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 张首先
摘 要:价值理念的扭曲和责任担当的缺失是风险社会的集体焦虑,也是风险社会重要的反思内容。价值理念和責任担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责任担当离不开价值理念的规范引导,价值理念通过责任担当的具体实践体现出来。防范各种生态风险和生态灾难跨越国界、打破各种民族区分而成为全球风险,生态文明建设是重要利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价值理念和政治责任担当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借鉴,也为风险社会的全球治理提供了广阔的理论和实践空间。
关键词:生态文明;风险社会;价值理念;政治责任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0)08-0075-05
早在20世纪90年代,非军事性安全问题便引起全球社会的高度关注,尤其是生态领域中的不稳定因素是工业社会滑向风险社会的致因。工业社会与风险社会的差别在于“知识的差距”,也就是说,“对于发达的工业现代性之危险的反思差距”[1]106,对生态的破坏(生物病毒、转基因、环境污染、粮食安全等)所造成的危害将会跨越国界、打破各种民族区分而成为全球风险。正如乌尔里希·贝克所说,现代社会虽是一个有组织的社会,但也是一个世界风险社会,其风险的根源在于现代社会是一个“有组织无责任”的社会[1]7,因此,责任担当便成为风险社会重要的反思对象,而责任担当离不开价值理念的内在指引。
一、风险社会视域下的价值理念与责任担当
风险社会视域下风险与价值理念、责任担当的关联密切,如果把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和人为风险的话,那么,很多风险都是由于人的价值理念的扭曲和责任担当的缺失而人为造成的。从历史上看,人为造成的风险比自然风险更加复杂严峻,自然的生成演化遵循自然法则,自然法则是自然自我运动的内在规定,如果人的行为偏离了自然法则,就会造成诸多的自然风险(比如旱灾、水涝、蝗灾、疫灾等)。如果说,人类文明初期,由于人的知识和技术的有限性所造成的人对自然规律的“无知”和“违背”,产生了自然风险的巨大压力,那么,随着人对自然规律的逐渐认知和准确把握,人的行动的盲目性和鲁莽性理应随着知识和技术的增量而减少,从而有效降低自然灾难的发生率和自然灾难的危害程度。但是,现代社会的风险比传统社会的风险更加复杂和“可怕”,各种风险错综复杂、防不胜防,现代社会风险逐渐演变成现代风险社会,其主要原因是现代社会多元主体的“动机”和“目的”在各种利益的“拼夺”中放逐了对正确的价值理念和责任担当的坚守。因而,防范和化解风险及价值理念和责任担当便成为现代风险社会的重要课题。
价值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风险的产生和风险的危害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价值理念的形成过程反映并确证人类历史的实践过程,任何价值理念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主观观念和客观世界相互联系的产物,理念不是一种纯粹的形式逻辑。正如黑格尔所说,“理念自身本质上却是具体的,因为它是自己决定自己,从而自己实现自己的自由的概念。”[2]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理念,这一价值理念是在和自己打交道的各种现实事物的总和及其相互关系中产生的,价值理念体现了人的存在与世界之在的内在联系,离不开认知层面的事实命题和意义层面的价值判断。价值理念人人皆有,但并非每个人的价值理念都是正确的。正确的价值理念是“真”和“善”的统一,“认知所揭示的真只有与评价所提供的善相结合,才能取得目的或理想的形态。”[3]正确的价值理念需要良心和正义的长期坚守,比如,孟子的浩然之气,它需要“直养而无害”(《孟子·公孙丑上》),所谓“直养而无害”,就是用“良心”和“正义”的力量去培育它而不能人为地伤害它。它是“配义与道”的产物,如果没有与正义相配、与道相融,它就会萎缩、疲软;它是“集义所生”的结果,需要长期坚守正义,无论在何时何地或者面对何人何事都必须按照正义的方式做事,如果不长期坚守,哪怕偶尔失守正义,都会影响浩然之气的生长、培育;它是“行慊于心”的体现,需要各种实践来检验,如果人在实践活动中失去了良心,哪怕仅仅只有一次,浩然之气都会减损。
责任担当是避免风险的防火墙,是化解风险的千金方。对责任担当的理解和阐释,可谓精彩纷呈。康德认为,责任担当就是善良意志的体现,道德行为不能出于“爱好”,不能出于“欲望”,只能出于责任担当。海德格尔认为,责任担当是一种良知,良知是一种呼唤,“呼声的情绪来自畏,唯有这样一种呼声使此在能够把它自身筹划到它最本己的能在上去。”[4]责任担当是一种“敬”和“畏”,是对“他者”的关爱,如果责任担当缺乏对“他者”的关爱,责任担当就是一种主观幻象。对责任担当的归类和分析,也是丰富多彩,从责任承担的主体来看,有个体责任、群体责任、社会责任、人类责任;从责任发生的过程来看,有事前责任、事中责任、事后责任;从责任承担的时间来看,有现实责任、历史责任,或者代内责任、代际责任等等[5]。
价值理念和责任担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价值理念是责任担当的价值指引,通过责任担当的具体的现实实践体现出来,责任担当离不开价值理念的规范引导,每一个具体的责任行为都是内心价值理念的确证和反映,二者都离不开具体的历史环境的影响。因而,在现代风险社会,如果缺乏正确的价值理念和关爱社会的责任担当,更大的风险将会不期而至。
二、风险社会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价值理念
防范生态风险、避免生态灾难需要正确的价值理念,尤其是政治价值理念。价值理念的层次、类型较多,有政治价值理念、经济价值理念、文化价值理念、社会价值理念、历史价值理念等等。政治价值理念是政治主体在一定条件下所展现出来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政治实践活动的一种内在价值指引,如果把价值理念上升为政治价值理念,那就意味着执政党已经把这一问题上升到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高度,这一问题已经关系到政党、人民、民族—国家的前途和命运。2013年4月,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习近平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政治高度,且不是一般的政治高度,而是在“政治”的前面加了一个程度副词“很大”,“很大的政治”表明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中处于很高的地位、不可任意替代的地位。把生态文明建设仅仅作为经济问题是不够的,仅仅作为一般的政治问题也是不够的,必须上升到“很大的政治”的高度。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再次将生态文明建设从“很大的政治”提升到“重大政治问题”的高度,而且从“党的使命宗旨”这一政治高度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重大政治问题”的深刻表述是对“很大的政治”的进一步升华。从“很大的政治”到“重大政治问题”①,生态文明建设所指向的政治价值理念的意蕴更加丰富。
第一,生态文明建设关乎党的初心和使命。初心和使命是执政党的价值追求,直接体现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生态文明建設是避免生态灾难、化解生态风险的重要利器,是我们党在遵循人类文明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二战以来各种发展观的借鉴反思超越的结果。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立党兴党的初心和使命。在全球生态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中国共产党站在人民幸福、民族复兴、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确立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价值理念,坚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彰显党的初心使命和大党大国的责任形象。
第二,生态文明建设关乎党的性质和宗旨。性质和宗旨是执政党之所以长期执政的生命基因,是一执政党与另一执政党相互区别的本质所在。性质和宗旨的抽象规定性通过执政党执政活动的每一个细节来体现,性质和宗旨是一般原则,执政活动是具体实践,如果脱离具体实践来谈论一般原则,一般原则就会因为抽象、空洞而无意义,一般原则要获得“意义”和“价值”,需要具体实践的背景、条件、效果的生动展开,具体实践无法离开一般原则的价值指引,尽管具体实践无限多样,一般原则的基因总是镶嵌其中。因而,执政党的性质和宗旨体现在思想作风、组织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具体的执政细节之中。中国共产党“先锋队”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中国共产党永葆生机的生命密码,“先锋队”的本质就是“先进性”,“先进性”需要“纯洁性”作为保障,“先进性”不容许“落后”和“腐朽”的玷污,需要保持“先进”的高度“纯洁”,“先进性”和“纯洁性”互为条件、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保持“先锋队”性质的目的是实现党的宗旨,实现党的宗旨是保持“先锋队”性质的条件,如果违背党的宗旨,党的性质就会发生改变。“人民万岁”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世界宣告的“政治宣言”,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壮大的理由和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保障,是人民幸福、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实现前提,没有生态文明,持续发展的动力就会丧失、人民幸福的基础就会坍塌、民族复兴的愿景就会落空、人类文明的脚步就会停止。十七大以来,生态文明的执政理念相继写入党章和宪法②;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满意度愈来愈高,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的美丽生态开始呈现。
第三,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华文明在人类文明史上之所以永续发展、从未中断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个伟大的民族是一个尊重自然、关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民族,遵行“天人合一”是中华文明之所以长盛不衰的精髓,在中国古典文献中,道—天—地—人始终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完整的循环系统,对生命、生态、生产、生活、生存的尊重和敬畏,给人类文明提供了宝贵的生态资源,生态与文明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逻辑关系,生态兴衰决定文明兴衰。自从把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为党的执政理念以来,中国共产党多次阐明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关系,从长远大计(十八大报告)、千年大计(十九大报告)到根本大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清晰阐明了二者之间的内在逻辑。
第四,生态文明建设关乎全球生态安全。生态安全不是区域性的而是全球性的,各国生态小系统构成全球生态大系统,无论是微观的还是宏观的各种系统都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每一个国家的生态安全都关乎全球生态安全。中国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环境问题已成为国内、国际非常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环境的成功治理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确实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是坚定的、方向是明确的、成效是显著的。不仅要建设美丽中国,而且要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在美丽中国的建设方面,近年来,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人们对青山绿水、蓝天白云、鸟语花香的优美环境的期盼正在实现;在全球生态安全方面,中国决不会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决不嫁祸于人,中国是《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坚定执行者、《巴黎协定》的坚定推进者,中国不仅是宣传家,也是实干家,在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同时,努力深化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治理体系,积极推动全球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全球绿色开发和合作,着力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力所能及提供“南南合作”资金,切实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三、风险社会视域下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担当
责任是风险社会的核心范畴,从一般意义上讲,责任分为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积极责任就是责任主体成功地做好分内应做之事;消极责任就是责任主体由于没有做好分内之事,产生了不利后果而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制裁。对于政治责任担当而言,其主体不是泛指任何政治主体,而是特指政治官员,其客体就是分内应做之事,如果政治责任担当主体做好了分内应做之事,那就实现了积极的责任担当;如果政治责任担当主体没有做好分内应做之事,产生了不利后果,那么就要承担政治责任,受到惩罚和制裁。所谓分内应做之事就是政治责任担当主体制定和执行了体现人民意志、实现人民利益、符合社会公意、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公共政策,在民主政治秩序下,主权在民,人民是政治权力的所有者, 政治责任担当主体是否履行责任还是承担责任,由人民来评判,因而,权力的行使者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对人民负责。但是,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权力的异化,一方面,社会秩序的维持离不开权力的控制,没有公共权力,公共秩序不可能持久地存在下去;另一方面,行使权力的人是个体或群体,个体或群体往往会用手中的权力资源满足自身的需要和欲望,自身过度的贪欲往往偏离了社会公意和人民意志。实际上,强调政治责任担当就是实现对政治权力的规制与约束。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面对的困难和挑战是很严峻的,政治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担当,才能真正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持久战。
第一,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担当。
政治责任担当就是政治责任主体实现积极的政治责任,成功地做好分内应做之事。首先,要实现政治担当,必须明确第一责任人。如果没有第一责任人,就有可能出现 “无人政治”的现象。所谓“无人政治”,就是在复杂的政治系统中,找不到对某一事情负责的人,大家相互推诿责任,无法确认责任的来源在哪里、责任的主体是谁。由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公共性,加之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的长期性、累积性,对责任主体的确认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很容易陷入“责任落寞”的困境,只有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政治高度,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人,才能真正明确谁来负责、负责什么、怎么负责。其次,要实现政治担当,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评体系。要把领导观念、作风的生态化,GDP考核、离任审计的生态化等作为考评、奖惩和提拔的核心要件,要把环境的高品质追求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辩证统一起来,要把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辩证统一起来。最后,要实现政治担当,必须锻造一支过硬的生态文明建设队伍。生态文明建设是全民族甚至全球社会共同奋斗的伟业,不是自编自导的“个人独角戏”,而是群策群力的“集体合奏曲”,离不开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建设队伍,这只队伍需要具有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各级政治责任主体应当成为这只队伍的主力军,不能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只当指挥员不当战斗员,要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
第二,严格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问责。
就消极的政治责任而言,政治问责就是政治责任主体(政治官员)没有做好分内应做之事,造成不利后果所应承担的惩罚和制裁。政治责任不同于法律责任,必须符合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如果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形式正义,政治责任主体的确定就会因为“任性”而难以让人信服;如果政治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不符合实质正义,政治责任的大小、有无就会因为无“实质”的内容而难以判定。政治行为的流动性不同于法律的相对稳定性(法律的明文规定),因而,法律责任不溯及既往,而政治责任会产生溯及力。尽管政治责任不同于法律责任,但政治责任的追究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政治责任是对权力异化之“恶”的惩治,“恶”是没有深度的而是平庸的,是没有经过深入思考所产生的“霉菌”,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之“恶”,必须强化政治問责机制。一是要做到有“责”必“问”。建立专门机构,对破坏生态环境、不关心公共利益、政治责任意识不强、政治觉悟不高的政治主体进行严格监督。二是要有“问”必“究”。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问题关键,强化主体责任,明确监督责任,严格领导责任。三是要有“究”必“严”,把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贯穿始终,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写上就要管用”,规定就要落实,不能“光说不练”。虽然政治责任体现人民意志,但全体人民无法直接行使权力,需要代议机构进行政治问责,各级纪委和监察委必须建立有效的政治监督和惩处机制,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充分发挥政党监督作用,综合运用舆论监督,全方位调动社会监督,让多元主体的监督成为常态。对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主体,“追责”要做到“真”“敢”“严”,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零容忍”,不能让作恶之人心存侥幸,必须做到终身追责、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在建立和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问责体系的同时,必须从系统性、协调性、全局性出发,在全社会建立健全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治理体系、生态安全体系、生态制度体系等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价值理念和政治责任担当已使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卓越成效,尤其是在治理经验和科技创新方面,得到了全球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赏。英国能源智库总裁安东尼·霍布雷认为,中国正在成为清洁能源领域的先锋。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认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经验、措施和方案,已为全球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借鉴。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等所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难以实现的全球困境表明,价值理念的扭曲和责任担当的缺失仍然是风险社会的集体焦虑,对权力的追捧、对财富的拼夺、对名利的痴迷会使整个社会陷入更大的风险,甚至科学和技术都可能成为风险的帮凶,在增长无限与生态极限的对抗中,在价值扭曲和责任缺失的迷茫中,整个社会已变成巨型实验室,“在进行实验的过程中,科学和技术制造了风险并因此把管理风险的重任压在整个社会身上。”[1]108为了避免把整个社会变成巨型实验室,克服和化解价值扭曲和责任缺失的困境就成为现代风险社会的必然选择。
注释:
① 2013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习近平指出:“我们不能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等仅仅作为经济问题。这里面有很大的政治。”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从“很大的政治”到“重大政治问题”,显示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②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序言”部分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第89条明确规定: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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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首先,马丽.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治理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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