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系统做出的“交通强国,铁路先行”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提升铁路建设水平和发展速度,坚持正风肃纪,加强廉政建设、严格纪律审查,保持惩腐肃贪的高压态势则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基层站段纪委围绕主业,立足“三转’,,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为铁路深化改革、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结合站段纪律审查工作实践,谈几点体会与建议:
一、当前基层站段纪律审查工作现状及问题
(一)问题线索逐年增多但举报内容质量不高影响成案率
党的十八大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力度,公司纪委释放出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信访举报数量逐年上升,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2017年353件,2018年483件,2019年878件。以2019年为例,集团公司铁路站段纪检组织受理和自查上报322件,占信访总量的36.7%,初核、立案、结案分别为260件、172件、157件。实践证明,基层站段作为集团公司重要组成单位,铁路系统的基础单元,加强和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在核实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举报信内容非常笼统,不细不实,加之纪检干部能力所限,即使按程序,倾尽人力物力,初核后也不见结果,造成了初核成案率较低。
(二)基层站段纪委的核查权限有限影响成案率
有的间题线索涉及的时间跨度大,人的活动范围、需要取证的部门、人员身份的复杂性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对于铁路企业以外的单位、人员,基层站段纪委的纪检监察人员在案件核查实践中对核查、取证时,缺乏对其相应的核查权限,存在对方不受控、不配合或者应付了事的现象,造成核查质量不高,甚至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链导致立案审查的案件流产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专业化水平不高与问题线索多,涉及范围广的现状不相适应影响办案质量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铁路系统执纪监督工作模式从被动防守变为主动进攻,问题线索获取渠道多,涉及范围广而杂。但是有的站段监察人员更换快,有的刚进入角色,就调到其他岗位,新监察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短时间不会干,还有的站段纪审人员的纪审专业知识积累不多,对案件查办工作了解少,业务不精,工作程序不清,有的甚至连谈话笔录都不会做,工作中程序不规范、办案证据不能成链、定性量纪把握不准,更无力应对复杂案件的审查、审理工作,导致基层站段自办案的质量不高。
(四)执纪审查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影响办案质量
由于纪律审查工作程序多、逻辑思维强、熟悉党政纪条规要求高,监察人员将工作重点放在了谈话取证、政策学习、文字材料上,忽视了办案安全问题,一是执纪审查安全的理念还未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远未贯穿于纪律审查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二是站段纪委纪律审查人员在进行纪律审查谈话工作时,为了方便,大多数没有在各地区建设的标准化谈话室内进行。三是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的要求,还未落到实处。四是纪律审查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整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建議
(一)提升举报内容的质量
铁路站段的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政策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从严治党方案的关联因素进行分析,使纪检工作的未来发展趋势可以得到明确,以此面向举报主体人员发布积极信号,使其举报内容的质量可以得到有效的提升。一定要针对铁路站段的实际情况,对近些年的纪委工作情况进行细化分析,尤其要对信访举报数量的变化情况予以研究,使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价值可以得到较为全面的显现,充分适应举报内容的质量维护需要,保证纪检工作可以凭借高质量的举报内容实现创新优化。要强化对铁路系统基础单元构成情况的重视,尤其要对举报信的详细性加以研究,使举报内容可以为具体案件的处理提供有利的信息支持,并在举报内容的应用性价值得到明确的情况下,实现对纪检工作的进一步优化。要强化对纪检机构干部能力的重视,结合纪检工作程序特点,制定相关人力物力的供给方案,使初核成案率可以得到有效优化。
(二)合理设计基层站段纪委核查权限
基层站段纪委一定要强化对线索特征的关注,从线索时间跨度的角度,制定纪委核查权限的调整方案,使纪委工作方案可以严格按照线索考察和应用的要求得到创新处置。要强化对纪委工作人员活动范围的关注,尤其要对取证性质工作的需求予以考察,根据取证人员的身份复杂情况,灵活处理面向铁路企业以外人员的纪检监察工作方案,使核查性质工作可以在核查权限设定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基层站段纪委需要对调查方的受控情况进行研究,尤其要对应付了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治,以此实现对核查性质工作质量的优化处置,并保证证据链的构建可以为立案审查案件更好的适应核查权限设计需要提供帮助。
(三)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在制定办案团队工作改进方案的过程中,要强化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关注,尤其要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使办案的影响性因素可以得到有效的价值认知,充分实现对铁路系统纪检监督工作的全面改良。要对当前纪检工作团队的监察人员更换情况予以研究,尤其要对纪检专业基础知识的累积情况进行分析考察,使更多与案件办理实际需求相关的措施可以得到有效的价值认知,充分实现对办案证据的整合处理,并使纪检工作的定性及定量措施可以具备更高的科学性。办案人员需要强化对办案业务精致性的研究,强化对复杂案件审查工作条件的总结,确保基层站段的自办案质量可以得到提升。
(四)提升纪检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
要加强对纪律审查性质工作程序的关注,尤其对于该工作对一线人员逻辑思维和党政基础知识的考验进行研究,使更多与监察性质工作考察分析方案相关的措施都可以与政策学习方案的构建要求相适应,充分满足安全办案责任意识的构建需要。纪检工作人员需要对案件进行全过程考察分析,结合铁路站段纪委的实际情况,对纪律审查谈话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价值分析,提升纪检性质工作的开展便捷性,为纪检人员安全意识的全方位创新优化提供帮助。纪检人员还需要对纪检工作的开展程序进行研究,确保相关手续可以得到完善。
作者简介:田亚杰(1972-),女,山西原平人,学历二本科,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现有职称:助理政工师,研究方向:党务,纪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