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记者 夏 宇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宜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全面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探索出一条四级书记带头、聚焦脱贫动能、坚持问题导向、攻克深度贫困的路子,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十三五”以来,宜春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万户16.6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67%。截至2019年底,宜春市146个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脱贫5.47万户15.97万人,累计脱贫率95.69%,贫困发生率降至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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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位推进。宜春市及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各部门和基层干部勠力同心、奋力攻坚。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脱贫攻坚逢会必讲、调研必问、督导必查,开展了多次专题调研;分管负责同志经常直接进村入户明察暗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平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
2.合力攻坚。由市领导担任十大扶贫工程和五项扶贫工作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半年专题听取十大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五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工作汇报。市四套班子所有领导均挂点联系了1个贫困村,且在所联系的贫困村出列后再增挂其他未出列贫困村。制定出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规定,对行业部门抓脱贫攻坚的职责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明确。改革市直部门单一考核定点帮扶贫困村考核方式,增加履行行业扶贫职责内容,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
3.从严追责。2019年,宜春市委市政府对没有达到脱贫攻坚“翻身仗”既定目标的3个县(市、区),取消了年度综合考核评优资格,并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了约谈。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不良作风问题实行“零容忍”高压态势。
1.全面增强脱贫动能。大力发展绿色有机、肉牛、富硒、中药材、油茶、休闲农业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共培育扶贫龙头企业212家、创业致富带头人1176人、扶贫车间239家。目前获得产业发展扶持的贫困户5.63万户,覆盖146个贫困村,贫困户年均每户增收1189元。实行“搭建六类新平台、完善一套保障机制”的就业扶贫模式,多渠道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并根据贫困户的就业意愿全力做好就业帮扶服务。目前,全市贫困劳动力就业达7.5万人,就业扶贫专岗吸纳贫困劳动力1.49万人。
2.大力提升保障扶贫水平。以无遗漏和零辍学为目标,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全力控辍保学。扎牢“四道保障线”,2020年上半年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为90.09%。继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全面建立返贫保险机制,购买保险金额938.75万元,惠及30.01万人。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资金。全面建立饮水安全台账,对全市所有贫困户用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用水保证率等进行逐户调查,确保贫困户饮水安全有保障。
3.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投入资金59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7582公里,改造危桥429座,完成“组组通”水泥路建设。投入资金17.33亿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220处,对14195份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水质进行检测,对检测出的99份不合格水质样本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投入电网改造资金1.76亿元,贫困村实现“户户通电、村村通三相动力电”,所有贫困村村委会均有宽带网络。建成村(社区)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2689个、农家书屋2301个、村卫生室3469个,所有贫困村全面达标退出。在贫困户住房方面,对所有贫困户住房进行了排查鉴定,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清零”目标。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2972户10583人按期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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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巩固脱贫措施。在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健全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宜春市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实施意见》,拿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回应“脱贫后怎么办”的实际问题。一是建立一套监测机制。对已退出贫困村的扶贫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基础设施维护和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进行定期监测,对返贫或新致贫风险大的对象进行预警,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二是拓宽两条增收渠道。通过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等方式为贫困户脱贫提供一条长期稳定的渠道。三是提升三项管理水平。通过提升基层组织的治理水平、驻村帮扶水平和项目运维水平,进一步稳定脱贫成效。四是强化四条巩固措施。从政策支持、兜底保障、防止返贫、内生动力等方面织密织牢保障网。
2.强化各类问题整改。宜春市高度重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19年整改期间开展了1次专项巡察和8次督查,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的问题均按时整改到位。2020年以来,宜春市继续以问题整改为抓手,扎实补齐短板弱项。从2020年4月底开始,宜春市委整改办组织成立6个暗访调研组,启动了三轮暗访调研,下发督办单50份。截至2020年6月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29个问题112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27个问题110条。其他各类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
3.强化深度贫困攻坚。将已退出贫困村的挂点市领导全部增挂到深度贫困村,选派55名新提任的副县级干部担任深度贫困村扶贫特派员,明确深度贫困村不退出,特派员试用期满不转正。根据深度贫困村的产业发展需求,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进驻。资金项目重点倾斜深度贫困村,市财政每年安排每个深度贫困村2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4.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保持“尽锐出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攻坚态势,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1544人、选派驻村工作队队员3493人。加强了对扶贫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人文关怀,制定脱贫攻坚领域及时奖励标准,出台驻村帮扶干部交通补贴、带薪年假等政策,不断加强对驻村干部和扶贫干部的激励和管理。各级扶贫干部实现了轮训一遍的目标,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操作能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