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实施消费扶贫,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一年多来,新余市渝水区在消费扶贫工作中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从2018年10月份的扶貧产品“五进”活动到建立线上销售平台,再到今天开业的扶贫产品超市,该区消费扶贫愈发规范化、市场化、多元化,实现了线上线下、政府市场、生产销售融合发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渝水区扶贫产品普遍滞销,贫困户和扶贫企业等经营主体损失严重。该区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化危为机,依托本地电商平台,深入开展消费扶贫,2月至3月共帮助销售贫困户和扶贫产业基地蔬菜8万余公斤、水产品1.2万余公斤、鸡鸭禽蛋等7万余斤,有效缓解了扶贫产品销售难问题。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进一步发挥消费扶贫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该区积极打造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平台。线上平台依托“嘉福农庄百丈峰有机大米直营店”和“恰呷伙拼”微信小程序,线下开办全市首家扶贫产品超市,为全区决战决脱贫攻坚增添了新动力。截至7月7日,扶贫超市线下销售额192369.7元。
一是创新扶贫方式。“扶贫超市”是着力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的有力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拓展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让“山货”变“尖货”,让贫困群众看到“钱景”。扶贫超市以实体店为平台,采取“实体店+电商+合作社”的运营模式,上门收购贫困镇村的农产品,并代为运输、策划、包装、销售。同时,还借助电商平台,扩大销售覆盖范围,为大家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如,7月2日,水北镇楼前村3万斤麒麟西瓜瓜熟蒂落,但是面临因时晴时雨市场销售不佳困境,该区扶贫超市老板傅小勇得知情况后,立即派人上门收购,并在线上发布信息,仅三天时间,3万斤西瓜便销售一空。
二是单位主动对接。下发了《渝水区消费扶贫工作实施细则》,对开展消费扶贫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要求2020年“工会会费每人至少安排500元用于购买扶贫产品,食堂至少安排20%的采购金额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同时要求各单位5月30日前要完成工会会费采购任务,食堂外包单位9月20日前完成采购任务,自有食堂单位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任务。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主动与扶贫部门、企业和贫困户对接,确保按时足额完成目标任务。截至目前,该区工会会费采购302.65万元,已全部完成任务,食堂外包单位采购405.32万元,自有食堂单位采购89.56万元。另外,民营企业采购321.717万元,电商平台销售335.842万元,个人购买236.8583万元。
三是运营科学管理。嘉福农业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尽心打造这一平台,不断探索扶贫产品市场化销售模式,打造完善的扶贫产品采购销售链条,将扶贫产品超市发展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之中,通过拓展扶贫产品业务,创造政府与企业合作典范,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努力为渝水脱贫攻坚工作贡献更多力量。
四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相关单位和部门、商(协)会和扶贫产业基地的代表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找准切入点和落脚点,力所能及地推动消费扶贫,营造“人人参与、各尽所能”的良好氛围。
五是实现互利共赢。对于贫困群众而言,好货愁销路;对于消费者而言,愁买不到好货。显然,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信息不对称。在“扶贫超市”的货架上,大多农产品都对应标示了采购的镇村,用手机扫一扫产品前的二维码,就能清楚知道产品相关信息。明码标价、政府推荐、可以溯源,让消费者更“信得过”,还点燃了参与者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实现双赢。
六是增强内生动力。让农产品搭乘“云快车”走进千家万户,让贫困群众不再担心销路,一举化解了他们发展产业的后顾之忧,他们发展产业的信心更足、干劲更大。也吸引了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产业扶贫中来,分享产业增收的甜头。如南安乡荆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陈勇,通过自办养殖场致富后,今年疫情期间又主动与村委合作,扩大养殖规模,带领全村贫困户增收致富。
作者简介:胡武鸣,新余市渝水区扶贫办公室。
责任编辑:邵猷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