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丽娟
(1.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38;2.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38)
黄河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重要的经济地带,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加强黄河治理保护、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然而,黄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限制了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安全。2018年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2.6%,承担了全国12.0%的人口和17.0%的耕地以及50多座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务,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0%,远超一般流域40.0%生态警戒线,这使本就短缺的水资源更加捉襟见肘。因此,摸清现状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对比分析各地市用水水平,对提高各地市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进而推动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黄河流域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9个省区,涉及69个地区(州、盟、市)。2018年流域省份总人口4.2亿,占全国30.3%;地区生产总值23.9万亿元,占全国26.5%。由于黄河流域流经范围较大,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的空间分异特征显著,本研究采用省级、地区(州、盟、市)两个尺度进行分级评价,评价范围以行政界线为准。
本研究所采用的用水指标为人均综合用水量、亩均灌溉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居民生活用水量共5项指标,表征各个评价单元的用水水平。数据来源于1998—2018年《黄河水资源公报》以及各省相应年份的《水资源公报》,部分缺失的数据通过各地统计年鉴、《中国水利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补齐。本研究在时间序列层面选取了黄河流域各省1998—2018年的数据,以期评价各项指标的变化趋势,空间分析层面选取了流域69个地区(州、盟、市)2010—2018年的数据,可为各地区提出因地制宜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与节水策略。
2.1.1 水资源总量及时间变化趋势
从水资源禀赋来看,黄河流域水资源较为贫乏,且以地表水资源为主。2017年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659.30亿m3,占全国水资源量的2.60%,在全国七大江河中居第5位。1998—2018年间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整体呈现出振荡增加的趋势。流域水资源总量从1998年的549.48亿m3增至2018年的774.17亿m3,年均增长率为1.15%。地表水资源量变化趋势与之相一致,年均增长率为1.43%;相比地表水而言,地下水资源量保持较为稳定的趋势,年均增长率仅为0.51%。
2.1.2 水资源量的空间分布特征
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的空间分布极不均匀,水资源总量在空间上呈现出由西向东递减的趋势。空间分布上,黄河流域地表水的空间分布与水资源总量的分布特征较一致,也表现出由西向东、上游至下游水量递减的趋势;而地下水的空间分布呈现出上游高、下游次高、中游低的分布特征。地下水资源量比较丰富的地区主要是沿河地区,包括流域上游的青海,四川阿坝、甘孜;中游的西安、宝鸡、商洛,鄂尔多斯,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以及河南省洛阳、三门峡等;下游的洛阳、新乡,菏泽至济南、德州等地区。
2.2.1 供用水量与供用水结构
黄河流域以地表供水为主。2018年黄河流域的供水总量为395.60亿m3,其中地表水、地下水、其他供水量分别占全流域总供水量的比重为66.63%、30.06%、3.31%。与其他流域相比,黄河流域地下水和其他水源的供水量占比相对较高。从时间变化趋势上看,黄河流域供水量总体呈稳定状态,地表供水量变化趋势与之一致,地下供水量基本维持稳定,其他水源供水量保持小幅度增长的趋势。具体来看,流域供水总量从1998年的497.12亿m3增加至2018年的516.22亿m3,年均增长0.19%,其中地表水供水量的比重从74.40%增至77.30%,地下水供水量的比重从25.60%降至22.70%。
黄河流域以农业用水为主,工业、城镇生活和农村人畜用水量的比重相对较小。具体来看,2018年黄河流域农业用水量为273.20亿m3,占流域总用水量的69.06%,远高于世界发达国家农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比重40%的水平,也高于发展中国家60%~65%的水平。工业用水量为56.80亿m3,生活用水量为48.30亿m3,生态环境用水量为17.30亿m3,分别占用水总量的14.36%、12.21%、4.37%;相对于其他流域而言,黄河流域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量分别占全国的比重为7.25%、4.44%、5.76%和10.69%,远低于长江流域26.39%、56.69%、37.98%、14.76%的用水水平。
从1998—2018年用水结构的变化来看(见表1),农业用水的比例总体下降了11.44%,主要减少的是地表水的利用量,比例下降了16.43%,地下水利用量增加了1.13%;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的比例均有所增加,增幅分别为0.41%和5.34%。其中,工业用水主要增加的是地表水,地下水利用量减少了8.53%。生活用水占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比重均增加,增幅分别为5.90%、4.80%。
表1 1998—2018年黄河流域各部门用水量的变化情况 单位:亿m3
总体来看,流域用水表现为农业用水减少、工业用水基本稳定、居民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增加,其中农业用水主要削减了地表水取水量。由于黄河流域水资源量有限,大部分地区水资源供给已近极限,且受到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限制,无论地区的水资源需求多大,用水总量也无法继续增长,这也是黄河流域用水量保持稳定趋势的原因。
2.2.2 各地用水量的时空变化特征
山东、内蒙古、河南和宁夏是用水量相对较多的地区。从各地用水量的时间变化趋势来看,黄河流域各省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速度以及用水水平、水利工程及设施水平各异,导致各地用水结构的变化。自“八七”分水方案实施以来,甘肃、宁夏实际耗水量年年超分配指标,内蒙古、山东近10年来每年均超出年度分水指标10.00亿m3以上。1998—2018年,山东、山西、河南等省份用水总量占比降低,宁夏、陕西、内蒙古3省区用水总量占比增加。
从黄河流域各省份用水结构的时间变化趋势来看(见图1),农业用水方面:大部分省份农业用水占比均减少,其中山东、河南、内蒙古降幅均高于20.00%,仅四川、甘肃农业用水占比显著增加,增幅分别为40.25%、16.28%。工业用水方面:工业用水占比减少的有甘肃、山西、青海、陕西等,甘肃减幅最大,为21.49%,其余3省份减幅均在4.00%以下;山东、内蒙古、河南、四川的工业用水占比均小幅增加。生活用水方面:仅四川省比重减少,降低了44.08%,其余省份均增加,增幅较大的有河南、山东,增幅分别为19.51%、10.22%。
图1 1998—2018年黄河流域各省份用水结构比重的变化情况
国家将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家主体水功能区格局变动以及建设水生态文明的背景下,流域经济社会在快速发展,即使目前的用水量保持较长时间的稳定状态,由于区域经济社会面临高速、高质量发展的背景,未来水资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之间的用水竞争更加激烈,水资源短缺的压力还会有所增大,流域性整体水资源缺乏将是常态,这种并非均衡的水资源开发状态将不可持续。
从用水量的现状空间分布上看,流域用水量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宁夏、内蒙古、甘肃河套地区,如巴彦淖尔、鄂尔多斯、石嘴山、银川、吴忠以及威武市等,以及下游沿黄地区。这两个区域的用水量约占总用水量的68.00%;渭河、汾河流经的西安、咸阳、渭南、运城、临汾、太原等地用水量也相对较大。
由于黄河流域农业灌溉方式以非充分灌溉为主,枯水年一般多采用地下水和水库蓄水来满足农业用水。从地下水利用情况的空间分布看,黄河流域上游青海、宁夏、四川等地,宁蒙平原灌区及下游流域沿黄平原灌区,地下水资源量丰富,利用率较低,尚有较大开发潜力。而流域内地下水利用率超过40%的城市共28个,占流域内城市总数的40%,分布在黄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如内蒙古的乌兰察布、鄂尔多斯,河南省的安阳、开封、鹤壁,山东淄博等城市。经过地下水资源的长期过量开采,部分区域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有的城市附近出现地下水漏斗和地面沉降现象。
根据2018年《黄河水资源公报》,山西、河南共有5个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区,甘肃、宁夏和陕西共计有36个地下水超采区,均属于中小型超采。西安、太原、洛阳、呼和浩特等市,地下水位逐年降低,形成了较大范围的地下水漏斗。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地区,一方面形成了大范围地下水降落漏斗,产生一系列地质环境灾害;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袭夺地表水,对河川径流产生很大影响,进一步加大了水资源安全保障的压力。
从部门用水用途的空间差异来看,黄河流域用水主要以农业灌溉为主,农业用水地区差异较大成为流域上中下游用水量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总体来看,黄河流域各地市(州)农业用水比例为17.20%~93.95%。受到流域气候条件、水资源禀赋、产业结构、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用水占地区总用水量60%以上的地区(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巴彦淖尔、吴忠、海南州、海北州、中卫、武威、德州、石嘴山、黄南州、运城、白银、临夏州等地。根据《中国水利统计年鉴》,这些地区的农田灌溉面积总计11314.94万亩,占全流域灌溉面积的72.06%,灌溉用水量占全流域的78.05%;农业用水占比低于40%的地区主要有榆林、铜川、晋城、莱芜、西安、洛阳、三门峡、乌海、太原、郑州、阿拉善盟、阳泉等地,其主要分布在中游地区,灌溉面积占全流域灌溉面积的7.00%,灌溉用水量仅占5.35%。
黄河流域工业用水量总体上较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2018年黄河流域工业用水占流域用水总量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值的地级市数量共21个,占流域地级市总数的1/3,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如阳泉、晋城、洛阳、太原、淄博、三门峡、乌海、包头、榆林等资源型城市和全国老工业基地,分布了大量煤化工、电力、钢铁等高耗水产业,是造成工业用水较为集中的重要原因。以内蒙古为例,2001—2018年用水总量增长了8.00%,但工业用水量增长了89.00%。
黄河流域生活用水量总体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8年黄河流域生活用水占流域用水总量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值的地级市数量共39个,占流域地级市总数的55.70%,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如郑州、太原、洛阳、西安等,这些地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省会或重要的经济城市,集聚人口数量较多,生活用水量较大;另一类是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地区,如阿坝州、甘孜州、果洛州以及玉树等地。这些地区农牧业发达,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占当地GDP的22.50%以上,工业需水量不大,因此生活用水量相对宽松。
2018年黄河流域生态需水占流域用水总量的比重高于全国平均值的地级市数量共35个,占流域地级市总数的1/2,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如阿拉善盟、乌海、忻州、鄂尔多斯等,这些地区是我国主要的生态功能区所在地。
从全流域的角度看,黄河流域各项用水指标中,除万元GDP用水量85.69m3较全国66.80m3的平均水平偏多外,其余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具体而言,2018年黄河流域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19.24m3/人,略低于全国432.00m3/人的平均水平,但高于同属资源型缺水的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用水水平;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3.00%。此外,黄河流域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0.490,低于全国0.554的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0.700~0.800的系数差距很大,流域半数以上的水资源损失于渠道输送过程中,也意味着黄河流域灌溉用水理论上仍有较大的节水空间。
从各项用水指标的时间变化趋势来看,与2000年相比,黄河流域人均综合用水量年均增长率为0.50%,高于全国0.03%的平均水平。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的年降低率分别高于全国11.56%、3.47%的平均水平,在各项指标中减少幅度和速率最为显著。农业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减少了28.15%。城镇人均生活日用水量年降低率为1.26%,表明了在人口不断增长的趋势下,城镇居民节水水平有了一定程度地提升。
人均综合用水量的空间差异显著,各地人均综合用水量最高值为阿拉善盟的4558.94m3/人,最低值为陕西省榆林市的80.34m3/人,前者约为后者的57倍。人均综合用水量是用水总量与总人口的比值,因受人口密度、经济结构、作物组成、节水水平、气候因素和水资源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省级行政区的人均用水量差别很大。
黄河流域亩均灌溉用水量水平为322.6m3/亩,低于全国449.0m3/亩的平均水平。从时间变化趋势上来看,2000—2018年黄河流域亩均灌溉用水量的减少幅度差异较大,其中宁夏、山东、内蒙古等省区的降幅介于34.00%~40.00%之间,年降低率均在2.30%左右,陕西、青海和四川省的年降低率仅为0.60%以下,与其他几项用水指标相比,亩均灌溉用水量的变化率相对较小。
流域内亩均灌溉用水量指标的空间差异显著,总体表现出上游明显高于下游地区。从省区来看,宁夏、青海的指标值较高,河南、山东、山西的指标值较低,2018年指标值最高的是宁夏722.2m3/亩,最低的是河南151.1m3/亩,两者相差近5倍。各地亩均灌溉用水量最高值为海西州的730.0m3/亩,最低值为吕梁的51.0m3/亩,前者约为后者的14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5.0m3/亩的地市数量占流域的62.90%。这些明显的地域差异主要源于各地区气候、土壤、主要耕种作物需水量的不同,同时水利设施建设、灌溉技术及用水水平不同也是引起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差异的重要原因。
具体来看,宁夏灌区和河套灌区作为黄河流域两个大的灌区,均地处干旱地区,降水量小,作物蒸散发能力大,耗水量也远大于下游平原地区[1]。以灌溉农业为主的地区,如海西州、巴彦淖尔、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在上游地区,土地平整度较差,引水方便,大部分均采用大水漫灌、串灌等粗放的灌溉方式,尤其是宁夏、内蒙古河套灌区和下游引黄灌区更为严重,漫灌用水量占总灌溉用水量的80.00%左右。此外,流域内节水灌溉的空间分布也不均衡,节水灌溉面积比例最高的是山西省,占51.52%,最少的是内蒙古,占3.45%,因此亩均灌溉用水量明显高于下游非引黄灌区。
此外,作物种植结构的差异也影响用水量。宁夏、内蒙古河套灌区典型种植结构是一年一熟,其中水稻需水定额较高,关中地区一年两熟,水稻种植面积较少,所种植的夏玉米基本上不需要灌溉[2]。由此可见,气候和蒸散发条件造成的灌溉定额高低不一是不可避免的,但种植结构和用水水平、灌溉方式是可以选择改变的,这也为黄河流域未来农业节水提供了方向。
黄河流域万元GDP用水量水平总体平均为85.69m3,用水量较全国万元GDP用水量66.80m3的平均水平要大。流域内万元GDP用水量指标的空间差异显著,从省域来看,山东、陕西和河南省指标值低于50.00m3,宁夏、甘肃和内蒙古指标值均在100.00m3以上。2018年万元GDP用水量最多的是甘肃136.19m3,最低的是山东27.81m3。流域内各地市指标值的巨大差异同样存在,万元GDP用水量最少的是榆林市7.12m3,用水量最多的是巴彦淖尔627.97m3,两者相差88倍。高于发达国家用水水平的地市数量占流域的41.4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占64.29%,低于流域平均水平的地区数量占比24.29%。
从变化趋势来看,各省份年降低率均在10.00%以上,其中宁夏的年降低率最大,为14.94%,山西的年降低率最小,为10.72%。由此可见,流域内万元GDP用水水平较低的地市数量少,但指标值极低,拉低了流域整体水平。空间分布格局总体表现出中下游地区明显高于上游地区,这种差异主要受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影响[3],黄河流域大部分地市农业占比较高,工业用水较为粗放,同时也反映部分地方节水工作存在较大差距,节水还有很大潜力。
黄河流域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水平为25.96m3,优于全国41.3m30的平均水平,已达到发达国家的用水水平。流域内各地市指标值差异巨大,各地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少的为榆林、吕梁市,分别为3.23m3、2.29m3,多的为玉树208.00m3、威武94.60m3。近68.60%的地市万元GDP用水量少于流域平均水平,主要分布在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地区、中原经济区、关中—天水地区、兰州—西宁地区、宁夏沿黄地区等,这些地市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和能源基地,工业结构以高耗水工业比重偏大为主要特征,而工业用水水平较高,用水相对节约。
从时间变化趋势上来看,2000—2018年黄河流域万元工业增加值减少幅度均在90.00%左右,其中青海、山西、宁夏、甘肃等省份的年降低率均在15.00%左右,其余省份年降低率也在10.00%以上,可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减少幅度巨大,这与我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关系密切[4],通过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流域内工业用水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未来工业节水的方向应是提高工业重复水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排放等。
黄河流域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水平为126.53m3/人,远低于全国225.00m3/人的平均水平。2000—2018年居民生活日用水量的年均增长率为0.15%。分省区来看,除内蒙古有所减少外,其他省份均表现出增长趋势,其中陕西、山西的年均增长率最高,青海、甘肃最低。从地市的水平来看,流域内各地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较高的有济源、郑州、吴忠、西安、石嘴山,均在200.00m3/人以上,主要以流域中下游地区省会城市为主;较低的有沂州、玉树、果洛、甘孜、晋中等,主要分布在流域上游青海、四川、内蒙古和山西等地,用水量均在70.00m3/人以下,极值相差约3倍,城镇化建设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地域差异造成了居民生活用水量的区域差异[5]。
总体来看,除农村居民日生活用水量是在稳定增加以外,其余用水指标均在减少。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减少的幅度最大,其次是亩均灌溉用水量和人均综合用水量。究其原因,万元GDP用水量减少主要是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迅速的原因;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显著减少,除剥离农业用水影响外,也得益于产业结构、产品的升级换代,以及工业节水力度不断加强等因素;亩均灌溉用水量虽有所减少,但幅度不大,也说明目前流域农业节水空间有限[6];城镇生活水平提高而人均生活用水量基本稳定,反映出生活节水取得成效,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不断上升,与农村的生活水平与收入水平的增加有关。
本研究采用“水资源利用率”(the utilization ratio of water resources)概念[7]来表征一个流域或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的总体情况,表示为流域内地表水和地下水总供水量占该范围内总水资源量的百分比,该指标计算过程中不包含调入该范围内的供水量和水资源量。以黄河流域为整体来计算,2017年黄河流域地表水开发利用率高达71.60%,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00%的水资源开发生态警戒线,与国内外大江大河相比,水资源利用程度属较高水平。
从流域内部分省区来看,2017年青海、四川、陕西的水资源利用率分别为3.27%、10.80%和20.22%,低于国际上公认的地表水合理开发利用程度30.00%;甘肃、河南、山西、内蒙古4省区的水资源利用率分别为46.97%、54.03%、54.30%和59.54%,均低于70.00%的开发利用水平;而山东省水资源利用率为89.01%,已面临水资源严重短缺和生态恶化等问题;宁夏水资源利用率远超过100%,为极限利用区,需要通过超采地下水或从黄河引水来满足用水需求。据2018年《宁夏水资源公报》,黄河水占地区总供水量的88.05%,同时全区用水管理较为粗放,用水效率较低,导致全区大部分地区都面临着非常高的供水压力。
分地级市来看,流域内部水资源利用率的空间差异特征显著。水资源处于极限利用的城市最多,此类城市数量占全流域地市的比重为37.14%,水资源处于低度利用的地区数量位居第二,占比30.00%,大部分位于黄河上游地区;具体来看,水资源利用率低于30.00%的地区,包括青海、四川、甘肃固原以南地区、陕西榆林、山西晋城以及河南商洛,这些地区河流健康程度较高,主要是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处于合理范围内的地区,即水资源利用率低于40.00%,包括西宁、铜川、三门峡、沂州、长治;而利用率超过70.00%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中下游地区,包括鄂尔多斯、乌兰察布、临汾、晋中、阳泉,以及山东泰安以北地区;水资源利用率超过100%的地区,处于极限短缺状态,包括宁夏银川、吴忠、乌海、巴彦淖尔、包头、大同、太原、咸阳、以及河南大部分地区以及山东德州、聊城、菏泽等地,见图2。
图2 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率的空间分布此图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标准地图(审图号:GS(2019)1827号)绘制
a.黄河流域水资源较为贫乏,且以地表水资源量为主,在空间上呈现出由西向东、上游至下游水量递减的趋势。流域以地表供水为主,农业用水是大户,占流域总用水量的69.06%。1998—2018年用水趋势表现为农业用水减少、工业用水基本稳定、居民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增加的特征。其中,农业用水主要减少的是地表水的利用量,工业用水以增加地表水利用量、削减地下水利用量为主要特征。分省来看,山东、山西、河南、四川、甘肃、青海等省份用水总量比重有所降低,宁夏、陕西、内蒙古有所增加。
b.流域的用水量集中分布在宁夏、内蒙古河套地区。上游青海、宁夏、四川等地,地下水资源利用率较低,尚有较大开发潜力。农业用水占比较高的地区主要有巴彦淖尔、吴忠、海南州、武威、德州等地,占比低于40.00%的地区主要有榆林、铜川、晋城、西安、洛阳、三门峡、太原、郑州等地,主要分布在中游地区;工业用水占比较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阳泉、晋城、太原、乌海、包头、榆林等资源型城市和全国老工业基地;生活用水占比较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主要以省会或重要的经济城市或农牧业发达的城市为主;生态需水占比较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如阿拉善盟、乌海、鄂尔多斯等,是我国主要的生态功能区所在地。
c.用水指标方面,黄河流域各地市万元GDP用水量平均水平为85.69m3,较全国平均水平偏大。除农村居民日生活用水量稳定增加以外,其余用水指标均在减少,流域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减少的幅度最大。水资源利用率方面,黄河流域地表水开发利用率高达71.60%,属较高水平。水资源低度利用区主要包括青海、四川省大部分地区、固原以南地区、榆林、晋城以及商洛等地;适度和饱和利用区包括西宁、铜川、三门峡、沂州、长治;重度利用区主要分布在中下游地区,包括鄂尔多斯、乌兰察布、临汾、晋中、阳泉,以及山东泰安以北地区;极限利用区占比最高,包括银川、吴忠、乌海、巴彦淖尔、包头、大同、太原、咸阳、以及河南大部分地区以及山东德州、聊城、菏泽等地。
考虑到未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重要城市群和经济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在各类功能区的保护与发展的前提下,未来流域各部门的需水量必将处于长期增长的趋势。而受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的限制,流域的供水量也将继续维持在现有的稳定水平,那么流域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激化。
从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结果中可知,在国家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下,得益于产业结构、产品的升级换代,以及工业节水力度不断加强等因素,流域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大幅度降低,已经低于全国的平均用水水平,有的地区甚至低于发达国家的用水水平,表明通过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和结构,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流域内工业用水水平能够得到极大的提高,未来工业节水的方向应是提高工业重复水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排放等。农业方面,亩均灌溉用水量虽有所减少,但幅度不大,说明目前流域农业节水空间有限,流域未来农业节水方向则应将改变种植结构和灌溉方式,提升灌溉设施与用水水平等作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