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

2020-08-18 03:39
新能源汽车报 2020年28期
关键词:公共交通公交公交车

本报讯  7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重点区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60%,其他区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

《方案》指出,要以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其他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作为创建对象,鼓励周边中小城镇参与绿色出行创建行动。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整体提升我国各城市的绿色出行水平。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将绿色出行创建纳入公交都市创建一并推进。

《方案》提出了以下绿色出行创建标准。

一是绿色出行成效显著。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二是推进机制健全有效。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绿色出行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持续提升,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重点区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60%,其他区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所谓重点区域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贏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明确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分别不低于80%。空调公交车、无障碍公交车比例稳步提升,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

五是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50%,大城市不低于40%,中小城市不低于30%。公交专用道及优先车道设置明显提升。早晚高峰期城市公共交通拥挤度控制在合理水平,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

六是交通服务创新升级。利用手机App或者电子站牌等方式提供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服务全面实施,公共交通领域一卡通互联互通、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服务全面应用。建立城市交通管理、公交、出租汽车等相关系统,促进系统融合,实现出行服务信息共享,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七是绿色文化逐步形成。每年组织绿色出行和公交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民意征询、志愿者活动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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