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中华 李哲
律师与法官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律师与法官到底是不是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最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以一个《实施意见》,对此作出了响亮而完美的回答。
2020年7月1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律师参与执行意见》),形成解决执行难合力,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17条举措,就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近年来,江西法院执行案件年均增长20%以上,人案矛盾日益突出。自2016年以来,江西法院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主动争取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执行,特别是注重发挥律师作用,引导律师深度参与执行,有效缓解执行“三难”,推动了一大批案件的解决。
一是引导律师深度参与执行调查,有效缓解查人找物难。江西高院先后制订并下发了《关于探索试行执行案件授权委托律师调查令和悬赏举报执行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律师调查令等协调配合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加快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充分利用律师专业知识和了解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优势,拓宽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找渠道,规范律师申请律师调查令流程,在“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权威核查律师调查令真伪,全力为律师参与执行调查撑腰打气。
二是引导律师深度参与执行和解,有效化解案件执行难。江西高院与江西省司法厅密切配合,利用每年新进律师培训、律师年审等时机,安排执行法官进行授课,介绍执行方面的知识,引导律师参与执行业务。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帆理解支持法院工作,主动带领年轻律师开拓执行和解业务,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2016年以来,江西法院通过引导律师深度参与执行和解,共化解了650余件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000余万元。
三是引导律师深度参与执行信访,有效缓解信访化解难。江西高院在信访中心设置律师执行信访接待室,每天安排律师进行值班,专门处理涉执行信访案件。2016年以来,通过律师接访,已经处理了290余件涉执行信访案件,有效劝阻了多起进京访当事人。江西省律师协会会长张工多次参加疑难执行案件的接访,并带动年轻律师参加接访,化解了一批进京访案件。
2019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律师参与执行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为狠抓贯彻落实,在总结提炼江西近年来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江西高院商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律师参与执行意见》的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同时对推进律师参与执行提出了符合江西实际、具有江西特色的创新举措。
1.结合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执行和解中的作用。《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执行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鼓励通过律师调解等方式化解执行争议。强化现有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志愿服务岗”职能,拓展律师志愿服务和调解范围,为律师以中立第三方身份参与矛盾化解创造条件和便利。大力推广建立专门的“执行和解中心”,聘任公道正派、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调解员,完善工作设施和工作场所,健全执调对接工作机制,强化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的和解工作力度。深化执源治理,拓展矛盾化解平台,将执行案件纠纷化解纳入到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设置的律师调解中心(工作室)的重要业务范围。
2.继续探索和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律师参与执行意见》规定“要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进一步拓宽执行调查方式和渠道,研究建立委托律师调查相关工作机制”,为深化委托律师调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鉴于江西法院此项工作起步较早,制度较为完善,实践经验较为丰富,《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继续探索和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的,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授权范围和时间内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线索。依法保障律师调查权,探索建立律师网上申请签发调查令等信息化工作机制,积极协调金融机构、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协助执行部门,完善律师调查令实施配套措施。有关协助执行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持令律师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并视同妨碍法院调查取证行为予以处罚。对律师滥用调查令或提供虚假证据的,依法处理。
3.充分发挥律师在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代理律师可以依法调查取证,协助申请执行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代理律师协助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的,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应当在证据收集、卷宗调阅等方面予以支持,立案部门、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裁判。
4.充分发挥律师在终本程序中的作用。人民法院拟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应当将案件的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或代理律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定期查询。代理律师也可以协助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毁损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也可以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5.充分发挥律师在执行救济中的作用。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代理律师可以引导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代理律师可以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请执行监督,或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6.充分发挥律师在执行信访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涉执信访改革,动员律师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诉信访工作,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动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畅通律师和执行人员沟通联系的渠道。充分利用“智慧执行”建设成果,构建便捷高效的执行事务服务体系,通过App、即时通讯、微信小程序等技术手段,打造“移动执行局”“网上执行局”,为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提供智能化执行事务服务。深化执行信息化建设与运用,优化升级“法媒银”等集约化执行公开平台,做好平台与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等系统的对接,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一站式”执行信息公开服务。探索建立律师专属信息平台,对律师诉求实行工单办理,由执行法官及时反馈,为律师提供方便快捷的联系法官渠道,调动律师参与执行、支持执行、监督执行的积极性。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在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设置固定窗口接待、执行法官每周固定半天接待等工作机制,有效平衡执行干警出差办案和接待当事人(代理律师)之间的时间冲突。
8.加强执行专业律师人才队伍培养。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要素。为促进更多执行专业律师脱颖而出,《实施意见》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搭建律师成长成才平台,着力打造执行领域的品牌化、专业化律师队伍,为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储备人才力量。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通过教育培训、课题研究、理论研讨、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专家法官、专业律师联合开展调研、学习,共同推进执行理论研究发展,引导律师深度参与执行工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要联合推选一批在律师参与执行工作中积极作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资料图
9.加强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宣传引导。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利用各自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和解读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政策措施。创新“以案说法”形式,面向社会宣传律师开展执行调查、促进执行和解、参与执行信访等方面的成功案例,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引导执行案件当事人相信律师,主动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执行案件化解,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依法参与执行工作。江西是中部欠发达地区,也是农业大省,律师力量在基层相对薄弱。为发挥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农村的职能作用,《实施意见》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参照该意见执行。
下一步,江西省高院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提高对律师参与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利用“赣鄱执行讲堂”、执行业务培训班等有效载体,安排业务骨干对《律师参与执行意见》和《实施意见》进行重点解读。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尽快推选一批在律师参与执行工作中积极作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省级示范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举行授牌仪式暨律师座谈会,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借助主流媒体,并利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和解读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争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大化。
二是突出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多种方式和渠道。充分发挥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财产查控、打击拒执、权利救济、法治宣传等方面的职能和优势,调动律师参与执行、支持执行、监督执行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鼓励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先行先试,结合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动律师参与执行的各项工作机制,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优势作用提供支撑和便利。
三是强化联动协调,形成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的工作合力。江西省高院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执行的常态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通过联合调研、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听取律师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律师参与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和律师违法违规等相关事项,不断推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个《实施意见》的出台,当然只是一个开头。但是,从江西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良好的开端就是成功的一半,期待江西的探索实践结出更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