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宏,陈秀洪,罗 欢,吴 琼,李木桂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35)
海湾作为陆海相互作用的过渡地带,是强烈人为干扰作用的承受区域[1-2]。一方面,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海湾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湾区经济发展、滨海景观带效果和海洋生态环境,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宋南奇等[3]指出2000年以后,渤海赤潮发生频率明显增加,赤潮的分布范围更加广泛;李俊龙等[4]发现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钦州湾、胶州湾、温州湾、福清湾、海河口、辽河口和泉州湾等多个河口海湾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现象;Hayn等[2]研究发现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布扎兹海湾氮负荷增加3倍以上;Glibert等[5]研究发现从1991年开始,佛罗里达海湾中部和西部区域出现水华现象。另一方面,海湾污染途径复杂多样,其水质同时受到陆源污染和海洋外来污染的影响,生态系统较为脆弱[6]。国内外学者尝试多种方法[7-8]对海湾主要污染源进行解析,杨斌等[9]应用Pearson相关分析法,指出陆源输入的营养盐及贝类养殖是钦州湾水质变化的主要驱动因子;李飞等[10]通过空间聚类分析和因子分析方法,发现海州湾主要污染源为陆域污染;Norozcoborbo等[11]采用多种数学统计分析方法,指出径流污染和污水处理厂尾水对墨西哥恩森纳达海湾水环境影响突出;Zhou等[12]利用聚类分析、判别分析和旋转主成分分析等方法,发现径流污染等因素对香港东部沿海水环境冲击较大。
深圳湾毗邻港澳,背靠珠三角,地处亚太主航道,具有发展湾区经济的领导优势和经济基础。近年来,深圳湾周边先后建造了国家级红树林保护区、海滨生态公园、滨海大道等工程,成为深圳市的重要景观带,又是我国城市中心区唯一红树林生态湿地所在地。深圳湾地区突出的水环境问题与其高标准定位格格不入,现状水质难以满足海洋功能区划要求(海水Ⅲ类标准),对深圳市和香港两地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优化等影响重大。随着河长制、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政策的提出,深圳市已开展旱季污水收集、尾水提标改造等多项水环境治理措施[13],流域水环境形势发生较大改变。基于此,面对深圳湾水质问题突出的严峻现实,立足于深圳水环境治理逐见成效的新背景,本文广泛收集深圳湾、珠江口、深圳湾流域水质净化厂尾水、面源与截排溢流污染等最新水质数据,系统分析深圳湾水质时空分布特征,解析入湾污染途径及主要污染源,以期为深圳湾下一步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参考。
深圳湾是珠江河口伶仃洋东部的半封闭河口湾,处于深圳和香港两地的分界线上,位置为 113°53′E~114°03′E,22°24′N~22°32′N(图1)。深圳湾纵深约14 km,平均宽度7.5 km,平均水深仅为 2.9 m,湾内水域面积92.17 km2,以东角头至对岸白泥为界分为内湾和外湾。深圳湾深圳侧集水区面积367.97 m2。流域内河流众多,其中后海河、大沙河、小沙河、凤塘河、新洲河和深圳河直接流入深圳湾。
图1 深圳湾地理位置与监测点位分布
1.2.1数据来源
深圳湾逐季度水质数据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水质指标包括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无机氮(TIN)、活性磷酸盐(TIP)、氨氮(NH3-N)和总磷(TP)。利用2017年3月、2017年10月、2018年3月水质数据的平均值表征深圳湾旱季水质特征,2017年5月、2017年8月、2018年6月、2018年9月水质数据的平均值表征深圳湾雨季水质特征。深圳湾流域水质净化厂尾水水质数据来自2018年《深圳市水质净化厂进出水数据每日一报》。面源与截排溢流污染数据来自2018年8月27—28日暴雨期间深湾一路溢流井和大沙河截排箱涵溢流水体连续监测样本,所有样本的采集及检测分析严格按照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的方法。深圳湾流域雨季(4—9月)逐小时降水数据来自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的《深圳河定期连续水文测验及分析任务》,气象站点位于深圳河河口。
1.2.2评价标准
根据《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深圳湾属于三类环境功能区(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水质要求达到海水Ⅲ类标准。根据《深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深圳湾流域范围内入湾河流属于一般景观用水区,水质要求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因此,本研究采用我国现行的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海水Ⅲ类标准和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表水V类标准分别作为深圳湾和陆源入湾水体水质是否达标的评价标准。
1.2.3研究方法
a. 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14]对深圳湾水质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
(1)
式中:Si为单因子污染指数,当Si>1,表明该水质指标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限值,Si越大表明相应指标超标越严重;ρi为某一水质指标质量浓度的实测值;ρS0为某一水质指标质量浓度的标准值,根据《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深圳湾执行海水Ⅲ类标准,则ρS0(DO)=4 mg/L,ρS0(COD)=4 mg/L,ρS0(DIN)=0.4 mg/L,ρS0(DIP)=0.03 mg/L。
b. 采用营养状态质量指数法[15]对深圳湾富营养化水平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
(2)
式中:INQ为营养状态质量指数;ρS1为某一水质指标营养状态水平标准值,根据《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深圳湾执行海水Ⅲ类标准,参考文献[17],则ρS1(DIN)=0.6 mg/L,ρS1(DIP)=0.045 mg/L,ρS1(COD)=4 mg/L,ρS1(Chl-a)=5 mg/L。INQ>3为富营养化水平,INQ<2为贫营养化水平,2≤INQ≤3为中营养化水平。
c. 采用有机污染指数法[16]对深圳湾有机污染程度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