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允
构建三级体系 强化统筹领导
统一协调。成立福安市道安警保联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在交警大队,通过建立道安、交警、保险、社会交通服务机构合署办公的统一综合协调机构,提供全市范围警保合作的服务。
合理布局。在主要乡镇建立道安警保联动便民服务站,向群众就近提供常态化服务和每月定期提供机动车上牌等业务。
延伸触角。在各行政村主要进出口、车流量较大的农村公路与国省道交汇处等关键路口、路段设置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备交通安全协理员,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对就近发生的简易事故引导当事人使用“交管12123”或福安交警大队开发的“快处快赔121”系统进行自助处理,组织群众接受交管服务和代理部分交管业务上门服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筑牢四项机制 保障长效发展
强化保障机制。主动争取道安办的综合协调指挥功能、通过道安办压实乡镇人民政府职责、保障劝导员全员参与、做到令行禁止、指挥调度有序。
落实服务机制。积极落实延伸“放管服”力度和广度,将交管及其配套业务延伸至乡镇、村、社区、户。
建立激励机制。通过道安警保便民服务站产生的部分收益资金,作为薪酬、奖励发放给交通安全协理员,形成长效发展机制。
形成导向机制。即交管下乡业务统一由交通安全协理员先登记、上报、引导后办理,倒逼协理员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推行五星制度 激发内部动力
待遇与星级挂钩。五星待遇=基本薪酬+积分奖励+年终受奖。每月对交通安全协理员的工作成效积分情况进行统计,确定分值、评定星级。星级基本薪酬为一星级、0积分、0元基本薪酬,二星级、3积分、100元基本薪酬,三星级、8积分、300元基本薪酬,四星级、15积分、600元基本薪酬,五星级、30积分、1200元基本薪酬。
明确绩效评定办法。星级评定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依据评分,作为绩效评定指数依据。即劝导交通安全違法行为、引导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驾驶证申领、投保保险(交强险)、机动车注册登记、年检等完成一起业务量积1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指数,即机动车驾驶人风险保障提升(投保商业险)完成一起业务量根据金额积1至3分。
考评应用规范劝导员管理。五星制度打破了传统劝导员待遇“大锅饭”平均主义的模式,激发了广大交通安全协理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目前,福安交警大队积极推动“道安警保联动345”模式试点,初步实现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协理员主动性提高、机动车牌证保有量上升、交通安全隐患下降、交管业务办理延伸、交通事故快处提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