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明正
(泗阳县人民医院,江苏 宿迁 223700)
高血压脑出血属于神经损伤性疾病,在临床中比较常见且具有“三高”之特征,即高死亡率、高残疾率、高发病率。据临床实践发现,高血压脑出血发生之后的4 周内,死亡风险可达30%,且大部分患者无法自理日常生活,不仅加重了患者的身心负担,而且还加重了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1]。近些年来,随着临床研究的持续深入,人们对神经外科手术的认识也越来越全面、越深刻,高血压脑出血手术治疗效果也进一步得以提高。但有关研究实践认为不同手术治疗时机对高血压脑出血患者预后的影响也各不一样,只有在合理的手术时机情形下,才能降低高血压脑出血并发症、再发病率,进而获得满意的预后效果[2]。鉴于此,本文特以本院收治的111 例高血压脑出血患者作为研究主体,重点探讨了不同手术治疗时间对患者的疗效及其影响,以供临床参考。
1.1 一般资料。以2018 年07 月至2019 年07 月本院接收的高血压脑出血患者111 例,作为此次研究主体。根据不同的手术治疗时间,将其分为三组,每组各37 例。即:将发病6h 内行手术治疗的患者纳入A1 组,其中包括男20 例,女17 例,年龄31-84 岁,平均(62.8±10.9)岁;出血部位:13 例基底节区、11 例丘脑、9 例小脑、4 例其它。将发病6-24 h 内行手术治疗的患者纳入A2 组,其中包括男19 例,女18例,年龄33-85 岁,平均(62.6±11.5)岁;出血部位:12例基底节区、11 例丘脑、10 例小脑、5 例其它。将发病24 h 之后行手术治疗的患者纳入A3 组,其中包括男18 例,女19 例,年龄32-83 岁,平均(62.9±11.6)岁;出血部位:13 例基底节区、11 例丘脑、8 例小脑、4 例其它。三组临床资料P>0.05,均衡一致,可进行分组探讨。纳入标准:年龄>30 岁;存在高血压病史;CT 提示均为自发性脑出血,出血量>30 mL;发病<72 h;知晓本次研究的意义及目的,已经签署同意书;均通过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排除标准:凝血机制障碍;严重感染;动脉瘤或血管畸形导致的血肿、脑卒瘤、心肝肾肺功能严重不全、外伤性脑出血、临床资料不全、非自愿参与者。
1.2 方法。所有患者入院后均进行了开颅手术,即:气管置管全麻。手术之前实施头颅CT 确定患病部位,在头皮处行一个纵行切口,大小为5 cm,并实施颅骨钻孔处理,而后形成一个3 cm 大小的骨窗,表现为“十字形”,切开、悬吊硬脑膜,充分显露患者的病灶。穿刺血肿期间,注意保护脑血管,利用显微镜观察并清理干净血肿,无活动性出血症状之后,多次冲洗血肿腔,留置引流管,最后对硬脑膜实施缝合处理[3]。
1.3 手术疗效评定。根据手术前后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定量表(NIHSS)的变化,评定手术疗效,即:改善75%以上视为治愈,改善50%-75%视为显效;改善25%-49%视为有效,改善不足,低于25%视为无效。总体疗效为治愈+有效+显效的例数占总例数的比率。改善率=(治疗前NIHSS 评分-治疗后NIHSS 评分)/治疗前NIHSS 评分。
1.4 观察指标。利用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定量表(NIHSS)评估患者手术前后神经功能恢复情况,分值越低,表明患者的恢复状况越好;利用生活质量量表(GQOLI-74)评估患者生活质量,总分值越高,表明患者的生活质量越令人满意。
1.5 统计学分析。汇总分析本次研究的所有数据,并利用统计学软件SPSS 22.0 进行处理并进行对比检验结果,以[例(%)]的形式描述计数资料,检验差异以χ2表达;以(±s)描述计量资料,检验差异以t表达。P<0.05 提示统计学意义成立。
2.1 三组手术疗效的对比。比较各组患者手术治疗后的效果,结果是:A1 组手术疗效明显高于A2 组与A3 组(P<0.05),且A2 组与A3 组比较,其结果没有明显的差异(P>0.05),详情见表1。
表1 三组患者手术疗效对比[n(%)]
2.2 三组NIHSS 评分的对比。手术后各组NIHSS 评分均呈现明显降低趋势(P<0.05),从组间对比情况来看,A1 组降低幅度明显低于A2 组与A3 组(P<0.05),而A2 组与A3组的结果对比未见明显差异(P>0.05),详情见表2。
表2 三组NIHSS 评分对比(±s,分)
表2 三组NIHSS 评分对比(±s,分)
注:比较术前#P<0.05;比较A1 组⋆P<0.05。
小组 病例 术前 术后A1 37 14.3±3.7 6.3±1.1#A2 37 14.2±5.5 10.8±2.6#⋆A3 37 14.1±4.8 10.5±2.9#⋆
2.3 三组生活质量的对比。手术后各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均高于手术之前(P<0.05),组间数据资料比较显示:A1 组显著高于A2 组与A3 组(P<0.05),而A2 组与A3 组的结果对比并无较大的差异(P>0.05),详情见表3。
表3 三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对比(±s,分)
表3 三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对比(±s,分)
注:比较手术前#P<0.05;比较A1 组⋆P<0.05。
小组 病例 术前 术后A1 37 203.8±14.6 288.9±18.6#A2 37 203.9±15.6 250.5±13.4#⋆A3 37 203.7±13.3 249.5±14.7#⋆
高血压脑出血占脑卒中的比率大约30%,是临床神经内科中比较多见且致残、死亡风险最高的一种神经损伤性疾病。通过手术能够有效治疗高血压脑出血,效果较为客观,但术后预后影响尚待提高。随着临床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手术治疗效果与患者发病时间长短紧密相关。本文研究结果证实,A1 组总体疗效最高,与A2 组、A3 组存在显著的差异(P<0.05)。这表明发病6 h 内行手术治疗的效果更佳。
NIHSS 评分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最为权威的一种脑卒中神经功能状态评定量表,涉及患者的睡眠、语言、认知、视野缺损、感觉以及机体反射等诸多项目,能有效地反映出患者的生活情况及神经功能实际情况,且以此评分治疗前后的变化情况,可良好的评定手术治疗的效果[4-5]。本文中A1 组术后NIHSS 评分明显低于A2 组、A3 组(P <0.05)。这进一步表明发病6 h 内行手术治疗对患者神经功能恢复的意义更加重大。
生活质量综合评定内容涉及心理功能、社会功能、生活功能、肢体功能等四个维度,可良好的反映出患者生活质量水平。本文中A1 组术后生活质量总分明显高于A2 组、A3组(P<0.05)。这也表明发病6 h 内行手术治疗,能够进一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加快其预后恢复。
总而言之。临床治疗高血压脑出血患者时,在其发病6 h 内进行手术治疗,效果最为理想,且能够积极影响患者术后生活质量,临床需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