后升级成摔盆摔碗,好不热闹。

夫妻吵架?这可比早间新闻好看多了,她端着碗过去,准备看个现场直播,却发现是一个少年被一群奇装异服的杀马特给围住了。

少年个子很高,皮肤白得发光,细皮嫩肉的。小城向来灰扑扑的,风沙里养不出这样的人。叶青棠望着他,一时忘了吃面,怔怔地叼着面条,傻气得惨不忍睹。

她认出了他。昨天傍晚,几辆厢式货车停在修车店门口的马路对面,空置许久的房子迎来新主人,搬家工人们蚂蚁似的把一个个纸箱运进屋里。他背着个黑色的大匣子站在一旁,像落了新雪的松柏,干干净净。

叶青棠看了他几眼,怀疑他连鞋底都一尘不染。

“怎么回事?”

少年迎着她的目光,缓缓眨了眨眼,她不动声色地回过神来,咽下面条,淡定地开口。

杀马特头头回过头来,终于发现叶青棠的存在。她穿着一件黑色紧身背心,外套系在腰间,袖子里别着一把亮晶晶的扳手,单手拿着碗,活像托塔李天王。

随着她这一问,剑拔弩张的气氛悄悄松弛许多,有人回答:“这小子不让我们插队!”

叶青棠哂然一笑:“插队你还有理了?”

她懒散地走近几步,拿筷子粗的那一头戳了戳对方的肩膀,扬眉道:“下次你来插我的队。”

这话的意思就是,这个人,她要保了。

“这,叶老大,这——”杀马特们面面相觑。

叶青棠也弄不明白她什么时候多出这么个称呼,估计是他们私底下给她取的,当即皱眉道:“谁是你老大,不要叫老大!”

众人异口同声:“好的,老大!”

叶青棠翻了个白眼,扶着额头示意他们离开,不出片刻,包子店里清静下来。她在原地踌躇须臾,寻思自己平时油瓶倒了都不扶,怎么会鬼使神差地管了这桩闲事,便听少年开口道:“谢谢你,我叫庄斯允。”

“不客气,”她漫不经心地摆摆手,心里叹了口气,转身要走,却忽然想起来什么,回头补充,“那个,你别误会,我和他们不是一伙的。”

庄斯允站在油渍污迹、一地狼藉的中央,浑身好像发着光,微笑道:“我知道。”

那是三月的一天,路边的桃花开得如云似雾,花瓣飘落又像雨,空气里毛茸茸的柳絮搅得人心神不定。她在北方短暂的春天里,遇见了他。

庄斯允一个人住,生活十分有规律,没几天,叶青棠就掌握了他的行动轨迹。

早上七点,他准时到隔壁包子店吃早饭,半个小时后背着书包上学,晚六点放学到了家,练琴两个小时,然后大概是写作业,灯会一直亮到十二点。

有替他解围的情分在,每天早上碰到,两个人都会不咸不淡地打个招呼。

然后,他上他的学,她修她的车,仅此而已。

她第二次同庄斯允说上话,是他来求她帮忙。他要去隔壁市参加一个演出,偏偏高速交通瘫痪,马上就要来不及。

叶青棠扬了扬眉,意外道:“怎么会来找我?”

庄斯允说:“包子店的老板娘总和我夸你,说你乐于助人,古道热肠。”

叶青棠万万没想到是被邻居坑了,一顶好人的高帽扣下来,她一个“不”字卡在牙齿间,半晌,认命道:“上车吧。”

庄斯允戴上头盔,跨上一辆闪亮的黑色哈雷摩托,刚刚坐稳,摩托车就冲了出去,骇得他连忙扶住了她的腰:“你慢点!”

“走普通公路,慢点来不及!”风急速掠过,她侧过头来,喊得很大声。

摩托车是她十八岁的生日礼物。她很早就会开车,从两个车轮的到四个车轮的,甚至拖拉机也开过——年龄一到考驾照,手到擒来的事情。

日光晴朗,叶青棠载着他穿过笔直的公路,两旁野草野花郁郁葱葱,不远处是春耕的农田,一格一格整整齐齐,偶尔还能见到黄牛在慢悠悠地犁地。

“田园风光原来是这样的。”庄斯允感叹。

叶青棠:“火烧眉毛的时候,你还有闲心欣赏风景?”

庄斯允笑了笑,说:“良辰美景,岂可辜负?”

叶青棠觉得自己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美景便罢,良辰又是何解?

火急火燎地踩着点把庄斯允送到表演场地,他背着琴匣下车跑上楼梯,叶青棠总算舒了口气。她停在树荫下乘凉,买了瓶冰饮解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来,便自顾自地等起来。

一直到晚上,大饼似的月亮升起来,她坐在花坛边缘打瞌睡,被庄斯允喊醒。

“叶青棠,你怎么在这里,没进去看我表演吗?”

叶青棠猛然惊醒,抬头看去,灯下看美人,月下观君子,在天地间朦胧的微光映照下,庄斯允微微皱着眉,虹膜明亮,五官退去些许冰冷,比白日里更生动三分。

她站起来伸个懒腰,漫不经心道:“我穿这身进去不合适。”

出门前,她还钻在汽车底盘下头,走得急,忘了换工作服,身上星星点点黑色机油,同演播室这种地方实在格格不入。

她不在意这种事情,拧开钥匙准备带他回去。

庄斯允沉默片刻,带了些赌气的成分说:“下次我单独奏给你听,只给你一个人听。”

叶青棠回头看了看他认真的神情,心里忽然一动,应道:“好。”

叶青棠不爱读书,中考失利后,愈发觉得读书无趣,索性在家里帮父亲开店。

父女俩相依为命,感情深厚,做爸爸的自然看得出女儿同庄斯允关系不错。饭桌上,他提起时,正在喝汤的叶青棠险些呛到,连忙摆手:“爸,你别误会,我们没什么的。”

“这没什么不好,旧日邻居的儿子,既然遇上了,你有空就多陪陪他。”

对面房子的旧主,本就是姓庄。

十五年前,庄氏夫妇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故,留下幼子被一位远房亲戚收养,便是庄斯允。

庄父在音乐领域颇有造诣,庄斯允也天赋奇佳,小小年纪便夺得多项国内大奖。此次回來备考,他便是为进入国内首屈一指的音乐学院做准备。

叶青棠张了张嘴,迟钝道:“原来他这么厉害。”

第二天再碰上庄斯允放学,她连忙从车底下钻出来喊住他,拉到一边神秘兮兮道:“我有个事想问你。”

“什么事?”

叶青棠搓了搓手,郑重地问:“小提琴有几根弦?”

庄斯允:“……就这?”

他打开琴匣让她亲眼看。

庄斯允的琴是一把埃德蒙手工琴,曲线优美的琴身泛着古典雅致的光泽,四根弦纤尘不染,叶青棠不懂行情,也知道价值不菲。他带她到空房间改造成的录音室,用这把琴拉了一曲《摇篮曲》,录下来,送给了她。

“我又不是小孩子,哪用得着听这个。”叶青棠啼笑皆非。

庄斯允只叫她收好,道:“你房间的灯,亮到太晚了。”

叶青棠的睡眠一向不好,总是睡睡、醒醒,一个晚上下来,满打满算也睡不到四个小时。她偶尔拉开窗帘,望向对面,灯光缥缈,三楼的落地窗前立着一个剪影,侧向她,曲起一条长腿靠在墙边,黑暗茫茫,他像一个飘浮着的梦境。

叶青棠心里忽然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原来他也一直在看着她。

三月悄悄溜走,四月偷偷到来,叶青棠翻过一页日历,见到红色的“清明”二字,抬头望了望窗外,果然天气阴沉沉的,乌云压得很低。

隔壁包子店家的女儿和庄斯允是同班同学,中午的时候,她找过来,问是否见到庄斯允,说是班主任找他找不到,电话也打不通,怕出了什么事情。

山雨欲来风满楼,叶青棠也隐隐担忧起来,忽然想起爸爸说的那桩旧事,骑上摩托车便往龙华山公墓开去。

庄斯允祭拜过父母,就在龙华山下不远的一片荒郊草地里迷了路,叶青棠找到他时,嗓子都喊出了血腥味。

“怎么老是你?”她叉腰没好气道,狂风无遮无拦,把她的短发吹得乱七八糟,“庄斯允,你就不能让我省点心吗?”

庄斯允见到她,心里安定下来,站在风里笑,说:“恐怕不能。”

叶青棠刀子嘴豆腐心,说是不爱管闲事,却频频在他身上栽跟头,简直是天意弄人,可她偏偏还生不起气来。她捋了捋刺进眼睛里的刘海,无奈道:“行,算我倒霉。”

“那你猜猜,你会不会一直这样倒霉下去?”

“有你在,我猜不会……是不可能的!”叶青棠十分识时务,准确判断出事实。

老天爷也很给面子,天际一道闪电游过,紧接着一声炸雷,豆大的雨点毫不留情地砸了下来。

“阿——嚏——”

叶青棠捂着嘴巴,喷嚏打得惊天动地,心里十分不爽。明明他们一起淋的雨,却只有她一个人感冒。

庄斯允同叶父打过招呼,生龙活虎地提着一袋药上楼。这是他第一次来她的房间。她脑袋昏沉,勉力起身把工具箱踢进床下,将书桌上摊得乱七八糟的纸整理好,一块抹布胡乱地抹过所有平面,最后拎起坐垫拍了拍,空气里微尘飞扬,她指了指沙发:“坐吧。”

“其实我没有洁癖的,”庄斯允声音愉快,“脚腕怎么样了?”

“还行。”

昨天他们被暴雨所困,临时找了个山凹躲雨,泥地湿滑,她不小心崴了脚。她的伤情不是很严重,她从小磕磕绊绊,并不十分娇气,庄斯允却坚持要背着她。

当晚,她便做了个梦,醒来时心跳得陌生又懵懂。她把原因归结为太久没被人背了。小时候爸爸经常背着她玩,她的记忆已经模糊,只剩快乐的余韵。昨日的这一次,她才恍然发觉,男孩子和女孩子真的很不一样——男孩子的肩膀十分宽阔,肩胛骨很明显,薄薄的肌肉附在上面,随着动作显出好看的形状。

暴雨过后的天一碧如洗,远方堆积着城堡似的白云,风吹碧草如浪,她伏在他的背上,一根手指左戳右戳,直把他戳得心猿意马。

“怎么到处都硬硬的。”她小声嘟囔一句。

庄斯允压着气息道:“除了骨头就是肌肉,有什么奇怪?”

她感觉很奇怪。

从小身边没有成熟女性的缘故,她并不是很清楚该怎么做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总觉得女孩子和男孩子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没什么区别。

可有些事情一旦意识到不一样,便天翻地覆一般令人不知所措。

庄斯允煮了热水泡感冒灵,不锈钢勺子搅拌时碰到杯壁,清脆作响。他背对着她,忽然说:“叶青棠,你做什么一直盯着我看?”

叶青棠恼羞成怒:“庄斯允,你背后长眼睛了吗?”

庄斯允又笑起来,回过头来,说:“叶青棠,你就不能稍微……可爱一点吗?”

叶青棠把脑袋埋进被子里,闷声闷气道:“想要可爱,那你去买可爱多啊!”

庄斯允无奈地摇摇头,端着杯子在床沿坐下,把她拉起来喝药。电视机里本地台照例播放着一些无关痛痒的新闻,播音员预报关于天琴座流星雨的消息,她面无表情地想,天琴座指的是十二星座中的哪个?

天琴座是北天银河中最灿烂的星座之一,因形状犹如古希腊的竖琴而命名,也是织女星所在的星座。这些,叶青棠当然是不知道的了,而是庄斯允告诉她的。

凌晨两点,叶青棠鼻塞睡不着觉,索性打着手电筒爬上楼顶准备看流星雨。星河如覆,繁星漫天,她仰着脖子在原地转了几圈,有些茫然。啧,还是高估自己了,她根本不知道天琴座在哪。

忽然脚边亮起一个圆斑,一闪一闪的,忽长忽短,像谍战片里用摩斯密码发电报的节奏。

她循着光望去,对面的三楼房顶上,庄斯允拿着狼眼手电筒一开一关地打信号。

这通信方式太过高端,她挠了挠头,果断掏出手机求助百度,鼓捣了半天,终于成功破译。

Come。

点头yes,摇头no,来是come,去是go,叶青棠默然,披上衣服下楼穿过马路,心里飘过一句吐槽:何必搞得这么复杂,你招招手,我不就看见了吗?

后来有一次遭遇停电,两个人点起蜡烛聊天,叶青棠说起这件事,庄斯允笑着答:“招手太过直白、無趣,这才叫浪漫。”

叶青棠不明白:“……浪漫有什么用?”

可庄斯允就是一个浪漫的人,他房间的白纱窗帘上绣着一丛丛鸢尾,书架上摆满了济慈和雪莱的诗集,连擅长的曲目也是舒伯特的《Serenade》。

直到几年之后,叶青棠一个人游荡在西北,迎着风孑然一身只剩回忆时,才明白浪漫就是记忆里明亮的灯火,无论怎样浮沉,始终光亮如一。

她记得和他在一起时的每一件事,甚至具体到某些难以注意到的细节。譬如他指向天琴座的手,指尖圆润,手指修长,白衬衫袖口折了两下,弄得整整齐齐。

顺着他指的方向,她看到银河西岸亘古不变的七颗星辰。

“最亮的那颗就是织女星。”

叶青棠下意识地好奇:“牛郎星呢?”

庄斯允站在她身后,胸膛热乎乎的,她感觉到他笑了笑,然后说:“在对岸。”

银河横穿天穹,一泻千里,东岸的天鹰座α星孤独地旋转,她目测了一下长度,说:“也不是很远嘛。”

“距离十四光年。”庄斯允道。

以光的速度都要走十四年,叶青棠张了张嘴,改口道:“那是挺远的。”

那时她还不懂得,牛郎和织女并不仅是距离遥远,他们一个是仙人,一个是凡人,云泥之别,霄壤之殊,隔着的不光是不可平的山海,还有越不过的天地。

蝉鸣渐起时,庄斯允整个人都快埋进书堆里,看得叶青棠咂舌不已:“你好拼啊!”

“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庄斯允翻过一页练习题,百忙之中突然想起什么,“对了,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四目相对片刻,她看不懂庄斯允的目光。他似是叹了一口气,弯了弯手指:“你过来。”

叶青棠狐疑地挪过去,忽然被揉了一把头顶,她尖叫:“我的发型!”

庄斯允换了一个她能听懂的问法:“叶青棠,你会一直在这里吗?”

“废话,这里是我的家,我爸爸在这里,我能去哪?”叶青棠还在为发型被弄乱而气呼呼的。

庄斯允想了想,说了个“好”字,又低下头去做题。

白白被揉了一下还不了手,叶青棠心里暗暗记到小本本上,准备日后一并揉回来。她不再打扰他,回家翻出一根长竹做了个“粘竹竿”,戴着草帽,把他窗外树上扰人的蝉都粘了下来。

她忙得满头大汗,身后忽然响起一个声音:“请问,这里是庄斯允家吗?”

叶青棠回过头去,柏油路上站着个少女,穿白色的裙子,纤细的吊带挂在精致的锁骨上,拎着个看起来就很贵的手包,帽檐下的嘴唇嫣红柔软,声音甜得像新鲜的蜜糖。

“……是,你是?”

少女推了推帽檐,露出一双明眸,道:“我姓白,麻烦你帮我通报一下,可以吗?”

叶青棠怔了怔,反应过来自己大约被当成了用人之类。她哂笑一下,将竹竿杵在地上,吹了声口哨,包子店家的狗闻声而至,见到生人兴奋不已,绕着白姑娘的脚摇起尾巴来。

少女惊慌失措,叶青棠放肆不羁地说:“我不认识什么姓庄的,要找人,你自己喊。”

“白玥?”三楼窗口,庄斯允长身而立。

叶青棠十分生气,可说到底,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她晚饭也吃不下,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折磨鱼缸里的小鱼。庄斯允安顿了白玥就过来找她,他敲门,她不开,翻来覆去只得到一句回应:“我不可爱,你找可爱的白姑娘去吧!”

庄斯允好一阵没有说话,她听见他下了楼又折返,说:“叶青棠,我走了,东西给你放门口,你自己出来拿。”

脚步声远去,她趴在窗口看到他果然回家了,才蹑手蹑脚地打开门。地板上立着个玻璃瓶子,她拎起来,转到标签一面,看到四个大字——山西陈醋。

叶青棠一股火烧到了头顶。

白玥不知道来干什么的,没待两天就离开了,叶青棠也不过问,骑着摩托专门赶在放学的时候从校门口路过,后座上载着个刺猬头男孩,怪叫着吸引了所有目光。

庄斯允站在人群里,叶青棠看见他做口型:“幼稚。”

她翻了个白眼,拧动油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个星期之后,见庄斯允没什么反应,叶青棠也玩腻了,抽出一张粉色钞票给刺猬头男孩结账,大方道:“辛苦了,买糖去吧!”

刺猬头离开,拐角阴影里,有人扑哧一笑。

庄斯允现出身形,夕阳灿烂的余晖里,他抱着胳膊,又干净又英俊,好看得让人忘记所有。

“我想去河边,你载我?”

若是平常,叶青棠一定要呛他几句,可不知是不是太久未靠近的缘故,他一出现,她就像被抽走了反骨,生不起反抗的念头。她撇了撇嘴,跨上车座,只道:“上车。”

庄斯允却不动弹,指了指刺猬头坐过的后座,颐指气使:“擦干净,我才坐。”

叶青棠:“——说好的没有洁癖呢?!”

很多时候,不到那一刻,人是无法判断这一天是普通,还是一生中的转折点。

六月的第一天,庄斯允照常去上学,叶青棠和他打过招呼,擦亮扳手,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一切都没什么不同。

叶爸爸的心脏病发作得极为突然,前一秒还在打电话,后一秒手机便掉在了地上。叶青棠茫然地回过头去,世界像是慢动作播放,视网膜上一帧一帧烙下爸爸倒地的身影。

那天的记忆是混乱的,轰鸣而来的救护车,哗啦作响的担架床滚轮,摇晃的透明输液袋,以及那仿佛永远不会熄灭的“手术中”的红灯,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旋转。

尘埃落定后,她站在墓碑前,心里白茫茫一片。

幼年失恃,少年失怙,她这一生走到这里,便没了方向。

风扬起火盆里黑色的灰烬,飘向万丈高空,她的灵魂也如它一般轻盈,再也承受不了任何重量。

“我什么都没有了。”她在对话框里打下这句话,片刻,又一个个字删掉。

庄斯允经历过,也体验过,她不想勾起他这样的痛苦。他好不容易才咬牙走下来,找到音乐为寄托,过了今天最后一声考场铃响,他的未来光明,前途灿烂,毫无疑问。

“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叶青棠,你会一直在这里吗?”

“这里是我的家,我爸爸在这里,我能去哪?”

可是,庄斯允,我没有爸爸,也没有家了。

叶青棠的眼泪流下来,忽然明白了那时他说的“好”是什么意思,那其实不是“好”,而是“等我”。

——像枝丫等待春风,湖泊等待候鸟,她胸无大志又没能耐,只能守在这里,等着他倾身回顾。他甘心,可她不情愿。人活得是一个顶天立地,她是失去了一切,即便如此,她也不要他做那一棵救命稻草。

织女牵挂牛郎千万年,最终得到了什么?不过是镜花水月的一场痛苦。

往后的日子,不再惦念这里,于他而言,才是最好的选择。

叶青棠收拾了行李,关了水阀,拉下电闸,卷帘门往下一拉,将十八年的人生锁在了黑暗里。

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她买了一张火车票,人潮汹涌,她挤在硬座上,绿皮火车晃晃悠悠,窗外绿树成荫,一派翠意。

她在春天遇见庄斯允,却连夏天都没能一起过完。

倚在座位上,叶青棠又一次梦到了庄斯允。

是那一天,潺潺流水的河边,夕阳渐渐沉入地平线,天际的颜色由粉紫蔓延成靛蓝,穹窿繁星闪烁。

哈雷摩托停在不远处,庄斯允躺在草地上,叼着一根细草叶,说:“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叶青棠没有说话,只静静地躺在他身边,这一刻的宁静那样奢侈宝贵。

“那颗就是参星,而商星在那头。”庄斯允两只手指向完全不同的方向,片刻后,他问,“叶青棠,我们不会分开的,是不是?”

她怔了怔。考试结束后,他就要按照原定的人生轨迹,远走高飞,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可在这样的气氛下,她舍不得反驳。

“嗯。”

莊斯允笑起来,他原本不爱笑的,可她太过可爱,他总是忍不住。

河水流动的声响里,他往她靠近一些,一只手把玩着手电筒,在万顷星辰的见证下,忽长忽短地打着某种暗语。

画面一转,无数巨大的风力发电机矗立在旷野。白茫茫的雪地里,少年穿着白色的羽绒服,系一条红色围巾,侧首架住小提琴,弓起弦落。

“下次我单独奏给你听,给你一个人听。”

“等到冬天下雪的时候。”

“好,你想听什么?”

“《天空之城》吧。”

背着她回来的那次,她在他背上,用口哨吹的就是这一曲。那时候的她好像生出了翅膀,心里想的都是跟着他飞走,天涯海角,只要在他身边。

可是,人这一辈子啊,痴心妄想过一次就够了。

叶青棠在二十二岁那年遇见宋桉。

她在广阔的西北辗转,做过驾校教练,也修过车。宋桉从一开始见到她就像一块牛皮糖,她一开始烦不胜烦,后来竟也渐渐习惯。

家里有钱支持他可劲地挥霍,他组了支车队,死乞白赖地拉叶青棠入伙,一场东倒西歪的饭局下来,她清醒地坐在塑料椅子上,答应了他的邀请。

她不喜欢宋桉,但是喜欢开车。风掠过身边时,总让她想起他的呼吸。

宋桉这个人说不上哪里好,也说不上哪里不好,叶青棠想不明白,索性丢到脑后。后来,她偶然一次读到雪莱的一首诗,文字的力量跃出纸面,海浪一般朝她迎头扑来。

——唯有你的光辉,能像漫过山岭的薄雾。

而宋桉,大约是盏三十瓦的小灯泡。

拖拖拉拉好几年,连庄斯允都已经和白玥结婚,宋桉竟还在坚持。叶青棠说:“比一场,你赢了,我就答应你。”

天地广阔,本没有路,两台摩托车你来我往地飞驰而过,宋桉费尽心机,还是没能胜过叶青棠。

车子停在地裂形成的大峡谷前,叶青棠摘下头盔甩甩头发,望向可怜巴巴的宋桉,忽然改变了主意。

“我答应你。”

宋桉一怔,开心得跳起来,叶青棠只遥遥地望着那一轮落日。

这世间的阴差阳错那么多,不是所有的相伴都是因为喜欢,也不是所有的分离都是因为不喜欢。

宋桉喜气洋洋地走过来搭住她的肩膀:“在看什么?”

“没什么。”叶青棠轻声说。她转过身,垂下眼,一步步朝前走去,影子在身前越来越长,直至和黑暗融为一体。

太陽终于落下去了,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