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彭真长期领导我国政法工作,为建立起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政法干部队伍作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独特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彭真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的形成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前一个时期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前17年,他提出要加强政法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他们深刻认识政法工作的性质、地位、任务和作用,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学说,学习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后一个时期是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重组政法干部队伍,彭真提出健全政法机构,建立政法学校,解决政法干部缺乏的问题;强调要从政法干部队伍的基本政治素质抓起,消除派性,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要求政法干部必须精通专业业务,要批判性地继承、吸收全人类所创造的法律遗产;提出政法干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遵守法律和廉洁公正的模范。
〔关键词〕彭真;政法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新中国政权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921(2020)03-0050-10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彭真党建思想研究"(15XDJ001)
〔作者〕谭晓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四川成都610072
中国共产党历来非常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毛泽东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了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理论和政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彭真作为党的高级干部,对这个问题有着非常深刻的体会。
彭真长期主持全国政法系统的工作。在我国,政法机关是指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担负着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任务。彭真深深知道政法工作是新中国政权建设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关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败。而要使政法机关成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合格工具,成为党和人民的坚强卫士,就必须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让敌人畏惧的公正、廉洁、高效的政法干部队伍。在彭真的不J懈努力下,建立了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政法干部队伍,为新中国政法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形成了他独特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
彭真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的形成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前一个时期是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的17年,彭真主持政法干部队伍的建立工作;后一个时期是改革开放以后彭真重新主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在前一个时期,他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要集中在干部队伍的建立和对政法干部进行最基础的教育上,在许多方面还有待发展和完善。而“文化大革命”使这一过程被迫中断。因此,这一时期彭真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还不成熟,内容相对较少。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恢复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彭真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的内容,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有了很大的拓展,逐步达到完善和成熟,丰富了邓小平理论中的相关内容。本文试图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前17年和改革开放以后两个时期,对彭真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一探讨。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前17年彭真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政法队伍建设几乎一片空白。彭真受命主持了政法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在建设之初,政法干部大多是由部队转业的官兵所组成(尤其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还有一些我们党的专业人员),尽管这些官兵的政治素质较好、思想觉悟较高,但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相当一部分官兵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或多或少存在各种思想和认识问题,亟待加强教育培训予以提高。针对这种情况,彭真提出,全国所有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带头学习,从头学起。①
(一)引导政法干部深刻认识政法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彭真从增强广大政法干部的人民民主专政的观念出发,引导政法干部深刻认识政法工作的性质、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到我国的各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人民法官都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他指出,我们的公、检、法机关,都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武器”②,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③,而“政法部门的任务主要是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实施,要指导群众的政治斗争”④。归根结底一句话:政法干部的根本任务就是打击敌人、保护人民,为人民服务。
(二)向广大政法干部普及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理论,阐明必须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的国家机器
彭真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向广大政法干部普及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理论,阐明必须彻底摧毁和破坏现成的、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新型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机器。他指出,革命需要解決的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革命首先是要推翻反动政府,在被摧毁的反动政府的废墟上建立起新的人民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以保障全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①彭真针对当时在一些人中存在着法律是超越阶级的,在新中国法律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可以沿用“旧法”即国民党政府所制定的法律的错误观点,给予了尖锐批判。他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为依据指出,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国家是阶级之间矛盾尖锐冲突的产物,世界上从来不存在没有阶级的国家,更没有超越阶级的法律存在。②因此,旧的法律观点,即从北洋军阀政府到国民党政府是一脉相传的为了统治压迫人民的、反动的法律观点,是完全错误的。③彭真强调指出,革命和反革命、人民和反人民是完全对立的思想体系,根本没有和平共存的可能。如果对于反动的旧法观点不予批判和肃清,必然要侵蚀我们的机体、危害我们政权。④他语重心长地告诫政法干部,我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政法系统的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给予反动的旧法观点以彻底批判和肃清。如果我们不批判、不肃清反动的旧法观点,是非常危险的。⑤
(三)要求广大政法干部要学习法律,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彭真指出,政法干部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⑥同时,他还要求政法干部要加强科学文化方面的学习。他指出,我们现在搞经济建设,应该具备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理论知识,要下决心从今天开始认真学习。⑦
针对政法部门的一些领导干部文化程度不高的情况,彭真要求他们要带头学习。他语重心长地告诫老同志,靠资历混饭吃是不行的,如果没有文化,不掌握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就做不好工作。①因此,老同志虽然比较忙,但是绝不能懒,忙加上懒,工作上就会感到困难,不管有多忙,都应该学习文化知识和理论知识。不管是业余时间学习,还是脱产专门学习,都是可以的。
通过一系列耐心细致的教育培训,新中国的政法队伍逐渐建立起来。经过十多年的建设,政法干部队伍的基本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形成了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打得赢的政法干部队伍,为新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改革开放以后彭真的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
“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法机关严重削弱,检察院甚至被取消,政法干部队伍遭到严重破坏,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党中央高瞻远瞩,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依法治国。重建政法机关、重组政法干部队伍刻不容缓。
彭真恢复工作后,再次受命领导政法部门工作。这个时期的政法干部队伍的情况跟新中国成立之初已完全不同。有相当部分干部是在政法战线工作过的老同志,他们受党教育多年,政治思想素质较好,但离开政法战线近十年,业务有些生疏,同时年龄也有些偏大,精力体力不足;而有些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错误,存在一些派性思想;一些从其他部门抽调来的新干部,不熟悉政法工作,需要重新学习。彭真为此做了大量工作。
(一)健全政法机构,建立政法学校,解决政法干部缺乏的问题
针对“文化大革命”中政法工作受到破坏,政法机关受到削弱,导致改革开放后我国政法干部严重不足的问题,彭真回顾了新中国政法干部队伍的建设历史,认为新中国建立起自己的司法机关,建设了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政法干部队伍,但是在十年动乱中被林彪、江青一伙给破坏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中央拨乱反正,恢复了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法院进行了整顿和加强,然而远不能适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提出的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需要。②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显著加强,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法干部缺乏的问題。针对这个突出问题,彭真提出了两个解决办法:第一,应该迅速健全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等机构,解决政法干部不足的问题。可以从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有文化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这样可以使政法干部队伍得到较快补充,同时,“还可以从法学院系毕业生中吸收大批优秀分子,充实司法队伍”①。第二,建立专门培养政法干部的学校。彭真提出“要大力扩大、发展法律院校”②,为国家培养政法干部。他还以尽快培养公安干警为例,提出在“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各接收几所中学,改为警察学校,招收初中、高中毕业生和其他条件适当的人员训练为警察或官。……这样做的好处是,有现成的房子、机构和文化教员。政法机关派人去加强领导、讲业务课和政治课就行了”,“有条件创办公安学校即新的警察、警官学校的,当然可以办”。③
彭真赞成当时有关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在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可以将一所中学改建为人民警察学校的意见。他指出,“要把警校办起来,而且要办好。今后公安干警都要进警校学习培训”④,认为这样就能为政法干部队伍提供合格的、充足的人才。他还提出要大力建立专门的法律高等院校,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国家,如果没有很多专门的法律院校是不行的,必须积极建立和发展法律院校。⑤这些措施为解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政法干部缺乏的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
1.从政法干部队伍的基本政治素质抓起
针对“文化大革命”后许多政法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亟待提高的现状,彭真指出,政法干部队伍在政治上一定要立场坚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性,绝不能搞派性。⑥
他在许多场合反复指出,“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破坏党性,煽动派性,流毒很深。政法干部队伍绝对不能搞派性,必须保持纯洁,每个人都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有错误就应该改正,就像生了病应该医治、衣服脏了应该清洗一样,绝不能任其发展下去,铸成大错。他语重心长地说,我可是不希望什么挥泪斩马谡之类的事情发生。⑦他特别对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强调:“党、国家和人民给了我们这么大的权力,这样光荣、艰巨的任务,我们就要对得起党,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首先要有党性,高度的党性,纯洁的党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性,决不能有亲有疏,把个人关系看得比原则还重要。”⑧
2.强调政法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政法工作是理论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广大政法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才能胜任工作。彭真非常重视这个问题。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他就指出,我们的政法队伍力量还很弱,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还没有经验。要加强队伍建设,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建设。怎样建设?学习。彭真要求政法干部必须认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关于国家的理论,必须认真系统地学习我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这样才能提高政法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从而克服工作盲目性,增强实际工作能力。①他强调指出,提高政法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十分重要,没有一定的思想理论基础,就不能适应目前的复杂情况,做好政法工作。②
他还进一步指出,党的思想路线就是实事求是,而政法工作必须要做到实事求是。只有认真学习,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正确地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才能做到实事求是。③
(三)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
政法机关是专业性很强的国家机构,政法工作对业务要求非常高。政法干部不仅需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还必须拥有较高的专业素质,精通专业业务,这样才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彭真对政法干部的业务素质有明确的要求。他指出,政法干部的素质,必须既有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还需要有业务知识,缺少哪一样都不行。④
1.广大政法干部队伍要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广大政法干部原有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尤其是专业业务能力亟需提高。因此,彭真在重新主持中央政法工作后,就向广大政法干部提出倡议,要学习专业知识,钻研专业业务,逐渐精通业务,提高业务水平。他指出,提高政法干部业务水平的关键在于系统地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在实践中积累和丰富政法干部的经验。广大政法干部如果没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不精通业务,不总结工作经验,要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任务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彭真指出,我们的政法系统有些干部缺少法律专业知识,如果对法律不熟悉,这样怎能执法?政法系统的干部必须要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学理论知识。对于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一定要熟悉,还应该具备如法医、现场勘查、物证鉴定等专业知识。①
不仅如此,彭真还进一步指出,我们的政法工作有各种专门科学知识。政法系统的各个部门分工不同,都有各自的专业知识,如同工厂的工人,必须熟悉自己工作的专业知识,政法干部也一样。政法机关干部对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应该按照需要,分清先后,把工作急需的专业知识先学习先掌握,这样就能做好工作。②彭真要求广大政法干部认真学习专业科学知识,那么怎样学习、向谁学习呢?彭真给出了答案。首先,他要求领导干部要钻研业务和精通业务,这样才能指导下级去正确处理和开展业务;其次,要求共产党员要带头学习业务、钻研业务、掌握业务。他认为,不懂得业务的领导干部,不会是一个好的领导干部;不带头钻研业务的共产党员,也不会是一个好的共产党员。他勉励政法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做好政法工作的思想,力争做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卫士。
2.要善于学习,批判性地继承、吸收和借鉴全人类所创造的法律文化遗产
彭真指出,我们要善于学习,既要向书本学习,也要向前人学习,向一切先进经验学习,向我们的斗争实践学习。彭真认为,继承、吸收和借鉴全人类所创造的法律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任何时代、任何社會形态的法律文化都不可避免地包含前人所创造的成果,没有继承、吸收和借鉴这些成果,就没有法律文化的丰富和发展。法律文化虽然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但依然存在社会共性。因此,对法律文化的继承、吸收和借鉴,不仅可以是相同阶级、相同意识形态的,也可以是不同阶级、不同意识形态的;不仅可以是本国本民族的,也可以是其他国家、其他民族的。当然,这种继承、吸收和借鉴必须要有选择、有扬弃。他说,我们研究中国古代和国外的法律,不是要照搬,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为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服务,批判性地吸收有用的成分。③
彭真以立法工作举例,提出在立法的时候应该吸收中国古代和国外的有益经验,解放思想,百家争鸣。④法律虽然有着强烈的阶级性,集中表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法律依然具备社会性、存在共通性。因此,应该认真研究中国古代的法律,⑤还应该研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同时对资本主义国家、旧中国的法律也要了解,还应该研究相关的历史文献。⑥因为“他们有很多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凡是好的、对我们有用的都要吸收”⑦。他还强调指出,对国外的经验,不管是人民民主国家的、还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不管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要参考、借鉴。①
(四)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彭真指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就是时刻保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同志们,我们共产党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②彭真的终身价值准则就是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是对全党的要求,也是对政法干部的基本要求。彭真始终坚持政法干部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强调指出:“我们的公安、政法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为人民服务本来就是我们的根本职责……做好人民需要的各种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③全体政法干部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
1.坚持群众路线
在实际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是政法干部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特点。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就是我们党的事业能够成功的关键。④彭真时刻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始终是我们党的力量、智慧的源泉,是推动社会前进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彭真一贯坚持的作风。他谆谆告诫政法干部,广大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政法干部必须牢牢树立党的群众路线观念,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群众,脱离群众是非常危险的,这会使我们失去坚实基础,陷于灭亡。⑤
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不能只喊口号,而应该是政法干部队伍具备的作风。彭真认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杜绝官僚主义作风。他指出,官僚主义作风,就是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⑥他曾经专门撰写文章,严厉批评政法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认为其突出表现就是脱离群众。他列举了官僚主义作风的主要表现:工作不深入,不从实际出发,不愿意到基层调研,不愿意同群众交流,不愿意为群众分忧解难;对待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对待领导曲意逢迎、溜须拍马;对待群众和下级居高临下摆架子、脸难看、话难听;对待工作个人独断专行、一切自己说了算、容不下不同意见,等等。⑦
彭真还指出,一些同志当了领导,就把人民的利益抛到九霄云外,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人民的公仆,骑到人民头上作威作福当老爷。①一些党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跟人民群众的关系疏远,就是因为这些干部有了官气,随后阔气、骄气、暮气,甚至歪风邪气就都来了。各种“气”越多,距离群众就越来越远,在群众中的威信就越来越低;各种“气”越少,距离群众就越来越近,威信就会越来越高。②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杜绝官僚主义。
2.做遵守法律的模范
彭真非常重视政法干部队伍遵守法律的问题。他认为,在法制社会,任何国家机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而广大政法干部必须率先遵守法律,做遵守法律的模范。他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是政法干部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保证。因此,彭真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③彭真曾经多次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制原则作了深刻论述。然而,由于极左思潮影响,在新中国法制建设过程中,这一重要原则竟然遭到了批判。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法学界广泛开展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大讨论,经过这次大讨论,法学界解放思想,彻底摒弃了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看作资产阶级专利品的错误观点,从理论上完全肯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彭真指出,在现实社会中,有些人存在着错误思想:一是“功臣特殊思想”;二是法律只对老百姓和所谓小人物管用,而管不了中高级干部和所谓大人物;三是共产党员只要遵守党的纪律就可以了,至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则差不多就行了;四是既然人民已是国家的主人,遵守法律没有必要等。甚至还有极少数人自恃身份特殊,在本人或者亲属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司法部门依法查办时,千方百计动用职权和社会关系,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逃脱法律制裁,无形中就出现了个别企图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所谓“特殊公民”。④彭真对这些错误思想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和抨击。他强调,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每一位公民都适用,绝不允许存在任何特权。⑤总之,不管什么人,党员还是非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违犯了法律法规都要负责任。⑥他还特别指出,就是党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全国所有的公民都要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①
3.要廉潔公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提出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社会主义法制建立、健全有个过程,加之思想政治工作一度没跟上、没抓紧,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漏洞,导致很长时间销声匿迹的腐败现象又出现了。少部分包括政法干部在内的党政工作人员,在新形势下经不起考验,出现经济犯罪和腐败情况。彭真敏锐地觉察到社会上出现的各类经济犯罪、党和政府工作人员中出现的腐败现象严重危害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他多次提出,必须对这些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他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这类经济犯罪存在了相当长时间,并非近期才出现的,但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以后日益显现。我们要坚持两手抓,一手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经济;一手坚决依法打击经济犯罪活动。②
对于党和政府工作人员中的腐败现象,彭真同样主张坚决打击。他指出:“有些人一切向钱看,为了几个臭钱,违法乱纪,腐化堕落,把共产主义理想、道德、人格统统扔了……在我们党内,这样的人当然为数不多,但是危害极大,影响极坏,必须彻底清理。”③他认为,不这样做,就无法较快地扭转这种局面,就不能保证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就不能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政法战线的一项艰巨、长期、复杂和尖锐的任务,就是必须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如果对这类犯罪心慈手软,就是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对人民群众的犯罪。④
(责任编辑 肖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