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瑕苓 杨颖 郑菊 王勇刚
1.四川旅游学院,四川成都
2.电子科技大学,四川成都
第一代农民工于20世纪50、60年代出生,于改革开放初期外出务工,在采掘建筑、电子电器、加工制造、保安清洁等行业就业,为国家的工业化发展和乡村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国家产业结构转型和调整,第一代农民工由于年龄增大、劳动体力下降、技能水平脱节等原因,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选择返乡养老,步入了退休阶段。
郫都区、龙泉驿区是成都市返乡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区,也是乡村旅游较为发达的地区。郫都区是中国农家乐的发源地,从2018年起开始建设全国乡村振兴区;龙泉驿区是“中国水蜜桃之乡”,是四川省花果山风景名胜区和天府新区“两湖一山”国际旅游文化功能区的主体区域。2018~2019年,项目组多次赴当地乡村调研。
项目组对调查对象“返乡农民工”的界定包括了三个条件:一是户籍地在龙泉驿区或郫都区乡镇,并已返回其户籍所在地居住生活;二是调查对象年龄在50岁以上;三是调查对象已返乡超过6个月以上,且并无再次离乡务工的意愿。
项目组以到达涉及乡村发放问卷和深度访谈的方式,从返乡动机、养老需求、生活条件、个人情感及社会关系等4个维度调研返乡农民工养老的实际困难。项目组按照人均GDP排名分层抽样了两区6个乡镇(优中差各1个),发放问卷320份,剔除无效问卷后获得有效样本212份,其中,郫都区93份、龙泉驿区119份。同时,课题组对部分调查对象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以便了解返乡农民工的生活状况、价值观念、情感体验和真实需求。
根据问卷结果,老年农民工返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健康原因,有34.2%的农民工因为劳动环境恶劣、身体素质下降等因素选择返乡,“有工友因患职业病,不敢再拿命换钱”,有的“身体不行了,扛不起搬不动”,有的夫妻共同在外打工,但其中一人因病无法继续工作,于是选择返乡;二是家庭需要,有29.5%的农民工因“子孙读书接送”“高龄父母生活无法自理”等原因返乡;三是经济因素,有15.6%的农民工因为经济原因返乡,如“厂里收入不高,还不如回来搞点养殖业”“工厂倒闭,年龄大,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20.7%是其他原因选择返乡,如“跟老板处不好”“工厂拖欠工资”等。
表 1 调查对象样本特征
访谈发现,农民工返乡的原因往往是在各种因素叠加的情况下,进行综合考虑后的选择。比如,有些老人由于就业机会减少或身体素质下降等原因返乡后,又承担起照顾孙辈的任务,而子女则继续外出务工以获得收入支撑家庭生活。另外,本次调查的两个区均为省会城市近郊区,农村经济相对发达,创业和就业机会相对较多,农民工返乡后由于收入下降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情况比较少。特别是对一些经营农家乐、民宿或参与集体土地流转的农村家庭而言,父辈打工收入不再是他们做出居留决定的重要原因,这表明近年来乡村振兴战略所激发出的农业发展红利已逐渐成为农民工返乡的驱动因素之一。
本次研究将返乡农民工的养老资源供给对象分为自我供给、家庭供给和政府供给三部分,其中,自我供给主要考察农民工的身体条件、经济水平等;家庭供给主要考察居家养老时子女对老人的供养状态,包括子女数量、子女能够提供的养老经费、养老意愿和陪伴情况等;政府供给主要考察社会养老保险等。
3.1.1 身体状况
受访农民工患病比例较高,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工返乡的主要因素之一正是患病或意外造成的劳动力丧失;另一方面,长期高强度的工作压力、远离亲人的生活环境、尽可能多储备积蓄的意愿,往往造成了农民工身心失衡,引发身体素质的下降。相对而言,女性农民工的健康状况要好一些。研究者认为,原因主要在于女性劳动者承担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社会角色期待偏低,参加重体力劳动的比例较低,同时,女性平均寿命和健康程度都比男性更好。
表2 调查对象健康状况
丧失劳动力的老人返乡后,只能依赖配偶、子女、积蓄或土地收入生活,而尚具劳动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后还能够选择就地创业或就近就业,减轻养老负担。
3.1.2 收入情况
调查目的地的农村经济水平良好,近3成返乡农民工家庭(注:此处农民工家庭包含返乡农民工已成年子女新建的家庭)在附近区县和城镇拥有自建房、合伙建房或商品房。访谈发现,6成农民工表示返乡后的收入低于返乡前的水平,对自我养老供给感到压力;参与了社会养老保险、拥有固定资产和土地收入的老年农民工具有相对较高的安全感;返乡后仍有劳动力的农民工选择就近务工,主要在保安、装修、保洁、家政、餐饮住宿等行业就业,且收入状况很不稳定。总体而言,外出务工时,男性劳动者的收入往往高过女性劳动者,返乡后,女性劳动者的就业渠道相对广泛,临时收入更多,除操持家务、抚育孙辈等外,也更乐于应对人情往来、进行未来规划,对家庭的贡献更为明显。
表 3 调查对象经济水平
表4 调查对象收入水平
子女数量、子女的抚养意愿和能力决定了家庭养老供给水平。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返乡农民工多子女家庭逐渐减少,49.1%的受访农民工只抚育了1名及以下子女。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子女离乡到城市发展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农民工返乡后独居现象明显。假设居住在离乡20km以内子女尚能基本承担对父母的陪伴和照顾功能,那么,只有50.9%的返乡农民工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家庭照顾。受访农民工对家庭养老供给的现状总体上是不满意的,认为子女无法承担对自己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需求也难满足,同时,随着父辈回乡和子辈外出,两代人已经迥然不同的生活场景和生活目的也造成了代际矛盾,给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带来了挑战。
我国从1997年开始实行社会保险制度,2003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新农合”),2010年开始实施新农村养老保险。第一代农民工早年外出打工时并没有参加农村社保的机会,而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体制障碍、农民工的流通性大和保障意识薄弱、工作单位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除少数进入管理层或保障意识较强的农民工外,第一代农民工在工作所在地主动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比例非常低,因此,购买农村养老保险成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71.5%的受访农民工购买了农村养老保险,41.0%的农民工购买了新农合。
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农合旨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但调查发现,农村养老保险未能达到全面覆盖,新农合参保率更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新农合缴费金额对于人口较多的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二是农民工之前在外地工作,生病异地就医,返乡报销新农合的机制较为繁琐,很多人干脆放弃;三是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或关注眼前利益等原因,很多农民参保以最低档缴纳养老保险,60岁后每月返还的养老金额较低,对伤病较多的农民工来说保障意义不足,还有一些尚未满60岁但已经退出劳动力市场,出现了工作收入和养老收入的断档。
本文考察了成都近郊第一代返乡农民工的养老资源供给,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第一代农民工返乡通常是出于健康、工作机会、经济及家庭因素的综合考量。农民工返乡后收入有所下降,但造成严重影响无法生活的情况并不多见。第二,农民工养老资源匮乏,一方面源于工作时储蓄不足,返乡后收入不稳定,难以形成充裕的自我养老资源;另一方面源于自身养老规划不足,参与社会保障程度低。二元城乡体制成为了农民工享受均等化城市资源供给的阻力。第三,返乡农民工的养老满意度与从子女处得到的经济支持和心里慰藉和是否享受养老保险有明显关系。
表 5 调查对象的子女赡养情况
表 6 调查对象参与社会保障情况
基于以上结论,项目组建议可通过提升返乡农民工可持续收入、加强社会养老保障能力、提高对返乡农民工精神关爱等措施,减轻农村老人养老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首先,通过深化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返乡农民工养老金水平,使为城镇化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农民工也能享受到改革成果。一是要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导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是打破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异地转移和接续的制度壁垒,逐步提高农村养老、医疗保障金额,增加老年农民工养老收入。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加农民工财产性收入。
其者,重视农村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的建设,发展适应农村养老需求的就近就地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养老领域,鼓励各级养老服务财政性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盘活本集体建设用地存量,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
再次,引导农民工子女给予返乡父母必要的代际支持。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引导农民工子女增强对父母的生活照料、经济支持和精神关爱;为农民工子女照料和慰藉父母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如照料津贴、探亲假等。同时,帮助老年人树立自尊、自立、自强和自爱意识,使第一代农民工的老年生活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能够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养。