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理论支撑

2020-08-13 07:23张景全
人民论坛 2020年21期

【关键词】海洋政治学  海洋治理  海洋开发

【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A

摆脱传统海陆冲突魔咒、展开全球海洋治理,成为海洋实践与研究的一个突出议题

2019年4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青岛集体会见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的外方代表团团长时讲话指出,“海洋对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个孤岛,而是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各国人民安危与共。海洋的和平安宁关乎世界各国安危和利益,需要共同维护,倍加珍惜”。当前,随着人类海洋实践的发展,海洋政治诞生了。但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是有海洋政治实践而鲜有海洋政治学。海洋政治学属于政治学科,但其学科边界涵盖了社会学、海洋科学等。海洋政治学的构建,涉及海洋政治学的研究视角(包括海洋政治学的研究主体以及海洋政治学的研究方法、研究维度、理论体系等具体内容)。随着我国越来越深入地参与到全球海洋事务之中,海洋强国战略与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被提出,构建海洋政治学成为构建中国海洋话语体系的难得机遇与重要路径。诚然,海洋政治学构建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最终要呈现的是一个系统性与实践性的理论。

通过海洋政治研究的发展脉络可以发现,在20世纪中后期,海权与海洋战略研究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但自21世纪以来,海洋开发与海洋治理等议题受到高度关注。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局势趋向缓和,国际政治重心由权力斗争转向利益争夺、由海洋安全转向海洋发展,即由海洋控制向海洋开发转换。海洋政治研究开始试图摆脱海权这一单一的权力政治分析框架,以多元化的利益视角探讨海洋事务。在该时期,海权的概念内涵与要素由海军力量向海洋科技能力、海洋运输能力、海洋开发与利用能力、海洋保护能力等拓展。举例而言,关于海洋战略研究,学者们关注各强国的海洋战略;关于海洋安全研究,学者们关注传统海洋安全与非传统海洋安全,其中,热点区域海洋安全研究突起;关于海洋开发与海洋治理,学者们的关注以及研究呈上升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对海洋治理研究的认知存在着变动,且具有一定的反思与批判精神。

不可否认,进入21世纪,新形势、新问题的出现促使人们更多地关注地区及国际社会的海洋利益。人类谋求海洋发展利益虽然能带来经济繁荣,但也造成了海洋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在海洋安全领域,非传统安全问题如海盗以及海上恐怖活动等迅速超越国境,蔓延为全球性问题。激增的海洋安全和发展问题已经远远超出单一国家或几个国家所能应对的范围,亟需世界各国通力合作。由此,摆脱传统海陆冲突魔咒、展开全球海洋治理,成为海洋实践与研究的一个突出议题。笔者尝试提出泛海洋论、海洋治理困境论以及海洋伦理论,以期对构建海洋政治学理论体系与推进海洋实践有所裨益。

泛海洋论:随着海陆互动能力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都直接参与或间接卷入海洋事务

泛海洋论是指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都直接或间接地卷入海洋事务。其内涵在于,一部人类史与国际关系史,就是一部人类走向海洋的历史;随着各国直接参与或间接卷入海洋事务,海陆二元的客观前提不存在了;海陆对抗的主观认知逐渐被颠覆。

回顾历史,我们发现存在一种递进式的海洋化过程。大航海时代之前,在人们的认知中,世界并非一个整体。当时的人们更多地把海洋当作是世界的边界而非通道。随着新航路的开辟,大航海时代到来。这一时期,人们在进行远洋航行时使用帆船作为工具,海洋活动仍然有限。之后,技术发展推动蒸汽船出现,帆船被放进了历史博物馆,航海技术与其他科技进步允许人类以及人类组织(即国家)进行更远程的力量投送。因此,曾经被一些国家视为天然屏障的巨大水体,其阻隔能力弱化,越来越多国家开始主动参与或被动卷入海洋事务。在应对海上威胁的过程中,一些陆地国家也进行着海洋化的尝试。在海洋化的初期阶段,国家将海洋视作威胁的来源与权力的来源,海洋是争夺或是反抗的对象。而在海洋化的发展阶段,国家将海洋视作利益的来源,海洋是竞争与合作、开发与治理的空间。例如,1840年之前,我国面临的主要威胁来自于陆地,所以防御资源重点分布在陆地。但1840年之后,来自海洋的威胁影响到了我国的国土安全。海防与塞防的讨论虽然没能扭转晚清政府对于防卫陆地边境的战略偏好,但也能看出我国逐渐开始受到海洋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长期专注陆地事务(初期是对海權国家美国的防范,随后是对陆权国家苏联的防范),工业资源重点分布于内陆,这在某种程度上强化了我国海陆分离的客观现实与主观认知。冷战结束后,国际环境发生变化,我国地缘困局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开始进行外向型发展,即走向海洋。经过改革开放,我国成为GDP总量排名世界第二的国家,对外经贸与能源依赖程度增强,海洋的影响融入我国的发展实践之中,也呈现于我国的对外战略之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实施这一重大部署,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目前,在泛海洋论的视野里,海洋化已经进入全新阶段。全球化以及科技的进步将各个国家及其人民的生产与生活直接或间接地与海洋联系起来,越来越多的国家直接参与或间接卷入海洋事务。事实上,在这个阶段,各个主体(包括国家与组织群落、人与海洋生物群落、海洋非生命群落等)都是系统性地参与海洋活动。例如,1651年的《英国航海条例》是规定船运商业的最古老的海洋法规,该条例一直持续到1849年。人们注意到,《英国航海条例》是欧洲贫困与饥饿的诱因之一,也是法国大革命与拿破仑战争爆发的驱动因素。一些历史学家由此认为,“一切历史都是海洋史”。从这个意义上说,一部人类历史就是一部人类走向海洋的历史,泛海洋时代已经出现。

泛海洋论的实践意义在于,其否定了传统地缘政治学海陆二元的客观前提,也否定了传统地缘政治学海陆冲突的主观结论,这对当下某些国家依然热衷于构建所谓的“海洋国家同盟”,依然痴迷于古老的海陆对抗、海陆冲突谶语,具有理论与实践的批判意义。由海陆对抗论发展到泛海洋论,为一个新海洋秩序的出现提供了理论辩护与驱动。总之,泛海洋论的提出与确立对于人们重新审视海洋国家同盟论与海洋秩序变迁具有启示意义。

海洋治理困境论:国家、组织以及人的参与使得海洋治理越来越困难

海洋治理困境论是指国家、组织以及人对海洋治理的参与使得海洋治理越来越困难。事实上,人类对海洋治理的实践与认知仍在不断发展之中。最初,海洋治理被理解为建立与实施海洋政策的能力。随着海洋治理的推进,海洋可持续发展以及海洋治理机构一体化成为重要理念与措施。笔者认为,当前海洋治理存在的困境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海洋治理需要国家与组织的介入,但国家与组织的介入容易导致海洋领土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人们对海洋治理的热情与信心,对海洋治理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国家拥有调动资源的能力与制定涉海规则的能力,因此,在参与海洋活动的主体中,国家是最主要的。当前,随着海洋事务参与广度与深度的拓展,越来越多的组织介入到海洋利用、海洋开发以及海洋治理之中。这些组织包括跨国组织、非国家组织。由此,国家与组织在海洋控制、海洋开发以及海洋治理中,成为调动资源与制定规则的主体群落。现今,国家与组织对海洋治理的介入,已经转化为国家与组织(尤其是国家)持续控制海上空间。在某种意义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公布与实施就是国家与组织对海洋治理介入的结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各国对海洋领土、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划分与控制热潮)。国家与组织的介入使得传统海洋控制型议题再度成为热点,海洋治理的热情、信心与动力弱化,海洋治理效果下降。

其二,海洋治理需要政府模式的调整,但政府模式的调整也将政府机构所具有的弊端带给脆弱的海洋,为海洋治理带来了不确定性风险。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各国政府开始设立机构并设定职责,对新的海洋场域例如海洋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进行管理。这些复杂的政府模式既为海洋治理带来了利益集团与机构支撑,也带来了官僚主义以及决策失误引发的悲剧以及不确定性危险。众所周知,这些人为的不确定性因素对海洋的影响是难以预料的,一旦决策失誤,就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其三,海洋治理的政策与规则功能毁誉参半,具有双重效果。为了对海洋实施社会控制,一系列海洋治理的政策与规则被制定出来。政策与规则一旦被制定出来,遵守者就会具有合法性与道德性依据。事实证明,正是政策与规则的合法性,滋生了实施有悖海洋治理行为的道德漠视,一些行为体利用政策与规则制造事故以获取利益。例如,利用海洋航运保险在公海人为丢弃或破坏货物;认为已经缴纳了海洋环保税并遵守了海洋治理政策与规则,而肆意进行海洋污染排放或在他国海域、公海海域进行过度捕捞,破坏海洋生态。

诚然,通过拓展海洋治理的参与群体及措施也可以缓解海洋治理困境。但问题是,一方面,这容易造成海洋治理的破碎化与复杂化;另一方面,海缘政治未知性的存在可能使海洋治理困境在更大规模与更深广度中生成。因此,海洋治理困境的提出与样式呈现提醒我们:在海洋治理的具体措施中慎重处理国家、组织与人的介入,充分考虑海洋主体群落的平等性。需要注意的是,人类在海洋控制、海洋开发与海洋治理上的综合发力与现实纠结,促使人们进一步认识海洋政治学的政治要义,并在哲学层面展开关于海洋伦理的思考。

海洋伦理论:海洋控制、海洋开发与海洋治理被赋予伦理内涵,海洋实践的政治意义得以被伦理标识,海洋政治学的政治定义得以丰富与延伸

海洋政治学之政治要义,不仅在于权力与利益,也在于伦理。因为在海缘政治共生性与未知性的作用下,海洋主体群落的安全与生存成为更大的政治,而这需要突破权力与利益的羁绊,上升到伦理层面。汉语中的伦理一词是指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其超越了人与人的界限。因此,中国伦理观适合海洋政治学安全主体的群落性。由此,海洋论理论诞生,其涵盖了国家与组织群落、人与海洋生物群落、海洋非生命群落三大群落的关系以及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笔者认为,海洋伦理论有其自身特征。

首先,海洋伦理的平等性。可以把国家与组织群落、人与海洋生物群落、海洋非生命群落这三大群落设定为海洋安全的主体,从海洋实践、海洋认知以及海洋感知/状态三个维度,确立三个群落(身份自主、功能完整、既有价值又不受伤害)是平等的存在,即将平等的伦理价值熔铸于海洋政治学的构建之中。这是一种伦理平等性。

其次,海洋伦理的连带性。海洋的物质特性(流动性与连续性)昭示我们:海洋场域的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流动与连续的。海洋的社会特性(共生性与未知性)提示我们:一方面,海洋的覆盖面积与体积庞大,人类对海洋的探索程度有限;另一方面,鉴于海洋的特性,任何在海洋场域发生的事情都如同“蝴蝶效应”一般,既无法精确判断可能产生的后果,又几乎注定会释放未知的后果。在陆地场域,人们可以较为精确地判断某些事物的影响,而在海洋场域则无法下此定论。总之,任何时间在海洋场域发生的任何现象,都具有连带性,它超越人、组织、国家、生物与非生命。这是一种伦理连带性。

再次,海洋伦理的适度性。海洋安全主体群落的互动有人为伦理的逻辑,也有自然伦理的逻辑;海洋伦理的构建,强调的是适度性。人类具有探究自然秘密的本能冲动,具有征服自然的雄心壮志,在漫长的海洋探索中,人类通过推动技术发展强化这种冲动与雄心。而这一切对于处于平等性、连带性之中的海洋生物与海洋非生命群落而言,可能是一种消极的影响。同样,海洋生物的繁衍、海洋非生命的状态与反应,也会对彼此以及其他群落产生积极或者消极的作用。因此,海洋任何一个群落的“任性”都不能够被广泛接受。中国哲学强调的“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对于海洋伦理的适度性具有强烈的解释学意义。

最后,海洋伦理的现实性。海洋实践已经把海洋场域的一切存在与现象纳入其中,群落性思维便是这种实践的产物。同时,基于权力与利益的地缘政治思维,在经历并积累了大量的海洋冲突议题与海洋争端议题后,海洋生存议题被推到了人类面前。如果继续沿着既有思维轨迹前行,海洋安全困境与海洋治理困境就会如噩梦一般缠绕我们。因此,面对紧迫的海洋发展与海洋治理现实,笔者提出海洋伦理论,让权力与利益的诉求获得伦理的约束,让海洋政治学的政治要义从权力、利益迈向伦理。这是一种伦理现实性。

海洋伦理的平等性、连带性、适度性以及现实性,在海洋控制、海洋开发以及海洋治理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呈现。随着海洋伦理论的提出,海洋控制、海洋开发以及海洋治理被赋予伦理内涵,海洋实践的政治意义得以被伦理标识,海洋政治学的政治定义得以丰富与延伸。

泛海洋论、海洋治理困境论、海洋伦理论等理论的提出,既能够为海洋政治学研究赋予中国叙事特色,也能够为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撑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我们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依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发展泛海洋论需要我们打破既有思维藩篱,重新思考全球海洋合作与海洋治理。突破海洋治理困境需要我们重新思考在海洋开发与海洋治理中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的各种措施的未知性作用。与此同时,海洋场域安全冲击、海洋开发与治理困境,不断提醒人们重新定位与海洋的关系,超越传统的权力与利益诉求,强化伦理诉求。泛海洋论、海洋治理困境論、海洋伦理论等理论的提出,既能够为海洋政治学研究赋予中国叙事特色,也能够为建设海洋命运共同体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撑。

海洋政治学既关注安全与战略等反映权力指向的问题,也关注开发与治理等反映利益与伦理指向的问题。目前,人们对海洋战略、海洋开发与海洋治理的关注呈上升趋势。但是,在海洋战略、海洋开发与海洋治理的实践过程中,人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挑战。笔者据此提出泛海洋论,对海陆冲突的传统命题进行反思。人们普遍认为,几乎所有国家都存在逐步走向海洋的过程。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全球化的深入,几乎所有国家都会卷入或正在卷入海洋事务,海洋化将国家、人以及其他群落纳入海洋活动,一个泛海洋时代由此出现。泛海洋论颠覆了传统地缘政治学之海陆二元、海陆对抗的理论宿命,对国家海洋战略选择、国际海洋发展趋势、海洋秩序重建等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同时,笔者提出海洋治理困境,对目前海洋开发与治理中遇到的现象进行理论思考。无论是海洋安全与海洋战略,还是海洋开发与海洋治理,都会遇到权力与利益的零和之争,都会遇到人性的善恶之辩。如果海洋政治学的最高政治意义是谋求人类与海洋共存,那么就迫切需要在对权力与利益的零和之争、对人性的善恶之辩以外,划定另外一个区域,海洋伦理论的构建便是这种使命的学术努力。在海洋政治学之政治要义的传统权力与利益之外,拓展出海洋政治学之政治要义的伦理,对于确立海洋政治学的中国叙事与中国话语,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作者为山东大学东北亚学院副院长,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注: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海洋政治学的中国话语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9YJAGJW009)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东北亚命运共同体构建:中国的思想引领与行动”(项目编号:18ZDA129)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集体会见出席海军成立7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外方代表团团长》,新华网,2019年4月23日。

②张景全:《“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海洋政治研究》,《人民论坛》,2019年第S1期。

③《建设海洋强国,习近平从这些方面提出要求》,人民网,2019年7月11日。

④《以海强国 人海和谐——习近平谈海洋强国》,中国网,2017年6月8日。

责编/孙渴    美编/宋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