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委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审议通过
6月30日,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
全国人大:建议赋予学校一定惩戒权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6月30日分组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为采取措施加强对学生欺凌问题的治理,修订草案二审稿完善了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程序,增加规定: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此,与会人员认为,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学校对严重欺凌行为强制报告是一大亮点,对于治理学生欺凌问题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草案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修订草案二审稿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教育部:劳动教育要注重校内外结合
近日,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主要面向学校,重点针对劳动教育是什么、教什么、怎么教等问题,细化有关要求,加强专业指导。劳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教育、生产劳动教育和服务性劳动教育三个方面。其中,日常生活劳动教育要让学生立足个人生活事务处理,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强化自立自强意识;生产劳动教育要让学生体验工农业生产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增强产品质量意识,体会平凡劳动中的伟大;服务性劳动教育要注重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技能,服务他人和社会,强化社会责任感。同时强调,劳动教育途径要注重课内外结合,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的同时,还要在课外校外活动中安排劳动实践。
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印发《中小学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重点任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其中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头脑;二是不断丰富德育活动的形式内容,激发爱国主义真挚情感;三是积极运用校园文化的浸润功能,营造爱国主义教育浓厚氛围;四是注重发挥实践育人功能,促进中小学生爱国行为养成;五是始终坚持协同共育,形成爱国主义教育良好社会环境。
两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
日前,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合同文本共11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条款明确,培训机构应当向家长(学生)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退费办法,重申线下机构不得一次性向家长(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时还为家长(学生)申请提前退学提供了多种退费选择方案。这些约定,将合同争议事后救济转向事先整体性合同协商制度,有效杜绝培训合同存在的“霸王条款”。
六部门:高职扩招向连片特困地区倾斜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各地要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做好扩招各环节工作,向优质高职院校倾斜,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向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在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的基础上,积极动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群体报考。各地要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适时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补报名和招录工作,为学生接受高职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
教育部:发布职校数字校园规范
7月6日,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对2015年出台的《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进行扩充。其中,将原“应用服务”分为“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两章,加强了职业教育教学中信息化对产教融合办学、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与顶岗实习、职业培训等的支撑要求;将原“基础设施”改为“支撑条件”,并将其中的一节扩展为新的一章“网络安全”,以适应当前网络风险管控的需要;将信息化组织管理保障的相关内容从原“总体要求”中抽取出来,新设立一章“组织体系”,以便加强数字校园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障要求;增加一章“指标体系”,在把握职业教育及其信息化内涵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均衡特点,努力使得数字校园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包容性。
地 方
浙江: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试点
浙江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原则上自主评聘改革全覆盖,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全部纳入自主评聘改革范围。据悉,试点学校要在落实专技岗位逐级晋升原则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优秀教师未满下一级岗位聘期或越岗位等级竞聘的条件和规则。对于获得中小学教师标志性业绩和成果的教师以及师德特别突出的教师,要在评价中予以充分体现,探索建立特别优秀教师直接聘任办法。在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上,浙江要求把課堂教学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依据,增加班主任等育人工作的评价权重,不再将论文和课题作为限制性条件。加强对教师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教育教学过程的精细化评价,避免采用对参评教师一次性听课打分或录像课外送评价等做法,切实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