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学毅 余凯凯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涌现出了大量优秀的书法家和能手,尤其是在唐、宋两代最为集中,固然书学的兴盛主要取决于社会氛围及历史背景,但与当时书学教育的模式也不无关系。当今时代提倡“文化自信”,“书学复兴”的潮流越来越高涨,甚至已在大举讨论和申报将书法学列为与美术学同等的一级学科,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大高校除了书法专业外,像中文、艺术设计、教育学等专业也往往开设了书法限选课程,课程名称一般为《三笔字技能训练》或《书写技能训练》,或者针对全校所有专业开设书法公共选修课,然而其教育效果如何值得作一次总结与反思,同时也应当研究并借鉴古代书学教育模式中的优秀之处。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目前各类型高校培养书法人才各有偏重,如美院重视书法专业学生的创作水平,师范院校注重书法知识和常规技法训练,而针对非书法专业学生则是将书法作为一种素质教育,而进行书法素质教育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开设书法选修课、举行讲座、组建书法社团、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各类书法比赛或活动,其中书法选修课是最主要和直接的方式。据笔者了解,目前高校中的书法选修课一般都开设在30 至36 个课时之间,开设的课程名称以,《中国书法》《书法鉴赏》《书法入门》《书法与中国文化》最为典型,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可以大体归纳为三种类型:一、侧重美学鉴赏;二、侧重书法文化;三、侧重书写训练。一般较多采用第一种和第二种,第三种较少。
事实上,书法素质教育不但是知识教育也是艺术教育,若是仅侧重美学鉴赏或书法文化方面,学生便缺乏书写体会,那么教师介绍书写知识像“藏锋”“中锋”等理论时学生将难以与理论知识进行相互印证,仅隔靴搔痒以为很玄虚。一般初学者自己所接触到的也多是“唐楷”“汉隶”“永字八法”之类千篇一律的书写入门书籍,很多入门技法与自然书写的状态是相违背的。若在鉴赏课堂上面对《兰亭序》的优雅、《祭侄稿》的悲愤、《寒食帖》的起伏跌宕、《韭花帖》的从容淡逸等多样性风格美时更容易产生实践与审美上相互矛盾的疑惑。当然,最佳的方式是均涉及三个部分的内容,但在客观上存在困难,因为目前公共选修课的选修人数大部分都少则五六十人,多则二三百人,普通教室是难以容下这么多人展开书写训练的。况且即使展开训练由于课时短,学生多,教师也难以进行实践性的指导,训练效果并不理想。即使展开训练,也往往只能针对楷书或隶书进行临摹,并未涉及最能体现书法艺术精髓的行、草体。又或者部分老师还在采用双钩、描红、映格等传统方法,对训练者来说不利于其创作意识的培养和对书法完整效果的理解,难以认识到书法艺术可以上升到带有书写者的主观感情和个性表达的层面。然而书法素质教育的目的是通过传授书法知识与进行技法训练使培养对象能够更好地理解书法艺术的本质,提高其鉴赏水平,无疑缺少必要的实践会限制其认识的深刻度,而在课堂上走马观花地对书法五体均做训练又不可取,因此这是目前选修课的一个教学困境。当然,由于选修课的学生基本多是非书法专业的初学者,短时间的教学未能一蹴而就是可以理解的。当然要想达到较好的效果,是否就应该考虑延长课时,或者可以重复选修,又或者需要按照学校规定总课时不能改变的情况下调整为将课程周数拉长,比如将一个学期的课分为两个学期来连贯教学呢?
五帝时期“成均”,夏代“东序”,商代“右学”,周代“上庠”,汉代“太学”,这些都可算是当时官方“高校”,至东周、秦汉以后,民间又出现“塾”“学馆”“书社”等与官学并举的私学。据《周礼·保氏》所载“养国子以道,乃教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说明先秦时期已有“书学”教育。但此时的“书”主要指文字读写,虽然也必然会追求书写的美观,但尚未成为专门学科,因此确切地说这只是“书学”中的“字学”部分。东汉灵帝时期出现“鸿都门学”,招收“能为尺牍辞赋及以工书鸟篆者”为学生,可谓中国第一个艺术专科“高校”,产生了师宜官、梁鹄、毛弘等书法名家。自汉末、西晋以后,楷书成为了“传秘书,教小学”和行书成为“相闻者”的普及字体,书写教育开始兴盛。《晋书·荀勖传》载:“又立书博士,置弟子教习,以钟、胡为法。”后来历北朝、隋、唐、五代、宋均有“书学博士”置废不定,元代有“鉴书学博士”。唐代国子监“六学”中含有“书学”,唐、宋政府选拨官员也注重其书写水平,甚至出台以书取仕的特殊政策。进入明代后,洪武二年曾诏告天下府州县立学校开设“书科”,据《大明会典》记载当时的“武学”教育中也都要求“幼官子弟日写仿书一张,率以百字为度,有志者不拘”。清代未设立“书学”,但科举应试中必须熟练掌握馆阁体。书学相对其他科目来说不属主流,书学博士地位也较低,仅属“从九品下”,俸禄不多。直至宋代书学博士由于常兼有其他官职地位才有所提升,不过“书学博士”的设立仍大大促进了书学的发展,从唐代起也出现了较系统的书法理论。
历代书学教育模式中以唐宋时期最为典型,以下以其为例进行剖析并归纳其能够给高校书法素质教育所带来的启示。
首先看唐代“书学生”的入学要求。唐代有“明书科”(或“明字科”)应试对象为国子监中的“书学生”,其入学须先考试文字学,及格者方被录取,《新唐书》载:“ 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八及第。”[1]入学之后依然重视文字学的教学,可见当时既将文字学视为学习书法的基础又将其作为书学内容的一部分。当今高校学生已经解决了识字用字问题,但对于文字学却并未了解,对大部分篆体及字源并不认识,这意味着对书写的对象依然陌生,书写时对文字结构的理解和文化意识自会减弱,不能达到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尽管文字学在今天属于较为冷门的学问,但将书法视作素质教育则文字学的内容依然不可或缺。
其次探讨当时书学的教学目标和考核。唐代官员选拔的标准“四才”(身、言、书、判)中含有“书”,要求达到“楷法遒劲”,并推崇王羲之为典范,宋代仁宗时期官吏铨选也须为“词理、书札俱优者”。对于“书学生”的书法考核有一定标准,如宋代为“考书之等,以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方而有圆笔,圆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浊,各得一体者为中;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笔画不能得其意,而均奇可观为下”。[2]首先需要具备模仿能力,能够得古人之“意”,其次讲究方圆肥瘦,最终达到“锋藏画劲,气清韵古”的阶段。它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书法素质教学须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和考核措施,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同时要使非书法专业学生也重视书法,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来推动,如今国家正在提倡“书学复兴”,教育机构需要大量书法人才,书法既然具有了现实需求便会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有志于未来当书法教师或文科教师者的习书热情。况且教育界早有提倡全面发展(甚至部分高校设有“通识学院”,如五邑大学),学习任何门类都应具有一定艺术素养,例如培养理工科生可通过艺术训练来提高其想象力、创造力和审美能力,在今人美学著作中也常见有关“科学美”的论述。
其三探讨授课模式。唐代除了少数人能在官方开设的国子监学习“书学”外,大部分得依靠州县学校和家庭教育。由于当时尚无印刷术,重点高校与普通学校在教学条件上差距较大,如初唐弘文馆有王羲之等人的真迹和蜡黄搨本作为教材,极为先进,而普通学校主要是靠老师传授,缺乏名家范本。从敦煌文书中即可看到入门阶段的学童习字主要是临摹其师,从“取法乎上得其中,取法其中得其下”的规律看其教学效果自然会打折扣。但毕竟普通学校没有弘文馆中像欧阳询、虞世南这样可信赖和取法的教师。徒弟临摹老师固然谱脉相传,容易形成地域书风和流派,且方便入门,但对学生也容易造成视野狭窄和品格平庸。由于选修课的学生来自不同专业,有各自不同的课表,选修课教师难以组织一同外出实地考察,课堂上讲解的多为经过缩小或放大的插图,为了深入浅出也多会采用现代术语,因此在理解古代原作与古人思维时均易发生偏差。因此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我们的教学尽量提倡采用实物、同等大小拓本或印刷品来教学,既有利加强学生好奇心和兴趣,又保证其对古人书法真相的真切体会,例如古人作书一般尺寸不大,行笔基本是干脆流便的,过于放大后则容易陷入“逆势”“藏锋”之类的琐碎技巧。
其四探讨教学内容和课时。先引用向彬先生《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研究》中根据文献记载所归纳出来的唐宋书学课程设置简表,[3]如下:
表一:唐代书学课程设置简表
表二:宋代书学课程设置简表
从科目及课时比例可看出唐代重视思想品德和儒学文化课,像柳公权提出“心正则笔正”正是沿袭了这样的书学思想。同时也注重经世致用的“时务策”,在字体上突出篆书及楷书,篆书是文字之源,楷书则经世致用,与学习“时务策”一样,也其书写练习仅仅“日纸一幅”而已。明代时要求“习书依名人法帖,日五百字以上”显然不比唐人练习量少。而宋代强调书法技能的全面训练,诸体兼习,取法对象除了“二王”也扩展到唐代名家,途径广阔,每日的练习数量想必也比唐人多。总体而言,唐宋的相同点是重视文字学,差异是唐人重实用和道德规范,这与唐代规矩森严的“尚法”书风互为表里;宋人则重视书法本体,突出技巧训练,自然更倾向于追求富有艺术气质的“尚意”书风。它带给我们的启示是书学教育不能脱离品德与文化课程,当今必修的思想政治课程是有必要的。在技巧训练上若重视多字体系统性训练可能会造就更多艺术个性,就像宋代产生了较多面目独特的书法家,或许这样的教学安排适用于艺术专业和需要补充艺术想象力的理工专业。而重视文化知识和书写法度的训练体系则适合于师范专业与公共选修课。
其五探讨习书教材和习书思维。唐宋人习书以前代名家书迹为模范,像唐《兰亭序》响搨本、《集王书圣教序》拓本、宋《淳化阁帖》等对书学者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一点至今未变。其中针对书写指导的理论著作也随之兴盛,如虞世南作《书旨述》《笔髓论》很可能与其在弘文馆教授书学有关。张怀瓘《玉堂禁经》《翰林密论二十四条用笔法》是唐代系统性的颇为详细的技法指导书,宋代姜夔《续书谱》、元代陈绎曾《翰林要诀》等也是此类著述,其所阐述的术语、习书步骤、习书思维与今天流行教材存在许多不同。今天的技法教材采用的多是当代术语,而古代的书法术语则往往更具有内涵和技巧指导性,如将“点”命名为“侧”,“横”命名为“勒”,直接点明了笔画的书写动作。尽管部分论述像“高峰坠石”“万岁枯藤”“悬针垂露之异,奔雷坠石之奇”之类容易被嘲笑为“征引迂远,比况奇巧”,事实上这些术语却非常富有“意境”,不但有指导性,兼有审美性,比今人常用的形容词“厚重”“有力”等更出色。《玉堂禁经》中提出书法有三大要素,“第一用笔,第二识势,第三裹束,三者兼备,然后为书,苟守一途,即为未得”,又云:“必先识势,乃可加功;功势既明,则务迟涩;迟涩分矣,无系拘跔;拘跔既亡,求诸变态;变态之旨,在于奋斫;奋斫之理,资于异状;异状之变,无溺荒僻;荒僻去矣,务于神采;神采之至,几于玄微,则宕逸无方矣。”[4]简言之有五个习书步骤,“先识势—加功—分迟涩—求变态—至神采”。对于需继承古法的书法专业学生而言理所当然应遵循古法来练习,而选修课也应如此,不宜采用今天的常规模式——先练点画,然后部首、结构、章法次第展开——如此则既缺少古人“先识势”的入门高度,也忽略了“务于神采”的追求目标。既然汲法古人,理应“中得心源”“师其心”,从习书思维上最大程度地靠近古人,做到《书谱》所说的“翰不虚动,下必有由”,如此可能使非书法专业学生更直接地理解到中国书学传统。
另外,在教学活动之外唐宋时期也有其特殊的“展览交流”活动,即在寺庙的专用“粉壁”上题写以相互鉴评,只是今天的交流机制已远比当时发达,也无需再模仿此方式了。
注释
[1](宋)欧阳修等,《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 年,第1162 页。
[2](元)脱脱等《宋史》,中华书局,1985 年,第3688 页。
[3]向彬,《古代书法教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50-51 页。
[4]上海书画出版社,《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年,第2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