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围绕改革赋权、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新基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8 个方面,提出了22 条具体政策措施,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共同构筑支撑一体化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
据了解,《支持政策》是一个不同的省级行政主体对不同行政隶属关系的毗邻地区实施的共同政策,也是实现共同发展的政策,这在全国尚属首次。一体化示范区还被赋予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专项资金3年不少于100 亿元。
多名专家表示,一体化示范区不仅要实现建设的高标准,更重要的是在尽量较短的时间中,利用好政策倾斜的先行优势,为长三角一体化探索可复制的新经验。
此次《支持政策》包含了不少吸引集聚人才的新政,人才优势无疑将会进一步放大。
具体而言,该政策支持在一体化示范区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为外国人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对拟长期在一体化示范区工作的高科技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2年以上的工作许可。
财政支持方面的政策也将让企业大受裨益。《支持政策》提出,两省一市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不少于100 亿元。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的财政支持,以及中央财政和两省一市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基金。
中泰证券研究院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分析称,现阶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于基建投资的拉动,关键在于有效地形成实物工作量。长三角具有相对较强的经济实力,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来支持一体化示范区的项目建设,也较为符合专项债券的要求,有利于达到宏观政策目的。
“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是此次《支持政策》的最大亮点之一。《支持政策》明确一体化示范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推进内容,主要包括加快实施5G、千兆光纤跨区域共建共享,推进IPv6 规模部署,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城市大脑”建设等。
对此,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营商和产业发展组组长朱正伟表示,围绕打通信息高速公路的“断头路”,今年有两项重点工作:一是重点区域建设,一体化示范区内现有5G 基站建设总量接近4000 个,每平方公里接近1.5 个,今年底有望实现重点区域信号全覆盖,3年内实现全域全覆盖;二是对一体化示范区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整体布局,9月底形成规划初稿,10月向社会公布,其中包括5G 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基站等。
“《支持政策》的8 大方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增加了对于新基建的总体规划。”中国区域经济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耀表示,新基建最主要作用就是为新经济赋能。
“政策中提到的建设‘城市大脑’,离不开5G 基站、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这些都是未来发展新经济所需的,也是开辟新的技术、业态、应用场景所离不开的。所以抓住新基建的机遇,对于一体化示范区将来能够向高端发展是非常必要的。”陈耀说道。
陈耀认为,落址在江浙沪两省一市交汇处,使得一体化示范区毗邻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这些城市在发展新经济方面有着很雄厚的人才和产业基础,一体化示范区新基建的推进会吸引周边的人才、产业来发展,这等于安上了一个“飞翔的翅膀”,能够迅速将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支持政策赋予一体化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和必要的管理权限,这意味着,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分享。同时,政策还进一步明确执委会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权限,以及联合两区一县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控详规的审批权。
“在目前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对一体化示范区赋予省级权限的做法此前是没有过的。这个权限是比较高的,国家级新区中现在还有一些没有达到。”在陈耀看来,赋予高权限,表明两省一市对一体化示范区的高度重视,对于推进和落实后续的规划意义重大。
“以改革发力支撑经济修复的态势较为明显,《支持政策》目标就是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予以政策配套。”杨畅指出,22 条政策措施更是以“改革”作为首要任务,“推进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赋予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省级项目管理权限”等规定,在当下更具有现实意义,“尤其是疫情冲击之后,经济基本面经过3 个月左右的修复已进入高位平台,现阶段加大力度推进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支撑经济的修复。”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便是不少城市和区域土地空间已十分有限。
对此,《支持政策》提出,强化用地保障。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明确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由省 (市)以上统筹安排,并建立周转期不超过5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在耕地保护方面,为合理解决好用地空间问题,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并探索建立耕地占用承诺补充机制。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方面,鼓励混合用地,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
“一体化示范区是长三角区域内的核心载体,也是实现长三角一体化的‘先行棋’。”陈耀称,顾名思义,一体化示范区就是为长三角一体化做示范,所以它必须要达到建设的高起点和高标准,这一点对于实力雄厚的长三角地区并不难做到;但关键要在“政策倾斜、先走一步”的情况下,为长三角一体化探索一些新的可复制的经验,“所以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时间不能太长,否则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