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梅 马绘谦
[摘 要] 我国社会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快速发展,在如今的社会新形势下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以及会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难以适应事业单位新的发展需求,因此在2013年我国便推出了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影响下,事业单位的各项会计基本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完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许多内容上的变化与创新,都与新时期我国事业单位财政改革需要相符,不仅推动了我国会计制度现代化发展进程,同时也为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内容变化;创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20. 13. 002
[中图分类号] F81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20)13- 0007- 02
0 前 言
事业单位的工作宗旨在于为人民、为社会服务,工作目标在于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人民大众的生活,正因为其由国家机关成立,所以是一种能够利用国有资源的社会服务型组织。而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需要严格遵守会计制度规范,才能够避免国家的财政损失,而在社会时代的不断发展前进中,事业单位所处的社会环境也在发生改变,各项经济业务内容较过去出现很大不同,所以對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要做出相应的改革。自2013年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颁布以来,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内容也呈现出一定的变化与创新,促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朝着精细化、严谨化方向发展,对于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效意义重大。
1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适应我国公共财政改革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目的在于适应国家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从而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需求以及推动事业单位全面升级发展的需求。由于在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环境下,诸如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等工作都与目前事业单位的发展改革实情不相符,唯有出台新的制度保障才能适应国家公共财政改革进程,并且在进一步推动我国会计制度现代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有利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统一
事业单位在旧的会计制度体系中会存在会计信息无法有效共享与交流,会计核算与财务评估难以统一等情况,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事业单位的统一化管理,因此在面对不同事业单位处理综合性财务工作时便会发生资料无法对接、规则不统一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出现数据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可见,统一会计管理极为重要,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推行能够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推动国家事业单位的稳健发展。
(3)有利于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理论
在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与工作质量并无明确的要求和标准,而且事业单位会计部门均对应各自部门进行单独管理,所以也就暴露了我国全面会计理论与会计管理经验的匮乏。事业单位在与其他部门或是单位合作的过程中出现责任模糊的情况,随之而来的财务问题也就更加复杂,严重影响了民众对国家事业单位的信任度。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去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理论,唯有如此才能为事业单位发展提供保障,确保事业单位能够实现统一指导。
2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内容变化
(1)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核算方法与管理方式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在内容方面对旧的会计制度做了诸多补充,比如财务核算、财务手段流程以及多项基金业务等等,这些内容的变化也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此外,针对事业单位净资产的科目管理也增设了二级科目,主要为财政补助结转与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与结余等科目,在此内容增设下可让事业单位在处理财政与非财政资金时能够按照制度办事,对各项资金做出明确的管理[1]。从整体来看,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对会计科目内容的调整,表现出了一定的灵活性、明晰化、适应性特点与趋势。
此外,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核算与管理得以改变,尤其是对于部分预算外收入大幅上升的事业单位来讲,在以往经济体制中将预算外和预算内资金完全分开进行核算的方式早已难以适应如今的经济体制与环境,对事业单位资金的分配与利用形成负面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因此,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也对这部分的内容做了补充,以增设储存专户的形式管理预算外资金,利用资金取得与使用存在的时间差去做好统筹规划。
(2)促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更加清晰化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的结余科目核算当中,针对“财政补助结转”与“财政补助结余”做了分项管理,这一内容变化更有助于账目管理,确保账目更加清晰,也明显提升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运算能力。而且,新的会计制度将财务预算管理中的结转和结余进行了重新划分,进一步促使分管更加清晰,同时提高了财务核算精准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会有明显提升。从实际工作表现来看,对结转与结余的重新划分能够体现出如下优势:①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责任与管理更加清晰;②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效率明显提高;③单独立项管理促使假账出现概率进一步降低。
(3)加强对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以及对外投资的约束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内容方面有所改变,固定资产的新标准设定为规定单位价值高于1 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高于1 500元,同时在后续计量中增设了“累积折旧”的科目,也让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与资产管理变得更加合理化,与企业会计准则不断接轨[2]。此外,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指出要对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加强约束与管控,不得挪用财政拨款与财政结余去展开投资行为,比如股票、期货、基金等方面,并且着重强调了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一定要用在事业发展方面,不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
3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创新之处
(1)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的引入
相较于旧的会计制度来讲,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原来基础上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方式,而这一方式的引入目的是为了确保事业单位的所有经济业务活动信息都具备真实性,强调责任落实到个人的财务管理观念。换句话说,权责发生制便是保证事业单位所有的资金流转与经济业务真实情况保持对应,此举能够保证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与资金流转得到有效监管,大大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当然,权责发生制之所以之前并未引入,也是因为它也存在一定的弊端,确切来讲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当中应用权责发生制会导致会计管理程序增多,特殊情况下会影响办事效率,而且在部分地区的事业单位中尚未引入实施,所以从全国的落实情况来看,应用程度依旧偏低。
(2)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提出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创新之处便在于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其目的在于防止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可控性,保证了事业单位账务信息的真实性,完全是对事业单位业务往來的真实记录,而这也是会计准则的根本。具体来讲,在新会计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表述上增加来看“全面性”的规定,强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需要纳入其中,并且结合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性,对会计财务报表的格式权限做了严格规定,进一步全面限定了会计与财务信息质量。
(3)资产折旧与摊销方法的引入
在原来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当中并没有对资产折旧与摊销做出规定,所以我们也会看到在资产核算方面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极为混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严重制约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自身管理工作效率,因此引入资产折旧与摊销方法也是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创新之举,虽然将其引入会一定程度上提高会计核算难度与复杂程度,但是所带来的良性推动不可小觑。对资产折旧与摊销的引入,要意味着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需要先对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年限、目标使用年限进行盘点,并且按照月度或是季度、年度将其表示在会计账目中,清楚明白地表达各项资产的折旧与摊销情况,如此一来能够明显增强事业单位对资产的管控效果,并且对事业单位的资产实情有全方位了解,监管起来更加容易,再加上资产折旧与摊销的引入还能避免资产的一次性折旧与摊销行为出现。整体而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首次将资产折旧与摊销政策引入,能够大大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效率以及负债表信息的真实性。
(4)明确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规定
事业单位的资产可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顾名思义,固定资产便是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所购置的办公用品或是机械设备、办公楼等固定不变的累积折旧,而这部分资产会因为使用年限的增长出现价值的逐步下降,一般来讲事业单位的资产中固定资产占绝大部分;而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意义相反,其价值表现与时间并无太大关系,而且无形资产可灵活流动。比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者的管理才能、专项技术储备等等,都是事业单位资产中的无形资产,能够为其直接或间接地创造利润[3]。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当中,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有效增加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与标准,而且对两种资产的分开核算能够更清楚地知晓事业单位的利润信息与员工工资信息。
4 结 语
综上所述,相较于原来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来讲,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内容方面有了很大的变化与创新,而这也是时代发展大势所趋,有利于我国事业单位更好地适应当下社会经济环境从而实现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着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当然,针对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还在不断改革当中,只有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对会计制度做出针对性的调整与优化,推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发展,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打好基础,保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与社会时代背景契合,为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
主要参考文献
[1]苑志红.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9,22(24):24-25.
[2]张萼.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管理观察,2019(30):175-176.
[3]阎瑞凤.浅析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及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中国集体经济,2020(1):14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