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靖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发展,经济新常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新常态模式下提质增效成为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国进入互联网金融时代,普惠金融得以全面推广。农村普惠金融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现有阶段,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并不健全,风险控制问题依然严峻,对此本文以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为主,在对普惠金融涵义阐述的基础上,重点探究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新常态;普惠金融;问题;措施
一、新常态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的涵义
(一)普惠金融的含义
普惠金融主要是指针对所有阶层尤其是低收入、贫困群体所构建的金融服务体系。普惠金融是建立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及机会平等原则基础之上而成立的,在金融服务成本可控的前提下为社会公众提供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以农民、小微企业、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为主。
(二)普惠金融的特点
首先,服务群体大众化。传统金融服务在风险防范方面具有严格要求,其服务对象主要以大中型企业为主,普惠金融则不同,主要以大众群体为服务对象,在金融服务方面没有限制,现有结算,服务对象包括三类:农村群体以及低收入群体;小微企业;特殊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等。其次,平等特点。普惠金融坚持平等金融服务理念,在产品创新、服务体系构建等方面均坚持平等化原则,普惠金融可以满足任何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为其提供相对应的金融服务产品,当然,普惠金融提供的信贷资金额度相对较低,最高通常不超过50万元。
(三)农村普惠金融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第一产业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同时,为了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近年来,国家将“三农问题”放在战略层面,并加大了三农方面的投入流动。农村经济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而普惠金融的发展无疑为农村经济拓宽了融资渠道,对于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其次,有利于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我国农业发展水平。普惠金融发展将为农村经济提供资金保障,这部分资金将会在农村科技发展、农业技术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将会实现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对于增强我国农业生产力,提升农业出口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常态下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单一,发展相对缓慢
虽然,我国已经进入到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平台以及金融产品呈现多元化趋势,但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主体依然有限,这就导致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发展缓慢。目前,我国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以政府为主,政府参与的单一性,导致农村金融服务当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首先,单一金融主体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缺乏持续性,而且政府干预会影响到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无法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普惠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政府主导下,普惠金融服务主体缺乏自觉能动性,其自由调节作用受到现实,贷款成本相对较高,金融服务效率相对较低;再次,政府主導下,容易滋生腐败、存在权力寻租现象。而且会造成金融监管的缺失,引发社会矛盾,无法有效发挥农村普惠金融的作用。
(二)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健全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需要有高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其推行的合法性、规范性,但是,目前来看,无论是法律制度方面,还是监督管理机制层面,尚未形成完善的普惠金融法律体系。例如,在普惠金融监管方面,并没有完善的监管机制,多数监管措施是通过指导意见或者地方规范推行的,缺乏规范性和广泛适用性。由于普惠金融法律体系的缺失,造成各种网络金融诈骗层出不穷,不仅危害了正常的普惠金融服务秩序,而且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带来了巨大风险,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三)担保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
普惠金融虽然在贷款门槛方面没有较大限制,但是担保机制健全与否决定着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数量,对于能否满足农村经济金融发展需求具有绝对性作用。为了避免经营风险,普惠金融平台会要求农村经营主体提供相对应的抵押担保物,或者有担保人为其进行担保,否则农村经营主体就难以从普惠金融平台获得充足资金。对于农村经营主体而言,一方面,其经营活动以农业为主,土地属于共有,不能作为抵押物,所以在融资中缺乏有价值的抵押物;另一方面,农村经济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农业发展具有周期性特点,受气候、地域等因素限制,而且资金回收较慢,对于金融平台来讲具有较大风险。同时,农村经营风险使得第三方担保不愿意参与其中,使得农村经营主体缺乏担保对象,难以满足贷款需求。
(四)征信体系不健全,信息共享水平低
农村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无法对农村借贷主体的信用进行有效评估,造成借贷双方之前信息存在不对称情况。农村经济本身相对滞后,借贷主体往往不注重自我信誉的构建与维护,同时,农村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信息共享水平较低,普惠金融平台难以有效把握农村借贷主体的信用状况。
三、新常态下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的应对策略
(一)降低普惠金融准入门槛,拓展金融服务主体
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加大了市场开放力度,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因此,在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中,要降低普惠金融主体的准入门槛,拓展金融服务主体,实现金融主体服务的多元化。在上文研究中发现,政府主导下的普惠金融服务存在诸多缺陷,需要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首先,要对现有普惠金融门槛进行下调,让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充分参与到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当中;其次,要积极鼓励农村集体参与到普惠金融机构的构建当中,以更好繁荣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需求:再次,政府要放宽对农村金融普惠体系的约束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监督管理水平,完善法律制度
在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当中,必须要对现有监管体系进行完善。首先,监管部门要根据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需求,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其次,要充分发挥技术作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来提高数据的搜集、分析水平,以更好对普惠金融产业以及平台的风险进行防范;再次,要健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在构建中必须要明确金融主体责任,对于普惠金融当中产生的乱像要进行严厉整治,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确保农村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三)增强科技投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率
普惠金融的实现是建立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基础之上的,尤其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更应当发挥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作用,通过科技不断拓展交易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要加强互联网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借助网络平台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当然,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离不开完善的基础设施,一方面,必须要加快农村网络覆盖力度,加强网络基础项目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偏远山区的网络化建设;另一方面,加快农村普惠金融的宣传力度,通过下乡宜传、手机APP软件扣犷等方式提高农村普惠金融对农民的影响力,让农村主体对普惠金融有更为全面、深刻地认知,这样可以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加强征信体系构建,增强农村主体信用意识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离不开良好的征信机制,健全完善的征信机制可以促成借贷双方之间的交易效率,更好满足普惠金融的发展需求。首先,要借助金融平台开展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的宣传推广,要让农村主体意识到信用在普惠金融发展当中的重要性。宜传内容要具有突出性特点,重点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内容进行宣传;其次,要完善征信体系,一方面,金融平台要构建征信机制,针对农村经营主体的特点构建合适的征信体系,更好满足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制定信用评估激励政策,通过激励政策激发农村主体积极参与征信评估,以让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对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有更全面的把控;再次,构建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来增强普惠金融平台与贷款主体之间的关联性;此外,完善担保机制,针对农村担保当中存在的问题,例如,拓宽担保途径。针对农村缺乏担保物,可以加快信用担保机制建设,通过农村集体担保来为个人提供融资贷款需求。
四、结语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設是经济新常态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实现我国经济的提速增效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当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从金融服务主体多元化、征信体系建设、法律制度完善等方面提出了优化策略,希望能够为农村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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