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下公众参与景观设计的探索
——“同创”模式

2020-08-08 09:04吴晓露
艺术与设计·理论 2020年7期
关键词:景观设计利益公众

吴晓露

(武汉理工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 武汉 430070)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自18世纪30年代工业革命以来,为了经济利益和推动社会科技的快速前进而进行的粗犷式发展,给人们的生存环境带来了极大伤害。中国近些年的快速发展同样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消极的影响。近些年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思想和设计观念缺乏系统的实践方法,仅仅停留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忽视了对于人文方面和精神层面的关怀。这种可持续发展方式与人们的客观需求出现了矛盾并逐步扩大,如何在设计中缩小公众需求和设计师精英意识之间的差距,真正让公众参与到设计中的方法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目前我国的公众参与程度较低,没有将公众的诉求落到实处。中国又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伴随着工业项目的盲目开发,目前很多山区的人文特色逐渐丧失,空间和建筑缺乏地域特色,导致各地景观质量差。对于这种局面,本文提出了一种以“同创”模式为核心的设计方法,能够在设计中考虑更多的参与群体,并且提供一种切实可行的设计程序,让公众在景观设计中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二、景观设计中的公众参与

(一)景观设计

景观的概念最早来源于西方的思想世界,德语叫“landschaft”,英语中称为“landscape”,有风景和景色的意思。从广义上来说,景观一词,本质上说是人处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对周围自然环境的物质世界所表现出来的客观信息所产生的直接的情感或者感知,即对整体环境质量的评价和定位。同时景观设计非常讲求设计的可持续发展,这是一种自然与社会和谐统一的理念,因此在景观设计时要尊重自然,掌握自然的规律、顺应自然。

> 图1 NDSM老码头区域公共景观(笔者自摄)

> 图2 公众参与中的参与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笔者自绘)

(二)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公众参与在英文中的原意为“workshop”,日本人将之翻译为“住民参加”。它最先是由美国的建筑师Henry Sanoff提出的“Design Games”演变而来。公众参与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社会上各种资源的集中和高效地利用,节省了开发和规划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其过程需要动用各行各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规划的每个步骤。公众参与到景观设计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其最根本的作用在于让使用主体“人”都能够受益并且让各方利益最大化。景观设计作为为人们提供生活和活动场所的行为,不仅需要满足人们对于不同特质的物质空间的需求,还要满足人们对空间的精神需求,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人们工作生活的环境和质量。人是景观使用的主体,只有让不同的人群参与到景观设计过程中,才能了解到设计师、政府及开发商考虑不到的需求和问题,使设计能够更加顺应客观需求。相反,如果仅仅只让少数利益团体,如设计师或者开发商去参与设计项目,往往会只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和个人的精英主义意识。因此,真正的公众参与需要最大可能地考虑并权衡不同利益团体的利益,以此来作为持久发展策略的核心思想。

(三)公众参与的形式和方式

过去的公众参与主要包括了三种大类,即政府组织、非政府团体组织与学术机构参与的公众参与。三种方式分别强调了三种主体在公众参与中的主导作用,例如政府通过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活动的推广,实现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促进其参与积极性的作用;非政府组织会鼓励公众对设计过程进行不同意见的表达,是公众参与的社会行动力,从而形成一个与政府沟通的平台,为公众提供一个参与新渠道;而学术机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参与主要是研究和教学。还有类似学术培养、提供公共教育机会的方式,并将结果作为公共资源使用。

(四)公众参与的现状

自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通过研究国外有关“公众参与”书籍和文章的翻译介绍,我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领域逐渐受到影响。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公众参与政策属于比较低层次的参与,集中体现在:①公众参与方式被动且单一,实际参与决策的权力非常有限。②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限,政府不放心让公众参与到项目的实质性决策环节,且受公众自身条件限制颇多。③公众参与的组织性和法律性缺失。

三、“同创”模式的思路

(一)“同创”模式的内容及框架

“同创”模式分为“共同设计”和“共同创造”两个具体的设计方式。“同创”模式中公众参与设计的过程包括了信息的收集、各方利益的协调、方案的设计和最终方案实施后的反馈等等。该流程主要是了解公众的诉求,并且通过和不同利益集体协商,将不同的诉求统一起来并最终反映在图纸上、落实到现实的空间环境中。而另一方面,“同创”模式从字面意思也能理解为共同创造、共同营造,除了传统的在图纸上的设计,还有让公众在建造过程中和建成后的运行阶段都能参与到项目景观改造的新参与方式。“同创”模式中共同创造的概念来源于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对于城市这样的复杂元素的集合体,很多公共空间在长期的使用中由于特殊人群的自发性的参与改变了当初的样貌,甚至成为独特的风景。这种通过公众的特定行为自发改变城市公共空间的方式称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创意营造。例如阿姆斯特丹NDSM的老码头区域的艺术景观设计(图1),就是充分让当地的年轻艺术团体以低廉的租金在老旧工厂内自建工作坊,对周边地区的墙壁进行涂鸦,用一些老旧的钢结构做雕塑,将集装箱改装成学校学生的宿舍等等参与环境改造的方式,受到了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的广泛好评,这个工业衰败地区正在由于艺术团体的介入而变得越来越有活力。

(二)“同创”模式的参与主体及权重

“同创”模式对于景观设计来说,是目标,是方式,也是结果。“同创”模式作为一个运行模式贯穿景观设计的始终。它需要政府、设计师和公众三大主体的共同讨论、分析、决策、设计和建造才能完成。而公众参与是“同创”模式最核心的概念,同时也是一种独立的参与方式。它的参与主体去除了上层政府的宏观影响,主要是公众本身和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其中,公众包括了普通民众、非政府的组织团体、企业和投资者。(图2)

不同的参与主体在这两种参与方式中发挥的作用和权利大小也有差别。并且在同一个参与方式下不同阶段的权利有限,因此需要合理分配不同集体在各个阶段的参与度。这些不同利益体需要在设计过程中表达诉求,并以项目作为契机,获得益处,最终达到为创造出具有地域特质性的景观风貌和环境而共同努力的目的。即使是相同的利益团体,由于他们的年龄和成长背景的不同,他们的诉求也会因人而异。每个人的权利需要在设计中予以考虑,并分配不同的权利大小以达到相对的平衡状态。

(三)“同创”模式的方式

1.分权式参与法

分权理论来源于西方世界对于政治制度中君主政体的反思,反映了思想家对民主生活的渴望。在“同创”模式的背景下,分权参与法的产生是由于设计过程中政府、设计师和公众权力不对称,影响了设计结果的公平和人性化。因此,这里的分权法是将设计过程中各项权利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不同的人群。这种方法的重点在于探寻不同的利益主体在设计不同阶段真正需要的权利的大小,然后将对口决策权和设计权按照需要的比重分配给正确的主体,以此来保证公众参与权力的下放,保证公众的权益。

(1)按照参与的不同阶段进行的分权

对于共同设计的方式来说,整个过程包括了前期的信息收集,中期的研讨和设计,后期的施工和反馈,每个阶段的分权根据利益体的特殊性质也有所不同。在前期的信息收集过程中,参与内容包括制作问卷,组织商讨会等等,相对来说,公众和其他利益团体则处于被动了解阶段,权利相对较弱。当进行到设计中期时,需要开始逐步地统一各方利益和诉求。这时公众的参与程度和权利的大小也逐渐提高,参与也由被动接受变成主动表达,在商讨过程中争取自己的利益。到了设计的后期,公众参与逐渐由设计蓝图转向场地的施工和塑造上。这主要集中在对于当初方案所呈现效果的情况反馈上,对于实际建造过程中新发现问题的反馈和及时的修正、方案建成后具体使用效果的反馈机制。

(2)按照不同利益体进行的分权

为了达到协调统一,需要对不同参与者的权利进行一定的优先级安排。景观设计作为城市发展和规划的重要环节,需要在大的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的背景下进行,应作为最高的优先级考虑。在此基础上,设计中最弱势、最容易被忽略的普通民众的权利需要提高至第二位。这个群体的数量往往很大,受影响的程度较大,需要考虑他们的生活习惯、民俗艺术的传承和历史文脉的保护。而对于投资者和企业这样一些掌握地区发展建设的经济命脉的集体,也需要考虑他们可能对地区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如让潜在的能够节约建设资源、保护地区生态环境的主体参与到设计中,达到经济收益和景观设计成果双赢的局面。

2.阶梯式参与法

按照安斯汀(Arnstein)的阶梯理论,不同程度的公众参与可以分为八个阶梯。她分类的依据是公众参与权力的大小,阐述了公众参与的本质就是公众掌握权力的程度。另一方面,自道希(Dorcey)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并不是公众的参与权力越大就越好,而在于具体环境下公众参与方法的适应程度。因此在这里,这种方式需要在八阶梯的基础上简化,其核心在于评判公众掌握设计每一步结果的决策权力大小并估算以此带来的结果。这种方式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政府和整个公众团体权力之间的关系,按照项目需要达到的目标、对社会的作用来判断需要采用哪一级公众参与的阶梯,以此来作为后续工作的指导思想。越是公众参与程度高的项目,越是能够确保设计的人性化。

3.交往式参与法

这种参与方法源于一种对政府和其他多方利益群体之间不对等信息和意识形态交流碰撞后趋于和谐的设想。它强调,在公众参与中多方社会元素相互交流的设计方法,其核心是通过各种会议和活动来达到意见和权利的互通有无。政府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优先让公众和企业参与进来,企业可以自由发展,市民提出意见,精英提供技术指导,学者提供技术及新型理论。相比于以往线性的决策过程,这个方法的学习、决定和行动之间没有分界,统一的交流结果本身就是一种决策,这让行动的效率大为提高。

4.延展式参与法

这种方法来源于对公共空间艺术设计的实际项目案例的探索。所谓延展即在设计中期开始往后一直延续到项目建成后的使用过程中。这种参与的过程除了以往在设计中的公民参与,还注重在设计阶段就考虑到后面可能发生的变化。并且,在设计方案开始实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仍然会加强公众对于环境景观的改造意识,只是具体的形式由传统图纸上的规划演变成了更加自由开放的参与形式。具体的方法有:让公民给设计提出意见,让特定团体参与到项目改造的建设中,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意见反馈等等。

(四)同创模式的意义

首先,经济方面,项目中的公众参与可以节约建设成本并提高建成后的利用率。例如,让公众设计和在场地内进行创作,设计的目的达到了,对于公共空间的设计和建设资金可以空出来去投向提高建筑质量和后期维护上。第二,社会方面,“同创”项目造福人民的生活,提高社会各行业各利益团体的运作效率,让每个团体的利益得到保障,缓解各个团体之间的矛盾。再者,通过多种形式的参与,使普通民众增加了对设计行业的了解,增强了参与意识,同时也使其了解到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其社会内涵。第三,生态价值方面,项目中的公众参与可以在生态环境层面带来新的价值。让公众参与到项目中去,甚至让当地的特定艺术组织参与到环境的建设和改造中,能让绿色空间的韵律和构成符合当地传统的审美,打造属于自己的本地的生态景观风貌,改变了过去受精英思想影响下千篇一律的景观风貌。第四,人文方面,我国古时的园林景观设计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载体,而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园林景观相对缺乏系统的设计,民众居住的环境大多靠自发建设和营造。如今这种基于服务于人,以满足人的需求为主要任务的景观设计手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公众对空间的改造权利,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思想,给予整个社会在空间上的人文关怀。尊重了人对于一个场所或者地区的地方认同感和归属感,用设计的艺术手法在空间上保留了一个地方的历史文化的精髓,保证了历史文化在现代社会的传承。

结语

“同创”模式是一种可持续的设计模式,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成为当前公众参与景观设计中的一种新模式、新方式。具体表现为不同利益体为了创造出具有地域特质性的景观风貌和环境而共同协商并参与规划设计的过程。同时“同创”还包含着一种新的思路:公众参与不仅仅只局限在项目初期的意向提出和决策方面,还包括亲身参与到项目的建造、创作之中,在项目建成后公众更是能通过自身的活动成为景观的一部分。

“同创”模式作为一种较为新式的设计模式,在国外其理论和实践已经趋近成熟,接受度较高,成功率更大。但在我国的景观设计中,运用此模式从传统的“共同设计”到“共同创造”其实践和完成度还不够。基于长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可发现“同创”模式对于景观设计的上层设计人群来说是一种新的思路,也是一种新的考验,该理论模式指导景观设计实践能够在未来具有更高的适应性和接受性,是未来景观设计的一种新标杆、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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