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研究综述

2020-09-03 03:51李峻峰
关键词:理论性故居名人

李峻峰,赵 越

(合肥工业大学 建筑与艺术学院,合肥 230009)

一、引 言

名人故居作为最具地域文化影响力的纪念性场所之一,如何对其进行保护与利用是学术研究的要点。目前国内关于名人故居的研究多以理论性研讨、运用技术及其他方式进行保护与利用这两方面的分析为主,对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将基于研究现状对其内容及发展概况进行综述,以期为该领域研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其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二、名人故居保护法规政策

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管理体系逐渐完善。198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通过,即日起执行,其中第二条指出凡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均应受到法律保护,并设置全国、省级、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对名人故居属于其中受保护的一种;保定、昆明、永州等部分城市随之相继颁布名人故居保护管理办法并就其细则进行说明;1982年国务院发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通知,规定对名人故居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保护。

关于名人故居保护法规的相关内容,陈振兴等指出故居保护所面临的问题正凸显了政府责任在管理机制与规划利用、故居宣传以及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缺失[1]。为此,有学者提出应将名人故居纳入政府工作内容之列,厘清责任主体,建立长效保护机制[2]。法规的设定有利于群众保护意识的加深,何佳珂在对京、渝、蓉等地文物保护立法与群众保护意识之间关系进行研究之后,认为二者之间呈现出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关系[3]。

二、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研究分析

1.保护研究

保护名人故居既可保护时代建筑,亦使名人精神得到延续,对建设丰富的地区文化内涵具有重要意义。当下名人故居保护研究主要集中于故居的认定、保护方式、公众参与以及保护与利用的矛盾等四个方面。

第一,名人故居的认定。我国至今未对名人故居的认定制定统一标准。为此,针对采用何种方法进行认定,丁超等提出故居认定中需考虑地域全面性、名人的兼容性以及多元化等原则[4];方磊提出应从概念转换、空间分化以及名人层级的多样化着手,从全景式界定向类型化界定转向[5]。在认定内容中,对名人故居存在时间、地域、类别等方面的争议;时间方面,《重庆名人故(旧)居认定暂行标准》中规定名人诞生超过100年且已逝世[6];地域方面,故居、旧居、故里等术语含义不尽相同,故居指已故者旧时的住所,而旧居则指健在者旧时的住所,故里指名人少年时期成长和最初接受教育,居住时间较长的地方[7]。

因朝代更迭、阶级意识分化等原因,产生了名人正反面类别定义问题,如西楚霸王项羽、清末重臣李鸿章等。多数学者认为对待此问题要持有历史发展观,无论后世褒贬,其均有文化延续意义,应以其对社会发展影响进行论述,取消类别限定。有学者就此类问题展开讨论,成志芬认为保护反面人物可使人们牢记历史,具有警示作用,所以应当进行保护[8];李耀申则认为有历史污点、过大于功的人物,不宜列入名人行列[9]。

也有学者就具体内容提出观点,如周振宇等对杭州名人故居的定义作出详细说明,认为名人是指在某一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其精神可激励当下人们奋进的著名人物;名人故居则指名人出生或较长时间在某地居住生活过的住宅建筑[10]等。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名人故居是指那些对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人物的出生地、长期居住地,并在此地做出重要贡献的纪念性场所。

第二,保护方式。名人故居保护内容较多,需进行综合考量。首先,在保护原则上,杨昌鸣等提出“保护为主,利用为辅”的观点。他对溥仪故居展开分析,指出了故居保护性开发指导原则,包括修旧如旧,单体建筑与整体环境、个体与整体风貌、维护与开发等相统一的原则[11];常青等基于陈芳故居进行“梅溪实验”,从遗产史观到修景策略,提出“谦卑”修景的观念[12]。其次,在具体策略上,何碧云对四川省名人故居旅游开发条件与景区开发模式进行分析,发现名人故居开发数量少、旅游地位不高、缺乏整体保护等问题,据此提出深入挖掘名人故居的文化资源、拓展故居旅游产业链、整合周边资源等对策[13]。

第三,公众参与。保护名人故居不仅需要政府、企业实现,更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夏令嘉认为民众的关注、参与是故居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呼吁应增强民众的参与度[14]。刘敏从公众参与保护建筑遗产与其机制进行研究,对天津市建筑遗产保护过程中群众参与的觉醒期、发展期、瓶颈期等历程以及个人参与、社团组织参与的实践进行解析[15]。此外,王佳星[16]、徐雪松[17]、何卓新[18]等学者也就此问题提出相似观点。

第四,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既相辅相成,又产生诸多矛盾,特别是在城市发展与故居保护的问题上。冯江等通过分析北京梁思成林徽因故居以及金陵台民国建筑被拆过程中的开发商利益与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认为应加快完善相关制度与技术性解决方案[19];金萱认为城市规划与名人文化发展、现代设施需求与故居文化保护、新技术与故居建筑材料的原真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矛盾[20];成志芬则指出国内将城市发展与故居保护置于对立面以及对保护与利用关系上存在着偏向问题进行解读[21]。

2.利用研究

合理利用名人故居,有助于提升地区精神文化内涵,建设城市历史文脉,因此,相关方面应积极为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提供资金支持。当下我国关于故居的利用研究主要包括价值与意义、利用方式、资金筹措、建筑的修复,以及宣传与管理等五个方面。

第一,价值与意义。名人故居具有城市文化标志、地域文化情调和教化后人的重要人文价值[22]以及传承城市文脉及精神教育意义[23];庞羽和王璨均从旅游传播角度进行研究,认为名人故居是城市重要的旅游资源,可创造经济效益、提升城市形象、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并有利于传播当地文化的价值与意义[24-25]。当前国内关于此项研究尚停留在理论性阐述层面,并无技术针对性探索。

第二,利用方式。名人故居多通过纪念展览馆、旅游景点、科教基地等形式进行利用。俞文君详细阐述了人物纪念馆的利用价值和意义,并介绍了其传播目的、主题定位、内容体系及文本编写等[26]。故居多通过旅游形式进行利用,其中王曼娜运用德尔菲法获得名人故居旅游资源评价指标,结合层次分析法通过Matlab 软件确定各指标因子权重,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使用SPSS10.0对长沙名人故居旅游资源进行聚类分析,提出建议[27];唐德彪等设计四层故居旅游开发评价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因子权重计算,采用模糊分析法让专家进行计分,得出名人故居旅游适宜性开发指数[28]。为促进名人故居科教服务功能良好发展,潘黎黎建议引进数字化技术,加强个性化服务,拓展“馆校”服务网以及组织馆展等[29]。

第三,资金筹措。名人故居因名声大小、重要程度以及地方政策等原因,故而保护现状良莠不齐。国内名人故居资金来源通常为政府拨款资助,但往往是杯水车薪。朱琼认为采用国家支持为主、社会参与为辅的方法能够有效地为保护名人故居筹得资金[30]。张扬则指出政府和文保机构资金支出、社会捐赠等方式对我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具有积极意义,但中国多数名人故居并未列入文物保护范围,需对此进行深入探讨[31]。

第四,外形的修复。名人故居外形修复研究方法包括专业技术性研究。石峰等选取黄恩禄故居天井部分,运用CFD对建筑风环境进行模拟,得出几何形态天井与建筑风环境之间的关系,为后期故居修复建议献策[32]。刘小英通过专家评分法构建价值评价体系得到评价指标,请专家进行权重确定,将每个评价指标分为四个等级,采用 SPSS 方法对具体指标的加权值进行聚类分析,得到 Euclidean 距离平方矩阵与聚类树状图,对故居进行分类,得到相应开发设计方式[33];陈宇等基于空间句法,利用Depthmap软件对甘熙故居平面布局进行定量分析并进行归纳,得出南京民居布局形式的部分规律等[34]。另外,还包括运用传统研究方式进行多角度理论策略的外形修复研究,如从植物学角度制定故居植物景观优化的提升方案[35],对现存建筑进行实测并结合岭南传统民居进行横向类比[36],以红色旅游为核心视角针对刘伯承故居突出爱国主义教育而进行建筑周边环境规划[37],从历史风貌与记忆角度提升故居功能从而激发故居景观活力等[38]。

第五,宣传与管理。名人故居宣传包括盈利性宣传、教育宣传等。盈利性宣传旨在吸引游客带动故居与周边经济[39-40];教育宣传意在让更多的人了解名人的精神文化[41-42]。故居的利用离不开有效的管理,包括管理人才的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等[43-45]。提出此问题的学者较多,可见是当下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四、研究特点

依据以上研究进行归纳,国内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可概括为资源本体、形式与载体、功能组织、资金与市场四种类型,见表1。

表1 保护与利用分类表

根据上述保护与利用分析可发现研究者对名人故居进行了多种方式、多方面的探讨,获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下表将对其各类研究特点展开分析,见表2。

表2 研究特点

续表

五、国内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研究现状

1.理论性研究方式

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理论性研究通常以分析名人故居价值、进行故居现状调研、总结问题、提出策略等方式进行。为获得近年来学者们关于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理论的研究状况,文章以知网为搜索对象,输入检索词“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得到224条文献结果作为分析样本,运用层次分析法与Excel工具,根据其中154篇理论性研究文章进行解析,总结出7种保护利用大类,相应产生27种小类。对每篇文章中所提策略进行归类,通过量化,进行数量叠加,得出最终数值,见表3。

表3 策略数量分类统计表

从表中内容可以发现,量化后的结果相叠性较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国内学者对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策略研究结果具有共通性,同时也反映出国内名人故居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具有普遍性。154篇理论性文章占总文章数的69%,较高的数量占比与研究结果相叠性说明当下国内理论性研究方式已较为成熟,亟待综合其他学科领域,探索并创新研究方法,对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策略展开具有针对性、多角度的探讨。

另外,从表中得到学者们策略关注点的重要程度顺序,其中共计62名学者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宽宣传渠道”,可见有效的“宣传”是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首要策略;其次“法律制度”“资金”“保护意识”以及“文化内涵的挖掘”等均有40位以上学者提出,这些策略是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基础保证。而从39次学者提出的“政府指导,注重整体规划”策略到4次学者提出的“开发文创产品”策略可看出理论性研究内容越来越细节化,更具针对性。而本次研究策略的数量统计表也可为名人故居的保护与利用提供方向性参考。

2.技术性研究方式

技术性方法相较于理论性研究,其方法多样,针对性较强,结果也更为科学。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后得出三种技术性方法研究方式。首先是基于SPSS软件进行分析,其中包括运用对应分析法与聚类分析法得出影响名人故居的因素[47]、采用因子分析法与权重系数法对故居保护状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采用聚类分析法将名人故居细分为三种类型,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等研究方式[48];第二种是根据具体项目进行保护方法设计,如董晓峰等基于文化生态系统设计出“普查—评价—梳理—保护—利用”的名人故居保护利用路径[49],沈实现用系统考证实测的方法对杭州名人故居景观特质进行分类评价等[50];第三种以其他学科视角进行的方法探究[52],包括运用传播学视角5W法进行名人故居保护开发研究[53]。上述研究均以对具体目标采取具体方法的方式进行,更具科学性,可为未来相关领域研究提供参考。

六、总结与展望

关于名人故居的研究从1990年开始逐年增加,主要目标集中在北京、青岛、南京等一二线城市。成志芬、张宝秀两位学者发表十数篇理论性研究论文,具有一定前瞻性;之后王曼娜、唐德彪等学者运用统计学相关方法建立故居旅游评价体系。当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创新研究方法,使研究结果更加真实可靠,但关于名人故居保护与利用的研究仍缺乏全面且系统性的梳理。本文依据近年来国内研究作出归纳总结,建议应形成学科交叉,利用不同视角展开理论性与技术性研究,细化研究对象,进行实地调研,加强针对性与真实性。要而言之,正确保护与利用名人故居,有利于激发地区民众文化自觉,建立文化自信,为实现富有生机的文化强国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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